专业高度决定市场深度 三层框架结构地基图

发布时间:2020-02-23 来源: 短文摘抄 点击:

  【摘要】毋庸讳言,作为专业类的法制报走到今天,市场化的讨论从学者的形而上到从业人员的践行,都经历了迷茫、彷徨、回归的艰难。笔者在对河南、山东、浙江、福建法制报的考察后,试图从法制报的定位、市场规律、阅读需求等方面,解析法制报当下的出路,发展及如何做强。
  【关键词】特色定位 市场规律 阅读需求
  
  一、定位专业化的明晰
  
  一张报纸的定位应该是其存在和发展的首要因素,犹如前行的方向,模糊或者忽视了这一点,就会步入歧途,甚至根本无法行动。英国服务经济学家佩恩认为,“定位是关于识别、开发和沟通那些可以使机构的产品和服务在目标顾客心中感受到的比其竞争对手更好和更有特色的差异性优势。”作为一张专业报,法制专业特点的固守,政法阵地的巩固也就意味着目标顾客和固定的读者群。
  全国的法制报基本的发展史是相同的:诞生于上世纪八80年代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春天,有过短暂的繁荣,而于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在雨后春笋般都市报的冲击下,加之失去政府部门的庇护,生存与发展的焦灼持续至今。在这样的现实下,不甘于退出主流媒体阵容的各地法制报都思考着出路,新闻定位的讨论,市场规律的探索,以及报社内部的改革,都曾有过努力和尝试。《江西法制报》《河南法制报》《福建法制报》等在2003年后分别在都市化、综合性的道路上跨出一大步,但由于种种原因,又先后回归到法制专业报的本位上来。而大部分法制报一直坚守政法阵地,尽管比较之下发展有些缓慢,但一直在进步。福建、浙江法制报定位明确,依托政法大市场,拓展行政执法市场,做好服务报道工作,密切报社和政法口各家单位关系,发行稳步递增,市场影响力也在逐步扩大。
  法制报作为一家专业报,相对于综合性报纸而言,有其独特的个性和魅力。因此紧紧依托政法部门,在依法治国的时代命题下,在我国法制建设日渐完善,法律干预社会生活愈来愈广的情况下,坚持法制报的专业新闻定位,生存和发展都是必然的。“弘扬法制文明,支撑百姓尊严”一直是法制报所追求的,但作为办报理念和宗旨也是在艰难的选择和讨论后才明晰的。而这一定位无疑是准确的和及时的,避免了不必要的争论,有了努力的方向,体现在采编工作中,就使法制报的专业更有深度。
  
  二、市场分类化的需求
  
  几乎是与都市报同一时期产生的还有一些更加专业的报刊,诸如汽车报、房产报,乃至计算机、购物指南一类的报纸,其存在和发展直观地说明了市场分类化的规律。随着社会的发展,尤其是在这个信息空前富饶的时代,人们对信息的需求也越来越细,报纸的区域化、新闻的接近性、读者的细分化,这些都决定了专业法制报存在的必要。
  就合肥而言,几家都市报在提供国内、省内重大新闻时,大都没有多少不同,而读者欲知这些内容自然也就不需要所有的都市报都买来看。那么,读者凭什么对这几家报纸进行选择呢?那就是对独家新闻的选择、制作,也就是说,这几家都市报竞争的不是重大新闻,而是读者甚至同行不容易发觉或难以知道的新闻,这就是市场法则。作为专业报,具备这样的特点,在市场竞争中有其优势。
  美国曾有学者提出,到2010年的,全世界新闻信息的披露方面,有70%的新闻资讯首先不是专业新闻工作者、新闻机构提供的,而是由非专业人士和非专业新闻机构提供的。在这样的情况下,媒体、从业人员对新闻事件的选择、组合时的眼光和标准就成为了媒体竞争的核心,高下优劣,决定一张报纸的社会影响力。
  专业法制报具备这样的眼光和标准。同样的法制新闻,法制报关注的往往不是趣味和一时的轰动,它关注更多的是,新闻事件背后的法律含量,在民主法治进程中的意义。2004年,淮南一村民在村委会成员选举过程中,聘请律师作为自己竞选的帮手,当时许多媒体都进行了报道,而法制报并没有单纯地看热闹,而是敏锐地发觉事件背后的社会意义:草根民主。层层推进,进行了深入的连续报道,被多家媒体转载,而且被评为当年安徽好新闻一等奖。
  就是在这样的眼光指引下,安徽法制报始终把“占领法制新闻的制高点”作为追求的目标,因此无论记者还是编辑,少了浮躁之气,多了法律的含量,站高望远,法味浓烈,成为法制报的特质。
  
  三、读者多元化的必然
  
  在任何一座城市,在林立的综合大型超市的周围总会存在各种各样的专卖店,而这些专卖店从来就没有担心被超市所淹没,总有独特需求的消费者经常光顾这些专卖店。报纸也一样,随报纸的细分化,有个别阅读需求的读者总会选择自己需要的报纸,而不需要在一张综合性报纸翻捡自己需要的东西。
  随时代的变迁,社会生活的变化,如今法律工作者和法律需求的人群在增加,不再是过去那样仅仅限于政法部门和律师等少数群体。消费维权,环保诉求,安全生产,健康生活等等都已经构成群众生活的一部分。尤其是群众由于对法律知识的不了解而产生对法律的需求,维权意识在深入人心,法制报的读者群在扩大,市场的拓展自然是应有之义。此外,因法律干预生活的广度和深度在扩展,法制报提供的资讯也在丰富,读者阅读需求也就能在更大范围内得到满足。
  诚然,各种综合类报纸中法制新闻也是不可或缺的,特别是都市报更热衷于法制新闻的追逐,以其大容量、时效性在法制新闻上占有一定的优势。但这并不能排除法制报存在的必要。事实恰恰是,在突发性事件中,法制报因其一贯负责任、专业眼光而更能吸引读者。置身于信息爆炸的时代,各种渠道传播出来的信息,真实性如何,都市报因其时效,常常难以有客观全面的展示,而对有意了解事实真相,把握事件的性质的读者,法制报就显得可贵。
  从百姓柴米油盐到天空海洋,法律的干预无所不在。新法的解读、适用,这些专业报的主要内容,关乎每个人的生活;新闻事件的法眼透视、专业评析,指导每个人的行为。安徽法制报不乏自费订阅十多年的读者,正是法制报特有的内容吸引了他们,其中有不少读者,通过法制报走上法制工作者的道路。更多的读者,则在阅读中找到解决问题纠纷的法律途径,找到做人行为的法则。
  概言之,法制报因为专业,所以拥有独特的新闻产品,又因此而迎合了多元化读者的需求。所以,作为法制专业报,存在与否不是问题,毫不动摇的专业定位,市场化的新闻制作和营销手段及机制创新,发展也就是顺理成章的事。■
  (作者单位:安徽法制报)
  责任编辑:周蕾 姚少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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