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立法修改公务员法_《公务员法》立法始末

发布时间:2020-02-19 来源: 感恩亲情 点击:

  人事部副部长 侯建良      一、《公务员法》起草的四个阶段      前不久,在全国《公务员法》实施工作会上,曾庆红同志对《公务员法》的起草分了四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是研究阶段。1984年根据中央要求“人事管理法制化”这个目标,中组部和原劳动人事部成立了专题组进行研究。1987年在党的十三大上,正式提出了要在我国建立国家公务员制度。
  第二个阶段是1987年到1993年的试点阶段。在中央机关确定了6个部门,在地方确定了2个市进行试点。
  第三个阶段是推行阶段。1993年8月《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出台。
  第四个阶段,从2000年开始的研究起草阶段。主要是2000年8月,曾庆红同志提出要研究起草《公务员法》。2001年,中组部和人事部成立了起草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我是三人领导小组之一、副组长。
  2004年3月份,《公务员法》以人事部的名义报到国务院,然后由国务院进行审议;又送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审议;最后以国务院的名义,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2005年4月27日,通过了国家《公务员法》。
  建立和推行公务员制度,是我国干部人事制度的一项重大改革,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20多年来,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等领导同志对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提出了一系列重要的指导思想和要求,为公务员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公务员法》指明了方向。
  1993年,经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后,又经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和政治局会议审议,于8月14日由国务院发布《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从这个立法过程也可以看出中央对干部人事管理的法律法规是特别重视的。这个条例颁布以后开始在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建立和推行公务员制度,并经党中央批准在党的机关和人大、政协、各民主党派,还有部分人民团体机关参照实行。
  
  二、《公务员法》制订的作用
  
  公务员制度的建立和推行,对推进机关干部人事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优化干部队伍,促进机关的清正廉洁,增强机关的生机和活力,提高工作效能,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一是干部队伍分类管理的格局基本形成。公务员制度的建立,既是干部分类管理的结果,也是推进干部分类管理的重要措施,对于形成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各具特色的人事管理制度起到了促进的作用。
  二是分级必考的机制基本建立。各级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考。1994年以来,中央党政机关共考试录用31000人,2000年至今全国各地共考试录用63万多人。
  三是考核机制初步形成。自1994年起 ,各级机关每年都有98%以上的公务员参加年度考核,考核的奖优罚劣功能得到初步发挥。
  四是实行了竞争上岗制度。各地、各部门把竞争机制引入公务员晋升工作当中,为人才的脱颖而出创造了条件。从2000年到2004年底,全国各级党政机关共有64.5万人通过竞争上岗,走上了领导岗位。
  五是交流回避制度初见成效。从1996年到2004年底,全国共有90.3万名公务员进行了交流,有3万多人进行了任职回避。
  六是队伍的出口初步畅通,退休制度正常运行。从1996年到2004年底,全国共有1.8万名公务员被辞退,有34000人辞职,初步改变了“能进不能出”的局面。
  七是培训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自1994年以来,全国参加各类培训的公务员超过了2000万人次,进一步提高了公务员的基本素质。
  八是奖惩制度发挥了有效的作用。通过对工作突出、业绩显著的公务员给予奖励,对违反纪律的公务员进行惩戒,促进了公务员的勤政廉政建设。
  暂行条例实施10余年来的实践证明,公务员制度是一套符合中国国情的科学的人事管理制度,同时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随着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暂行条例也需要进一步的完善。本来按照《立法法》,一般法律应该是三读。《公务员法》经过充分讨论后,在二审的时候,人大常委会的委员长就决定二审通过它。于是,在4月24日到27日,进行第二次审议后就顺利通过了《公务员法》。从研究起草到审议通过,历时4年多, 先后易稿20多次,中组部与人事部多次召开部会、党组会进行研究,起草小组与国务院法制办、全国人大内司委、法律委、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等单位通力协作,开展了大量的立法调研工作,三次在全国范围内征求意见,在全国范围征求意见三次,并开了六次专题讨论会,广泛听取了各地、各部门及有关专家学者的意见,可以说,《公务员法》是充分发扬民主,集中各方面智慧的结晶。
  
  三、《公务员法》制订的意义
  
  《公务员法》的颁布实施,它的意义我觉得可以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个意义是填补了我国法律体系的一个空白,使我国干部人事管理的法制化建设上了一个新台阶。《公务员法》是建国以来我国第一部干部人事管理的综合法律,是贯彻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举措。它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干部人事工作的法制化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在干部人事管理史上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
  第二个意义是为健全公务员制度,建设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提供了基本法律依据。我认为这也是它的基本意义。《公务员法》的颁布实施,必将在规范公务员的管理、保障公务员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公务员的监督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对于建设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促进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率,将产生深远的影响。
  第三个意义是有利于推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深入发展,实现干部人事管理的科学化和法制化。《公务员法》继承了我国干部人事管理的优良传统,全面总结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成功经验,也借鉴吸收了国外人事管理的有益办法。《公务员法》的颁布实施,巩固提高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成果,也为进一步深化改革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第四点意义是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进程。《公务员法》充分吸收了近几年民主政治建设的成果,体现了公开民主的精神,进一步完善了公务员的义务和权利。《公务员法》颁布实施后,通过对包括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在内的广大公务员的依法管理,有利于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有利于在新形势下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改进管理干部的方法,用法律保证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有利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加强政府的行政能力建设,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与和谐社会的建设。
  《公务员法》以《暂行条例》为基础,总结吸收了10余年来我国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新成果,既保持了公务员制度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也适应了公务员管理监督的新情况,对于健全和完善公务员制度有新的重要发展。
  (中国国家人事人才培训网卫星远程培训学院供稿。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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