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流动的现状与对策|关于劳动力流动问题的现状和对策

发布时间:2020-03-22 来源: 历史回眸 点击:

  伴随我国农村改革的深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自上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我国各地掀起了一股波涛汹涌的“民工潮”。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由农村流向城市,由欠发达地区涌向发达地区,其浩瀚之势持续近20年,至今仍方兴未艾。统计资料显示,目前每年离家外出经商务工3个月以上的农民己达1.4亿人,其规模比日本总人口还多1000万,而且今后还将继续不断增加。
  就农村劳动力外出打工整体而言,这种现象已遍及全国各个角落。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既是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输出地,又是输入地。全国660多个大中小城市都在吸纳大量的农民工。但从区域看,各地情况又有较大差异。从我国版图东西南北中五大区域农民工流势看,西部远远强于东部,南部大大盛于北部,中西部向东部扩张之势尤为明显。西部地区的四川既是农业大省,也是农业劳动力输出大省。据该省统计,全省外出务工农民多达1300多万人,而跨省务工人员已达600万人之多,居全国之首。中部地区农业大省安徽及江西是劳动力输出大省。安徽省每年外出打工农民逾800万人,保守估计跨省务工人员也达到三分之二。江西省每年跨省打工农民多达405万人,近两年呈激增之势。
  亿万农民进城务工经商,取得了一举多得的奇效,为我国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产生了极其明显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农村劳动力流向城市不仅大大缓解了农村就业压力,提高了农业劳动生产率,也为城市发展和方便城市居民生活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目前,农民工已渗透到城市社会的各个角落,成为城市中一些产业的中坚力量。由农民外出务工而派生出来的打工经济已成为农民增加现金收入的主要途径,是对改变中西部地区农村落后状态的有力支持。据有关部门对2002年9400万外出打工农民的调查,一年工资总额高达5500亿元,其中拿回农村3200亿元,在城里消费2300亿元,既扩大了农村市场,又支持了城市经济。据统计,四川、安徽、江西等一批中西部农村劳动力输出大省的农民外出打工总收入约相当或超过这些省全省财政收入。农民进城既为农村带回了先进的生产生活方式。文化理念.科学技术和管理经验,又为家乡脱贫致富和实现农村城镇化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但是,必须看到,伴随超大规模的劳动力流动,由于认识及相关政策和制度严重滞后,管理跟不上,全国各地均出现了一些不该发生的现象和不容忽视的问题。如任其下去,则将愈演愈烈,最终不可收拾。为把握农民工问题的实态,探索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途径,自2002年下半年开始,九三学社中央及相关省级组织先后在浙江省和北京市分别对农民工问题进行了专项调查。去年8月,韩启德主席又亲自率团分别对重庆市和北京市进行了实地考察。通过对相关部门、企业和农民工的访谈及问卷调查,我们深深感到,农民工领域所面临的问题堆积如山,已经成为全国关注的焦点和热点问题,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尤其在中共十六大提出“统筹城乡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战略目标后,妥善解决农民工问题的确已成为燃眉之急。
  
  农村劳动力过剩积重难返
  
  劳动力是重要生产要素,但农村劳动力这一发展农村经济的关键要素却长期处于配置极度不合理之中。这种不合理性既来自于客观,又来自于主观。从客观上看,农村劳动力配置的难度主要受制于土地等自然资源匮乏及就业门路狭窄,把几亿劳动力拴在不足20亿亩的土地上。从主观上看,计划经济制度下的城乡分割局面又将偌大的农村劳动力群体牢牢地圈在农村,城市劳动力市场成为农民向往而不可及的“圣地”。大量农村劳动力长期沉淀在农村,无疑加剧了农村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矛盾,从而使农村步入积重难返的迷途。
  我国农村劳动力过剩由来已久。农村改革前,劳动力过剩矛盾未能凸现的主要缘由在于生产效率极其低下的所谓集体经营制度掩盖了这一现实。农村改革后,由于经营体制的转换及劳动生产率的相应提高,劳动力过剩的矛盾愈来愈尖锐。由于农村劳动力基数大,年增长率高,在今后我国经济发展中,如何处理农村劳动力问题,必将十分棘手。因此,如果说三农问题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中之重,那么农村劳动力过剩问题则将成为难中之难,若不下大的气力,很有可能成为抑制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大隐患。
  自1990年开始,农村劳动力就业结构发生较大变化。从事第一产业的比例已由1990年的79.4%降至2001年的66.5%,而二、三产业增长较慢。事实证明,二、三产业增幅大小是改变农村劳动力就业结构的关键。而发展农村的二、三产业,又靠农民增收来支撑,而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是扩大就业。因此,农村劳动力就业问题将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永久课题。
  在农村劳动力转移初期,乡镇企业曾是接纳主体。自1984年开始,伴随乡镇企业的异军突起,各地的乡镇企业担当了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主渠道的角色。自1984年至1988年,年均吸纳10847人,乡镇企业职工总数由5208万人激增至9545万人,接近全民所有制单位职工人数。进入90年代以来,由于市场竞争加剧而引发的乡镇企业改制,许多乡镇企业由以往的劳动密集型企业逐步向技术及资本密集型企业过渡。90年代中期乡镇企业兴起的“二次创业”,又大大加快了乡镇企业的转型速度,从而使其吸纳农村劳动力的能力大大减弱。2001年,乡镇企业从业人员达13085万人,仅比1998年增加548万人。由此看来,在接纳农村劳动力方面,乡镇企业已由80年代中期至90年代中期的主角地位退步至90年代后期的配角地位,取而代之的是农村劳动力流动的“民工潮”。可以预计,随着中共十六大城乡统筹发展战略的实施,大量农民工进入城镇就业,进而成为城镇居民的“农转居”现象必将逐增,从而可以大大缓解大量农村劳动力过剩的压力。
  
  进城农民工生产生活现状令人担忧
  
  如何将外来人口融入当地社会的工作及生活圈,使其安居乐业,始终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我国近邻日本和韩国在上世纪六七十年代也曾出现过大量农民进城打工现象,其特征与我国的“民工潮”有许多相似之处。但日韩两国农民流动规模、流动距离及涉足行业等方面与我国无法相比。最近十几年间,我国虽然在妥善解决农村劳动力流动方面出台了不少政策,也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据我们对浙江省杭州、温州等地的干名农民工问卷调查及京渝等地的实地调查结果表明,与农村劳动力流动相关的制度性和政策性障碍尚未真正拆除,农民工的生产与生活条件尚未出现根本性的改善。广大农民工及其家庭依然生存在贫困之中,实质上已成为城市社会 中地位最低而又最孤立的最大弱势群体。
  
  1.生活条件极差
  
  生活条件极差是广大进城农民工普遍面临的最大难题。大部分农民工从事条件最差、负荷最重的体力劳动,但他们为了省钱,吃的是最低劣的饭菜,住的是最简陋的房屋。一些用工单位说为农民工安排了“集体宿舍”,但却是“夏似蒸笼,冬似冰窑”的简易工棚。在我们调查的一些地方,几十名农民工挤住在不足30平方米的简易房或仓库的现象随处可见。农民工早出晚归,终日奔波,没有什么文化娱乐生活,衣食住行与现代化的城市居民生活具有天壤之别,形成巨大的反差。
  
  2.择业差别待遇
  
  农民工进城务工在择业上普遍遭遇就业歧视。大多数农民工虽从事最苦、最累、最脏、最险及城市人最不愿意干的“五最”行业,但他们的择业权利屡受限制,乱收费、强制遣送和随意拘留现象频发。他们虽然不断为城市发展和方便居民生活尽力,头些年却一直是城市有关部门审查清理的直接对象。
  
  3.权益屡遭侵犯
  
  工作时间长。劳动强度大、劳动合同签约率低、社会保险覆盖面小,特别是拖欠和克扣工资严重,是多数农民工权益屡受侵犯的现实表现。而工作环境恶劣、缺乏劳动保护、无法享受医疗工伤保险待遇等,又直接威胁农民工的生命安全。据我们对浙江省调查,三分之二以上的农民工的权益受到不同程度的侵犯。近年,农民工权益受侵犯事件呈上升态势,2001年浙江省涉及农民工投诉的案件占受理投诉案件总数的90%,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合计达0.8亿元。
  
  4.负担不断加重
  
  农民工收入普遍较低。接受我们调查的人群中,月收入600元以下的占41.6%,600元至1500元的占53.4%,1500元以上的占5%。除衣食住行、抚养子女、赡养老人等开销外,大部分农民工经济拮据,但还必须支付培训、办证、卫生,环境及名目繁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中央虽曾多次强调要防止变换手法向农民工收费,但落实情况欠佳,加上各类对农民工罚款现象的泛滥,许多农民工经济状况远低于城市低保者。
  
  5.社会保障缺位
  
  农民工社会保障严重缺位是一个老问题,各地虽试图在这方面有所作为,但总体起色不大。由于各级政府未对用人单位采取强制性的投保措施,加上农民王自身投保意识淡薄,大多数农民工仍然游离于医疗、工伤事故等保险安全网之外。农民工及其家属患病不医、大病小医情况比较普遍。工伤事故引发的伤亡不发或少发经济补偿金的现象频出,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更是全国性的大难题。
  
  6.教育培训滞后
  
  与城里相比,我国农民教育文化程度较低,进城农民工亦是如此。在我们调查的农民工中,具有初中学历的占52.7%,小学及小学以下学历的占16.8%,两者合计约占农民工的七成。而与农民工文化技术程度低下形成明显对照的是城里用人单位普遍提高了录用门槛,其中80%以上的岗位要求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20%的岗位只录用高中及高中以上的人员。在技术水平方面,81%的岗位只录用熟练工人,有些行业甚至要求有职业技能资格。国家虽然明文规定要不断提高农民工素质,要求流出地要搞好农民工外出前的培训,流入地要为农民工提供劳动技能性培训。但流出地和流入地对农民工培训普遍重视不够,加上以培训之名对农民工乱收费现象禁而不止,导致农民工培训严重滞后。
  
  7.子女就学无门
  
  随着农民工进城务工方式逐渐由单身向家庭化方向转变,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愈加突出。据统计,1亿多农民工带出的学龄子女保守估计也有二三百万人之多。据有关部门统计,一些城市中小学拒收或收取高额借读赞助费,造成农民工子女就学率普遍低下。在北京300多万流动人口中,6至14岁儿童有10万多人,但就学率仅为12.5%,大量农民工子女辍学,上了学的农民工子女又经常受城里孩子的欺辱,给他们幼小的心灵打上不平等的烙印。农民工子女就学难也反映了我国城乡分割的义务教育体制的弊端。任其下去,必将引发农民工及其子女的强烈抵触情绪,进而发展成为影响社会安定的因素。
  
  8.受歧视程度加剧
  
  被调查的农民工纷纷反映,生活环境差,打工条件尚可忍受,但人格屡遭践踏、盘剥日趋加剧、既流汗又流泪等现实,导致了他们心理的极大不平衡。部分城市居民对农民工的偏见乃至歧视性行为的加剧,不仅引发了相互的感情对立,也激发了农民工的逆反心理,由此产生的暴怒、非理智及施行报复性手段,对社会治安及社会稳定带来了诸多负面影口向。事实上,歧视和反歧视已成为多数城市发生的涉及农民工与用人单位、当地居民的恶性案件的导火线。
  种种迹象表明,农民工问题已经到了必须下大气力全面解决的关键时刻。如任其下去,不仅将制约城乡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也必将为全社会的安定带来冲击,决不可等闲视之。
  
  城乡二元结构体制是造成农民工现状的根本原因
  
  农民进城务工已经历了20多年,进城规模由当初的几百万人激增至超亿人,流动的距离已由当初的不出县、不出市、不出省发展到今天的跨区域大范围流动进而辐射全国,远远超出了人们的意料。就一般概念而言,随着流动规模的扩大和管理经验的积累,流动应更有序、更规范。但是,严酷的事实告诉我们,农民工规模的急速扩大及时间的推移,非但未能推动劳动力流动制度的改善,反而出现了矛盾愈来愈激化的局面。农民背井离乡进城为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做贡献,理应得到与城市居民同等的政治和经济待遇,但却适得其反。造成农民工现状的原因很多,归根结底,城乡二元结构体制是抑制农民进城及造成农民工现状的主要因素。
  在城乡分割、城市对农民关闭的二元结构体制下,农民的生产、生活以及其它活动被严格地限制在农村区域,形成了农村居民与城市居民两种截然不同的不平等身份。20多年来,成千上万的农民虽然已经进城,也为城市建设和发展付出了辛劳,但终究无法获得合法的身份和本应得到的国民待遇,依然被城市的各种保障系统排除在外,被部分城里人称为“二等公民”。
  由于这种不合理制度的影响根深蒂固,造成了对农民流动管理领域的逆向操作及缺位现象数不胜数。国家从宏观政策角度虽然早已提出对进城农民工要“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搞好服务”,但有关部门在管理理念和手段上依然接二连三地出现偏差。各地在管理农民工方面,至今仍存在惩罚性管理方式多,激励性疏导方式少:封堵式清理多,开放式安置少;无序化流动多,有序化流动少;歧视性对待多,公平性善待少等“四多四少”现象。
  实践证明,这种在计划经济体制下 长期形成的二元结构体制不仅割断了城乡社会和经济发展的互动连带关系,同时也扩大了城乡差距,引发了农民与城市居民的对立情绪,延缓了城乡一体化和农村城市化的进程。从我国现阶段经济和社会发展现状看,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重点在农村,难点也在农村。如果不尽快彻底打破这种体制,中共十六大提出的宏伟目标就难以实现。因此,铲除二元结构的体制障碍,是改变农民工现状及构筑农村劳动力转移合理流动机制的重中之重。当然,要想尽快推动农村劳动力的顺畅流动,还需进行一系列的制度创新。但是,这些制度创新的前提和关键是摒弃二元结构体制思想束缚。否则,城乡统筹发展,城乡一体化、农村城市化和农村工业化等构想均将成为不切实际的空想。
  
  全面解决农民工问题刻不容缓
  
  农民工问题由来已久,如此积重难返,必然会引起我们在认识和对策等一系列问题上的深刻反思。中共十六大的召开及其确定的城乡统筹协调发展战略,为全面解决农村劳动力合理流动创造了机遇,也使我们看到了根本扭转农民工现状的曙光。我们必须紧紧抓住这一机遇,急农民之所急,想农民之所想,帮助他们解忧排难,并采取切实可行的对策,使农民工真正成为统筹城乡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的主力军。
  
  1.要对农民工问题进行再认识
  
  解决农民工问题的关键是要有深刻而清晰的认识,并准确地予以定位。谈及“三农”问题,几乎所有人都认为其核心是农民问题,而农民问题的突出表现是收入低,收入低的主要原因是就业不足。既然农民外出打工是农民现金收入的主要途径,又是缓解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压力的最主要手段,那么就应当千方百计予以扶持。中央出台了“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搞好服务”的大政方针,但实质上在实际工作中依然没能落到实处。足以说明在对农民工问题的认识方面尚有较大的差距。
  
  2.要为农民工立法
  
  我国农民工的人数规模不断扩大,但农民工就业的管理和维权却处于无法可依状态。目前,在外来劳动力管理方面,国家还没有专门的法律。一些部门和地方政府虽然制定了不少规章制度,但缺乏足够的法律依据。尤其是广大农民工权益屡受侵犯,但又无法律保护,申诉无门。因此,为农民工立法必须尽快提上立法议程。只有健全了法制,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法治。
  
  3.要建立统一的管理机构和服务体系
  
  目前,涉及农民工管理领域的部门很多,但基本上都处于各自为政的状态。各部门出于部门利益出台的一些政策措施,不仅起不到合理引导及积极服务的作用,而且产生许多部门间扯皮现象。在农民工管理方面,部门间、输出地与输入地间的内耗现象频发,管理机构的工作效率不高。迫切需要重建一个有权威性的统一管理机构,在此基础上,逐步建立和完善相应的服务体系。应当指出,目前已建立的服务体系不仅十分脆弱,而且大多名不符实。更有甚者,一些服务部门打着服务的旗号乱收费,已激起了不少农民工的义愤。因此,必须尽快解决管理机构和管理机制问题。
  
  4.要为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体系做实事
  
  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已引起全社会的关注,农民工权益受侵犯而引发的突出恶性事件已成为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的隐患。加强农民工社会保障的前提和最终目的是保护农民工的切身利益。因此,当务之急是依据国家《劳动法》的规定,为农民工提供足够的劳动保护。另外,强令用工单位为农民工办理医疗和工伤事故保险也是广大农民工的期盼。广大农民工自我保护意识普遍较差,政府应通过各种方式不断提高他们的自我保护意识,并为他们建立畅通的投诉体系。
  
  5.要加大对农民工的培训力度
  
  农民工文化技术水平普遍较低,已很难满足城市建设及各行业的用人需求。应当明确,农民工素质低,不是他们的责任,是政府长期推行城乡教育二元体制欠账的结果。在一些部门和地方相继提出对农民工文化和技术水平种种要求的情况下,政府应加大对农民工的培训力度,否则农民工将很难跨越这道门槛。最近,中央有关部门相继出台了加强对农民培训的政策,应尽快付诸实施。流出地和流入地的政府部门都应当为农民免费创造各种培训机会。近年一些地区试行的农村劳动力转业多元化培训体系受到农民工的普遍欢迎,应尽快推广。
  
  6.要逐步为农民工创造安居乐业的良好环境
  
  安居才能乐业。当务之急是迅速改善农民工的居住条件。农民工输入地政府应当制定农民工居住标准,强令用工单位执行,彻底杜绝城市“贫民窟”的再现。城乡结合部租给零散农民工的民房首先应保证卫生条件。浙江等地为农民工建公寓的经验值得各地借鉴。要下大气力解决农民工子女就学问题,应当把提高农民工子女就学率列为输入地政府为农民工办实事的重要内容。输入地政府和用工单位要协助农民工加强自身组织建设,要引导农民工参与当地政治活动,行使公民权利。最近,中华全国总工会呼吁各地工会将农民工纳入工会组织之中。这一重大举措必将大大提高农民工的社会地位,为全面解决其面临的问题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目前,农民工现象已渗透到城乡社会的各个角落,农民工安危牵挂着城乡亿万个家庭,农民工现状引起方方面面的广泛关注。农民工问题实质上已由经济层面上升到政治层面,尤其在全面推进城乡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的今天,更是如此。诚然,彻底解决农民工所有问题,需要相当长的时间。但只要我们认真贯彻胡锦涛总书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指示精神,农民工问题的彻底解决,依然指日可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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