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桌的你感悟

发布时间:2017-01-23 来源: 人生感悟 点击:

同桌的你感悟篇一:观《同桌的你》有感!

观《同桌的你》有感!随着时间的流逝,不管我们承不承认,我们都在长大。总会有一些人和事随着我们的成长而渐渐消失。很多时候突然回首,发现我们已经回不去最初的自己。随着时间的推移,很多事情已经超乎了我们的想象。不是不够勇敢,也不是不够坚强,只是不确定了,害怕了,最终逐渐的被社会潜移默化了。

很多人说,毕业了的我们一无所有,是的,一无所有。走进了社会这个大舞台,逼着自己去适应所有一切不适应的

同桌的你感悟

东西。逼着自己成长,逼着自己坚强,只因为我们不坚强,懦弱给谁看。很多时候朋友的一句,你变现实了,然后自己就可以默默的想好几天,感觉自己什么都没做,但就是变了,有些东西在我们不知不觉的时候,已经不见了,你甚至都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开始消失不见。

同桌的你感悟篇二:这是我的真实感受——(同桌的你观后感)

同桌的你

我自己本身也是在恋爱当中,有过甜,有过苦,很多事情是当事人所蒙在鼓里的,我们从小就看到这么多电视剧,电影,这些故事的素材都是从现实反应过来的,告诉我们千万不要像剧中的男女主角一样用错过一辈子来懂一个道理或者一件事情,但是人人都是围城,流过泪感慨完别人,又有几人能审视到自己!当初的错与对十年之后,再回首,不枉然也感觉自己的幼稚。

我也是从那个枪林弹雨的懵懂年代过来的,经历过的种种,每当想起也是历历在目。《同桌的你》不是没有带给我们正能量,而是很深刻的告诉我们要珍惜,要勇敢,最后周小栀说我愿意时,那一声钢琴的:咚~~真的好像醒世的钟声!

正如剧中所说:“记忆总是喜欢添油加醋,它会朝着你所期待的方向修改。"总觉得我们还没有到无法挽回的地步,总能勾起那么多的回忆"。

结婚当天,最后回去的镜头的周小栀再次被问愿意否,然后她看向林一。这一瞬间,剧情到了抢婚的镜头。所有逃婚的情节其实都是周小栀在回答“我愿意”之前的想像。录音机,林一已还给了她,那把口琴亦是。

周小栀早就和林一说过要有一个不一样的教堂婚礼.......她的伴娘脱高跟鞋的动作很明显,而她则可以随时奔跑,在周小栀幻想和林一一起逃跑的镜头里,如果细心的人暂停一下,也可以看到周小栀没有穿高跟鞋,说明婚礼的时候她穿了平底鞋,她其实为跟林一一起逃婚做足了准备,已经做好了和林一逃跑了,但是林一没有上前,他没鼓起勇气带她走。已经失去了当年追周小栀的锐气与勇敢。

他为什么在美国混得那么差?在电影里,他建成了facebook,虽然现实中是假的,但是在电影里说明林一在计算机方面技术还是挺过硬的,但是去了美国后,却没能好好发展......... 林一之前的成功都是在周小栀的爱情的激励下才实现的。爱情是伟大的,在我心里一直都是,我自己也是爱情的受益者,可惜也快成受残者了。没有了周小栀,林一只不过是一个没有志向混吃等死的小混混。没有目标,没有奋进,没有激情。林一来美国的初衷就是周小栀,去美国以后小栀跟他说不要再打电话给她了,从此以后林一就失去了努力的方向,整天浑浑噩噩的过日子,所以越混越差,最终一败涂地。

周小栀一开始如果是林一奋进的支柱与梦想的源泉,那这种为她的精神会一直存在,即使周小栀变了,出现情况了,但是那个最初的周小栀式精神与梦想还一直在,他答应过周小栀,混好,带周小栀去只有两个人的地方,并说:三年硅谷打拼,三年创业等等,最后什么都没有实现。全都成了空话!这是弱者对自己的放弃。对梦想的亵渎!

还记得林一收到周小栀结婚请柬说的什么吗?他说了一句:fuck!他同时也说了,那是十年来他骂的第一句脏话。

小时候,他可以奋不顾身为她打上几架,后来,他变成了一个压抑自己的人。

小时候,可以为自己喜欢的人豁出去。长大了,面对爱自己的人,却变得无能为力了。 在周小栀的想像中,如果林一敢那样做,她一定会扇他,但她也一定愿意跟他走。可林一没有。

美国的生活与工作把他的爱情给蒙蔽了. 估计10年来至少有几年忘了周小栀吧。 虽然周小栀先结婚了,但她比林一更明白什么是爱。在这段长达二十年的爱情里,周小栀看上去是被林一追到手的,但真正让爱情得以延缓二十年的却是周小栀。

读书时,林一跟女同学聊天,周小栀本子上涂涂抹抹的杂乱都是关于他的情窦初开。 为了林一夸高个女同学的一句话,周小栀让高个女生让开,自己去擦高处的玻璃,结果

摔了下来导致骨折。

高考前夕,林一参与游行,周小栀的心里最挂碍的是他,她去找他,让他知道那时最重要的事是什么。

他坐第一排,她的学习里也是他,她在他毫无头绪的生活里递出纸条,让他未来能朝一个方向努力。

分手之后,他被关在非典病房,她带一群人去救他。她说她不能没有他。

他去了美国,她生活也里全是他,她看着google地图研究他生活的每一处场景,每一个心情,想像自己在的每一天的生活。

在二十年里,周小栀一直带领着林一朝一个“只有两个人”的地方前行。

林一说要带周小栀去一个只有他们两个人的地方。最后其实他做到了。他留给了她一份回忆,而回忆恰恰是别人无法闯入,只属于两个人的地方。

非典时,她主动伸出了手,她给了他们一个机会。

婚礼时,他没有伸出手,他没有还给她这个机会。

这样一次又一次的付出,得到的是什么呢?

第一次她问他,如果孩子生下来会怎样。他没有回答,避开了内心。

第二次她问他,如果一早知道她去不了美国,他还会去吗?他依然避开内心。

她比任何人更了解林一,两次的逃避,她已然知道他并不是自己值得嫁的人,他连面对自己的勇气都没有,又如何面对她和更多的人。

周小栀喜欢问如果,是因为她想要另一个结果。

第一次看的时候,我觉得这是悲剧。

第二次看的时候,我觉得这对于周小栀也是最好的结局。

两个结果,我们选择自己想要的就行了~只要他还有10年前的勇敢,10年前的不顾一切。那么这结局就是和女主想象的一样。

《同桌的你》我觉着是个好电影,虽然剧情略牵强,但还是引起的一些共鸣。反映的不仅仅是爱情,还有男人的责任与他们的人生。他们的故事都可能是在某个你我他之中!也启示着我们的人生该怎样把握与度过……

致我们失去的青春,恋爱过,打架过,被老师训斥过……

同桌的你感悟篇三:听歌的感受(同桌的你)

听歌的感受

好多年前的老歌,有时比酒还珍贵。

或说,酒是愈醇愈香。但也有说,这是不确的,酒一如其他食物,也会馊的,并非真的愈醇愈香。

老歌,好的老歌,也许不会馊——如老狼《同桌的你》。

首次听到这首歌,是由两个主持人唱的,唱功极滥,歌词却深深打动了我。“谁看了我给你的信,谁把它丢在风里?”“谁娶了多愁善感的你,谁安慰爱哭的你?”一个个“谁”淡淡的,这问号可以存在,也可以不存在。因为不求答案,也是求之不得的答案,即使求得了答案也是毫无益处的答案。但这一个个“谁”和一个个“?”如影随形萦绕心头,挥之不去,默默传来的是对当年学生生活(尤其是大学生活)的留恋(写至此,听至此,不觉泪如泉涌。没有人看见,我静静地让泪水随着歌声一起在脸上流淌,那丝丝的冰冷,微微的咸意,让我感到莫名的幸福,仿佛当年大学的感觉就在泪水的流淌中复现,就像大学四年结束那晚,“执手相看泪眼,竟无语凝咽”,想起前途黯淡,更不觉悲从中来,而如今,何者为悲?当年倾诉的对象早已嫁做人妇,同学天各一方,而在这间办公室中,我独自流泪)。但这份留恋却一点也不温情,反而是冰冷的。如果只有回忆,无论是善是恶,都可能是温馨的,因为和今天无关,但《同桌的你》却加入“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的叹息,叫人怎能只是回忆,而不顾影自怜直至泪下潸然。于是,歌愈久,回忆愈老,印象愈深,追思愈苦,歌则愈能动人心;而老歌不似老酒,历久不醇而愈新,狂饮不醉而愈醒。

而且,这只是两个主持人唱的??

还有老狼的。

幽幽的吉他乐,是典型的大学音响。当年大学班级、系里、整个学院几乎所有的业余音乐人都是以吉他为伴奏乐器。或者一脚好球,或者一手好吉他,可以赢得无数女生的倾心的秋水,引来男同学艳羡的目光,而高中时“浅薄”的流行嗓子在大学里似乎失去了生存的市场。吉他简单地弹拨和略显忧郁并且每次弹拨均往下沉的音调总是那么容易嵌入人心最脆弱的部分,以庄子的话说,便是“以无厚入有间,其恢恢乎游刃有余哉!”也许正在于此,《同桌的你》,每次听,每次都有新的感动,就像那把屠完整牛后“若新发于硎”的利刀。还有较之吉他稍带粗犷却更显忧郁的中提琴,自始至终相伴迂回在老狼那有点沙哑的喉咙左右,把老狼的声限不自觉中降了一个八度。听《同桌的你》,我总觉得是在街头,两个艺人,一个坐,一个站:坐的那个顾自低头拨弄着琴弦,唱着忧伤的歌;另一个吹着萨克斯管,没有舞台上表演者极富表演意味的身体的晃动??该是在一盏昏黄的路灯下,行人匆匆地从他们身边走过,少有人因为音乐而停步,偶尔有人稍慢,向地上的萨克斯管箱中扔一枚硬币,而两人决不表示什么,虽然没有一个正式的听众,他们绝不以为意,继续他们的演奏。

每一个高而不亮的的高音后面跟着的必是长长的徘徊向下的低音,而且愈走愈低,且每每以“ī”韵作结,拖得长长的,若说有气无力是贬语,却似乎又是真实的感受。凡到问题处,老狼总是很尽心,每一个“谁”,虽然同样的无力,但却是从齿间吃力的迸出的,其实细细听这首歌,又有几个起首的字不是这样点点咬出来的,仿佛语出唇边已在心中在嘴中千绕万转,将它说出、唱出、表达出,已属非常的难能,又何来许多力气将这样的勇气和力量进行到底,于是只得在最后的“啦啦”中宣泄这些郁郁胸中不吐不快的情绪。“借他人之酒杯,消心中之块垒”,本是难事,但即便是自己的酒杯,到得消愁时,功能也是未必强过些许的,结果是不吐不快,吐亦没有能自慰我心,于是那宣泄的“啦啦”也只能重复前面的调子,而去了词儿,却更添惆怅,只能“借酒消愁愁更愁”并在愁中愈发低沉,直至于无,就像徘徊在街头的浪子,似乎终于有所定,并企图走出徘徊,而终于陷入更久长、也许更无望的徘徊中,只在夕

阳下,在自己的身侧,或前或后,或左或右,留下个长长的影子??,身上还背着那个吉他。不知老狼还在尽情尽性地演绎这首歌否,但这已与我无关了。我要做的,是继续品尝这杯被我视为愈久愈醇的好酒,并为之流下一点无情的情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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