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民族古籍的类型、内容、存世状况与保护探析】湘西

发布时间:2020-03-07 来源: 日记大全 点击:

  [摘要]湘西民族古籍主要指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少数民族1949年前形成的书册、文献典籍和口头传承及碑刻铭文,按载体形式可分为书籍类、铭刻类、文书类和讲唱类。其内容涵盖当地的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宗教、历史、文学、艺术、天文、地理等方面。湘西民族古籍存在于州内外的各大公藏机构和州内乡野民间,其抢救和保护工作亟待加强。
  [关键词]湘西 民族古籍 类型 内容 保护
  [分类号]G255
  
  1 引言
  
  民族古籍是中国少数民族古籍的简称,指中国55个少数民族在历史上形成的古代书册、文献典籍和口头传承及碑刻铭文等,其时间范畴以1911年为下限,但根据各民族的实际情况,有的可以延伸到1949年。湘西民族古籍即指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以下简称湘西州)少数民族在1949年前形成的书册、文献典籍和口头传承及碑刻铭文等。
  湘西州是湖南省唯一的少数民族自治州,现辖吉首、泸溪、凤凰、古丈、花垣、保靖、永顺、龙山8个(市)县。境内生活着土家、苗、汉、白、回等40多个民族,人口270万,其中少数民族占75.3%。在历史的长河中,长期生活在崇山峻岭中的湘西少数民族人民在劳动和生活中创造了灿烂的民族文化,他们用口碑传承,用利器雕琢,用文字书写,为我们留下了卷帙浩繁的民族古籍。这些古籍资料是今天研究湘西的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宗教、历史、文艺、天文、地理等的重要参考。整理、发掘和研究这些资料,对制定民族政策、发展民族经济、促进民族文化的交流与创新具有重大意义。
  
  2 湘西民族古籍的类型
  
  湘西民族古籍品种齐全,类型多样,参照《中国少数民族古籍总目提要》的类目设置,可将湘西民族古籍分为书籍类、铭刻类、文书类和讲唱类。
  
  2.1 书籍类
  主要包括地方志书、宗谱、族谱、地方名人诗文集和宗教科仪书。其中县志比较齐全。湘西一州八县市,每个县(市)都有一种或几种版本的志书传世。如《永顺县志》,就有乾隆十年刻本、乾隆五十八年刻本、同治十三年刻本、民国十九年铅印本4种版本传世;保靖县有《保靖县志》(雍正九年)和《保靖县志》(同治十年)等版本留存。宗谱族谱有彭、李、刘、王、张、符、龙、梁、向、王、鲁、何、谭、陈、吴、叶等姓氏几百种谱牒资料。诗文集有《味兰山房文集》、《灵溪诗存》等。宗教科仪书有反映当地巫术傩仪法事表演仪礼的书籍,如《巫师进表科书》、《太上玄灵解结科》等。
  
  2.2 铭刻类
  湘西铭刻类古籍较多,从载体材质来看,有铜、铁、木、瓷、泥、石6种。铜质的铭刻有铜柱、印章,如后晋天福五年撰刻的溪州铜柱铭文、康熙十九年大清礼部奖颁的永顺等处军民宣慰使司印;铁质的有铁磬铭、铁钟铭、铁香炉铭,如永顺司城的祖师殿的铁钟铭。泥质铭刻主要有用泥砖烧制的土司管家彭余生的墓志铭和十八土司泥塑像。木、瓷质铭刻较少。6种材质中最有代表性的是石刻,其数量庞大、形式多样,品种齐全。从数量来看,石刻要占所有铭刻类古籍的95%以上;就形式而言,有石柱、石匾、石碑和摩崖石刻4种形式;从品种来看,单石碑一项,就有墓碑、纪念碑、源流碑、诗文碑、功德碑、寺祠碑、分界碑、修路建桥碑、捐(卖、买)田地碑、乡规民约碑之分。
  
  2.3 文书类
  湘西文书类古籍就其形成原因和使用范围可分为公务文书和私人文书,其载体有丝纶、棉纸、草纸、麻纸、宣纸、毛边纸、楮纸等。公务文书是执政者或社会组织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产生的,主要有诏(诏书、诏谕)、禀文、檄文、示(告示、布告)、记、令(训令)、函、电、由、诗、文、韵、谱等。私人文书是个人、家庭在处理自身事物活动中产生的,主要是一些山林、田地的当卖契约文书、信件、笔记。在湘西各大公藏机构中,保靖县档案馆的文书类古籍收藏最为齐全。
  
  2.4 讲唱类
  湘西讲唱类古籍指湘西少数民族世代相传的具有历史和文学价值的口碑资料。主要有神话、史诗、传说、故事、歌谣、谚语、谜语等。这些口碑资料是各少数民族在历史上以口耳相传留下来的,大多反映本民族的起源、历史变迁、风土人情、生活习俗、民族性格。这类资料,有的通过文字、录音记录已转化成当今的书籍、录音带和光盘,但多数还存贮在传承人的大脑中或以手抄本、油印本的形式散存于民间。有代表性的有土家族的《摆手歌》、《梯玛神歌》、苗族古歌《古老话》、《船工号子》等。其中《船工号子》等进入了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
  
  3 湘西民族古籍的内容
  
  湘西民族古籍内容广博,涉及领域众多,涵盖了当地的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宗教、历史、文学、艺术、天文、地理等方方面面。下面就内容有代表性的古籍作简明列举。
  
  3.1 综合反映一定时期地方总体情况
  这类古籍主要有各县的地方志和风土志。如《永顺宣慰司志》为明正德年间永顺宣慰司使彭世麒所编,是土家族地区最早的一部地方志,记述了永顺宣慰司使世职沿革及境内山川、风景、物产、民俗等内容。清代林继钦等同治年间修纂的《保靖县志十二卷》,从卷一到卷十二分别是星野志、舆地志、食货志、学校志、武备志、祀典志、职官志、选举志、孝有友志、列女志、祥异志、文艺志。每卷下面又有若干细目,如卷二舆地志就包含了舆图、建置沿革、疆域、城池、公署、都寨、市场、育婴堂、养济院、山川、津梁冢墓、义冢、风俗诸方面的内容。民国十二年彭施滁所撰的《永顺县风土志》,从地理、沿革、区划、山川、道路、风俗、宗教、教育及农、工、商、金融等30个方面介绍了永顺的风土人情。
  
  3.2 反映姓氏、民族源流、迁徙与发展状况
  这类古籍主要有族谱、宗谱、寺祠碑文、民族古歌等。如清光绪二十七年彭司滁撰的《彭氏谱》记载了溪州彭姓姓氏源流及其治理溪州、保静州八百年历代土司事迹本末,反映了彭氏参与溪州开发并一统溪州八百年的史实;清乾隆二年重建的“八部大王庙碑”碑文,记载了土家先人协助中央王朝屡建战功,“威镇八峒”之事和土家人居住地为楚南上游,即酉水流域,历经汉晋、六朝、唐、五代、宋、元、明各朝的史实;讲唱类的土家族叙事长歌“摆手歌”、苗族古歌“古老话”,分别讲述了土家族、苗族的起源、迁徙、支系繁衍、习俗诸内容。
  
  3.3 反映当地人民生产生活习俗与宗教信仰
  该类古籍主要是一些口述资料、宗教科仪书。如在土家族聚居地流传久远的“船工号子”、“挖土锣鼓歌”、“哭嫁歌”等都从不同的角度反映了土家族生活习俗;“丧堂歌”和俗称“土巫经”的“梯玛神歌”反映了当地民族丧葬习俗和宗教信仰。此外,宗教科仪书较为全面地记载了当地民族开展宗教活动和宗教仪式的全过程,如清抄本《三情留教启师秘诀科》就记载了保靖南派傩师(把坛祖师)向法灵、向法荣等傩仪表演诸法事演唱词文及全程仪礼;《太上玄灵解结科》、《道场词》反映了当地人民的道教信仰和丧葬习俗。   
  3.4 通报当地大事要事、记述当地知名人物
  这些内容多数体现在铭刻和文书类古籍里面。如立于后晋天福五年(公元940年)的“溪州铜柱”铭文,记载了溪州之首彭士愁率五姓与楚王马希范为修盟好之事;明万历十九年翰林廖道南撰文、巡按张继抄刻的“昭勋碑”,记载了土司溪州宣慰使彭宗舜平宁乡匪寇的战事经过和受朝廷嘉奖的情况。此外,一些关于修路建桥、买卖田地以及学堂、寺祠、城垣修建的文书、碑文都是重要的记事古籍。
  记述当地知名人物的古籍,文书类的如清张孔修撰的《记彭勇行》,记载了清同治贡生彭勇行的生平事,文中写了彭勇行的体貌、职业、才学、品格、文风等;铭刻类的有记述的当地贞女节妇石坊序文、名人勇将及德高望重者的德政碑、墓志铭,如“明昭毅将军思垒彭侯故室淑人向氏墓志铭”、“贞女彭明桂石坊序”、“符氏节孝石坊序”,均属此类。
  
  3.5 记载、反映疆域和边界
  记载、反映疆域和边界的古籍主要有分界碑和官方文书。分界碑如清乾隆十六年(1751年)立的“龙山巴拉湖龙桑分界碑”,记载了龙山、桑植两县正堂划分县界之事。官方文书有:清代知县广元王伯麟颁发的《地舆志》,记载了永顺东与直隶州永定县、南与辰州府沅陵县、西与同府保靖县、西南与辰州府乾州、西北与同府桑植县的分界之处;清乾隆六年常德通判颁发的“桑植县定界详文”记载了桑植县东与慈利、西与永顺、南与沅陵、北与湖北鹤峰的交界之处。此外,保靖县档案馆保存的“为否认将葫芦乡并入古丈并提出五个条件祈鉴核转呈由”、“为汇报勘查保、古绥县界情形致省长薛岳函”、“为瓦厂地方重划县界一案令迁陵镇长亲往查勘的训令”等都是反映这方面内容的文书类古籍。
  
  3.6 反映文学、艺术
  湘西文学、艺术类民族古籍很多,四大类型的古籍都有关于文学、艺术的记载。有结集成书的诗文集,有以单篇文书形式记载的歌词乐谱,有集文学、艺术价值与一身的诗文石刻,有存贮于人的大脑、靠口耳相传保留下来的民间故事、传说。现存永顺县图书馆的清代《篪谱》、《琴谱》、《瑟谱》、《埙谱》详细记载了篪、琴、瑟、埙这四大器乐的外形及吹奏之技法,是研究民族古器乐的珍贵资料。在永顺不二门景区、颗砂等地的数十处摩崖石刻,具有很高的文学和艺术价值。如永顺不二门摩崖石刻《游观音岩》一诗:“萧寺遥连郭外村,灵峦常秀水常温,地藏幽壑疑仙境,天假悬崖壮佛门,鸟道低穿犹有路,神工巧凿更无痕,诗人徘徊瞻良久,欲馨吟怀日已昏”,全诗对仗工整,前六句句句皆景,句句皆佳句,对后人游览观音岩景点及诗文习作具有重要的启发和参考价值。
  
  3.7 日常生活中的文字遗留
  这类古籍主要有契约文书及田亩画册、粮册、均田清册等。如,保靖档案馆收藏的18个案卷的清代契约文书,详细记载了当时保靖邑人当卖田土、山地、茶山、房屋的情况;湘西州博物馆收藏的清嘉庆年间的《凤凰前营提拔苗人争占土亩画册》、《永绥厅归公土拔归凤凰厅细收粮册》、《乾州厅均田清册》等,都属此类。
  
  4 湘西民族古籍的存世状况与保护
  
  4.1 存世与保护状况
  湘西民族古籍以机构公藏、民间私藏、就地保护、自然散存4种状态存在于世。机构公藏指被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等公藏机构收藏;民问私藏即个人收藏;就地保护保存,指分布或收藏在历史文化名城(街区、村镇)、古建筑、古遗址及风景名胜区的有关古籍,根据国家或地方的有关政策法规对其实行就地整体保护;自然散存主要指散存于乡野民间的没有采取任何保护措施任其自生自灭的古籍。4种存世状态的古籍中,机构公藏的数量最多,以书籍、文书类为主;自然散存的次之,以铭刻类、口碑资料居多;就地保护与民间私藏的较少,但往往很珍贵。
  湘西民族古籍的保护情况总的来说是不容乐观的。从保护条件来分析,机构公藏的古籍保管条件较好,安全系数较高;个人私藏的古籍,其保管条件因收藏者的条件和重视程度而异,损坏和流散的可能性较大;就地保护保存的古籍,其安全性与管理者的监管力度和当地居民的素质有很大的关系;自然散存的古籍基本上处于无保护状态,其安全性根本无法提及。从实际保护情况看,就是保管条件较好的公藏机构,其古籍保护情况也让人担忧。“由于经济条件的限制,整个湘西自治州公共图书馆的古籍保护工作仅停留在最原始的技术层面上,许多古籍常年封闭在书库中,养在深闺无人识,有的图书馆将古籍同普通图书存放在一起,没有专门的书柜和专人保护,更不用说对残旧破损古籍进行修补……整个湘西自治州公共图书馆中无一人从事过古籍的修复技术的培训,更不用说古籍专业人才。现有的公共图书馆中有3家有馆无舍,古籍的存放没有专门的场所,也无专人去管理和检查,致使许多古籍腐烂毁坏,常年得不到修复”。这段文字绝非危言耸听,而是湘西州公共图书馆的古籍保护的实况描述。在州内的其他公藏机构,如博物馆、档案馆,其古籍保管条件比公共图书馆也好不了多少,古籍纸张发霉、受潮、粘连、虫蛀、发脆、发黄等现象时有发生。至于民间私藏、就地保存和自然散存的古籍,情况就更加糟糕。即便是经久耐损的石刻类古籍,由于长期在旷野中栉风沐雨,有的已字迹漫漶难辨,有的已遍体麟伤,有的已粉身碎骨,踪迹全无。据笔者统计,永顺县已作民族古籍登记的石刻有140件,除去7件没有对残损情况说明的,余下的133件中,9件已字迹漫漶,10件残损,2件水下掩埋,2件已毁。由此可见湘西古籍毁损情况之一斑,进而可知湘西民族古籍保护形势之严峻。
  
  4.2 保护思路
  我们探讨湘西民族古籍存世与保护状况,目的是为了使之得到有效的保护。少数民族古籍保护就是要根据少数民族古籍载体成分和存量状况,采取安全有效的措施,克服和限制损坏少数民族古籍的各种不利因素,保证少数民族古籍的搜集、集中,维护少数民族古籍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从而使少数民族古籍得到有效的使用、开发和流传。按照这一思路,结合湘西民族古籍的实际,笔者认为,湘西民族古籍保护应抓好如下工作:
  4.2.1 重视民族古籍的征集(采集)工作如前所述,湘西民族古籍,有的散存于民间私人手中,有的封存于宗庙祠堂,有的分布在山崖旷野,有的存贮于民间艺人的脑中。要保护这些古籍,应有针对性地进行征集、采集,避免其流失、毁损和消亡。对于民间私藏的古籍,采取有赏征集、鼓励捐赠、制度呈缴、购买等方式收集。对于民间口述资料,如山歌、民间故事、宗教法事唱本等,通过走访民间艺人、歌手、巫师口问笔录、摄影录音等方式采集。对于民间散存的石刻,要组织人员对原物进行拓片。总之,要尽最大可能采集民间散存的古籍,然后集中整序、典藏,以保证其系统、完整和安全。
  4.2.2 搞好古籍清查,建立民族古籍专柜、专室,确定专人管理鉴于湘西图书馆存在着将古籍同普通图书存放在一起的现象,因此,各公藏机构很有必要对各自保管的内容进行摸底排查,将民族古籍从其他资料中分离出来,专柜、专室陈列、收藏,确定专人重点保管。
  4.2.3 加强库房管理,改善古籍保管条件对于收藏在库的古籍,做好防火、防光、防尘、防虫、防鼠工作。创造条件改善库房设施,尽可能做好库房的温湿度控制。
  4.2.4 注重古籍的防护工作采取延缓性保护和再生性保护措施,对已有的古籍进行修复、加固,或通过复制、缩微、扫描、数码照相、数字化处理等现代技术手段,将古籍的内容转移到其他载体上,从而使民族古籍万古流传。
  4.2.5 加强古籍整理研究、开发利用 整合湘西民族古籍资源,建立湘西地区古籍联合目录。搭建资源共建共享平台,实现区域古籍资源共建共享。建立民族古籍门户网站,向社会和公众宣传、开放古籍资源,使民族古籍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此外,加大古籍保护资金投入和古籍市场监管力度、加强古籍保护人才培养等都是古籍保护的重要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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