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用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强化生产经营管理的实践与探索

发布时间:2019-08-19 来源: 散文精选 点击:


  摘 要 近年来,为进一步规范场所生产经济活动,更好地履行戒毒工作职能,运用法治的力量助推戒毒场所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实现良性、健康发展,云南省一所生产管理部门在充分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就提升应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分析、解决、处理问题的能力和水平方面做出积极探索,形成一点浅要的认识和思考,以期共同探讨。
  关键词 法治思维 法治方式 戒毒场所 生产经营
  作者简介:刘轶群,云南省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
  中图分类号:C916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7.07.378
  一、导论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习近平总书记也明确指出,“领导干部要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带头遵守法律,执行法律,带头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谋划工作要运用法治思维,处理问题要运用法治方式,说话做事要先考虑一下是不是合法。领导干部要把对法治的尊崇,对法律的敬畏转化成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做到在法治之下,而不在法治之外、更不是在法治之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可以说,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已经成为当前各级领导干部在行政过程中一项核心的工作要求。
  二、对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认知
  (一)基本概念
  法治思想自古有之。2015年底,习近平总书记在访问英国议会时说过一段话,原话大意是“中国的民本和法制思想自古有之”,今天的依法治国“既吸收中华法制的优良传统,也借鉴世界各国法治的有益做法”。
  西方社会在古希腊古罗马时期形成了法治文化传统。古希腊思想家亚里士多德曾提出著名的法治定理。他说: “法治应包含两重意义: 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本身是制订得良好的法律”。而中国早在春秋战国时代,就有一些政治家和思想家提出了 “以法治国”的理念。管仲、商鞅和韩非等法家认为,法治,首先必须“以法为本”、“事断于法”;其次必须将法律公开,坚持法无等级, “君臣上下贵贱皆从法”。这些论述,从形式上看,与古代西方和现代法治具有许多相似之处。可以说,法治思想的出现和形成是社会发展的一种必然。人类政治文明发展至今,对法治概念的认知尽管不完全一致,但对其核心内涵,包括精神、实体、形式等层面的要件已有基本共识。简单来说,法治就是法律的统治。即法律规则在治国理政过程中具有最高权威。
  法治是一个相对于人治的概念。不同于封建专制,现代法治与民主相伴而行。在当代中国,法治也常被称作“依法治国”和建设“法治国家”。回顾我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确立,可以追溯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早在1978年,邓小平同志就指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1997年9月,党的十五大报告第一次把“依法治国”确立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十八大后则更加重视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作用,并提出“法治思维”的新概念,要求用法治的方法解决社会问题。
  现代法治的实现,不仅要有法治思想、法治原则,更重要的是要靠与法治思想和原则相适应的制度和意识,即无论是执政、执法者,还是民众,都要敬畏法律,形成运用法治理念和价值来认识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理性思考方式,也就是法治思维。法治思维是一种以法律规范为基准的逻辑化的思维方式。它是人们在法治思想的基础上,运用法律规范、法律原则、法律精神和法律逻辑对遇到或者要处理的问题进行分析、判断、推理和形成结论、决定的思想认识的活动与过程。
  (二)主要特征
  法治具有以下主要特征:
  1.规则性
  法治是规则之治。规则具有确定性、可预期、可执行等特点,以权利和义务为核心内容,告诉人们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及如何行为,使人们对行为后果有明确的预期。对政法机关来说,维护社会稳定,首先要严守规则,维护规则的稳定,否则就会破坏人们的预期,理性就变成感性、心安就变成恐惧、有序就变成无序。
  2.保障制約性
  法治的主线是制约权力,保障权利。法治的根本问题是解决权利和权力的关系问题。法治思维的实质就是从权利和义务角度观察、分析、处理问题,通过权利和义务的运行,实现法的指引、预测、教育、惩罚功能。
  3.程序性
  程序的基本含义,一是任何人不能做自己的法官;二是同等情况同等对待、同等关注;三是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在监督中行使;四是执法司法者不能从当事人那里牟利,否则会出现偏私。法治思维要确定一套开放、公平、透明的程序规则,对每个人都是相同的,按程序办事,最终结果即使不尽如人意,但公平、透明,相应纠纷和问题最后都会在法治轨道上得以解决。
  4.权衡性
  法治思维要求在利益和正义、自由和秩序、公平和效率、安全和限制、平等和差别、生存和发展等不同价值之间进行平衡,也就是看问题、作决策,要依法处理好当前和长远、局部和全局、个别和一般的关系,尽可能把事情考虑得更周全,把方案设计得更缜密,把负面影响降到最低。
  5.建设性
  从人类社会发展史看,法治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从来都是建设性而不是破坏性的。法治思维以建设性思路确定制度,通过权利救济主渠道,修复被损害的社会关系,解决社会问题,建设社会。
  三、省一所产业成因回顾和问题梳理
  云南省一所地处昆明市官渡区大板桥,始建于1954年,最初是从嘉丽泽一个大队逐步发展而来。建所60多年来,省一所的生产经济发展主要经历了四个阶段。

相关热词搜索:法治 经营管理 强化 思维 理念

版权所有 蒲公英文摘 www.zhaoqt.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