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库全书》著录书法文献述论

发布时间:2018-06-27 来源: 散文精选 点击:


  摘要:《四库全书》著录了大量的书法类文献,分为书论类、书史类、品鉴类与篆刻类等,其著录标准为有益考证者著录、可资品鉴者著录、御定文献著录、篆刻之类折中著录等。在《四库全书总目提要》中体现了四库馆臣尊崇正统、以端正工稳为美、保守中见新变的书学思想,反映了乾隆时期维护教化、宣扬正统以及盛世之下需要宽容的统治观念。对《四库全书》著录的书法文献进行研究,对书法理论与书法文献学领域都有重要价值。
  关键词:《四库全书》;书法文献;子部艺术类
  一、前言
  《四库全书》作为我国古代最大的丛书,保存了历代三千四百六十余种文献,在辑佚、校勘、目录学等方面都对后世产生了重要影响。《四库全书》著录了大量书法文献,既包括单篇散行如《书品》,又包括裒集成册如《去书要录》;既有《真迹日录》等书家随笔,又有《石渠宝笈》等鸿篇巨裂。对《四库全书》著录的书法文献进行研究,不仅有益于书法理论的研究与作品的鉴赏,同时对于拓展四库学与书法文献学研究的广度与深度也具有重要价值。当今学界对于该方向尚处于初步研究阶段,论著较少,本文即从此出发,对《四库全书》书法文献的著录情况与著录标准进行论述,同时探究四库馆臣收书背后体现的书学思想。
  二、《四库全书》著录书法文献的数量及种类
  在《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子部艺术类叙中,将艺术类分为书画、琴谱、篆刻、杂技四属,并言书画类“要为艺事之首也”。《四库全书》收录的书法文献,主要见于书画之属,其来源既包括各省采进与私家进献,也包括内府所藏与《永乐大典》辑出。其成书时代自南朝梁至唐宋元明,迄于清代。(实际单篇成书时代可上溯至汉代。)该属共收书七十一部,一千七十三卷,书法类与兼论书、画类文献共五十四部(含续、补、附录等)。此外篆刻类文献见于篆刻之属,仅有二部。以上五十六部文献,为本文所论书法文献的主要范围。《四库全书总目提要》中所体現的四库馆臣对于书法文献的分类不甚清晰:
  案:考论书画之书,著录最夥。有记载姓名如传记体者,有叙述名品如目录体者,有讲说笔法者,有书画各为一书者,又有共为一书者。其中彼此钩贯,难以类分,今通以时代为次。其兼说赏鉴古器者,则别入杂家杂品中。
  其中原因一为书画之属包括书、画、兼论书画三类,书法与绘画内容难以完全分离;二为书法文献内容复杂,既有记载书家姓名者、叙述名帖名品者,又有讲说笔法者,而品题篆刻者又别为一属,于是四库馆臣通以时代为次著录,不再详细分类。
  今将《四库全书》所收书法文献,按其主要内容分为书论类、书史类、品鉴类与篆刻类,并将相互涉及者归入其他。(类下篇目见附表)书论即书法理论,既包括单篇论述者如孙过庭《书谱》,从书法审美、书体、运笔、创作等方面展开论述,“微言奥义,已足见其大凡”。又包括论述汇编者如张彦远《法书要录》,“编集古人论书之语,起于东汉,迄于元和,皆具录全文。”该类文献收录最多,为《四库》所录书法文献的重要部分。
  书史类如米芾《书史》,始自西晋,迄于五代。凡印章跋尾,纸绢装褙,俱详载之。如陈思《书小史》,自庖牺迄五季,汇为一编,足以为考古者检阅之助。又如陶宗仪《书史会要》载古来能书人上起三皇,下至元代,集书法理论与书家小传为一编,採摭繁富,文笔简当。
  品鉴类首录南朝梁庾肩吾《书品》,是书载汉至齐梁间能真草者一百二十八人,分为九品加以论述,为《四库全书》著录历史最早的书法文献。其余如张怀璀《书断》录古今书体及能书人名,分列神、妙、能三品,记述精详,评论亦允。又如董史《书录》,记宋代书家姓氏,每人之后又採摭评论附之,考据精审,殊有体裁。该类文献数量亦较多,基本涵盖汉代以来能书者人名及各书体,具有很高的研究价值。
  篆刻类仅著录《学古编》与《印典》。四库馆臣认为虽然篆刻被称为末技,但若不精于六书之法,也不能为之。但在篆刻类文献的选择上,鉴于印谱传录易于失真的情况,便只著录详论书体变化与篆写摹刻之法的《学古编》和採录印玺故实与诸家论说的《印典》,存备一家。
  除此之外,还有相互涉及者,如品鉴、技法、书论相结合论述者如《墨薮》、《法书考》等;先汇帖再品鉴类著作《宣和书谱》、《广川书跋》、《宝真斋法书赞》等;兼有品鉴与考证类著作《真迹日录》、《江村销夏录》、《式古堂书画汇考》等;综合各类总论者如《御定佩文斋书画谱》、《石渠宝笈》、《秘殿珠林》等。此类文献皆归入其他,不再详分。
  三、《四库全书》著录书法文献的标准
  关于著录文献的标准,乾隆三十七年安徽学政朱筠提出:“一是旧本抄本,尤当急搜也;二是金石之刻,图籍之学,在所必录也;三是中秘书籍,当标举现有者,以补其余也;四是著录校雠,当并重也。”
  该说法引起了乾隆的重视,并在《四库全书》纂修时加以采纳。通过对《四库全书》所录四十七部书法文献的研究,可以归纳出《四库》著录书法文献的标准,现分条详论如下:
  (一)有益考证者著录
  最早的书法理论著作可追溯到汉代,西汉扬雄在《法言》中便提出了“书,心画也”的观点,东汉崔瑗《草书势》是迄今可见的第一篇专论书法的文章。历代沿波,多有论著,传抄众手,难免错讹。《四库全书》所录的书法文献也有此类特点。正如四库馆臣在子部类书类总叙中所言:“古籍散亡,十不存一,遗文旧事,往往托以得存。”因此,对于征引、辑集古代文献而成的著述、能够对传世书作进行考证的文献,四库馆臣优先著录。如张彦远《法书要录》,四库馆臣称“其书採摭繁富,汉以来佚文绪论,多赖以存。”如庾肩吾《书品》、李嗣真《后书品》、张怀瓘《书断》、窦泉《述书赋》,各有别本,皆于此书录出。又如《赵氏铁网珊瑚》作者存疑,旧本题朱存理撰,经考非出白一人之手,实为舛误。“然所载书画诸跋,颇足以辨析异同,考究真伪,至今赏鉴家多引据之。其书既为可採,则亦不必问其定出谁氏矣。”故而著录。又如郁逢庆《郁氏书画题跋记》,四库馆臣在指出其“漫无考订”、“体例尤不分明”的同时,“特以採摭繁富,多可互资参考者,故并录存之,备检阅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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