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参与高等教育质量评估的突破与成效

发布时间:2019-08-10 来源: 幽默笑话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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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在博洛尼亚进程的推动下,北欧国家高等教育质量评估开启了由教师转向学生的新型评估路径,其独特的学生参与模式对教育质量的提高产生了良好成效。文章基于北欧学生参与模式的经验以及博洛尼亚十五年取得的学生参与成效,总结高等教育质量评估新路径的成功之处,并得出以下启示:我国学生参与评估的改革应树立“以学生为中心”的评估理念、强化学生参与的制度保障、完善学生全面参与评估机制、构建利益相关者间的均衡博弈平台、发挥学生自治组织的作用。
  关键词:博洛尼亚进程;学生参与;高等教育质量评估
  一、促进欧洲学生参与高等教育质量评估的主要力量
  (一)博洛尼亚进程的积极倡导
  1999年,29个欧洲国家的教育部长聚集在意大利召开会议,共同提出了欧洲高等教育改革计划,并一致通过了《博洛尼亚宣言》,标志着博洛尼亚进程(Bologna Process)全面启动。博洛尼亚进程的成员国希望到2010年,签约国的大学毕业生可自由流动,在欧洲任何国家申请硕士阶段的学习或就业,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欧洲高等教育一体化[1]。历届欧洲国家教育部长会议都对学生参与高等教育质量评估提出新的政策观点,这充分体现了学生参与的重要性(见图1)。
  (二)北欧国家與欧洲学生联合会的影响
  2003年,博洛尼亚会议在柏林召开。会议提出,2005年,学生代表应参加国家级高等教育质量评估。北欧高等教育质量保证网络由北欧国家(冰岛、丹麦、瑞典、芬兰和挪威)组成,2002年出版的《北欧国家高等教育质量评估中的学生参与》研究报告对推动北欧国家学生参与产生了积极影响,并总结了学生参与评估的经验。此外,欧洲学生联合会对学生参与评估的政策落实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2001年,欧洲学生联合会发表的《欧洲高等教育中的学生参与》政策文件指出,高等教育共同体(高等教育机构和大学生)中的学生应该成为高等教育政策制定和质量提高的重要参与者。[3]
  二、打破学生参与评估的局限性
  高等教育质量评估是一项专业、规范、科学的工作,传统思想认为,其评估人员应是教师、权威专家或领导等,学生只能参与基层的评教,不能全面参与质量评估的全过程。北欧国家打破了学生只参与评教的局限性,建立了相对成熟的学生参与机制。下文简要介绍北欧学生参与高等教育质量评价的过程和方法。
  (一)参与“三级”院校自评
  高校的内部自评是开展外部质量评估的前提和保障。北欧国家的学生可参与“三级”院校自评,提升院校评估的客观性、公平性和透明性。学生参与院校自评包括定期评估和自我评估两种方式。定期评估的方式涉及三个层面。第一,校级层面,质量决策。学生参与院校质量评估机构、决策机构、管理机构的工作,承担起共同治理高校的部分责任。第二,院级层面,信息反馈。各个学院将学校的教育目标、方针以及评估标准指南发放给学生,学生就此提出关于院校或教师质量评估方面的反馈意见。第三,学生联合会的参与。学生联合会是学生自己的组织,学生自治提高了学生参与高等教育质量评估的积极性,学生可通过联合会对评估工作提出意见或建议。
  学生参与院校自评主要是对教师教育质量进行评估,并提出下一步改进的建议,而学生联合会在院校自评过程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其通过访谈、调查问卷、小组会议等方式收集学生的意见。院校自评结束后,学生独立撰写评估报告。评估报告要求体现学生的意见或观点,否则就违反了评估规则。[4]
  (二)参与外部评估小组
  学生是高等教育质量的直接体验者,在高等教育质量评估过程方面,其观点与专家的观点存在一定的差别。学生参与外部质量评估小组,可以促使学生的观点引起外部评估小组的关注,进而提升评估结果的可接受性。北欧国家在制定并实施外部评估计划之前召开会议,就外部质量评估的方法、经验、学生代表的专业培训进行讨论,会议结束后组织学生代表参加外部评估的培训,以确保学生参与外部评估的质量和有效性。例如,2005年,芬兰高等教育理事会(FINHEEC)颁布了高等教育评估的新的审核方法和标准,同时成立了全面、全过程的学生参与机制,学生成为内部和外部评价的重要成员。参与过程包括:学生成员的标准制定、学生成员的招募、学生成员的培训、考察前会议准备、参与审核考察、评估报告撰写等[5]。学生作为外部评估小组的重要参与者,有利于外部评估专家站在学生的角度思考问题。
  (三)参与现场考察
  学生在高等教育质量评估中发挥重要作用的阶段是现场考察,其考察的方式主要是学生访谈。现场考察的目的是通过访谈了解学生和其他群体的观点,并确定评估机构的自我评估报告是否满足学生的要求[6]。学生是教育的体验者,能够从自身出发评判所学学科的优劣。然而,不同国家的现场考察模式存在差异。例如,瑞典的现场考察环节需要访谈8~12名学生,这些学生可以是现场挑选的学生,也可以是招募的志愿者,但他们的专业和年级不同;挪威和芬兰按评估类型选择不同专业、不同年级的6~60名学生进行访谈,访谈过程中,教职工不允许在现场,以免学生不能大胆说出真实的想法,导致访谈内容失真;爱尔兰的现场考察包括主评估考察和计划考察两部分,主评估考察一般进行五天左右[7]。现场考察阶段,学生代表全程参与,可以充分发挥学生代表与学生之间的亲和力,大大提高学生参与访谈的积极性与主动性,保证现场考察的质量。
  (四)参与评估的后续处理
  学生作为评估组成员完成评估后进入评估的后续处理阶段。为了更好地收集学生的意见或观点,学生在这一阶段可撰写自评报告。例如,芬兰的学生撰写自评报告的方式有三种:一是将学生的观点或意见纳入自评报告,学生有机会对自评报告表达观点;二是学生独立完成自评报告的撰写;三是学生的观点在评估报告中单独展现[8]。又如,爱尔兰的学生可参与正式评估报告的撰写,在评估考察的第五周,学校将在IUQB网站公布评估报告,学生可在第一时间了解评估的过程及内容,并且可对评估的后续行动持续关注。[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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