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新公务员法学习体会合集()

发布时间:2020-07-12 来源: 不忘初心 点击:

 (精)新公务员法学习体会 10 篇(最新)

 新公务员法学习体会 1 2018 年 12 月 29 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修订草案)》,习近平主席签发第二十号主席令予以公布。新法将于 2019 年 6 月 1 日起施行。

 新公务员法为职务和职级搭建了沟通的渠道。新公务员法最大的亮点在于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制度,对职级的晋升条件作出原则性的规定。新修订的公务员法第十七条规定,“国家实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根据公务员职位类别和职责设置公务员领导职务、职级序列。”这意味着,“非领导职务”的表述将成为历史,代之以“职务”与“职级”并行的运行模式。

 新公务员法拓宽了公务员晋升的渠道。新公务员法将原来的非领导职务取消,取而代之的是四等十二级的职级层次。原有的非领导职务和职级制度,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公务员尤其是基层公务员的晋升问题,但是由于非领导职务也受

 限于职数,不能涉及大多数公务员,而原有的职级制度晋升年限科员到副科级最低就要十二年,副科晋升正科级、正科晋升副处级则至少需要十五年,时间太久,也会打击大家的工作积极性。这次四等十四级的职级制度,级别设置增多,年限缩短,而且涉及面更广,能在很大程度上调动基层公务员的工作积极性,让底层公务员觉得有盼头,有干劲。

 公务员是一个国家治国理政的主体,这支队伍所表现的整体素质直接决定着政府的管理水平,决定着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成效,是国家的“软实力”的体现。因此树立积极向上的公务员价值观,建立一支精神饱满、正直正派、为民为国的公务员队伍,是国家治国理政的一项极其重要的工作。新《公务员法》的颁布和实施,从根本上、制度上保障了公务员的合法权益、加强了对公务员的监督,帮助广大公务员树立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价值观,具有划时代的历史意义。

 新公务员法学习体会 2

 认知,自此之后,公务员法的确立开启“三板斧”,也使公务员成为有法可依有“身份”的人, 公务员法是党的领导的集中体现。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在从严治党局面越来越严的今天,修订公务员法,更进一步体现出党的领导: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这一基本方略集中在总则中有所体现,并贯穿公务员管理进、管、出各环节。“逢进必考”、监督、管理,也对公务员提出了更深的要求。公务员从思想上要确立跟党走的方向,坚定理想信念。在行动上以实际成果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确保党的领导实效。

 公务员法是公务员的坚强后盾。多年以来,公务员的发展问题是一个难题,尤其是基层公务员,发展的“天花板”更难以突破。修订的公务员法中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有效调动了广大公务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拓宽了公务员尤其是基层公务员职业发展空间,实现对公务员的持续激励。从另一个角度来讲也是对广大基层公务员的一种激励。

 公务员法是促担当勇作为的催化剂。当前形势下,尤其对广大基层公务员而言,任务重、工作多,加班加点是常事,但在绩效考核和激励奖励上还有一定欠缺,尤其是十九大以来,干部的有作为、敢作为、能作为更加重要,公务员法的修订及发布,无疑是一催化剂:健全考核机制、奖励机制和保障机制――促进公务员对本职身份的认同和努力,增强身为公务员的荣誉感和使命感。

 制度在于实施,我们看到了修订制度的完善,更迫切的希望看到制度落实到位,为公务员这个群体带来更多积极向上,努力奋斗的动力!

 新公务员法学习体会 3 公务员是一个国家治国理政的主体,这支队伍所表现的整体素质直接决定着政府的管理水平,决定着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成效,是国家的“软实力”的体现。因此树立积极向上的公务员价值观,建立一支精神饱满、正直正派、为民为国的公务员队伍,是国家治国理政的一项极其重要的工作。新《公务员法》的颁布和实施,从根本上、制度上保障了公务员的合法权益、加强了对公务员的

 监督,帮助广大公务员树立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价值观,具有划时代的历史意义。

 公务员价值观是指公务员关于公共行政的价值所持的立场、观点和态度的总和,是公务员对公共行政活动进行评价、判断与选择的“内在尺度”,也是公务员对自己所从事的行政活动、行政行为进行价值取舍的“主体尺度”。

 自觉培养“公仆”意识,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利观、群众观和政绩观,直接关系到党执政能力、关系到国家的兴旺昌盛。新《公务员法》引起大家热议的亮点之一――删除了“非领导职务”,干满三十年可以申请退休,基层公务员待遇的提高。实行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打破公务员仅靠职务晋升实现待遇提升的唯一通道。由于基层公务员领导职数的限制,基层很多公务员在基层埋头苦干了若干年后,乍抬头,发现与成长为少数领导干部的“同科进士”在工资待遇上差别甚大,从此苦恼于不平与不公,沉浸于仕途无望,想事干事的初心裹上层层苦闷被冬藏。新《公务员法》的出台,规范公务员的收入,缩小级别待遇,是填补不平不公的一剂良药,是激发初心成长的生长因子。当“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

 复兴”在公务员队伍中形成共识的价值取向,自然就多了些脚踏实地,少了点好高骛远;多了些关注民生,少了点痴迷仕途;多了些责任担当,少了点得过且过。

 新公务员法学习体会 4 新修订的公务员法充分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关于干部工作的新精神新要求。

 公务员制度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将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列为公务员的基本条件,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列为应当履行的义务,被开除党籍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体现党对党管干部原则的贯彻落实。与原来的非领导职务相比,对职级序列进行了重新设定,综合管理类公务员增加了 4 个层级,又明确了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级设置根据新公务员法另行规定,留出了制度接口,坚持科学分类的原则。在激励公务员新时代担当作为方面,受到强烈反响的就是在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的,给予调休或补助,说明倾听了底层心声,进一步完善了保障机制。

 地方机构改革即将完成,新公务员法 2019 年 6 月 1 日起正式实施,在正式实施前,需进行集中广泛宣传解读,而职级与职务并行制度的重新设定,特别需要保障现在的非领导职务同比到新的职务中来,享受合乎规定的待遇,是一项业务性、政治性比较强的工作,所以制定配套措施、认真学习政策,抓好工资匹配显得尤为关键。

 新公务员法学习体会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修订草案)》开始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的时间自 2018 年 1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1 日。此次修订涉及到职级晋升、工资、加班补助等多个方面,而且此次公务员修订法有两大亮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是我国干部人事管理中第一部基础性的法律,自2006 年 1 月 1 日施行以来,公务员制度体系不断完善,有力促进了公务员队伍建设,提高了公务员管理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生历史性变革,公务员法也逐渐出现一些不适应、不符合新形势新要求的地方,需要与时俱进地加以修改完善。

 第一个亮点:非领导职务改革 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层次分为四等十二级:一级巡视员、二级巡视员、一级调研员、二级调研员、三级调研员、四级调研员、一级主任科员、二级主任科员、三级主任科员、四级主任科员、一级科员、二级科员。

 以前,非领导职务是这样的: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

 原来的正科副科,变成了现在的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主任科员,晋升更容易,更快了!以后工作四五年享受副科待遇将成为常态。

 第二个亮点:工作满三十年可申请提前退休 公务员法第九十三条明确规定:工作满三十年的,可以申请提前退休,而且最后也指明:符合国家规定的可以提前退休的其他情形也可申请提前退休,这种情况一般是指特殊岗位的公务员,由于其岗位特殊的工作条件,为保护其健康,国家允许其提前退休。

 纵观新修订的公务员法,内涵丰富全面、制度设计合理、彰显中国特色,必将为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提供更有力更有效的法律保障。

 新公务员法学习体会 6 我身为一名社区工作者,但我依旧在工作之余认真学习了公务员法,通过学习我对国家公务员制度有了更深的认识,我了解到公务员法是我国第一部关于干部人事管理的综合法律,它的颁布和实施是我国干部人事工作中在法制方面的一个新的发展阶段,是整治体质改革和贯彻依法治国方略中推进人事干部工作上的民主化、制度化、和科学化的重要方法,对于完善人员管理体质、规范公务员行为从而促进工作效率,廉政等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公务员法在内容上做了很大改进,规定中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做出的决定或者命令,但同时也也规定公务员认为上级决定或命令有错误时可以向上级提出改正或者撤销该决定或命令的意见,这种规定从实际上给了公务员拒绝的服从错误

 命令的权利,为公务员在实际工作过程中遇到此类问题提供了法律保障,维护了公务员的切身利益,实现了他们的自我保护,体现了人本主义精神。

 其次,法律的实施不仅规范了公务员的管理,更进一步提高了公务员的整体素质,公务员的底四张还明确规定了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应该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招牌办法,这是国家第一次把公开考试列入法律,意义深远。公开选录、公平竞争,公开透明,树立了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光辉公正的形象的同时提高了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水平。开始选拔,能明显示出报考公务员人员素质的高低、能力的的强弱,优秀人员的提拔有利于政府形象和提升工作效率,能够提高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除了开展对在职的公务员进行全方位的培训,坚持标准,严格把控,把好公务员的入口关,是保证未来公务员的高素质的关键。公务员法此项内容的出台,为公务员的竞聘提供了保障,公开了政府用人的透明度,避免的各职能单位私自招录公务员的不正之风,从源头上杜绝了腐败现象。

 再次,以前公务员主要以晋升的方式来提高自己的待遇,法律出来后设立了职务和职级并重的双梯制,开拓了新的晋升渠道,有些公务员及时得不到职务上的晋升但是可得到职级晋升来提高自己的待遇,公务员的晋升渠道拓宽了,从而改变了大家“官本位的思想”从而创造了公务员晋升良性竞争的环境氛围。

 虽然我仅是一名社区工作者,但学习完公务员法侯我也受益良多,今后的工作中我也会更加全面的学习各种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把从公务员法中学习到的贯彻到我的工作中,做到实事求是、恪尽职守,争取不久的将来自己也成为一名合格的国家公务人员。

 新公务员法学习体会 7 12 月 29 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修订草案)》,国家主席习近平颁布第 20 号主席令,宣布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自 2019 年 6 月 1 日起施行。本次新修订的公务员法,在很多重要地方,如职级制度、加班制度等方面都做了修改,在我看来,这些修改有着很多积极意义。

 一、拓宽基层公务员晋升渠道 新公务员法将原来的非领导职务取消,取而代之的是四等十二级的职级层次。一级巡视员、二级巡视员、一级调研员、二级调研员、三级调研员、四级调研员、一级主任科员、二级主任科员、三级主任科员、四级主任科员、一级科员、二级科员。原有的非领导职务和职级制度,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公务员尤其是基层公务员的晋升问题,但是由于非领导职务也受限于职数,不能涉及大多数公务员,而原有的职级制度晋升年限科员到副科级最低就要十二年,副科晋升正科级、正科晋升副处级则至少需要十五年,时间太久,也会打击大家的工作积极性。这次四等十四级的职级制度,级别设置增多,年限缩短,而且涉及面更广,能在很大程度上调动基层公务员的工作积极性,让底层公务员觉得有盼头,有干劲。

 二、保障了公务员应有的福利待遇 新增加了公务员在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的,应当给予相应的补休,不能补休的按照国家规定给予补助。对于目标考核合格,需要发放的奖金也应该足额发放。明确了公务员工资、福利等,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新法指出,公务员应按

 照国家的休假制度休年休假,在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的,应予以补休,不能补休的应予以补助。这就更加调动了公务员的工作热情。目前,因为工作繁多,基层公务员加班已是常态。虽然嘴上不说,但是感觉班没少加,工作没少干,钱却没多拿。这次公务员法,在法律层面保障了广大公务员的权益,一方面会另领导尽可能的少安排加班,另一方面也使广大公务员对加班没有了抵触情绪,更加积极的投身工作。

 除此以外,新公务员法还涉及强调了公务员要有更高的政治素养、不违反家庭美德等方面内容。总支,本次新法更加完善,更加贴合实际,对我国社会发展和公务员个人的生活,有着很大的积极意义。

 新公务员法学习体会 8 至今,公务员制度化进程历时 20 多年。1993 年,《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颁布出台,制度建设开头起步。12 年后,在总结原有经验基础上,2006 年《公务员法》实施,规范进一步完善。今年,公务员法(修订草案)

 “提挡升级”,

 公务员依法管理实现了从无到有、从有到强的变化,于社会、于个人,都翻开了崭新的一页。

 于社会而言,从修订草案可以看出公务员的管理将更加适应新时代的要求。比如修订草案突出党的理论创新与公务员法核心理念的有机统一,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指导思想,写入“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后者是习近平总书记选人用人新理念的重要内容,同时是“好公务员”的标准;写入“贯彻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的组织路线”“坚持严管与厚爱的原则”,完善了公务员的任用标准。从录用条件、职级设置、监督管理,无不体现着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内涵和根本要求,实现了思想的“接轨”,更体现出管理水平的提升。

 于个人而言,公务员法(修订草案)对公务员身份的定位更加明确,取消了“非领导职务”,调整成四等十二级,更加明确地划分了领导和职级两条线,层级的增加也可以有利于调动做事积极性,现在晋升渠道相应拓宽,工作会更加有奔头,有干劲,而且,更直接的是,待遇薪酬会有所提升,各种津补贴和养老金

 政策会进一步落实,标准都会有较大幅度的提高,这些都是国家对公务员队伍的重视和厚爱。

 修订草案中明确了“公务员是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事业的中坚力量,是人民的公仆”的定位。作为人民公仆的一员,我们不能辜负国家的重视、人民的期望,要做好自己的本质工作,尤其是在脱贫攻坚这个是特殊时期,更要攻坚克难、披荆斩棘,为打赢脱贫攻坚战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新公务员法学习体会 9 《公务员法》首次修订意义重大,引发一片热议,微信朋友圈各种转发、各大媒体相继报道、办公室同事各种解读等等。于是我详细了解此次《公务员法》修订的相关资料。

 本次修法一个重大背景,是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到底和以前有什么不同呢? 此次修订,改变了公务员的工资待遇由职务决定的困境。比如有些乡镇的基层公务员,一辈子都当不上一个副镇长。当不上领导基本的薪酬就上不去,这样

 就会大大的影响工作积极性,从而给工作带来被动,造成恶性循环。反之,推行职务与职级的并行,适度分离职务与职级过于紧密的联系,使职级真正成为公务员的一条独立的职业发展阶梯,大家就不会只往升官这条独木桥上挤了。那些不能晋升职务的公务员,可以通过晋升职级获得合理的待遇和尊严。这样既能提升工作积极性,也有利于消除官本位现象。

 此次修订还从纪律规定、激励保障机制等方面进行了修改,必将为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提供更有力更有效的法律保障。

 新公务员法学习体会 10 《公务员法》自 2006 年施行以来,对提高我国公务员管理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促进我国公务员队伍的勤政、廉政建设发挥了重大作用。但是,随着时代的发展,公务员制度运作环境的变化,我国公务员管理方面出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新问题。目前公务员制度运作中,部分公务员,特别是基层政府的公务员,主动作为,主动担当的事业心和积极性不够。导致这种现象的重要原因是现行《公务员法》对这一群体提供的激励机制不够,如晋升空间太小,机会太少。

 一个在基层政府工作的公务员,绝大多数一辈子升不上县处级,到退休时能升上乡科级正职的也很少。这很容易挫伤他们的积极性。

 怎样才能提高基层政府公务员的积极性呢?我认为第一:优化基层公务员晋升体制。目前的《修订草案》在改进和完善激励机制方面是较为给力的,对厅局级职务以下的公务员设置四等十二级的职级层次。这样,一个在基层政府工作的公务员,即使一辈子当不上县长、副县长、乡长、副乡长,但其可能晋升为与县长、副县长、乡长、副乡长相当的职级,如晋升为一、二、三、四级调研员或一、二级主任科员。这个不能只是停留在书面上,一定要真正落到实处。第二,要适度改善基层公务员薪酬制度。受地方财政收入的影响,公务员工资水平差别较大,基层公务员相对中高层级的公务员,职级较低,工资水平相对较低,且主要承担工作任务的又一般在最基层,俗话说干着最苦最累的活,却拿着相对低的工资。建议设计出合理有效、最大限度保障基层公务员利益的分配制度。第三,健全基层公务员培训制度。通过培训,公务员的能力和素质都会得到进一步提高,可以为其在职务晋升方面带来很多优势。

 总之,基层公务员激励机制,要树立以人为本的价值观念,把握适度原则,在调动基层公务员积极性方面,要进一步完善薪酬制度,优化职务晋升制度,适度加大培训力度,让基层公务员渴望获得认可、实现自我价值的主观意愿在自己的实际工作中得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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