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农村低保与精准扶贫两项制度有效衔接

发布时间:2020-07-28 来源: 不忘初心 点击:

 关于农村低保与精准扶贫两项制度有效衔接

  关于农村低保与精准扶贫两项制度有效衔接情况汇报

  县委督查室:

  根据中共崇义县委办公室工作交办清单(崇交办[20**]20 号)要求,现将我县农村低保与精准扶贫两项制度有效街接落实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扎实开展前期各项准备工作。

  1、精心制定工作方案。根据省、市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制度衔接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崇义县加强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制度衔接实施方案》(崇府办字[20**]39 号)文件和操作性强、针对性强的《关于将农村低保与精准扶贫两项制度进行有效衔接进一步清理规范农村低保工作的通知》(崇民字[20**]14 号)文件精神。

  2、科学分解农村低保人口。在以不突破省下达的农村低保人口规模为依据,根据本县贫困人口实际情况,将省下达的农村低保人口规模 9***人全部分解到各乡镇。

  3、注重业务培训。11 月 2 日,召开两项制度衔接暨清理规范农村低保工作会议,通过以会代训的方式对各乡镇分管民政的领导、民政所长和扶贫办工作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使相关工作人员熟悉掌握了政策界限、操作办法、工作流程。

  二、规范操作程序,提升工作效果。

  1、创新识别机制,坚持“两个原则”。一是新增的农村低保对象,原则上要从“建档立卡”贫困户产生,优先把因大病、因重残、因突发事件致贫的贫困群众及家庭纳入低保保障范围。二是坚持以户为单位申请农村低保的原则,杜绝“分户保”、“按人保”等现象。

 2、规范审批程序,确保公平公正。农村低保严格按照“农户申请、村民代表大会评议、乡镇审核、县民政局审批”的步骤实施。同时把好公示关,增加工作透明度。公示期间,县民政局设立举报电话,并安排专人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收集群众意见,对村民举报进行调查处理,群众无异议后,再确定名单。

  3、加大救助力度,提高保障水平。把农村低保户中的常补对象和重度残疾人纳入全额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享受范围,进行兜底保障。

  截止 20**年第 1 季度,我县共纳入农村低保户 3***户,8***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3***户,8***人,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对象对接率达到了 97%以上,农村低保整户保率达到 90%以上,农村低保户中的常补对象和重度残疾人按照低保标准给予了全额保障。

  崇义县民政局 20**年 3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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