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20-09-24 来源: 不忘初心 点击:

  第 1 页 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内部治安防范措施及机构

 为确保单位内部稳定,创造良好的工作秩序,确保供水畅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以下内部安全防范措施。

  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本单位内的安全防范。

  二、落实岗位责任制,加强区域内的巡查,做好来访登记,发放出入证制度,严格执行封闭管理。

  三、按时开启报警监控设备,随时掌握重点部位的情况。

  四、完善单位内部综治组织机构,形成完善治安防范体系。

 五、内保机构如下;组长:

 ;成员:

 。

  防火安全管理规定 一、仓库、材料场防火管理 1. 安全员为仓库、料场防火负责人,全面负责仓库、料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 仓库、料场保管员应熟悉存储物品的分类、性质和保管业务知识,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方法,做好本岗的防火工作。

 3. 物品入库前应当先进行检查,确认无火种隐患方可入库。

 4. 仓库内严禁使用电炉子或其他电热器,不能使用火炉取暖。

 5. 仓库、料场应有明显的防火标志,消防器材配置合理并放置明显、便于取用地点。

 二、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 1. 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安装电器照明时,必须符合防爆要求,电器设备的电源线不准超过安全负荷,工作结束后必须切断电源。

 2. 氧气瓶、液化罐、乙炔气瓶和油桶等,不能靠近火源存放,夏季使用或储存时,应采取防晒措施。

 3. 使用汽油清洗机器零件时,必须隔绝明火,用过的废油,应放在桶内妥善保管,不得随意泼洒。油棉纱、油摸布应置于带盖的铁桶内及时清理。

 4. 易燃易爆物品的保管人、使用人应当熟悉业务知识和防火安全制度,做好每日安全检查,掌握消防知识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做好本岗的防火工作。

 三、火源管理 1. 严禁在高压线、仓库、导热油炉、变电室附近明火作业。

 2. 严禁使用易燃、可燃液体引火,不准在炉火附近堆放或烘烤易燃、可燃物品,炉火

  第 2 页 烟囱不得直接架在木制窗户和油毡板棚上。

 3. 严禁在维修车间、仓库、变电事、化验室等重点部位使用明火和用电炉取暖。

 四、电源管理 1. 敷设电器线路,安装和维修电器设备必须由考试合格的电工承担,按电力设计规范、规程、合理安装。

 2. 使用电加热器及各种电器设备,必须设专人负责使用和管理,离开时必须切断电源。

 3. 临时用电的线路敷设应按固定用电规范设置,电源线应架设在安全部位,以免碰砸、碾压或挂断。

 4. 严禁使用电炉及各种电热器具取暖、做饭。禁止使用不合理的保险装置,更不得使用铜丝、铁丝、铝丝代替保险丝。电器设备的电源线不得超过安全负荷。

 5. 对电线、电器设备应当经常检查,发现可能引起短路、打火、发热或绝缘不良的情况,必须立即修理或更换,室外照明、闸箱应设防雨措施。

  门卫交接班制度 一、 水厂安全保卫值班工作的主要任务是维护水厂内部治安和工作秩序,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同一切扰乱内部治安秩序和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作斗争,保障水厂各项生产顺利进行。

 二、 接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接班人员未到,当班人员不得离岗,交接班各项内容经确认后必须在交接班本上签上姓名、时间以示确认负责; 三、 检查岗位报警系统,视频监控系统是否良好,作好对厂区定时巡查和门卫站岗工作,及时发现问题事故隐患,及时报告,并作好预防处置工作; 四、 水厂工作人员进入厂区应遵循有关规定,主动服从警门卫查询。外单位前来联系工作的人员,出示有效证件(介绍信或工作证等),经警门卫查验确认后,通知水厂办公室进行接待,填写会客单后准予放行。

 五、 携带公物出厂门,应持水厂统一签发的出门证明,无证或证明不全者,经警门卫一律不予放行。

 六、 按时交接班,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和当日值班记录(禁止涂改),无故迟到、早退、脱岗者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七、 工作时间内不得饮酒、打闹、嬉笑等,严禁门卫值班室内留宿外来人员。

  第 3 页 金华水厂门卫出入登记制度 一、 门卫值班人员实行 24 小时值班制,不准脱岗,缺岗。

 二、 门卫值守人员必须按规定开关门,严禁外访人员、车辆随意进出厂区。

 三、 对外访人员、车辆认真查询,并与相关人员核实情况清楚,如实填写《值班记录登记表》方可进入厂区。

 四、 门卫人员值班期间不得在室内休息,或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五、 门卫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意识,对出入厂区物品要严格查验,登记清楚。

 六、 搞好门卫室内外卫生,不得让来访车辆随意停放厂区门口,确保厂门口良好秩序。

  门卫管理制度 一、 当班人员必须按要求着装,做到警容严整,仪表端庄,文明值勤。

 二、 当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保持高度警惕,严格控制无关人员进入厂区。

 三、 上岗期间不得饮酒、吸烟、打闹、睡觉、聊天和做与勤务无关的事情。

 四、 严格执行门卫放行制度,手续有效经查验无误后方可放行。

 五、 正确使用和妥善保管好警用器材,巡查人员须随身携带。

 六、 发现、发生重大情况及时报告单位保卫部门,并积极采取监控措施,妥善处理。

 七、 保持值班室内、外清洁卫生,内务整洁,公用和个人物品放置有序。

 八、 履行好交接班手续。

  金华水厂反恐防范工作制度 我厂为贵阳市观山湖区供应日常用水,水质安全问题为我厂重中之重,确保片区内的正常供水和市民安全饮水,为首要责任。为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反恐怖防范工作,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社会危害,避免因恐怖事件导致出现不必要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确保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现结合我厂的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反恐怖防范工作制度。

 一、严格按照上级反恐防范工作体制的要求落实机构、人员、做到人员变动及时调整,明确职责、责任到人。加强领导和员工们的工作责任心,完善各项制度,层层落实责任制,

  第 4 页 强化管理制度,完善值班制度、巡查制度、外来人员登记制度等各项制度,把制度落实工作做到实处,做好做细应急预案,及时掌握相关信息,增强全体工作人员的反恐意识,切实提高防范意识。将各项管理制度和防范措施落实到位,确保不出现问题。

 二、建立反恐安全防范工作 24 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主要领导没有特殊情况不外出,并将责任落实到人、到岗,坚持值班巡查制度,以确保能够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建立主体明确、层级清晰的岗位责任制,确保一级对一级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一级站要将值班人员名单及联络方式,向办公室汇总报告。

 三、经常性的对负有处理突发事件职责的工作人员和应急实施队伍定期进行培训和必要的应急演练,进一步提高应急能力。为反恐应急人员配备必要的交通工具和防护装备器材,减少应急人员的人身风险。管理好应急器械器材,定期检测、维护、及时补缺,使其处于良好状态,确保正常使用。进一步提升并完善视频监控技防系统功能,增加监控点位和监控镜头数量,实施 24 小时监控守护。完善通讯网络,办公室要保证电话畅通,确保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通信畅通。

 四、专人负责报送、报告突发事件信息,做到及时、客观、真实、不误报、错报、瞒报、漏报。保证信息反馈工作的及时、畅通,建立反恐怖信息制度,明确专人负责,对误报、漏报的追究其有关人员的责任,发生恐怖事件时,及时拨打 110。

 五、规范工作程序,分解细化工作责任,搞好文书建档,及时总结经验教训。

 金华水厂反恐应急预案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了使反恐应急工作能够协调、有序和高效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减轻经济损失、尽快最大程度恢复城市供水,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本预案的编制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城市供水条例》等法律法规。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金华水厂在发生恐怖袭击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1. 4 城市供水概况

  第 5 页 金华水厂。

 1.5 工作原则

  ⑴以人为本、减少危害的原则。切实履行公共服务职能,把保证公众健康作为首要任务。

 ⑵居安思危、预防为主的原则。增强忧患意识,坚持预防和应急相结合,做好应对恐怖袭击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

 ⑶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的原则。广泛依靠政府、社会、企业的各种力量,形成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行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2.组织机构与职责

 指挥机构为贵阳北控水务集团反恐工作领导小组。

 2.1 金华水厂反恐工作小组,发生恐怖袭击事件时,在总公司的领导下,金华水厂反恐工作小组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反恐应急工作。

  2.1.反恐怖工作小组组成如下:组长:;副组长:

 组员:

 ,小组下设应急办公室,由 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反恐怖工作的具体事务。

 2.1.2 金华水厂反恐小组主要职责:向总公司及政府相关部门报告恐怖袭击的基本情况,研究确定反恐应急工作方案;统一指挥水厂反恐应急工作,协调其他部门的抢险救灾队伍,在能力许可的范围内组织对外支援;及时掌握恐怖袭击所造成的后果及其发展趋势,请求上级有关部门实施对口支援;统一把握宣传报道口径。

 3.应急响应

 3.1 分级响应程序

 3.1.1 恐怖袭击事件分级

 恐怖事件分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

 Ⅰ级:⑴是指受恐怖袭击事件影响,使供水能力严重下降,造成城市主城区 80%以上的用户无压、无水,且 6 小时以内无法恢复的。

 ⑵城市供水水源或出厂水遭受重大污染,造成城市供水(生活饮用水)水质检测项目中的毒理学、细菌学或放射性 等部分指标严重超标,必须立即停供的。

 Ⅱ级:⑴是指受恐怖袭击事件影响,使供水能力严重下降,造成城市主城区 50%以上的用户无压、无水,且 12 小时以内无法恢复的。

 ⑵城市供水水源或出厂水遭受重大污染,造成城市供水(生活饮用水)水质检测项目中的一般化学、细菌学等部分指标超标,影响到居民用水安全的。

 Ⅲ级:⑴是指受恐怖袭击事件影响,使供水能力严重下降,造成城市主城区 30%以上的用户无压、无水,且 24 小时以内无法恢复的。

 ⑵城市供水水源或出厂水遭受重大污染,造成城市供水(生活饮用水)水质检测项目中的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等部分指标超标,影响到居民不能正常使用的。

 3.2 预防预警与报警机制

 3.2.1 预防工作。

 ①加强对城市供水水质、原水水质及生产设施设备的检验与检测,及时掌握水质动态。

  第 6 页 ②完善本部门反恐应急预案,组织演练,同时做好宣传工作,提高全体职工的反恐意识。

 ③建立应急保障队伍,储备应急救援物资。

 3.2.2 预警与报警

 各部门要综合分析可能发生恐怖袭击事件的预测预警信息并及时上报。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早期信息包括:

 ①其他城市或通讯、供电、广播电视等关键部门遭受恐怖袭击事件。

 ②水质监测指标出现异常波动。

 ③多处主管道发现异常爆漏。

 预警报警信息应准确、及时,预警报警信息应包括:级别、类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势态、警示事项以及应采取的相关措施等。

 3.2.3 预警信息发布

 集团反恐应急领导小组在收到相关信息并证实恐怖袭击事件即将发生或已经发生时,初步判定其级别和类别后,按照相关应急预案进入预警状态。采取以下措施:

 ①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

 ②发布预警公告,并报公安局等有关政府部门。

 ③根据事件的级别和类别建立相应的应急保障机构。

 ④指令各应急救援队进入应急状态,水质检测机构立即开展应急监测,随时掌握并报告事态进展情况。

 ⑤调集应急所需的专家人员和设备物资等,确保应急保障工作的顺利进行。

 3.3 紧急处置

  3.3.1 紧急处置的主要内容:

  (1) 及时汇总并上报信息,包括建筑物破坏、人员伤亡的情况和救援行动进展情况。

  (2)分配救援任务,划分责任区域,协调各级各类救援队伍的行动。

  (3) 组织协调抢修供水设施。

 (4) 组织损失调查、评估工作。

 3.3.2 应急处置方案 ⑴投毒。主要参考防投毒应急处理方案进行处置。发现水质指标超标或取水泵房、沉淀池、清水池等出现异常情况时,水厂应停止该区域的制水,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总公司中心化验室和运行管理部,中心化验室加强检测频度、力度,尽快确定事故性质和类别。同时,运行管理部协调供水调度制定应急调度方案。监察安全部负责与公安部门协调,介入调查。已发生大面积污染时,应及时通报受污染用户,设置紧急排水口排出受污染水。

 ⑵破坏供水设施。针对水厂的设施进行爆炸等手段的破坏。处置原则是尽量隔离受破坏设施的影响,最大程度恢复供水能力。反恐领导小组组织专家制定抢修方案,由供水设施抢险队负责实施。

 ⑶破坏输水供水管道。针对原水输水管道、供水管道的破坏会造成大面积用户的用水困难,同时发生多处管道爆漏时,应告知公安机关并加强管道沿线的巡查,特别是露出地表的

  第 7 页 主管道。具体的抢修方案由管网抢修队组织实施。

 ⑷破坏计算机系统。总公司调度系统、远程系统、营业收费系统、客服系统发生异常时,信息中心应马上介入,做好数据备份工作,初步查明原因和损失情况,并与通信部门联系。运行管理部做好后备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

 ⑸破坏供电线路和设施

 出现供电线路的破坏时,由供水设施抢修队负责组织抢修,运行管理部负责与供电部门的联系,总公司能力不足的情况下,联系供电抢修部门介入。

 ⑹强行进入后的其他破坏。强行进入后的其他破坏,视具体情况,上报反恐小组、公安部门、消防部门及其他政府部门,由专业人员处理。

 3.3.2 所述情形一旦发生,水厂所有部门均启动预案响应,加强水厂的保卫、巡查、监测,组织抢修队,清点设备物资并上报反恐领导小组,随时支援。

 3.4 指挥与协调

 3.4.1 指挥与协调的主要内容 ⑴现场各类信息的汇总、上报和传达。

  ⑵划分救援责任区域,协调各级各类救援队伍的行动。

 ⑶协调解决职工疏散、安置过程中的各种问题,制订救援方案。

  ⑷组织抢修供水工程设施。

  ⑸协调解决政府部门调查、救援工作过程中的各种问题。

 3.4.2 各救援队伍现场工作原则。各救援队伍到达现场后,首先向现场指挥部报到,报告队伍实力,了解现场基本情况与救援行动进展。按照现场指挥部划定的责任区,开展救援工作,在救援行动进程中报告救援行动进展、新发现的情况,接受现场指挥部协调转移或撤离的安排。

 各救援队伍之间要积极妥善地处理各种救援功能的衔接与相互配合,协商解决现场资源的共享或分配,保持联络,互通有无,互相支援,并共同防护。

 3.5 紧急支援职能和部门分工

 3.5.1 人员抢救与工程抢险。人员的抢救与工程抢险主要由上级部门组织的专业队伍进行,水厂尽力协助救援工作的开展。

 3.5.2 职工的安全防护。做好职工的安全防护和转移安置工作。

 3.5.3 其他措施。水厂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对关键部件、危险源加强监控;防止势态扩大。总公司中心化验室对所使用的剧毒化学品都要进行清点。发生泄露的要制定相应的监控措施,防止影响的进一步扩大。

 3.5.4 调查与评估。开展损失评估。包括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间接经济损失和直接投入费用构成。

 3.6 危险品处理

 由相关专业救援队伍探测泄漏危险品的种类、数量、泄漏范围、浓度;评估危险品泄漏的危害性,划定危险区域;采取处置危险品泄漏的紧急措施。

 3.7 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在其他恐怖袭击事件发生后,组织集团的各类抢险救援 队伍,将抢险队伍的人数、结构、设备、材料等情况上报相关政府部门,听从政府部门的调遣,

  第 8 页 尽快投入到抢险救援工作。

 3.8 新闻报道。总公司办公室负责将抢修的基本情况和进展等通报政府相关部门或新闻媒体。

 3.9 应急结束。应急结束的条件是:有关紧急应急措施的解除,由原决定的政府机关宣布。

 4.后期处置

 4.1 保险

 保险理赔工作由财务审计部负责办理。

  4.2 调查和总结

 反恐应急小组组织对恐怖袭击事件进行调查,总结应急响应工作并进行改进。

 5. 保障措施

  5.1 应急支援与保障

  5.1.1 恐怖袭击事件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保障。水厂必须建立救援资源数据库,储备各种救援设备材料的性能、数量、存放位置等数据并及时更新。

 5.1.2 应急队伍保障

 应急队伍资源及其组织方案如下表:水厂救援队主要分三大部分:

 (1)供水设施抢险队。由总公司负责统一指挥,负责对各水厂及取水渠道、输水管道等设施的调查、抢修工作。

 (2)供水管网抢险队。由总公司负责责统一指挥,负责供水管网等设施的调查、抢修工作。

 (3)后勤保障应急队。由总公司负责统一指挥,负责除供水设施、管网以外的调查、抢修工作,医疗救护、警戒、人员疏散还有宣传报道工作。

 上述各抢险队应在预案启动后将抢险队最新的状况,包括人员、设备、材料、工具等上报反恐应急领导小组,反恐应急领导小组上报政府主管部门,便于水厂统一协调或支援城市其他抢救工作。

 5.1.3 医疗卫生保障。中心化验室负责饮用水源及城市管网水质的检查监控等工作。总公司办公室负责人员医疗救护及其外联工作。

  5.1.4 治安保障。监察安全部应加强对取水渠道、化学药品储存间等重要目标的警戒安全保卫。

 5.1.5 物资保障。设备材料动力物资等由物资管理部保证。物资管理部应在预案启动后将最新的仓储设备材料情况上报反恐应急领导小组,反恐应急领导小组上报政府主管部门,便于总公司统一协调或支援城市其他抢救工作。

 5.1.6 经费保障。总公司财务审计部应做好经费保障工作。

 5.1.7 紧急避难场所保障。水厂应急办公室负责协调设立紧急避难场所,配置避险救生设施和应急物品。

 5.1.8 社会救助和接受外援。水厂应急办公室负责组织外来社会抢救力量的协调和外派抢, 救队伍的协调。抢修工程物资类救援物资由反恐应急领导小组对口领导协调。其余救援

  第 9 页 物资由办公室协调。

 5.2 宣传、培训和演习。宣传:水厂应开展反恐怖袭击知识普及和宣传教育,增强广大员工的反恐意识,提高警惕。

 培训:水厂应定期组织各级应急管理、救援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及技能的培训。演习:水厂要按照预案要求,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开展不同形式和规模的反恐应急演习。

 5.3 监督检查 水厂反恐应急小组对本预案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保障应急措施到位。

 6.其他事件处置

 6.1 平息谣言。水厂对外不具备发布信息的权力,所有信息均由总公司办公室上报政府部门审核后发布,以防止谣言的发生和传播。

 6.2 应急戒备。政府规定的重大政治、社会活动期间,加强值班、监测,对异常及时上报与核实;保证信息传递;按政府要求,适时将应急戒备情况上报政府相关部门。

  安全值守人员管理制度 1. 为强化安全管理,切实落实安全责任制,加强安全信息反馈和传递,及时发现和整改事故隐患,水厂职工都要执行安全值班制度。

 2. 安全值班要逐级安排值班人员。水厂领导和值班人员直接担任,并将值班轮流表报备。

 3. 安全值班要按期轮换。

 4. 双休日及节假日安全值班参照本规定执行。

 5. 认真检查各项安全有关法规、规章制度贯彻落实情况,纠正一切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

 6. 及时检查和发现各种不安全隐患,并积极落实安全措施,消除一切不安全因素。

 7. 深入水厂班组宣传“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并积极收集有关劳动安全卫生方面的信息,及时向安全、公安部门反馈。

 8. 按时填写安全值班记录,向安全、公安部门反馈当班期间出现的问题及处理意见。

 9. 对安全情况有检查、监督和越级汇报的权利。

 10. 对严重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冒险蛮干而又不听劝告者,有权令其停止操作。

 11. 对严重违反安全法规,强令职工冒险作业的一切行为有权制止,并有采取相应的组织和技术措施的权力。

 12. 对有严重威胁国家财产和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有责令停止作业,采取相应整改措施的权力。

 13. 对发生重大事故,有调动一切相应的人力、物力,采取最有效的抢救应急措施和保护现场的权力,并有会同有关部门参与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的权力。

  第 10 页

  加氯房安全管理措施 一、 有严格的加氯操作规章制度,并配有实践操作经验的专人负责管理巡查。

 二、 对加氯间实行封闭管理,安装有铁门、铁窗。

 三、 八小时以外,对加氯间实行红外线报警监控,工作人员进入加氯间前,需与当班经警值班人员电话联系,方可进入房内操作。

 四、 在加氯间外,配有防毒面具,以防氯气泄漏时处置。

 五、 液氯运输由供货方负责安全,按指定地点送货。

  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 为切实加强易制毒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和正常工作秩序,针对本公司易制毒化学品的购买、运输、储存和使用,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总公司法人代表对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工作负总责:各使用单位和部门行政一把手是本单位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公司保卫处处长为总公司与公安机关或政府职能部门的联络员,具体负责管理工作。

 二、公司购买和储存的易制毒化学品只供制水工艺和水质检测需要时使用,不能用于其它目的。

 三、易制毒化学品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购计划,总公司相关负责人批准后,由物资处负责购买。

 四、购买易制毒化学品时应对卖方资质进行确认,证照合法方可购买。

 五、易制毒化学品使用部门在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过程中应有两个以上的人员随车押运。

 六、易制毒化学品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每个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员。

 七、领用易毒化学品时,须持有使用单位领导批准的领用单,经管理员和领用人员签字后方可领出。

 八、使用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和部门必须建立易制毒化学品台账,注明使用量、存余量、使用人、并按公安机关的规定向其定期报送领用量、使用量、存余量等相关信息。

 九、各单位和部门之间需要调节使用易制毒化学品时,需经总公司领导批准。

 十、需销毁的易制毒化学品,经有关负责人批准并报告公安机关按规定执行。

 十一、严格遵守本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操作程序,造成易制毒化学品外流的,将查找责任人,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第 11 页 治安管理制度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内部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案件的发生,保证企业财产和职工的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421 号)《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特制定本治安管理制度。

 第二条公司的治安保卫工作贯彻“预防为主、单位负责、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方针,采取技防、人防相结合的方法,杜绝各类案件的发生。

 第三条各单位要认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确定各级各岗安全责任人,明确逐级岗位治安保卫指责,逐级落实安全保卫责任。

 第二章逐级治安保卫责任制 第四条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公司治安保卫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公司的安全保卫工作全面负责,其职责是:

 (一) 贯彻执行国家和集团公司各项法律法规,保障公司安全保卫工作符合规定,掌握本公司的治安情况,全面负责本公司的治安安全工作。

 (二) 将治安安全工作与本公司的各项工作统筹安排,为做好安全保卫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三) 组织安全检查,督促落实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治安防范工作中发现的问题。

 (四) 建立健全治保会组织,对治保会的工作给与人、财、物的支持,审核批准符合本公司实际的治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五) 协助做好一般治安案件的报告、调查、处理工作。第五条公司分管安全保卫工作的行政副职是公司的治安安全管理人,对公司的治安保卫第一责任人负责,具体组织落实本公司的治安保卫工作,其职责是:

 1. 拟定年度治安保卫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治安保卫管理工作。

 2. 组织建立健全本公司治安保卫规章制度和治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3. 组织公司的治安法规、防范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

 4. 组织实施安全防范检查和夜查及治安隐患整改工作。

 5. 组织对公司内重点防范部位的技防设施的维护保养。

 第六条各车间、各部门、各单位治安保卫负责人职责:各车间、各部门、各单位治安保卫负责人由主要领导(行政正职)兼任,全面负责本车间、本单位的治安保卫工作,其职责是:

 (一) 向内部职工传达贯彻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治安保卫文件、指示和有关会议精神,并组织落实。

 (二) 组织制定、修改本车间、本单位治安防范规章制度,落实治安保卫责任制。

 (三) 对内部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宣传教育,提高全体职工的安全防范意识。

  第 12 页 (四) 每月组织一次全面治安防范检查,对检查出的隐患和不安全因素进行登记,并认真组织研究整改解决。本单位解决不了的,及时向公司治安保卫负责人或安全保卫部门报告,在未解决前采取有效的临时性防范措施,确保不发生案件。

 (五) 每月向公司安全保卫部书面汇报一次本车间的治安保卫工作情况。

 第七条工段、班组治安保卫责任人职责 工段、班组治安保卫责任人由工段、班组长兼任,全面负责本工段、班组的治安保卫工作,其职责是:

 (一) 利用工段班组会、班前会随时向职工进行治安防范宣传教育,提高职工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的意识 (二) 制定各岗位治安保卫责任制和本工段班组治安保卫工作要求及预防治安突发事件的具体措施,并将治安防范责任制落实到每个职工。

 (三) 每月对所管辖的区域进行安全防范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不安全因素要及时解决,解决不了的及时向单位领导汇报。

 第八条职工的治安保卫职责 (一) 认真学习、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治安防范制度。

 (二) 每班对本单位进行一次治安防范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主动进行解决,解决不了的及时向领导反映。

 (三) 发现可疑人、可疑现象及时向保卫部门反映。

 第三章治安保卫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九条公司设立治安保卫委员会第十条治安保卫委员会职责:

 (一) 组织和领导全公司职工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治安保卫工作指示。组织制定公司治安保卫工作管理规定。

 (二) 将治安保卫工作与生产经营工作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同奖惩。

 (三) 认真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组织实施治安保卫责任制,签订治安保卫责任书,使治安保卫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四) 组织部署公司的安全防范教育和防范检查,研究和提出解决重大治安隐患和不安全因素意见,并责成有关部门及时解决,或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

 (五) 定期组织召开治保工作会,学习贯彻上级有关文件,研究布置治安保卫工作,定期向上级汇报治安保卫工作情况。

 第十一条公司治安保卫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保卫部,(办公室主任由安保部部长兼任)负责日常的治安管理、监督、检查、考核工作,其职责是:

 (一) 根据上级有关治安保卫工作指示,制定贯彻落实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

 (二) 制定修改公司各级治安保卫责任制和治安防范制度并督促检查落实。

 (三) 采取多种形式对职工进行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法制观念。

  第 13 页 (四) 确定公司的重点防范部位,制定安全管理措施和应急预案。

 (五) 负责组织全公司的治保会活动,开展经常性的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隐患,监督有关单位落实整改。

 (六) 对公司内在治安防范工作上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建议,制定改进办法和措施。

 (七) 对在治安保卫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集体和个人,提出表彰奖励意见;对在工作中渎职、失职等严重不负责任或违反制度给企业造成损失的单位及个人提出考核处理意见。

 (八) 负责公司治安保卫工作总结、评比和奖励、定期向公司治保会报告工作情况。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企业职工必须严格执行消防防火安全制度,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消防活动,做好火灾预防工作。

 1. 认真组织单位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及防火安全常识,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岗位培训,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2. 熟记自己职责,责任范围,熟悉岗位环境,明确安全出口的位置和消防器材摆放位置,熟练使用各种灭火消防器材,掌握一般救生常识。

 3. 牢记火警电话号码 119,如发生火灾迅速报警,及时通知内部有关人员到场处置。

 4. 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树立安全第一、效益第二的思想,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形式对单位内部的消防设施、员工履行职责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采取相应措施及时解决。

 5. 物品仓库严禁吸烟,物品、碎纸垃圾要及时清除,经常保持安全通道的畅通。

 6. 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平时巡查制度,防止出现漏岗现象,巡查人员必须 24 小时坚守岗位,发现险情及时排除。

 7. 平均每个月对单位员工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积极参加消防部门组织的培训班,不断提高单位的自身消防意识,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8. 经常学习消防知识,掌握消防技能,积极配合消防部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技防设施管理维护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厂区安全技防设施,保障生产、供水、生命和财产安全,针对我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 14 页 第一条 水厂根据安全管理规定,安装和配备必要的技防设备和用具。

 目前主要配备的技防设备:

 1.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在厂区大门、围墙、加氯加药间及重点要害部位安装视频安防监控。

 2. 防盗报警系统:要害部位安装入侵探测器。

 3. 紧急报警装置:门卫室、值班室和办公室都安装电话和对讲机,。

 4. 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

 第二条 对安装的技防监控系统严格进行管理,确保其发挥有效防范作用。

 1. 已经建成安装的技防系统,应当保证系统正常运行,不得随意中断。

 2. 技防系统所记录的图像信息资料及其他相关记录资料,留存时间不得少于 15 日;治安重点单位、要害部位的图像信息资料及其他相关记录资料,留存时间不得少于90 日。

 3. 不得擅自删除、修改技防产品、系统的运行程序和记录 4. 不得擅自改变技防系统的用途和范围; 5. 不得泄露技防系统的秘密; 6. 不得干扰、妨碍技防系统的正常使用; 7. 不得利用技防产品或技防系统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使用技防系统,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 建立专人管理制度,机柜应上锁,钥匙由专人保管,不得随意让无关人员接触、使用、改装该设备和图像信息; 2. 建立图像信息使用登记制度,对图像信息的录制时间、录制人员、用途和去向等事项进行登记,并妥善保管; 3. 不得擅自复制、查询或者向公安机关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传播图像信息; 4. 不得擅自改变公共安全图像信息系统的用途和摄像设备的位置; 5. 图像资料应当按照规定期限留存备查; 6. 发现可疑情况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7. 每日严格做好设备的设防、撤防工作,并及时记录情况。

 8. 设备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应该自觉做好保密工作,技术防范设施的相关数据和图像资料,未经上级部门和公安部门批准不得提供给其他单位和个人。

 第四条 加强对技防系统的维护,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系统安全运行:

 1. 对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和维护人员进行岗位培训和操作培训; 2. 加强日常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整改措施,通知指定单位给予维修,及时排除故障,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3. 确保图像信息画面质量清晰; 4. 建立应急处理制度。

  第 15 页 5. 做好日常的清洁保养工作,定期除尘除灰,避免设备受潮、受撞击、受雷击等影响。

  第 16 页 人防、物防、技防工作措施 为了进一步落实人防、物防、技防等防范措施,切实加强村内部安全各项工作,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措施:

 一、突出抓“三防” 一是落实人防。配备单位内部安保人员,主要负责单位内部安全保卫和督促检查工作;门卫 24 小时值班,坚持夜间巡逻巡防;门卫负责单位院内汽车的停放与管理。二是巩固物防。重点要害部位的物防措施落实率达到 100%。三是提高技防。每个办公室都安装电话,有什么事能及时与有关公安部门和单位领导联系。

 二、严格内部治安管理 为进一步加强单位内部治安管理,制定内部治安防范管理规定。

 三、开展普法宣教工作 利用集中学习时间组织全体干职工学习法律、法规知识,增强了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和维护社会治安的自觉性。

 四、定期进行各类安全检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 检查要做到认真、细致、全面、彻底、不留死角。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要认真研究,立即整改。

 五、落实治安责任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治安工作目标责任制,把责任层层分解到各两委干部

  第 17 页 合同(协议)使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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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合同(协议)双方应认真阅读本合同(协议)。合同(协议)一经依法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三、承包合同(协议)必须由发包方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和承包方亲自签章,并加盖公章(合同(协议)专用章)方为有效。

 四、双方应注意涉及该方面具体操作内容的约定,做好先期风险防范。

 五、双方关于付款方式的约定应基于双方的财务制度及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约定,以确保款项流转的合法、及时、到位。

 六、应确保发包人对发包项目有处分权,项目上无不利于承包经营的权利负担。

 Kdfgjdfhjjgbjfgjbjzdjbjx 飞感觉吧黄金分割纪念币吃个饭九年级城管局非公版 七、一些具体涉及商务条款等具体操作事项,可根据合同(协议)双方的洽商予以补充或另行签订合同(协议)附件。合同(协议)附件作为本合同(协议)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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