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加强机关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20-11-03 来源: 不忘初心 点击:

 关于加强机关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的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推进机关党支部工作正规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提高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共济源市委组织部关于推进党支部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济组文[2018]1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紧紧围绕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结合市委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的要求,着力提升党支部建设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全面增强党支部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推动督查工作上台阶、创一流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主要内容

 1. 支部党员大会制度。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主要任务是: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本支部贯彻落实的计划、措施;组织党员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党的基本知识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听取和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讨论通过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等事宜;讨论提出

 — 2 — 对党员的奖励和处分的意见,决定职权范围内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选举新的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增补和撤销支部委员;开展党性分析和党员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活动;研究决定本支部的重大问题;其他涉及需要党员审议、表决、监督或要向党员通报的事项。

 2. 支部委员会制度。支部委员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指示、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和意见;组织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党的基本知识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讨论通过年度支部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讨论决定本支部各项事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研究讨论需提交支部党员大会的议题;抓好支部委员会自身建设,加强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等;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确定党员发展对象,评选优秀党员、认定不合格党员;其他需要支部委员会讨论决定的事项。

 3. 党小组会议制度。党小组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主要任务是:组织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传达支部委员会决议,讨论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及每个党员应承担的任务;检查执行支部党员大会决议的情况,组织党员汇报思想、工作、学习和执行决议的情况;讨论有关党内事务,如改选党小组长,酝酿支部委员会候选人和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候选人等;讨论分析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的思想、学习、工作状况和评选优秀党员等情况,并向支部委员会反映意见;召开党员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开展

  党员党性分析、民主评议党员等活动;其他需要党小组会讨论决定和贯彻执行的事项。

 4. 党课制度。党课每季度至少安排一次,一般情况下与党员大会一并组织、依次安排,党课结束后各党小组进行讨论。主要内容是:党的基本理论、基本政策和基本知识;党规、党纪、党风廉政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科学文化知识和适合本地本单位的实用技术;上级党组织规定的必读书目及材料;中央、省、市党委政府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重大决策部署的学习教育;联系党员实际或中心工作,需要加强学习的有关知识。

 5.。

 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一般安排在第四季度进行,要求必须专门召开,不得与其他会议、其他议题合并进行,且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主要内容是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内集中性活动中要求召开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按照上级党组织有关规定执行。

 6.。

 党员组织生活会制度。党员组织生活会一般每年召开一至两次,可结合年中或年末总结一并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在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之后进行。会议以党员汇报思想、工作措施和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为主要内容。

 7.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每年举行一次,可单独举行,也可与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党员组织生活会或年终工作总结一并进行。

 — 4 —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加强机关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提高机关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的一项重要举措和基本保障。局机关将结合即将开展的“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专题教育,把加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摆上重要位置,列入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整体推进,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

  (二)落实责任。要认真落实支部书记党建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把服务中心、建设队伍贯穿于规范化建设的始终,进一步增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各党小组组长要切实负起分管职责,确保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的每一个步骤、每一个环节都落到实处。

 (三)强化督导。机关支委要结合工作实际,加大督导力度。各党小组要严格按照各类文件精神和支部活动安排,认真组织开展会议,做好会议记录,保存好相关资料(包括心得体会、会议照片等),充分调动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增强机关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附件:《关于加强机关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的实施办法》的责任 分工

  附件 1

 《关于加强机关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的 实施办法》的责任分工

 《关于加强机关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的实施办法》,是针对日常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以机关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为重点内容,规范完善支部党员大会制度、支部委员会制度、党小组会议制度、党课制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党员组织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等七大项制度,进一步推进机关党支部工作正规化、制度化、规范化。具体要求如下:

 1. 支部党员大会制度。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原则上同机关全体人员会议一并召开,办公室、支委负责组织、会议记录和现场图片资料留存。(责任人:常天民、郭谨瑜)

 2. 支部委员会制度。支部委员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明确一名支部委员负责会议记录和现场图片资料留存。(责任人:郭谨瑜)

 3. 党小组会议制度。党小组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由各党小组组长负责召集、主持,各党小组做好会议记录和现场图片资料留存工作。(责任人:李会玲、陈永胜)

 — 6 — 4. 党课制度。党课每季度至少安排一次,做好会议记录和现场图片资料留存。(责任人:朱东方)

 5.。

 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党内集中性活动中要求召开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按照上级党组织有关规定执行。办公室负责安排,做好会议记录和现场相关资料留存。(责任人:常天民)

 6.。

 党员组织生活会制度。党员组织生活会一般每年召开一至两次。按照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主题进行,原则上时间安排在民主生活会之后。各党小组负责各自会议记录、材料审定、现场图片资料留存等。(责任人:李会玲、陈永胜)

 7.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每年举行一次。由办公室负责,与年终支部党员大会一并进行,负责组织安排、制定评议表、做好会议记录以及现场图片资料留存工作。(责任人:常天民、郭谨瑜)

  中共济源市委市政府督查局办公室

  2018 年 4 月 25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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