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机构改革“三整合)问题汇总(例文)

发布时间:2020-11-08 来源: 不忘初心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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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市)区“三整合”改革工作预评估发现 问题汇总

 各县(市)区委编办:

  现将县(市)区“三整合”改革工作预评估发现问题汇总转发给你们。请向县(市)区委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汇报,逐项对照,有则改之。并明确各部门任务分工,夯实整改责任,确保高质量完成我市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工作。

 1.

 综合指挥中心缺少专人坐席,没有预警研判席、数据分 析席。座椅摆放不利于综合指挥职责履行。

 2.

 综合指挥中心缺少预警研判、数据分析制度和相关佐证材料,分析研判等工作未落实,不能举出具体实例。

 3.

 一体化平台操作人员没有建立职责分工制度,不能明确各自职责。

 4.

 一体化平台操作人员业务不熟练,不能够完整的演示一

 个审批服务流程。

 5.

 一体化平台没有与政法委网格化管理系统、12345 热线、政务网数据实现直接对接; 6.

 一体化平台水电气数据、企业信息、网格化管理和执法等数量少、数据不全,且大多是近期或测试数据;没有双随机执法检查数据。

 7.

 一体化平台未办或迟办事项没有后续考核督办制度,没有佐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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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一体化平台水电气数据、企业信息等数据更新频率较低。

 9.

 一体化平台没有接入镇域内监控摄像头,尤其是治安、重点企业安全、环保、水利、校园道路安全等领域视频数据。重点企业、重点区域未做到实时监控。

 10.

 县镇平台间没有建立数据共享互通、指挥联动制度,或建立了没有落实,不能举出具体实例。

 11.

 一体化平台人员、综合执法局人员对县镇间职责边界不清楚,不能举出具体实例。对哪些事项需要上报县级部门处理、哪些事项镇街自行处理不掌握。

 12.

 一体化平台后台的赋权机构范围仍为改革前机构。

 13.

 部分审批服务事项未进驻为民服务中心,“一个窗口管审批”的改革要求落实不到位; 14.

 为民服务中心中对下沉事项、可办理事项未公示,标准、

 规范、流程未上墙。

 15.

 为民服务中心负责人和办事人员对下沉审批事项、可办理服务事项的标准、流程不了解、不熟悉,不能举出具体实例。

 16.

 为民服务中心人员未整合使用,仍按改革前各条线分别负责的模式运行。

 17.

 综合窗口实际不能综合办理各项业务。

 18.

 没有盖有镇街为民服务中心公章(或镇街审批专用章)

 的相关办件。

 19.

 镇街领导班子分工仍按照改革前分工模式运转。

 20.

 镇街负责人对三整合改革工作认识不够,对机构设置、权力承接、审管衔接、编制增加、县镇职责边界、对派驻机构统筹协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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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工作进度不掌握,不能举出具体实例。

 21.

 综合执法局有执法证人员较少。

 22.

 已撤销机构牌子仍然存在。

 23.

 没有符合新三定规范职能机构架构的通讯录。

 24.

 职责准入、资源下沉、权力调整、全员培训、考核评估、信息共享等 6 大机制未建立,没有对应印发正式文件。

 25.

 部分以镇街名义印发的文件超出镇街权限,属于无效文件。

 26.

 镇街对派驻机构的统筹协调权落实不到位,没有具体落实方案。

 27.

 “县属镇管镇用”方式向镇下沉执法队伍力度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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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8.

 基层人员被县级部门长期借调情况仍然存在,没有履行相关手续。

 29.

 未按要求对为民服务中心 3 个重点机构全员轮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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