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和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0-11-23 来源: 不忘初心 点击:

 村和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党章党规、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和《中共 XX 省委办公厅XX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村和社区“两委”换届工作方案>的通知》(X 办字〔2020〕X 号)要求,全市村党组织委员会和第*次村民委员会、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和第*次居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村和社区“两委”)将于 2020 年 11 月至 2021 年 3 月集中进行换届。现就换届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村和社区“两委”换届工作,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依法依规、民主公开和分类指导基本原则,严格遵循党章党规和国家法律,实现党的领导、发扬民主和依法办事有机统一,切实保障党员和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和监督权,统筹谋划,精心组织,有序推进,以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为重点,把有利于贯彻落实党的政策、有利于推动基层基础工作的好干部选出来,配强村和社区“两委”班子;理清发展思路,增强整体功能,提升基层治理能力,为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顺利开展“十四五”规划,加快转型发展,建设幸福 XX,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前期工作 (一)成立机构。成立由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为组长,民政、纪检、宣传、政法、财政、审计、农牧、妇联、团委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村和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加强对村和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的领导和指导。乡镇(街道)和村(社区)要成立换届工作机构,明确职责任务,配备专门人员,确保换届选举工作有组织、有步骤、有秩序地开展。要采取分级培训的方式,对指导和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人员开展集中培训,使他们熟悉换届选举的工作程序和方法步骤,切实提高实际操作水平,为换届选举工作打好基础。

 (二)调查摸底。县(区)、乡镇(街道)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全面分析研判村(社区)班子工作状况、班子成员的公信度和选举思想动态等情况,摸清本辖区各村(社区)的户数、人口和外出务工经商人员等基本情况,以及家族、宗族、宗教、黑恶势力等可能影响和干扰换届选举的情况。要把调研工作与提前化解矛盾、排除各种干扰结合起来,重点摸排选情复杂、矛盾突出以及以往换届选举中问题较多的难点村(社区)、重点村(社区),逐个分析选情,找出问题根源,提出针对性措施,确保不留“后遗症”。

 (三)制定方案。县(区)、乡镇(街道)要在认真总结以往换届选举经验的基础上,围绕换届工作程序、资格条件、选举方式、纪律要求和组织领导等各阶段工作任务,制定村和社区“两

 委”换届选举工作具体方案,做到时间到天、任务到人。要制作村和社区“两委”换届工作流程图,确保每个环节、每个步骤的工作无缝衔接、有序推进。要紧密结合当地实际探索不同类型村(社区)“两委”选举办法,不搞一刀切,尤其要关注难点村(社区)、重点村(社区),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预案,做到“一村一策”“一社一策”。

 (四)宣传引导。要把宣传教育贯穿到换届选举工作全过程,充分利用电视、报刊、党建网等新闻媒体和短信、微信等新媒介及村(居)务公开栏、黑板报、刷写标语、印发宣传手册等形式,广泛宣传村和社区“两委”换届选举的重要意义、政策程序、选人标准条件和纪律要求等,营造良好的换届舆论氛围。重视对党员群众的思想教育工作,引导他们珍惜法律赋予的权利,增强民主法制意识,提高政治参与能力。引导群众自觉抵制宗派势力和家族势力对换届选举工作的干扰和操纵,按照自己的真实意愿投票选举,真正把依法办事、公道正派、带头实干、热心为群众服务的人选进“两委”班子。探索聘请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换届风气宣传监督员,推动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的良好氛围。

 (五)财务审计。坚持先审计再换届,乡镇(街道)要组织协调财政、农经管理、审计等部门对村(社区)干部进行离任或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审计财务收支、集体资产管理使用、债权债务、生产经营性和建设项目的发包和管理情况,以及党员群众

 反映强烈的财务问题。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进行处理。审计结束后,对财务收支和账目情况进行全面详实的公布,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三、工作要求 (一)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注重把政治素质好,有干事创业的担当意识,有服务群众和带领群众致富的愿望和能力,办事公道、敢抓敢管、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群众认可的优秀人员选进“两委”班子。大力选拔党性强、能力强、改革意识强、服务意识强、威望高、作风好的党员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特别要选拔攻坚克难、吃苦奉献、带领群众发展致富的优秀党员担任贫困村党组织书记,确保个个过硬。有条件的地方可实行村党组织书记跨村任职。对本村没有合适人选的,从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中选派村党组织书记。注重从农村致富带头人、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大学生村官、复转军人、外出务工经商和返乡创业人员、乡村医生教师等人员中推选村“两委”候选人,注重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社区大学生、社区民警、社会组织负责人、社会知名人士、爱心公益社团人士以及取得社会工作职业资格的人员中推选社区“两委”候选人。要认真开展候选人考察工作,广泛听取党员群众意见,征求纪检监察机关和信访、公安、审计、扶贫等部门的意见,凡存在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差、涉嫌违纪违规违法、侵害群众合

 法权益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不得推选为候选人人选。

 (二)严把关键环节。一是开展民主测评。乡镇(街道)要组织召开党员大会和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分别对现任村(社区)“两委”班子及成员进行民主测评,测评结果作为确定候选人的重要参考依据。二是把握好换届选举顺序。一般按照先党组织、后村委会(居委会)的顺序进行换届。在党组织委员会换届选举中,按照“两推一选”程序进行,即根据党员、群众推荐和上级党组织推荐的情况,由村(社区)党组织研究提出候选人初步人选,报乡镇(街道)党(工)委考察研究后批准。在选举中,可以先选委员,再选书记、副书记;也可以直接选书记、副书记和委员。三是成立选举委员会。在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中,依法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领导小组),提倡按照法定程序将村(社区)党组织负责人推选为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领导小组组长),主持村民选举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领导小组)的工作。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选举委员会自行解散。四是开展选民登记。要针对城镇化加快、人口流动增强、户籍制度改革等新情况,规范登记工作,杜绝错登、重登、漏登现象发生。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村民名单,应当在选举日 20 天以前张榜公布,并及时发放选民证。五是做好候选人提名。保障选民直接提名权,提倡把村(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按照法定程序推选为村(居)

 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通过选举兼任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切实提高社区居委会直接选举比例,XX 县社区居委会直接选举的比例达到 85%以上,XX 区全部实行直接选举。六是严密组织选举大会。坚持“选举村民委员会,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村民的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的原则,积极动员、组织群众亲自投票。全面实行秘密划票制度,确保村(居)民在无干扰的情况下自主表达选举意愿。要严格按规定要求规范委托投票,每一村民接受委托投票不得超过 3 人,并有书面委托书(委托书由县、区按规定格式并统一印制)。不得在投票现场临时委托。严格控制流动票箱的使用,确有必要使用流动票箱的,由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投票结束后立即公开唱票、计票,当场公布选举结果。

 (三)规范竞争行为。上届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村民选举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领导小组)要统一组织候选人与党员、村(居)民见面,客观公正地向党员、村(居)民介绍候选人基本情况;候选人要实事求是地进行竞职承诺,回答党员和村(居)民提出的问题。加强对候选人竞职承诺的审核把关工作,其内容不得与党章党规、国家法律和政策要求相抵触,不得侵犯其他村(居)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不得对竞争对手进行人身攻击。要引导候选人围绕发展经济、完善管理、改进服务提出方案和措施,防止出现为当选进行个人捐助公益事

 业比拼加码的现象。对候选人承诺捐助村集体(社区)的资金或物资,不应由候选人在选举前或选举后私自决定分配方案,应提交选举产生的村(社区)党组织和村(居)民委员会组织召开党员大会和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民主讨论决定。

 (四)优化班子结构。村(社区)干部配备原则上不能突破上次换届规定的职数。要围绕增强整体功能,注重选配能力型的“两委”班子,防止选用干部唯年龄、唯文凭、唯资历的倾向,村(社区)干部以 30—50 岁的人员为主体,村干部一般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社区干部一般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同时注意选用经验丰富、能力较强但年龄较大、学历较低的人员,做到重资历不唯资历,不搞论资排辈、平衡照顾,真正把业绩突出、一心为民的人员推选出来。统筹考虑村(社区)“两委”委员职数设置,合理搭配村(社区)“两委”班子,根据实际可实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村(居)民委员会主任“一肩挑”,村(社区)党组织成员和村(居)民委员会成员“交叉任职”的比例应高于上届。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中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比例应高于上届。积极探索妇女进入村(社区)“两委”班子的办法,推荐妇女特别是村妇代会主任作为村“两委”班子候选人,根据村情可采取村“两委”女性成员专职专选的方式,力争村“两委”班子成员中至少有 1 名女性,并逐步提高女性正职和委员的比例。加大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力度,2018 年、2019 年选聘在岗大学生村官按照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选举担任村“两委”副职,

 可不占村干部职数,特别优秀的在岗大学生村官和具有大学生村官工作经历的乡镇干部可通过选举担任村“两委”正职。这次换届,县(区)分别要有一定数量的在岗大学生村官或具有大学生村官工作经历的乡镇干部担任村“两委”正职。同时,从市县乡机关选派一批优秀年轻党员干部到贫困村、后进村担任村党组织第一书记。

 (五)严肃 换届 纪律。换届中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九严禁”纪律要求,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教育引导党员群众增强遵规守纪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把严肃纪律要求和加强纪律监督贯穿于换届选举全过程,开通监督电话,设立监督信箱,由专人负责受理,特别对竞争激烈、选情复杂的重点村(社区)、难点村(社区)进行重点监督。督促村和社区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规定和市委相关规定,节俭办会、规范办会、干净办会,严禁乱开乱支、铺张浪费。教育提醒党员群众遵守相关纪律要求,讲政治、讲纪律,不请吃、不吃请,不搞谢选、庆贺等活动。坚持做到“五个严防”,严防境内外敌对势力打着各种旗号干扰破坏选举,严防黑恶势力干扰选举,严防家族和宗族势力干预选举,严防拉票贿选,严防弄虚作假。进一步明确拉票贿选等违纪违规违法行为的认定标准和查处程序,对拉票贿选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做到“零容忍”。

 四、组织领导 村和社区“两委”换届工作政治性、政策性强,涉及党员群众多、地域范围广、社会关注度高。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抓好任务落实,确保圆满完成换届工作任务。

 (一)强化工作责任。进一步明确村和社区换届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市、县(区)组织部门要按照党委的统一部署,牵头抓总,统筹协调村和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具体负责村(社区)党组织的换届选举;民政部门要督促指导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的实施,具体负责村(居)委会、村监会的换届选举和居监会的成立工作;纪检(监察)部门要对换届选举中出现的违纪违法行为及时进行严肃查处;宣传部门要牢牢把握舆论导向,搞好政策法规宣传,加强正面引导,密切关注舆情动态,防止不实信息和谣言传播蔓延;政法部门要制定应对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协调公检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操纵、干扰选举等违法行为;财政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换届选举工作经费保障;审计、农牧、信访、团委、妇联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推进换届工作的整体合力。县(区)、乡镇(街道)党(工)委和党(工)委书记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的职责,全力抓好换届工作。双联单位和驻村帮扶工作队要把村“两委”换届作为帮扶工作的一项重点内容,协助做好相关

 工作。要建立换届选举信息报送制度,定期对换届情况进行通报,及时分析研判和有效应对换届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未经县(区)党委政府批准,无故不组织或拖延村(社区)换届选举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加强指导督查。县(区)要根据不同类型、不同地域的情况,结合实际加强分类指导和统筹协调,按照先易后难的顺序,选择一部分条件较好的村和社区先行开展换届,探索方法,积累经验;对矛盾集中、问题较多的村(社区)实行先整顿后换届。县(区)要向每个难点村(社区)、重点村(社区)派驻换届工作联系包抓领导,乡镇(街道)要向所辖的每个村(社区)派驻换届工作指导组,加强全程指导,帮助选好配强“两委”班子。县(区)、乡镇(街道)要抓住候选人提名、竞职演说、投票选举等关键环节,实行全程跟踪监督。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将适时派出督导组对全市村和社区“两委”换届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三)重视思想教育。认真做好离任村(社区)干部和落选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教育他们顾全大局,继续发挥作用,积极支持新班子开展工作。认真对待党员群众来访,做好政策解释和思想化解工作,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核实,妥善解决处理。要注意换届选举工作动向,提高政治敏锐性,及时发现和解决换届选举中的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县(区)要以这次“两

 委”换届为契机,研究制定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制度并抓好落实,切实解决村干部后顾之忧。

 (四)

 做好 后续工作。换届工作结束后,乡镇(街道)要统一组织村(社区)“两委”新老班子交接工作,确保工作的连续性。要指导新一届村(社区)“两委”班子明确发展思路,制定任期目标,提出具体措施,并向党员群众公开承诺。要扎实做好新当选村(社区)干部的培训工作,提高履职尽责和服务群众的能力素质。进一步探索加强党组织领导的基层民主自治机制建设的有效途径,全面推进村和社区组织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社区)妇代会、团支部等群团组织换届工作及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的成立要按照有关规定和章程与村(社区)“两委”换届同步安排部署。

 县(区)要结合实际制定村和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及时报市委组织部和市民政局审核。县(区)要对乡镇(街道)的实施方案进行审核。要加强上下左右的信息互通和沟通衔接,及时上报工作进展情况,重大问题要及时请示汇报。换届工作结束后,于 2021 年 3 月 10 日前分别向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报送工作总结和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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