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安全管理协议

发布时间:2020-07-17 来源: 党课讲稿 点击:

 信息安全管理协议

 第一章

 则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网站主办者信息安全,促进互联网服务有序发展,经杭州网银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网站主办者双方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签署本协议。

  第二条 本协议网站主办者,是指以杭州网银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接入服务单位的客户(以下称“用户”)。

 第三条 此协议遵循文明守法、诚信自律、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原则。

  第四条 杭州网银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责本协议的组织实施,用户予以配合。

 第二章

 容 协议内容 (一)用户保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和《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等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制度。

 用户开设网站,在开通联网的 30 天内到公司实际经营地或个人常住地公安机关履行备案手续,并将接受公安机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如实主动提供有关安全保护的信息、资料及数据文件,积极协助查处通过国际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网络违法犯罪行为。

  (二)用户保证不利用国际互联网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侵犯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三)用户保证严格按照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做好网站的信息安全管理工作,设立信息安全责任人和信息安全审查员。

 (四)用户保证健全各项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制度和落实各项安全保护措施。

  (五)用户保证不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六)用户保证不从事下列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

 1.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的;

 2.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3.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

 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4.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

 5.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

  (七)用户保证当计算机信息系统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立即采取应急措施,保留有关原始记录,并在 24 小时内向杭州网银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通报上述情况。

 (八)双方遵守《非经营性互联网备案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如备案信息不真实,将关闭网站并注销备案”,用户承诺并确认:提交的所有备案信息真实有效,当备案信息发生变化时及时到备案系统中提交更新信息,如因未及时更新而导致备案信息不真实的,同意接入单位有权依法对接入网站进行关闭处理,而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九)未经金融管理部门审核同意,不得利用互联网从事金融活动。

 第五条 违反服务协议与本协议的,用户直接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造成第三方财产损失的,用户负责所有经济赔偿责任并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民事、行政和刑事责任。

 第六条 杭州网银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应保护用户身份资料。未经用户本人允许,不得向任何第三方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章 第三章 附则 第七条 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协议前已仔细审阅过合同的内容,并完全了解本协议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第八条 本协议由杭州网银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杭州网银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用户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

 二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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