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项目HSE奖惩规定

发布时间:2020-07-31 来源: 党课讲稿 点击:

 业 东 岭 锌 业 0 20 万 吨 硫 酸 / / 年 制 酸 尾 气 脱 硫 系 统 改 造 项 目场 施 工 现 场 E HSE 奖惩规定

  1 目的

  鼓励 HSE 管理中遵章守纪、有功之人;惩罚违章违规者,促进施工现场 HSE管理有序、正常、高效。

 2 范围

  施工现场所有工作人员。

 3 组织及原则 3.1 由施工现场 HSE 检查监督组、项目经理、施工经理、HSE 经理、HSE 工程师等书面提出,报 ENFI 项目经理批准; 3.2 ENFI 项目部、顾客、施工分包方均应建立单独的账目和基金,用于管理奖罚收支; 3.3 奖励原则:

 3.3.1 顾客既可以对现场每个工作人员给予奖励,也可对 ENFI 项目部和施工分包方单位给予奖励; 3.3.2 ENFI 项目部既可对现场每个工作人员给予奖励,也可对施工分包方单位给予奖励; 3.3.3 施工分包方只对其所属现场人员给予奖励。

 3.4 处罚原则:

 3.4.1 施工现场所有人员的规违行为分别由各自所属单位进行处罚; 3.4.2 顾客对 ENFI 项目部和施工分包方所属人员的违规行为不直接处罚,而直接处罚单位; 3.4.3 ENFI 项目部对施工分包方所属人员的违规行为不直接处罚,而直接处罚单位。

 4 奖励细则 4.1 为保护国家财产,临危不惧,奋勇抢救,挽救事故有功,使人员生命和财产免受重大损失。一次奖励 200~1000 元; 4.2 在施工中,认真负责,查出或排除重大安全或设备事故隐患,避免了火灾、爆炸、人身伤亡、机械损坏设备事故,转危为安成绩显著者,一次奖励 100~500 元; 4.3 及时制止或纠正了严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章驾驶,避免了重大事故者,一次奖励 100~300 元;

 4.4 针对安全施工生产管理的薄弱环节,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规定、安全技术措施,健全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了安全生产管理,取得了良好效果的单位和个人奖励 100~300 元; 4.5 对于预防事故、职业中毒、职业病,在技术上有新的发现、创造或合理化建议成绩突出者,奖励 50~300 元; 4.6 对安全检查列出的不安全因素,能积极主动组织限期进行消除、整改率达 100%成绩突出者,奖励 100~200 元; 4.7 工程技术人员编制的施工方案中安全技术措施符合实际,针对性强,督促落实得好,奖励 50~200 元; 4.8 发现威胁安全生产隐患,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或者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保证了安全生产,一经核实,奖励 50~200 元; 4.9 对消除事故隐患,积极提出整改方案,被有关部门采纳,或积极组织整改方案的实施,并按时消除隐患者,奖励 50~200 元; 4.10 在处理较大事故中,表现积极英勇,机智、果断,措施得当,从而缩短事故时间,缩小事故范围,减少事故损失,避免人身伤亡者,奖励200~1000 元。

 5 处罚细则 5.1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身穿工作服,脚穿护趾安全鞋,戴进场证(HSE培训合格证),违者罚款 50 元/人次,有证不按规定方式配戴者,罚款20 元/人次;凡进入施工现场穿拖鞋、凉鞋、裙子、高跟鞋、短裤、短袖上衣、赤足裸背者,罚款 50 元并停止作业、清退出场; 5.2 进入施工现场,不按规定规范佩戴安全帽罚款 50 元,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罚款 100 元,打磨施工不戴护目镜罚款 50 元; 5.3 进入施工现场,不按规定的行人线路行走,每人每次罚款 50 元; 5.4 各单位、各班组安全生产责任制(包括一岗一责制)必须上墙,违者罚单位负责人 100 元;周一不按规定组织召开周一安全例会活动,罚款 500 元;班组不按规定组织召开班前会,罚款 200 元; 5.5 接到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无故逾期不进行整改(或整改通知书没有闭环),罚单位 1000 元,并作停工处理,发生事故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5.6 中午严禁饮酒,酒后严禁上岗,违者一经发现除罚款 200 元外,立即责令停工并清出施工现场; 5.7 气瓶保护帽、防震圈必须齐全,压力表完好,违者罚款 100 元/瓶; 5.8 乙炔气瓶使用无阻火器、氧气瓶和乙炔气瓶间距不足 5 米,气瓶距明

 火距离不足 10 米的,罚使用者 50 元; 5.9 气瓶乱丢乱掼,未按规定整齐有序摆放或未放在专用支架内,夏季无遮阳措施,在阳光下曝晒,罚责任者 100 元/瓶; 5.10 电线与电源相接时,应设开关或插座插头,随意搭、挂接的,罚责任者 100 元;电线不用插头直接插孔进线的,罚责任者 200 元;插座已破损裸露仍旧继续违章使用,罚使用者 100 元; 5.11 因施工需要敷设的临时线缆跨越干道,未按规定架设或加套管保护,直接埋设地下的罚单位负责人 300 元;违反规程将电缆(线)架设在脚手架或构架上的,罚责任者 300 元,发生事故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5.12 按要求需接地(接零)的临时使用的铁房休息室必须有可靠的接地(接零),未按要求设置,每处罚责任单位 200 元; 5.13 无用电许可证,发现一次罚款 300 元; 5.14 施工现场电线(缆)零乱、或存在破皮、漏电现象,罚款 200 元;电线(缆)泡在水中罚款 200 元;电线(缆)接头不按规定架设罚款 200元;电线(缆)接头泡在水中罚款 300 元; 5.15 现场的钢丝绳严禁和电线(缆)相互接触、交叉、挤压,违者每处罚款 300 元; 5.16 违章使用闸刀开关、空气开关,罚款 200 元;开关未满足“一机一闸一保制”,一闸多用,罚款 200 元;现场使用的漏电开关失灵、插头、插座破损一处,对维修人员及使用人员罚款 50 元; 5.17 休息室、金属构架上、容器内使用不合格照明,每发现一处对电工及施工人员罚款 50 元; 5.18 施工间断,未切断电源者,每次罚款 200 元; 5.19 未经顾客安全及有关部门批准,利用厂生产设备管道、管架、电杆及生产性建筑物、构筑物做吊装锚点,每次罚款 500 元; 5.20 大、中型设备、构件等吊装、射线作业、气密试验、酸洗、变电所受电等危险性较大的作业必须按规定编制安全技术方案,并实施会签审批和技术交底并采取防护和警戒措施,违者每次罚款 1000 元/人;在吊装作业前必须对吊耳进行着色检查并办理起吊令,未按上述程序执行的,罚指挥者 500 元,罚单位 1000 元; 5.21 吊车作业时必须垫支腿,违者罚吊车司机和起重作业者各 200 元; 5.22 起吊作业时,起重指挥人员必须旗、哨齐全,违者扣罚吊车司机和起重作业人员各 200 元; 5.23 各种起重机械司机或操作者违反“十不吊”规定的,罚款 200 元;汽车吊

 违章载人罚吊车司机 100 元/人;机动车无入厂证进入施工区罚款 200元/车;未经许可堵塞消防通道罚款 200 元/车; 5.24 高处作业严禁随意向下抛扔物件,违者对责任者罚款 200 元,发生事故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5.25 高处作业不按措施要求设置安全网,上下交叉作业不设隔离棚(层)防护的,罚作业单位 100 元;高处作业不走通道,私自攀越栏杆、管线、阀门者,罚款 20 元; 5.26 高处作业下方不按规定设警戒区或未设专人监护,罚作业者 300 元; 5.27 违反脚手架搭设、使用管理规定,脚手架未经验收、交接、挂牌手续就直接投入使用作业的,对架设及使用单位各罚款 200 元;在脚手架上堆放重物,以及小型工具和小配件直接放在脚手架跳板上而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的,罚作业者 100 元,罚单位 200 元; 5.28 脚手架搭设时,作业层无防护栏杆、无安全通道、架体不稳,各罚搭设单位 100 元;基础、杆具、剪刀撑、拉结点不符合要求,存在单跳板、跳板未铺满,绑扎、铁丝扣未打倒,每处罚款 100 元; 5.29 整个项目施工现场严禁使用竹、木脚手杆、板,更不允许钢木(竹)脚手杆(板)混搭,违者罚款 500 元;塔、器内因施工条件限制,确需架设竹、木脚手架的,必须报经安监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违者罚搭设、使用单位各 1000 元; 5.30 未经许可,私自拆除、变更脚手架,罚款 200 元;随意损坏、切割架设脚手架,罚款 300 元,发生事故还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5.31 在禁火区未经批准、未办理动火票、未设监火人等违章动火,一经发现,罚违章动火人 500 元,罚违章指挥者 1000 元,罚单位 2000 元;禁火(烟)区内发现吸烟者,一次罚单位 2000 元,罚吸烟者个人 1000元,并立即摘掉胸卡清退出现场;在禁火(烟)区内发现烟头,可以落实单位的给予单位每个烟头罚款 500 元,无法落实单位的,则对发现烟头区域内施工的所有责任单位每个烟头罚款 500 元并通报; 5.32 在顾客厂区(除禁火区外)内吸烟者,每次罚吸烟者个人 100 元; 5.33 在施工区域被多次发现有烟头,按情节给予单位相应数额罚款,对单位负责人罚款 500 元并通报批评;因违反禁烟规定,被顾客有关部门发现处罚的,所罚款项一律由违章者自己承担,此外项目部还将对责任单位处以 1000~2000 元/次的追加处罚并通报; 5.34 对现场配置的消防器材不加爱惜,随意破坏或非工作原因使用,一经核实,罚款 200 元/瓶;

 5.35 任何单位任何地点严禁使用电炉,有违反者,罚款 500 元; 5.36 未经顾客安全部门审批,在厂区明火取暖,每次罚款 300 元; 5.37 在非固定动火区域内使用打磨机、手电钻等可产生火花的工具未经动火作业许可者,每次罚款 300 元; 5.38 无《动土作业许可证》,每次罚款 500 元; 5.39 未严格遵守“三同时”,做到安全防护与主体同步施工,或 “四口”、“临边”防护没采取措施的,每发现一处,罚款 500 元; 5.40 设备转动部位无防护罩、保险装置失灵,罚款 200 元; 5.41 进入容器作业无进容作业许可证者,每人每次罚款 100 元;进容作业,器外无监护人或无通风设施,每次罚款 300 元; 5.42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罚操作人员 300 元,罚作业负责人 500 元,罚责任单位 1000 元,发生事故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a) 无损检测作业人员未按要求办理射线作业票,未按规定确定安全区域,作业时未按规定设立辐射危险警戒标志并派专人监护; b) 射线探伤机未按要求保管,放射源未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未按要求保管; c) 因无损检测作业人员未按要求进行射线作业,造成人员误照; d) 违章指挥,使用未经劳动、卫生防疫、公安等部门检测许可探伤设备,或使用未取得无损检测资格证的人员从事探伤作业; e) 危险性较大的作业,如气密试验、酸洗、变电所受电、大型吊装和射线作业等未进行技术交底、未采取防护措施和警戒措施。

 5.43 进入厂区车辆无顾客签发的《车辆通行证》,每次罚款 200 元;车辆未按规定路线行驶,每次罚款 200 元; 5.44 机动车驾驶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除赔偿因此造成的(事故)全部经济损失外,还处以 1000 元罚款,并吊销内部准驾证,情节严重者给予行政处分,或交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a) 无双证驾车的; b) 把车交给无双证的人驾驶的; c) 私自挪、借牌证和驾证的; d) 涂改、伪造冒领牌证,使用失效牌证的; e) 未经批准或无任务单私自出车者。

 5.45 酒后驾车者,处以 1000 元罚款; 5.46 施工期间施工作业面零乱,拆除建筑物垃圾不能及时清理,每次每处罚款 200 元;

 5.47 现场施工完毕后,塑料布等污染环境物品不及时归类并清理入垃圾箱,每处罚款 200 元; 5.48 电焊工不按要求使用焊条头桶,导致焊条头散落施工现场,每根焊条头罚款 10 元,每整根焊条罚款 30 元; 5.49 现场违规大、小便,每人次罚款 500 元; 5.50 现场自行车、汽车不按规定定点停放,违规乱停者,罚款 50 元/车。

 6 特别规定 6.1 项目部建立职工表扬与奖励档案,对于在该项目中,三次获公开通报表扬者,追加奖金 500 元;三次获奖励者,再追加奖金 1000 元; 6.2 项目部建立职工违章违纪档案,对于一次违章者要按照“严之又严、六亲不认、铁面无私”的要求处理;对于二次违章者要采取“株连”处罚的方法,追究有关领导的连带责任并予以停工教育处理;对于三次违章和屡教不改者,则立即将违章者清除出施工现场,决不留用; 6.3 因为违章违纪,导致顾客的通报批评,每次对责任者处罚 300 元/人次,对违章者所在单位追究经济罚款 1000~2000 元; 6.4 因为违章违纪,导致顾客的罚款,则责任单位除承担该项罚款之外,项目部还将对责任单位处以 2000~3000 元/次的追加处罚并通报; 6.5 按附录 A 之格式填写《施工现场 HSE 管理奖励(处罚)登记表》。

  附录 A A 《施工现场 E HSE 管理奖励(处罚)

 登记表 》

 附录 B B 《施工现场 E HSE 奖罚通知单》

 附录 A A

  东岭锌业 20 万吨硫酸/年制酸 尾气脱硫系统改造项目

 编号:

 施工现场 HSE 管理 奖励(惩罚)登记表 第 1 页 共

  页

 中国恩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序号

 单

 位

 姓

 名 名 HSE 奖(惩)原因 金 额 或式 形 式 奖 、 惩 间 时 间 备注

 附录 B B 《施工现场 E HSE 奖罚通知单》

  东岭锌业 20 万吨硫酸/年制酸 尾气脱硫系统改造项目

 编号:

 施工现场 HSE 管理 奖罚通知单 签发人:

 中国恩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奖罚时间

  年

 月

 日

 被奖罚单位

 奖罚根据

 洛阳多晶硅 2000T 工程项目《施工现场 HSE 奖惩规定》 第

  条第

 款。

 奖罚金额 ¥

 大写:

 仟

 佰

 拾

 元 有关证据(被奖罚人姓名、岗位、证件编号、有关文字描述或照片等):

 姓

 名:

 岗

 位:

 证件编号:

 有关文字描述或照片:

  备注:

 奖罚方式:□从施工分包合同价款中支付,每次支付进度款时增加奖金、扣除罚款。

 □从个人奖酬金中增加或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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