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控疫情法治同行活动方案

发布时间:2020-09-17 来源: 党课讲稿 点击:

 防控疫情法治同行活动方案

 防控疫情法治同行活动方案

  各县(市、区)普法办,浙南产业集聚区普法办,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迅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加大对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根据全国普法办、省普法办和市委市政府的具体要求,现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正处于关键时期,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关系到社会稳定大局。各有关单位要深入学习领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和疫情防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以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做好疫情防控法治宣传教育作为当前普法工作的首要任务,积极主动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各项工作,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践行初心使命,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项法治宣传行动由市普法办和各地普法办牵头,广泛组织和动员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基层群众共同参加

 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形成工作合力。要紧紧围绕当前和今后一个阶段我市疫情防控工作的实际需要、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可能存在的薄弱环节,各司其职,多措并举,凝聚合力,精准施策,以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全天候、全方位、全领域法治宣传,引导全社会在疫情防控中依法行动、依法办事,为提高全市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主要任务

  1.紧扣防控阻击战部署抓好法治宣传教育。一是各地要紧密结合疫情防治的实际需要和相关要求,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决策部署,大力宣传防控疫情的举措进展。二是大力宣传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团结带领群众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鲜活经验,大力宣扬深入挖掘党员干部在推广疫情防控工作中坚守一线、迎难而上、积极作为、勇于负责、敢于担当的先进典型,努力营造众志成城、联防联控的良好局面。三是提振人民群众战胜疫情的决心和信心,进一步加强官方自媒体平台发布的疫情防控信息,加大信息发布力度,加强政策措施宣传解读,在回应社会舆论关注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积极做好疫情防控知识普及,引导群众科学认识、理性应对疫情,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和防护能力,营造依法防控良好氛围。

  2.紧跟发展主动仗形势抓好法治宣传教育。一是深入贯彻落实市委“三服务”活动部署,大力宣传《关于坚决打赢新冠肺炎防控阻击战发展主动仗的工作意见》《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若干措施》《关于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提供法治保障的意见》等政策措施,进复工复产企业、复市市场开展涉企法治宣传,加强政策措施宣传解读,帮助企业准确了解复工复产政策。二是抓好精准对象普法。根据全市复工复产复市形势,在开展涉企相关法治宣传时,重点盯牢受到疫情影响容易引发合同纠纷、劳资纠纷的劳动、房屋租

 赁等环节,做好对于企业主、房东、外来务工人员等对象的精准普法,防止矛盾纠纷交织叠加、确保社会面平稳可控。

  3.围绕相关重点法律法规抓好法治宣传教育。一是由市普法办牵头,针对不同普法对象的普法需求,编制疫情防控法律指南、应急处置征用法律手册、企业和居民抗击疫情法律防护手册等法律指引。二是广泛宣传《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安全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野生动物保护法》《价格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疫情防控期间与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正确引导社会舆论,使每个公民明确自己在防控疫情中的权利和义务,理解和支持政府的各项防控措施,保障防控工作顺利有序进行。

  4.充分运用以案释法抓好法治宣传教育。各地各部门要及时针对疫情防控期间因不可抗力引发的合同履行、房租店租纠纷、交通运输、劳动用工、社会保障等涉及民生领域的热点法律问题发布以案释法案例,同时做好打击抗拒疫情防控、暴力伤医、制假售假、造谣传谣、哄抬防疫用品和民生商品价格等违法犯罪行为的以案释法工作。

  三、具体措施

  1.各地各部门将疫情防控重点宣传内容纳入各地普法依法治理年度工作要点和各部门年度普法责任清单,明确责任分工。

  2.由各地普法办牵头,联合各普法责任部门做好疫情防控以案释法优秀案例展评活动,各地各部门及时通过钉钉(市司法局-普治处-戴晓蒙)报送相关案例,并通过微信、抖音等新媒体平台及时向全社会推送宣传。

  3.做好全国普法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治工作有关法律知识问答》的网络宣传,积极参与全国普法办举办的疫情防控网上法律知识有奖竞答活动。

 4.以“疫情防控法治同行”为主题,在全市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动漫、微视频征集活动。所提交作品须为创作者本人或本单位原创,需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如作品中含有非原创性的内容,包括画面、片段、歌曲或音乐,必须于片尾字幕标明来源,每个作品需附 150 字以内的简介,主办方享有使用权和传播权。对优秀原创防疫法治宣传作品由市普法办推送至省厅参展。具体作品形式:动漫作品要求时长不超过 5 分钟。画面比例 16:9,画面像素尺寸 1920x1080,帧速率为 24帧/秒,制作软件版本不限,输出格式为 Mp4。微视频作品要求时长不超过 3 分钟。画面比例 16:9,画面像素尺寸 1920x1080,输出格式为 Mp4。所有参赛作品按照格式要求报送至邮箱。

  四、工作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做好疫情防控,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是当前的重大政治任务,要充分认清法治宣传教育在坚定干部职工信心、稳定社会秩序、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中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全力发挥职能作用,肩负起法治宣传责任使命,坚决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为推动全社会依法履行防疫义务,有序参与防控工作积极营造良好的法治宣传氛围。

  2.落实普法责任,形成宣传合力。各地普法办要督促普法责任单位积极履行主体责任,部署开展疫情防控宣传活动,明确宣传任务、密切配合协作、整合力量资源,形成宣传合力。各地各部门和新闻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新闻媒体和互联网平台公益普法相关制度要求,履行主体责任,明确工作举措,积极部署开展疫情防控法治宣传活动。

  3.创新方法手段,营造法治氛围。各地各部门要紧密结合疫情防控工作的实际需求,注重把握宣传内容和方式的正确性和方向性,通过新媒体新技术来传播专业法律知识和权威法治资讯、要围绕防控疫情工作中群众关注的突出问题,有

 针对性地开展疫情期间的普法工作,要充分动员社会各方力量,统筹协调一致,相互促进,营造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疫情防控法律的浓厚氛围。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坚决打赢防控“新冠肺炎”阻击战的决策部署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精神,加大对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全国普法办决定在全国组织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项法治宣传行动。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针对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深入开展防控疫情专项法治宣传行动,注重以案释法,注重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注重把普法融入到相关立法、执法和司法过程中,引导全社会依法行动、依法行事,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和良好舆论环境。

  二、宣传重点

  深入阐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宣传党中央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以及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的有力举措;深入宣传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国境卫生检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内容。

  三、责任分工

  这次专项法治宣传行动由全国普法办牵头,各相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制的规定要求,积极行动起来,共同做好专项法治宣传工作。

 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牵头负责宣传、解读疫情防控相关法律规定,在疫情防控相关立法修法过程中开展法治宣传,积极引导各方面正确理解、严格执行、切实遵守相关法律;

  请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牵头负责在依法惩治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工作中开展法治宣传;

  请交通运输部、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按照职责牵头负责在相应公共交通工具、运输场站内开展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

  请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牵头负责动物防疫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宣传;

  请国家卫健委、全国普法办牵头负责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

  请市场监管总局牵头负责防疫工作相关的价格法、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宣传;

  请海关总署牵头负责国境卫生检疫法等法律法规宣传;

  请中央网信办、国家广电总局指导网络和广播电视媒体履行媒体公益普法责任,支持和配合各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普法宣传行动。

  其他中央有关部门结合工作职责开展相关法治宣传。

  各地要从实际出发,明确责任分工,着力推进疫情防控法律进社区、进农村、进网络、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进机关、进公共场所等基层和一线。

  四、全国普法办近期工作安排

  1.对已发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治工作有关法律知识问答》,做好深入宣传解读,运用图解、动画、H5 短视频等适合新媒体传播的方式,向干部群

 众进行宣传。

  2.汇编整理疫情防控有关法律法规和法治宣传手册,制作成电子书,供读者在网上免费阅读和下载。

  3.组织开展以案普法,选取典型案例在全国新媒体普法矩阵中持续集中推送。

  4.司法部官网、中国法律服务网、中国普法网等平台载体,就疫情防控有关热点难点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5.举办疫情防控网上法律知识有奖竞答。

  6.在《法制日报》开设疫情防控法治宣传专栏,在中国普法网和中国普法“两微一端”开辟专区、设置飘窗,集中推送疫情防控法治宣传资料。

  7.协调“学习强国”平台开展依法防控疫情知识宣传和专项答题。

  8.协调电信部门向手机用户发送依法防控疫情的公益宣传短信。

  9.协调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在各高铁列车和车站推送播放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资料和公益广告。

  10.以“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为主题,组织开展全国法治动漫微视频作品征集展播活动。

  五、工作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要深入学习、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指示精神,把开展防控疫情专项法治宣传行动作为当前最重要的普法任务抓紧抓好,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推动依法防控工作。切实把好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宣传纪律,做到宣传报道严谨规范、法律解读准确生动,避免群众和社会误解,防止产生舆情或负面影响。

  2.落实工作责任。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对照普法责任清单,既要主动面向社会组织开展法治宣传,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增强法治意识,依法支

 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又要有针对性地深入推进本系统本单位干部职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推动全面依法履行职责,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疫情防控工作。认真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组织动员各类媒体广泛有效地开展专项法治宣传行动,形成覆盖广泛、立体传播、整体联动的普法声势和格局。

  3.注重宣传实效。要从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出发,从人民群众的期待和需求出发,突出重点,开展针对性强、内容接地气、形式灵活便捷、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宣传活动,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安全感。要把普法融入疫情防控的立法、执法、司法工作过程,强化以案释法,善于运用生动直观的形式,让人民群众通过典型案例的依法处理感受到防控工作有序有力和社会公平正义。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让基层干部把更多精力投入到疫情防控第一线。

  4.加强工作指导。各省(区、市)和中央有关部门普法机构要加强对本地本系统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工作的统筹策划、组织协调、整合资源、推动落实,形成宣传合力。要把这次专项法治宣传行动作为“七五”普法总结验收、检查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健全激励制约机制,为扎实开展这次专项法治宣传行动提供有力支持和保障。

  各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市直各单位,在温垂直管理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大对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根据全国普法办、省普法办、台州市普法办和市委市政府的具体部署,市普法办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项法治宣传行动,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当前,新型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正处于关键时期,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直接关系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直接关系经济社会大局稳定。各地各部门要在前期开展疫情防控法治宣传的基础上,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同志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研究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时的讲话以及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做好疫情防控法治宣传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阶段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最迫切、最紧要的任务,积极主动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各项工作,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项法治宣传行动由市普法办牵头,广泛组织和动员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基层群众共同参与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形成工作合力。各地各部门和新闻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新闻媒体和互联网平台公益普法相关制度的要求,履行主体责任,明确工作举措,积极部署开展疫情防控法治宣传活动。要紧紧围绕当前和今后一个阶段我市疫情防控工作的实际需要、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可能存在的薄弱环节,各司其职,多措并举,凝聚合力,精准施策,以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全天候、全方位、全领域法治宣传,引导全社会在疫情防控中依法行动、依法办事,为提高全市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是紧扣宣传重点。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防控疫情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疫情防控的各项决策部署做好普法宣传,推动全市疫情防控工作依法有序高效开展;要抓紧大力宣传传染病防治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动物防疫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境卫生检疫

 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内交通卫生检疫条例等法律法规;深入解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依法全力做好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省委省政府关于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全力稳企业稳经济稳发展的若干意见》、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关于依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和经济社会稳定发展的意见》等决策部署;同时要广泛宣传各地各部门在医疗卫生、防疫管理、隔离观察、道口管理、交通运输、社区管理、市场管理、场所管理、劳动保障、野生动物管理等方面依法出台的临时性应急行政管理措施。

  二是把握关键环节。各地各部门要把普法融入到疫情防控相关执法和司法过程中,做到执法司法、科普教育、政策宣讲与法治宣传、法律服务同步开展。强化以案释法,执法机关要持续发布疫情防控期间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的典型案例。要整合资源,搭建平台,通过多种途径向全社会传播权威、准确、专业、生动、鲜活的法律知识和法治资讯,引导群众依法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和非常时期,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运用官方“报、网、端、微、屏”等主流媒体平台,通过开设疫情防控法律知识专题、专栏等形式,让人民群众随时随地、足不出户就能获得优质的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要立足职能主动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挖掘、分析疫情防控工作的法治需求,加强与法治宣传教育主管部门的沟通与合作,为群众提供及时准确的普法公益服务。

  三是聚焦重点领域。主动服务疫情防控一线,加强对实施隔离的村(社区)、居民住所、定点医院、隔离收治场所、交通要道卡口等重点场所的法治宣传,积

 极回应基层的法律需求,帮助基层干部把更多精力投入到疫情防控第一线。倡导各级民主法治村(社区)发挥示范作用,依法实施防控举措;发挥农村“法律明白人”和“法治带头人”的引领作用,引导群众依法表达利益诉求。深化“三服务”活动,结合疫情防控加强法治宣传宣讲,帮助企业准确了解复工复产政策,依法妥善处理好劳动关系。加强农贸市场、超市、药店、车站等人员密集公共场所的法治宣传,让广大群众及时知晓疫情防控的法律政策措施,正确行使和履行法定权利与义务。

  三、具体举措

  (一)落实工作责任。市普法办把开展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工作的表现和实效作为全市“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必查项目和普法类评先创优表彰的重要依据;同时,把突发公共事件应对与处置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作为谋划“八五”普法规划的重要内容,着力推动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常态化、长效化。各地各部门将疫情防控重点宣传内容纳入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年度工作要点,明确责任分工,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强化以案释法。各地各部门对疫情防控期间因不可抗力引发的合同履行、交通运输、劳动用工、社会保障等涉及民生领域的热点法律问题,持续发布以案释法案例;各执法司法机关重点做好打击抗拒疫情防控、暴力伤医、制假售假、造谣传谣、哄抬防疫用品和民生商品价格等违法犯罪行为的以案释法工作,并及时将相关案列报送至市普法办。

  (三)丰富宣传形式。各地各部门广泛开展疫情防控法治宣传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进机关、进网络、进单位、进公共场所等活动,针对不同普法对象的不同需求,编制疫情防控法律指南、企业和居民抗击疫情法律防护手册等法律指引;利用新闻媒体和互联网平台及时发布疫情防控热点法律问题解

 读;做好全国普法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治工作有关法律知识问答》的网络宣传;积极参与全国普法办举办的疫情防控网上法律知识有奖竞答活动和全省开展的以“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为主题的防控疫情法治宣传作品创作征集展播活动。

  请各地各部门及时将工作信息、案例以及其他相关情况报送至市普法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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