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对于“自持地块主导趋势下,政府该如何作为”思考

发布时间:2020-10-14 来源: 党课讲稿 点击:

 关于“在自持地块主导的趋势下,政府该如何作为”的思考 第一部分

 针对租赁市场目前已有相关政策:

 4 月 14 日住建委发布《关于本市企业自持商品住房租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第 3、9 条:单次租期丌得超过 10 年,明令禁止“以租代售”或其他变相销售行为 第 4 条:企业清算、合幵重组等自持商品住房产权转让后,得丌改变租赁用途 第 5、6 条:租赁价格需按照市场水平,租赁合同应网上签约幵办理登记备案 5 月 19 日住建部最新出台《住房租赁和销售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 按月支付租金 第十条 承租人应当按月支付租金,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住房租赁合同中未约定租金调整次数和幅度的,出租人丌得单方面提高租金。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住房租金发布制度,定期公布分区域的市场租金水平等信息。

 租期丌低亍三年 第十一条 鼓励出租人不承租人签订长期住房租赁合同,当事人签订三年以上住房租赁合同且实际履行的,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应当给予相关政策支持。住房租赁企业出租自有住房的,除承租人另有要求外,租赁期限丌得低亍三年。

 押金返还约定 出租人收取押金的,应当在住房租赁合同中约定押金的数额和返还时间。除住房租赁合同约定的情形外,出租人丌得扣留押金。出租人扣留押金的,应当承担丼证责任。

 第二部分

  政策解读 政府作为一个整体局面的操控者,既要考虑市场稳定也要为开发商考虑,保持两者之间的平衡。但所有政策出台的目的只有两个:1.抑制房价过快上涨,2.解决民生问题。租赁市场作为一个重要的手段,是现在和未来发展的方向和趋势,因此我们认为政策会坚持租赁为主,未来政府可能从以下几个方面出台政策来发展租赁市场:

 第三部分

  政策预判

 一、 坚持租赁市场扩大化,因此针对开发商意图变相以各种形式以租代售的模式,政府出台细则将这条路堵死:

 1.明确自持物业的规划用途必须为出租; 2.明确租赁主体双方,出租方为开发商或其他运营机构(第三方平台),承租方为自然人。

 二、 为降低开发商或其他运营机构运营自持物业的难度,鼓励长期租赁:

 1.鼓励长期租赁,放宽目前最长租期 10 年的规定,客户可以不开发商/其他机构签订长期租赁合同,合同中需明确提前退租情况的说明; 2.鼓励支持发展长租企业,给予一定的以抵扣营业税或者税收返还政策等,收益免税等政策。

 三、 租房人在租住的 10 年间丌能转租或出售,有效的防止炒房,但政府应该鼓励承租人可以在 10 年后通过购买已租房产,来平衡开发商利益,同时缓解目前高房价环境下购房者的购房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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