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大学会议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20-10-17 来源: 党课讲稿 点击:
XX 大学学生委员会会议管理规定 一、例会制度 (一)学生会会议分为主席例会、委员例会、部门例会、临时会议和部长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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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例会为学生会常规工作,定期召开,如会议临时取消、会议时间更改须报组织部记录存档。
(三)各会议必须有签到记录和会议记录。主席例会、委员例会由办公室负责该项工作;各部门例会由组织部负责该项工作;临时会议由指定人选负责该项工作。会后应即及时将会议记录整理完整并送办公室进行处理并存档。
(四)与会人员必须按时到会,不得迟到、早退。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到会的人员必须请假:主席例会需报给办公室主任,委员会例会需向主席团说明情况并报办公室备案,部门例会需向部长请假,临时会议需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五)与会人员须在会后落实传达会议精神,贯彻实施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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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各会议的召开情况及取得的成效由组织部归档并与奖惩考核相联系。
二、会议安排 (一)主席团例会:每双周周日晚 19:30 于自钦楼二楼会议室召开;与会人员为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各学院学生会主席。
(二)委员例会:每单周周日晚 21:30 于自钦楼二楼会议室
召开;与会人员为校主席团成员及校学生会各部部长。
(三)部门例会:例会时间与地点均由部长按本部门实际工作需要确定;与会人员为部门全体成员。
(四)部长会议 :例会时间与地点均由校会部长按当阶段实际工作需要确定;与会人员为校学生会部长与各院学生会相同职能部门部长。
三、会议纪律 (一)
未事先说明,会议迟到 15 分钟以上者以缺席会议处理。相关惩罚按《人事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由组织部做出处理。
(二)与会人员必须对其通讯工具进行静音或关机处理,不得影响会议正常进行。非讨论时间,与会人员须保持安静。
(三)对会议做出的决定,个人可以保留不同意见,但必须严格执行会议之决定,统一按会议决定对外宣传;严守会议秘密,还未决定的事情不得以任何形式外传。
(四)组织部将不定期检查学生会各会议召开情况,违反以上规定者,按照《XX 大学学生委员会章程》相关条例予以惩处。
XX 大学学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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