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协视察残疾人危房改造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0-07-07 来源: 调查报告 点击:

 2014 年 4 月 30 日,根据《县政协社会福利界视察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工作活动方案》要求,县政协副主席率队来到乡开展了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视察工作,现将视察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4 月 30 日上午,县政协由副主席带队来到乡视察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工作。视察共分三个阶段进行,首先分别对村已开展危房改造的贫困残疾人、户新房进行了视察,察看了需改造的盲人旧房;现场查阅了乡历年来残疾人危房改造相关资料,听取了县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同志和乡分管领导同志的专题汇报;召开了座谈会,就如何开展好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进行了探讨。参加视察工作的人员有:等。

 据视察了解,县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项目自 2004年起实施,分为 2011 年前和 2011 年后两个阶段,共实施户。2011 年前为残联系统自行实施户,户均补贴资金万元,共补贴资金万元,其中上级资金万元,县财政配套资金万元;2011年纳入全县农村危房改造总体项目内实施,共实施户,户均补助资金平均为万元,共补助万元,其中上级资金万元,县配套资金万元。几年来,乡共实施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户,占全县比例%,高于全县平均%水平。通过实施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大力提升了党和政府在群众心中的形象,密切了党群关系。具体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体现了公开公

 正,群众高度认可。由于我县在确定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对象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进行张榜公示,受助对象符合条件,真正是当地最困难、最需要帮助的对象,得到了群众的高度认可。二是实现了亲民惠民,残疾人得到实惠。残疾人因自身残疾等原因,靠自己建房几乎是不可能的,如果没有各级党委政府、各级残联的支持和帮助,建新房恐怕只是一辈子的梦想。三是注重了各界参与,社会效果良好。残疾人危房改造是一项“民心工程”,残疾人危房改造项目深入人心,通过这一工作扎实推进,在全社会掀起了一股扶残助残热潮。各地出现了镇村协调服务,周边群众主动帮工帮活,亲戚朋友出力出钱各方帮助、各界参与的良好局面,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使全县残疾人及亲属、社会各界对残疾人的地位、残联的职能、政府的形象在认识上有了一个飞跃。

 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1、县级配套资金支付压力大。由于我老秘网县绝大部分危房改造对象为新建翻建类型,补助资金数额较大(自2011 年起,),而中央、省、市级补助资金标准固定(中央和省、市财政补助标准平均为万元/户),导致县级配套资金增加(县财政需配套万元/户),支付压力较大。

 2、超标准建房现象个别存在。部分危房改造对象存在超规定面积重建新房现象。

 3、实施面较窄,受益群体相对较少。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县共万名残疾人中约有四分之一的残疾人家庭生活贫困,15%左右的残疾人家庭住房基本属危房,因此,残疾人要求改善居住条件的愿望十分强烈。而十年来,县残联仅实施残疾人危房改造户,县残联组织实施之外的残疾人危房改造户也寥寥无几。整体来看,上级下达的指标偏低,受益群体过少。

 4、与当前美好乡村建设结合不够。我县新建农民集中居住区逐渐以统建的多层住宅为主,而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在建设方式、建设面积、竣工时限上限制较严,再加上指标过少的原因,导致很多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残疾人无法享受到补助,同时,按照“一户一宅”的要求实施改造也不利于集约节约用地。

 5、补助标准偏低。由于我老秘网县残疾人中一户多残、无劳动力、无经济收入的现象普遍存在,加上近年来建筑材料和人工费不断上涨,2011 年后补助的万元相较 2011 年前补助的万元而言,虽补助标准有所提高,但仍属杯水车薪,导致多数残疾人无能进行危房改造,即使实施改造,也时有影响工程进度的现象发生。

 三、几点建议 1、提高补助标准,减轻县级配套压力。建议上级进一步加大补助资金支持力度,以调动基层实施农村贫困残疾人

 危房改造工作的积极性。

 2、增加改造指标,提高部分户改造标准。建议增加改造指标,并针对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户的不同类别,在确保实施对象符合政策条件的基础上,适当提高贫困残疾人家庭中家庭人口较多的危改农户住房面积标准。

 3、完善政策体系,扩大残疾人受益面。建议针对异地集中统建多层住宅的新情况,结合美好乡村建设,进一步完善农村残疾人危房改造相关政策规定,使符合政策条件的农村贫困残疾人能享受到政策补助,扩大受益群体,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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