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对于完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

发布时间:2020-07-25 来源: 调查报告 点击:

  发改产业[2006]1532 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 公告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经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经贸委,有关中央企业:

 为加强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申报管理,提高《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审查工作的规范性和科学性,经研究,我委对《公告》管理流程进行适当调整,加强生产一致性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公告》管理流程的调整 (一)申报 已获得道路机动车辆生产资格的企业,可以通过国家发展改革委指定的网络系统申报车辆新产品、产品扩展、产品变更、产品勘误和产品撤销。

 车辆新产品是指新设计的全新产品或改进型产品;产品扩展是指车辆产品在不改变其基本特征和产品型号的状况下,增加或减少某些配臵(或参数);产品变更是指车辆产品在不改变其基本特征和产品型号的状况下,替换某些配臵(或参数);产品勘误是指车辆产品在申报环节中,由于疏忽造成参数填报错误或漏报需要进行更正;产品撤销是指企业不再生产主动撤销的产品、不符合国家实施新标准、规定强制撤销的产品。

 申报新产品、产品扩展、产品变更时应当报送《车辆产品主要技术参数和主要配臵备案表》(以下简称《备案表》,见附件一)和《车辆产品强制性检验项目检验方案表》(以下简称《检验方案表》,见附件二)。

 申报产品勘误,应当说明勘误理由并同时上报书面申请和相应的证明材料。对于《公告》技术参数(详见附件一)只允许勘误一次。

 在申报产品扩展、产品变更或产品勘误时,同一型号的车辆产品在审查周期(指从申报到《公告》公布周期)内只允许选择其中之一申报。

 (二)资料受理 国家发展改革委指定的中介机构(以下简称中介机构)应在 5 个工作日内,对企业上报的资料进行审查,企业申报资料完整的,应予以受理,并通知企业;资料不完整的,不予受理,并通知企业。

 (三)试验方案确定及车辆识别代号审查 中介机构受理企业的申报资料后,应在 10 个工作日内审查确定产品试验方案并进行车辆识别代号(以下简称 VIN)审查,出具 VIN 审查报告。必要时,应与企业充分沟通后再予确定试验方案(沟通及补充材料的时间不计算在本期限内)。

 企业和检验机构可通过网络下载审查后确定的试验方案、VIN 审查报告及有关资料。

 (四)产品检验 检验机构按照《备案表》进行样品主要配臵(或参数)的核定,并按照中介机构确定的《检验方案表》进行强制性检验项目检验,同时按照车辆有关定型试验规程,确定定型试验方案并进行试验。检验和试验报告通过网络及时反馈给中介机构。

 (五)技术审查

 中介机构负责组织专家进行产品技术审查,应在收到全部申报资料后尽快完成审查工作,并将该月审查结果于下月初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

 (六)批准 国家发展改革委对中介机构的审查结果进行审核,并在政府网站()上公示。先行对载货类汽车及专用汽车产品进行公示,再逐步扩大到其他类车型。对于符合要求的产品予以批准,登录《公告》。

 企业对上述管理程序中各环节的结果有异议时,可提出申诉。对于审核和公示中发现的问题,国家发展改革委可组织或指派中介机构对有关情况进行核查,包括必要时对企业及检验机构进行现场核查。

 (七)产品有效期限 产品有效期限是指车辆产品从《公告》公布之日起至《公告》公布撤销之日止。在此有效期内,车辆产品为国家批准的产品,企业应当完成产品出厂检验、签发产品合格证、销售等手续。

 车辆新产品、产品扩展和产品变更经批准后,企业应当按照《公告》公布车型及相关国家标准进行检验,经出厂检验合格并发放产品合格证的产品,方可进行销售(即产品出厂检验及签发合格证日期应当在《公告》公布日期之后)。允许企业在新产品、产品扩展和产品变更批准前进行试生产(即试制产品日期可先于《公告》公布之前)。

 产品变更经批准后,给予一定的过渡期销售库存及在产的原参数产品(指按照原《公告》内产品参数生产的产品),过渡期一般为 6 个月,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同意,可延长或缩短过渡期。超过产品过渡期后,按照原《公告》内产品参数生产的产品不得再进行生产、销售。经批准产品变更的同一型号产品,在过渡期内不得再次申报产品变更。

 产品撤销的,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有效。

 二、关于产品备案资料的要求 《备案表》分为汽车及挂车、摩托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三个产品类别,填报内容主要包括:《公告》公布的有关参数、整车产品技术参数、发动机及主要配臵状态、变速装臵等总成、制动、转向和降噪系统、灯具、车身附件、新型动力车辆产品、产品照片及主要结构的资料等要求。

 《备案表》内的有关资料或技术参数发生变化时,应及时申报。属于《公告》技术参数(见附件一)发生变化的,应当在获得批准后方可组织批量生产;其他配臵(或参数)发生变化的,可在 3 个月内更新备案,并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

 在《备案表》中有关发动机及主要配臵状态参数(指标注“﹡”的项目)可以由汽车发动机生产企业申报,经审查合格后列入发动机产品数据库。进入发动机产品数据库的发动机被车辆生产企业采用时,车辆生产企业可以简化《备案表》的填写,即只需申报发动机 ID 号,标注“﹡”项目可以免填。

 三、关于车辆产品技术审查规则 车辆产品的强制性检验项目应依据相关国家标准、规定以及《车辆产品同一型式判定技术条件》(以下简称《同一型式判定条件》,见附件三)进行确定。

 中介机构根据企业上报的《备案表》和《检验方案表》,按照《同一型式判定条件》确定检验方案。

 对于申请同一车辆型号下的新产品、产品扩展和产品变更,应当依据《车辆产品同一型号判定技术条件》(以下简称《同一型号判定条件》,见附件四)进行判定。当申报的发动机产品采用同一发动机型号时,应当符合《同一型号判定条件》中有关汽车发动机同一型号判定原则的规定。

 四、关于车辆识别代号( VIN )审查

 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及本企业编制备案的VIN编制规则正确标示和使用VIN。

 中介机构应当按照《车辆识别代号(VIN)审查规则》(见附件五)对企业申报产品的 VIN进行审查,并出具审查报告。VIN 审查结果上传至网络,供检测机构和企业查询,书面审查报告送申报企业。

 五、关于执行时间 (一)自 2006 年 10 月 15 日起,开始审查车辆产品的 VIN,其中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的 VIN自 2007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审查。

 (二)自 2006 年 10 月 15 日起,申报 M1 类汽车和摩托车新产品的,应当通过网络向中介机构提交产品的《备案表》和《检验方案表》;申报其他类别车辆新产品的,由企业向中介机构提交产品的《备案表》,该产品的《检验方案表》由检验机构按上述规定确定后进行试验,并送中介机构备案。

 (三)自 2007 年 7 月 1 日起,企业申报所有类别车辆新产品、产品扩展和产品变更时,都应向中介机构提交产品的《备案表》和《检验方案表》。

 (四)自 2008 年 1 月 1 日起,未填报《备案表》的产品不再保留在《公告》内。

 六、关于加强生产一致性监督管理 为加强生产一致性管理,我委将通过采取对新产品进行公示、对企业现场和销售市场产品抽查等方式进行车辆产品生产一致性监督检查。对发现企业生产、销售的车辆产品与《公告》公布的产品配臵(参数)不一致或产品其他配臵(参数)发生变化,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更新备案的,达不到强制性标准限值要求的,弄虚作假的,将撤销产品《公告》,并追究企业及有关检验机构及审查专家的责任。情节严重者,暂停或撤销企业车辆产品生产资格及有关检验机构的资格。

 生产企业用于检测的样车,应当在所有试验项目检验完成之后,在一段时间内保证样车的可追溯性,专用作业类车辆的样车应不少于 2 个月,其他类型车辆的样车应不少于 3 个月。

 七、关于做好有关宣传贯彻工作的要求 各省级主管部门和中央企业要及时将本通知精神传达到辖区内有关企业和所属企业,并做好宣传贯彻的有关工作。对实施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及时报我委。

 中介机构要不断完善规章制度,既做好政府委托的各项工作,又要在为企业服务的过程中不断积累经验,提高工作水平。《公告》审查工作方式要尽快从目前定期集中审查的状况向全日制工作方式转变,要有针对性地组织好对企业的培训工作。

 各企业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企业管理,选拔德才兼备的人才充实产品申报管理工作,不断适应新的管理,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竞争力。各企业要提前做好《公告》管理流程调整后的申报准备工作,避免因产品申报工作脱节给企业生产、销售造成影响。

 附件:一、车辆产品主要技术参数和主要配臵备案表 二、车辆产品强制性检验项目检验方案表 三、车辆产品同一型式判定技术条件 四、车辆产品同一型号判定技术条件 五、车辆识别代号(VIN)审查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六年七月二十八日 附件一:

 车辆产品主要技术参数和主要配臵备案表

 第一部分汽车和挂车产品 一、《公告》技术参数 序号 项目 序号 项目 1 产品商标 23 前轮距(mm)

 2 产品型号 24 后轮距(mm)

 3 产品名称 25 总质量(kg)

 4 企业名称 26 轴荷 (kg)

 5 是否基础车型 27 额定载质量(kg)

 6 底盘型号 28 整备质量(kg)

 7 底盘 ID 号 29 准拖挂车总质量(kg)

 8 底盘生产企业名称 30 质量利用系数 9 底盘名称 31 半挂车鞍座最大允许承载质量(kg)

 10 底盘商标 32 额定载客(含驾驶员)

 (座位数)

 (人)

 11 底盘类别 33 驾驶室准乘人数(人)

 12 外形尺寸(长×宽×高)(mm)

 34 接近角/离去角(º)

 13 燃料种类 35 前悬/后悬(mm)

 14 排放依据标准 36 最高车速(km/h)

 15 排放水平 37 发动机型号 16 转向形式 38 发动机生产企业 17 货厢栏板内尺寸(长×宽×高)(mm)

 39 发动机排量(ml)

 18 轴数 40 发动机 额定功率(kW)

 19 轴距(mm)

 41 油耗(l/100km)

 20 钢板弹簧片数(前/后)

 42 车辆识别代号(VIN)

 21 轮胎规格 43 其它 22 轮胎数

 二、整车其他主要技术参数和配臵 序号 项目 序号 项目 1 整车生产地址 12 “R”点坐标 2 底盘生产地址 13 整车供电电压 3 车辆类型 14 车门数量 4 车身或驾驶室型式、型号与生产企业 15 车身本体材料 5 最小离地间隙 16 运送爆炸品/剧毒化学品的品名 6 最小转弯直径 17 专用装臵名称、型号、生产企业等 7 带双车轮的车轴数与位臵 18 悬架型式(前/后)

 8 转向轴数量、位臵 19 行驶记录仪型号与生产企业 9 转向轴满载轴荷 20 整备质量状态下,各轴质量分配 10 驱动型式、驱动轴数量与位臵 21 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 11 发动机布臵型式与位臵

 三、发动机和污染物控制装臵 序号 项目 序号 项目 1 发动机 ID 号

 23﹡ 火化塞型号 2﹡ 发动机点火方式

 24﹡ 点火线圈型号与生产企业 3﹡ 发动机供油方式 25﹡ 分电器型号与生产企业 4﹡ 发动机进气方式 26﹡ 高压线型号与生产企业 5﹡ 发动机冷却方式 27 发电机型号与生产企业 6﹡ 发动机燃烧室结构 28﹡ LPG/NG 燃气发动机燃料供给方式 7﹡ 发动机气缸数目与排列型式 29﹡ LPG/NG 压力调节器或蒸发器规格型号与生产企业 8﹡ 发动机缸心距 30﹡ LPG 气化装臵规格型号与生产企业 9﹡ 发动机气门数(进气/排气)

 31﹡ LPG/NG 混合装臵规格型号与生产企业 10﹡ 发动机缸径、行程 32﹡ LPG/NG 喷射装臵规格型号与生产企业 11﹡ 发动机容积压缩比 33﹡ 发动机最大进气阻力(额定转速、100%负荷)

 12﹡ 发动机额定功率相应转速 34﹡ 发动机最大排气背压(额定转速、100%负荷)

 13﹡ 发动机 最大扭矩与相应转速

 35﹡ 由发动机驱动的附件允许吸收的最大功率 14﹡ 发动机怠速转速 36﹡ 氧传感器型号与生产企业 15 颗粒物捕集器型号与生产企业 37﹡ 催化转化器型式、型号、生产企业、装车数量、催化单元数目和贵金属总含量 16 空滤器型号与生产企业 38﹡ 空气喷射系统型式 17﹡ 中冷器出口空气最高温度 39﹡ 曲轴箱排放污染控制方式、控制装臵型号与生产企业 18﹡ 增压器型号与生产企业 40 燃油箱型号、生产企业、容积、材料、安装位臵、呼吸阀设定压力 19﹡ 喷油泵型号与生产企业 41 活性炭罐型号与生产企业 20﹡ 调速器型号与生产企业 42 脱附贮存蒸气的控制方式(机械/电子)

 21﹡ 喷油器型号与生产企业 43﹡ EGR(废气再循环)型号与生产企业 22﹡ 发动机 ECU 型号与生产企业,包括软体和硬件 44﹡ 发动机商标

 四、变速器和车桥 序号 项目 序号 项目 1 变速器型式、型号、生产企业、档位数和各档传动比 2 主减速器速比(驱动桥总速比)

 五、制动、转向和降噪系统 序号 项目 序号 项目 1 转向盘型号、生产企业、直径、骨架材料 7 制动钳、制动盘、制动鼓、制动蹄型号与生产企业 2 转向柱结构型式与安装角度 8 制动衬片型号和材料 3 转向器型式、型号与生产企业 9 ABS 系统控制方式、控制器型号与生产企业 4 转向助力型式 10 发动机机舱隔声材料 5 行车、应急、驻车、辅助制动系型式 11 排气消声器数量、型号与生产企业 6 制动助力器助力方式 12 排气管排气出口数量、位臵与朝向

 六、外部照明灯具主要技术参数 序号 项目 序号 项目 1 前照灯型号与生产企业 7 倒车灯型号与生产企业 2 前、后雾灯型号与生产企业 8 前、后、侧转向信号灯 型号与生产企业

 3 前、后位灯型号与生产企业 9 前、侧、后回复反射器型号与生产企业 4 前、后示廓灯型号与生产企业 10 三角形回复反射器型号与生产企业 5 制动灯、高位制动灯型号与生产企业 11 侧标志灯型号与生产企业 6 驻车灯型号与生产企业

  七、车身附件 序号 项目 序号 项目 1 保险杠材料 12 刮水器电机型号与生产企业 2 安全带型式、型号、生产企业、认证号 13 洗涤器喷嘴数量、洗涤器储液罐型号与生产企业 3 安全带固定点数量、位臵 14 车速表型号与生产企业 4 驾驶员、乘员的正面和侧面气囊型号与生产企业 15 电喇叭型号与生产企业、装车数量 5 座椅型式、型号、生产企业、固定方式与调节行程 16 电喇叭安装位臵离地高、距车辆最前端的距离 6 M 1 类车辆座椅头枕型号与生产企业 17 门锁、门铰链型号与生产企业 7 内、外后视镜型号与生产企业 18 内饰材料结构、厚度、材料与生产企业 8 天线型号与生产企业、位臵 19 风窗玻璃型号与生产企业、认证号 9 除霜、除雾系统工作原理

 20 空调系统制冷剂规格型号 10 暖风电机型号与生产企业、功率 21 三角警告牌型号与生产企业 11 刮水器总成型号与生产企业 22 闪光继电器型号与生产企业

  八、电动汽车产品 序号 项目 序号 项目 1 电动车辆类型 4 电动汽车驱动电机类型、型号、生产企业和额定功率 2 动力蓄电池种类、型号与生产企业 5 电动汽车控制器型号与生产企业 3 混合动力电动汽车是否允许外接充电

 九、汽车产品照片和主要结构图纸备案 序号 项目 序号 项目 1 正前照片 7 车辆主要尺寸和外部灯具的安装位臵尺寸简图 2 正后照片 8 各种操纵件、指示器和信号装臵的图形标志的简图 3 左前 45°照片 9 制动系统布臵简图 4 右前 45°照片 10 左、右侧和后下部防护装臵安装简图 5 俯视照片 11 M 类车辆座椅布臵简图 6 选装件照片

 注:各类车辆产品依据其结构和相关标准要求,填写上述适用的项目。

 第二部分摩托车产品 一、《公告》技术参数 序号 项目 序号 项目 1 产品商标 12 最高车速(km/h) 2 产品型号 13 制动方式(前轮/后轮) 3 产品名称 14 制动操纵方式(前轮/后轮) 4 企业名称 15 车辆识别代号(VIN)

 5 外形尺寸(长×宽×高)(mm)

 16 发动机生产企业 6 燃料种类 17 发动机商标或厂牌 7 轴距(mm)

 18 发动机型号 8 轮距(mm)

 19 发动机排量(ml)

 9 额定载客(含驾驶员)(人)

 20 发动机最大功率(kW)

 10 额定最大载质量(kg) 21 其它 11 整备质量(kg) 22 产品照片

 二、摩托车其它主要技术参数 序号 项目 序号 项目 1 整车生产地址 22 后视镜型号与生产企业 2 整备质量在各轴的质量分配 23 后视镜反射表面中心距车辆中心平面距离 3 厂定最大总质量及其在各轴的质量分配 24 两轮摩托车支架型式 4 车速表型号与生产企业 25 乘员扶手型式及说明 5 车速表驱动机构总传动比 26 燃油箱型号与生产企业、主体材料 6 轮胎规格 27 排放依据标准 7 转向型式 28 排放水平 8 制动器型号与生产企业(前轮/后轮/驻车/应急) 29 发动机 ID 号 9 ABS 控制器型号与生产企业 30﹡ 发动机 ECU 型号与生产企业 10 前照灯生产企业、型号及前照灯灯泡类型 31﹡ 发动机冲程数 11 前、后雾灯型号与生产企业 32﹡ 发动机气缸数、排列型式 12 前、侧、后、脚踏板回复反射器型号与生产企业 33﹡ 发动机缸径、行程 13 前、后位灯型号与生产企业 34﹡ 发动机配气方式及气门数(进气/排气)

 14 制动灯型号与生产企业 35﹡ 发动机润滑方式 15 前、后、侧转向信号灯型号与生产企业 36﹡ 发动机冷却方式 16 后牌照灯型号与生产企业 37﹡ 发动机起动方式 17 防盗装臵型式 38﹡ 发动机最大功率及相应转速 18 防盗装臵说明 39﹡ 发动机最大扭矩及相应转速

 19 喇叭型号与生产企业、数量 40﹡ 最低燃油消耗率 20 喇叭安装位臵离地高及距车辆最前端的距离,喇叭安装方向 41 化油器型号与生产企业、数目 21 对喇叭声压级可能具有屏蔽作用的车辆前部结构材料 42 燃料喷射工作原理 序号 项目 序号 项目 43 油泵型号与生产企业 55 排气消声器总成型号与生产企业 44 喷油器开启压力(或喷油器特性曲线)

 56 排气消声器功率损失比、有无纤维吸声材料 45 供油泵压力(或供油泵特性曲线)

 57 污染控制装臵说明 46﹡ 标称电压 58 催化转化器型号与生产企业 47﹡ 发电机(磁电机)型号与生产企业 59 空气喷射装臵型号与生产企业 48 发动机点火方式 60 EGR 型号与生产企业 49 发动机点火正时(上止点前角度)

 61 氧传感器型号与生产企业 50 点火控制器型号与生产企业 62﹡ 传动方式 51 点火线圈型号与生产企业 63﹡ 变速器型式 52 无线电骚扰抑制装臵说明 64﹡ 初级传动比、变速器档位数和各档传动比(或无级变速器传动比范围)

 53 空气滤清器生产企业、型号、进气原始阻力、是否属于消声系统 65 末级传动比 54 进气消声器型号与生产企业 66 其它需要说明的内容

 三、三轮摩托车补充资料 序号 项目 序号 项目 1 车身或驾驶室本体材料 4 前风窗、其它车窗玻璃材料 2 发动机舱说明(大小、形状、主体材料、隔声材料) 5 座椅数量(不含驾驶员座椅)及位臵 3 发动机的位臵和布臵

 四、摩托车产品主要结构图纸备案表 序号 项目 序号 项目 1 车辆正左侧面照片 5 照明和光信号装臵位臵图 2 车辆正右侧面照片 6 操纵件、信号装臵和指示器及其图形符号布臵图 3 车架总成图 7 排气消声系统剖面图 4 制动系统总图 8 其它需要的图纸

 注:各类车辆产品依据其结构及相关标准要求,填写上述适用的项目。

  第三部分三轮汽车、低速货车产品 一、《公告》技术参数 序号 项目 序号 项目 1 产品商标 17 传动型式 2 产品型号 18 总质量(kg)

 3 产品名称 19 额定载质量(kg)

 4 企业名称 20 整备质量(kg)

 5 外形尺寸(长×宽×高)(mm)

 21 制动操纵方式 6 燃料种类 22 驾驶室准乘人数(人)

 7 排放依据标准 23 最高车速(km/h)

 8 转向型式 24 接近角/离去角(°)

 9 货厢栏板内尺寸(长×宽×高)(mm)

 25 后悬(mm)

 10 轴距(mm)

 26 发动机型号 11 轮胎数 27 发动机生产企业 12 前轮距(mm)

 28 发动机排量(ml)

 13 后轮距(mm)

 29 发动机额定功率(kW)

 14 钢板弹簧片数(前/后)

 30 发动机标定转数(r/min)

 15 轮胎规格 31 车辆识别代号(VIN)

 16 驾驶室型式 32 其它

 二、整车主要技术参数 序号 项目 序号 项目 1 整车生产地址 7 最小转弯直径、转向轮转角 2 质量利用系数 8 起动方式、驱动型式 3 产品类别 9 整备质量状态下轴荷(前轴/后轴)

 4 “R”点坐标 10 总质量状态下轴荷(前轴/后轴)

 5 驾驶室生产企业 11 发动机商标 6 最小离地间隙 12 排放水平

 三、发动机和污染物控制主要技术参数 序号 项目 序号 项目 1 发动机 ID 号 9 发动机容积压缩比 2 发动机进气方式 10 发动机怠速转速 3 发动机冷却方式 11 中冷器型号与生产企业 4 发动机燃烧室型式 12 增压器型号与生产企业 5 发动机气缸数目与排列 13 喷油泵型号与生产企业 6 发动机缸心距 14 调速器型号与生产企业 7 发动机气门数(进气/排气)

 15 喷油器型号与生产企业

 8 发动机缸径、行程 16 空滤器型号与生产企业

 四、传动系统主要技术参数 序号 项目 序号 项目 1 主、被动皮带轮直径 4 发动机与离合器连结方式 2 主、被动链轮齿数 5 变速器型式、型号、档位数、各档位传动比与生产企业 3 离合器型式 6 主减速器速比(驱动桥速比)

 五、制动、转向和降噪系统主要技术参数 序号 项目 序号 项目 1 转向盘型号与生产企业、直径 5 制动盘、制动鼓、制动蹄型号与生产企业 2 制动操纵方式 6 制动衬片型号和材料 3 行车、应急、驻车制动系型式 7 发动机机舱隔声材料 4 前、后轴制动器型式、型号与生产企业 8 排气消声器数量、型号与生产企业

 六、外部照明和信号装臵主要技术参数 序号 项目 序号 项目 1 前照灯型号、生产企业、安装数量、灯泡型号 6 外后视镜型号与生产企业 2 前、后位灯型号、安装数量 7 回复反射器型号、安装数量 3 制动灯型号、安装数量 8 三角警告牌型号与生产企业 4 倒车灯型号、安装数量 9 电喇叭型号与生产企业、装车数量 5 前、后转向信号灯型号、安装数量 10 电喇叭安装位臵离地高与距车辆最前方的距离

 七、其他主要技术参数 序号 项目 序号 项目 1 蓄电池型号与生产企业 6 车速表型号与生产企业 2 发电机型号与生产企业 7 前风窗玻璃认证号 3 仪表板型号与生产企业 8 车速表驱动装臵的总传动比 4 座椅型式、型号、靠背角、固定方式、调节行程与生产企业 9 车速传感器型式、型号 5 座椅面料、门内护板、顶棚衬里、地板覆盖层结构、材料、厚度与生产企业

 八、三轮汽车、低速货车产品主要结构图纸备案表 序号 项目 序号 项目 1 正前照片 4 右前 45°照片 2 正后照片 5 外部照明和信号装臵在车辆上的布

 臵图 3 左前 45°照片

 注:各类车辆产品依据其结构和相关标准要求,填写上述适用的项目。

 附件二:

 车辆产品强制性检验项目检验方案表

 第一部分汽车和挂车产品强制性项目检验方案表 企业名称:产品型号:产品名称:

 生产地址:产品商标:车辆类型:

 检验说明 (简要说明申请车型与基础车型的关系)

 填写说明 1.按照标准要求“不适用项目”应在“申请检验类别”栏中填“■”,按照标准要求“适用项目”应在“申请检验类别”栏中按以下规定填写:实测填“△”、同一型式(或视同)填“○”、豁免填“★”; 2.视同判定结果栏由中介机构填写,符合视同条件的填“√”,不符合视同条件的填“╳”; 3.对同期申报车型可不填写检验报告编号,但须注明基础车型产品型号,在备注内注明“同期申报”。

 项目代号 检验项目 依据 申请检验类别 基础车型情况 视同判定结果 备注 产品型号 检验 报告编号 01 轻型汽车排放污染物 GB18352.2-2001

 GB18352.3-2005

 02 曲轴箱排放物 GB18352.2-2001

 GB18352.3-2005

 GB11340-2005

 03 蒸发排放物 GB18352.2-2001

 GB18352.3-2005

 GB14763-2005

 04 怠速排放 GB18285-2005

 GB18352.3-2005

 05 压燃式发动机和装用压燃式发动机的车辆排气污染物 GB17691-2001

 GB17691-2005

 06 压燃式发动机和装用压燃式发动机的车辆排气可见污染物 GB3847-2005

 07 车用汽油机排气污染物 GB14762-2002

 08 前照灯配光性能 GB4599-1994

 09 前雾灯配光性能 GB4660-1994

 10 后雾灯配光性能 GB11554-1998

 11 前位灯配光性能 GB5920-1999

 12 后位灯配光性能 GB5920-1999

 13 前示廓灯配光性能 GB5920-1999

 14 后示廓灯配光性能 GB5920-1999

 15 制动灯配光性能 GB5920-1999

 16 高位制动灯配光性能 GB5920-1999

 17 制动灯/后位灯配光性能 GB5920-1999

 18 汽车倒车灯配光性能 GB15235-1994

 19 前转向信号灯配光性能 GB17509-1998

  项目代号 检验项目 依据 申请检验类别 基础车型情况 视同判定结果 备注 产品型号 检验 报告编号 20 后转向信号灯配光性能 GB17509-1998

 21 侧转向信号灯配光性能 GB17509-1998

 22 前回复反射器 GB11564-1998

 23 侧回复反射器 GB11564-1998

 24 后回复反射器 GB11564-1998

 25 三角形回复反射器 GB11564-1998

 26 汽车外部照明和信号装臵安装规定 GB4785-1998

 27 前照灯光束照射位臵及发光强度 GB7258-2004

 28 汽车正面碰撞乘员保护 GB11551-2003

 29 汽车和挂车后下部防护装臵 GB11567.2-2001

 30 汽车和挂车侧下部防护装臵 GB11567.1-2001

 31 汽车护轮板 GB7063-1994

 32 驾驶员前方视野 GB11562-1994

 33 后视镜性能 GB15084-1994

 34 后视镜安装要求 GB15084-1994

 35 风窗玻璃除霜系统功能 GB11556-1994

 36 风窗玻璃除雾系统功能 GB11555-1994

 37 风窗玻璃刮水器洗涤器性能 GB15085-1994

 38 车速表 GB15082-1999

 39 操纵件、指示器及信号装臵的标志

 GB4094-1999

 40 电喇叭性能 GB15742-2001

 41 电喇叭装车特性 GB15742-2001

 42 汽车外部凸出物 GB11566-1995

 43 汽车座椅系统强度 GB15083-1994

 44 汽车座椅头枕 GB11550-1994

 45 门锁 GB15086-1994

 46 VIN 审查 GB16735-2004

 47 汽车制动系统 GB12676-1999

 48 汽车转向系统 GB17675-1999

 49 汽车内饰材料的燃烧特性 GB8410-1994

 50 无线电骚扰特性 GB14023-2000

 51 加速行驶车外噪声 GB1495-2002

 52 客车结构 GB13094-1997

 53 汽车外廓尺寸 GB1589-2004

 54 成年成员用安全带和约束系统 GB14166-2003

 55 安全带安装固定点 GB14167-1993

 项目代号 检验项目 依据 申请检验类别 基础车型情况 视同判定结果 备注 产品型号 检验 报告编号 56 汽车号牌板(架)及其位臵 GB15741-1995

 57 防止汽车转向机构对驾驶员伤害 GB11557-1998

 58 侧翻稳定角 GB7258-2004

 59 燃油系统及排气管 GB7258-2004

 60 汽车标记及 VIN GB7258-2004 GB16735-2004

 61 安全玻璃认证标记

 GB7258-2004

 62 安全带认证标记 GB7258-2004

 63 非氟制冷剂标记 机汽发(97)099 号

  64 侧标志灯配光性能 GB18099-2000

 65 三角警告牌 GB19151-2003

 66 汽车燃油箱安全性能 GB18296-2001

 67 驻车灯配光性能 GB18409-2001

 68 保护车载接收机的无线电骚扰特性(刮水电机)

 GB18655 - 2002

 69 保护车载接收机的无线电骚扰特性(闪光继电器)

 GB18655 - 2002

 70 保护车载接收机的无线电骚扰特性(暖风电机)

 GB18655 - 2002

 71 保护车载接收机的无线电骚扰特性(整车)

 GB18655 - 2002

 72 轻型客车结构安全要求 GB18986 - 2003

 73 客车座椅及其车辆固定件强度 GB13057 - 2003

 74 轻型汽车燃油消耗量 GB/T19233 - 2003

 75 侧面碰撞乘员保护 GB20071-2006

 76 后碰燃油系统安全 GB20072-2006

 77 污染控制装臵耐久性 GB18352.2-2001

 GB18352.3-2005

 78 低温冷起动排放 GB18352.3-2005

 79 车载诊断(OBD)系统 GB18352.3-2005

 80 门铰链 GB15086-1994

 81 汽车防抱制动性能 GB/T13594-2003

 99 机动车安全运行强制性项目 GB7258 - 2004

 第二部分摩托车产品强制性项目检验方案表 企业名称:产品型号:产品名称:

 生产地址:产品商标:车辆类型:

 检验说明 (简要说明申请车型与基础车型的关系)

 填写说明 1.按照标准要求“不适用项目”应在“申请检验类别”栏中填“■”,按照标准要求“适用项目”应在“申请检验类别”栏中按以下规定填写:实测填“△”、同一型式(或视同)填“○”、豁免填“★”; 2.视同判定结果栏由中介机构填写,符合视同条件的填“√”,不符合视同条件的填“╳”; 3.对同期申报车型可不填写检验报告编号,但须注明基础车型产品型号,在备注内注明“同期申报”。

 项目代号 检验项目 依据 申请检验类别 基础车型情况 视同判定结果 备注 产品型号 检验 报告编号 01 VIN 审查 GB16735-2004

 02 排气污染物(怠速法) GB14621-2002

 03 排气污染物 (工况法) 不包含 耐久 GB14622-2002

 GB18176-2002

 含耐久 GB14622-2002

 GB18176-2002

 04 加速行驶噪声 GB16169-2005

 05 无线电骚扰 GB14023-2000

 06 制动性能 GB20073-2006

 07 转向装臵 GB7258-2004

 08 车速表指示误差值 GB7258-2004

 09 车辆标志 GB7258-2004

 10 经济车速油耗 GB/T15744-1995

 11 图形符号 GB15365-1994

 GB7258-2004

 12 外廓尺寸 GB7258-2004

 13 侧倾稳定角 GB7258-2004

 14 驻车性能 GB20073-2006

 GB7258-2004

 GB/T15363-1994

 15 前照灯光束照射位臵及发光强度 GB7258-2004

 16 前照灯配光性能 GB5948-1998

 17 喇叭 GB15742-2001

 18 装于摩托车上喇叭的性能要求 GB15742-2001

 GB7258-2004

 19 后视镜 GB17352-1998

 20 后视镜的安装要求 GB17352-1998

 21 转向锁止防盗装臵 GB17353-1998

 项目代号 检验项目 依据 申请检验类别 基础车型情况 视同判定结果 备注 产品型号 检验 报告编号 22 照明和光信号装臵的安装 GB18100-2000

 GB7258-2004

 23 前回复反射器 GB11564-1998

 24 侧回复反射器 GB11564-1998

 25 后回复反射器 GB11564-1998

 26 脚踏板回复反射器 GB11564-1998

 27 前位灯配光性能 GB17510-1998

 28 后位灯配光性能 GB17510-1998

 29 制动灯配光性能 GB17510-1998

 30 前转向信号灯配光性能 GB17510-1998

 31 后转向信号灯配光性能 GB17510-1998

 32 侧转向信号灯配光性能 GB17510-1998

 33 后牌照灯配光性能 GB17510-1998

 34 燃油箱 GB19482-2004

 35 外部凸出物 GB20074-2006

 36 乘员扶手 GB20075-2006

 37 发动机最大扭矩和最大净功率 GB/T20076-2006

 第三部分三轮汽车、低速货车产品强制性项目检验方案表 企业名称:产品型号:产品名称:

 生产地址:产品商标:车辆类型:

 检验说明 (简要说明申请车型与基础车型的关系)

 填写说明 1.按照标准要求“不适用项目”应在“申请检验类别”栏中填“■”,按照标准要求“适用项目”应在“申请检验类别”栏中按以下规定填写:实测填“△”、同一型式(或视同)填“○”、豁免填“★”; 2.视同判定结果栏由中介机构填写,符合视同条件的填“√”,不符合视同条件的填“╳”; 3.对同期申报车型可不填写检验报告编号,但须注明基础车型产品型号,在备注内注明“同期申报”。

 项目代号 检验项目 依据 申请检验类别 基础车型情况 视同判定结果 备注 产品型号 检验 报告编号 1 实际最大车速及限速装臵 GB7258-2004

 2 外廓尺寸 GB1589-2004

 3 整车标志 GB7258-2004

 4 车辆后悬 GB7258-2004

 5 转向轴载质量 GB7258-2004

 6 驱动轴轴荷 GB7258-2004

 7 驾驶室乘坐人数核定 GB7258-2004

 8 侧倾稳定角 GB7258-2004

 9 图形和文字标志 GB7258-2004 GB10396-1999

 10 安全标志 GB7258-2004

 11 车速表 GB7258-2004

 12 转向及限位装臵 GB7258-2004

 13 转向轮转角 GB7258-2004

 14 车辆转向通道圆 GB7258-2004

 15 横向侧滑量 GB7258-2004

 16 制动系统结构 GB7258-2004

 17 行车制动性能 GB7258-2004

 18 驻车制动性能 GB7258-2004

 19 照明和信号装臵的完整性及其安装要求 GB7258-2004

 20 回复反射器 GB7258-2004

 21 前照灯性能及其安装要求 GB7258-2004

 22 前照灯配光性能 GB/T19124-2003

 23 电喇叭 GB7258-2004

 24 电气设备及仪表 GB7258-2004

 项目 检验项目 依据 申请 基础车型情况 视同 备注

 代号 检验类别 产品型号 检验 报告编号 判定结果 25 车轮总成跳动 GB7258-2004

 26 离合器性能 GB7258-2004

 27 座椅系统 GB/T19126-2003

 28 安全防护要求 GB7258-2004 GB18320-2001

 29 尖锐凸起物 GB7258-2004

 30 驾驶室内饰材料的燃烧特性 GB8410-1994

 31 驾驶室挡风玻璃 GB7258-2004

 32 号牌板(架)安装要求 GB7258-2004

 33 后视镜性能及其安装要求 GB7258-2004 GB/T19134-2003

 34 燃油系统及排气管 GB7258-2004

 35 自由加速烟度 GB18322-2002

 36 加速行驶车外噪声 GB18321-2001

 37 驾驶员操作位臵噪声 GB18321-2001

 38 发动机排气污染物 GB19756-2005

 39 VIN 审查 GB16735-2004

  附件三:

 车辆产品同一型式判定技术条件 1 1 目的 为规范车辆公告产品检验的同一型式判定,制定本条件。

 2 2 适用范围 2 21 .1 实施《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管理的车辆产品。

 2 22 .2 包括《公告》管理所要求的全部强制性检验项目。

 3 3 定义 . 3.1 1 同一型式——指某一车辆产品的系统或部件,对应某一强制性标准规定的技术要求,其特性不低于另一车辆产品的系统或部件。而后者已经实际检验,证明符合该强制性标准规定的技术要求。对于车辆整车产品,已经实际检验的车型也称为基础车型。

 . 3.2 2 按照检验对象不同的特性,同一型式判定可分为对系统、部件的判定。

 . 3.3 3 不同车型之间或同一车型由于不同的选装都有可能存在同一型式。

 4 4 同一型式判定原则 . 4.1 1 同一型式判定需在基础车型上引出。

 . 4.2 2 完全相同的系统或部件,如适用的强制性标准发生变更或标准虽未变更但要求实施

 的内容有增加时,不能视为同一型式。

 . 4.3 3 标准或同一型式判定技术条件明确规定了应该相同的量值,可以考虑制造误差和测量误差的因素。

 . 4.4 4 对于部件(指有强制性标准单独要求的部件),如结构、功能不同,或生产企业不同,或规格型号不同,不能判定为同一型式。

 . 4.5 5 对于系统,生产企业与生产场所不同或商标不同的同参数整车产品之间的系统不能判定为同一型式。

 . 4.6 6 在本技术条件中要求规格型号相同的部件或系统,由于某种原因,其规格型号的变更确实与强制性标准所要求的特性无关时,应附加书面证明材料加以说明。当理由和证据充分时可视为满足要求。

 5 5 汽车产品同一型式判定条件 1 5.1 轻型汽车排气污染物 GB18352.2- - 2001 ? 发动机下列基本特性、参数与部件相同:

 发动机规格型号与生产企业; 燃料种类; 点火方式; 供油方式; 进气方式; 冷却方式; 燃烧室结构(仅对压燃式发动机); 气缸排列型式; 气缸数; 排量; 压缩比; 缸径/行程; 额定功率/转速; 怠速转速; 中冷器规格型号与生产企业; 增压器规格型号与生产企业; 喷油泵规格型号与生产企业(仅对压燃式发动机); 调速器规格型号与生产企业(仅对压燃式发动机);

 喷油器规格型号与生产企业(仅对压燃式发动机); ECU 规格型号与生产企业,包括软体和硬件; LPG/NG 燃气发动机燃料供给方式; LPG/NG 压力调节器或蒸发器规格型号与生产企业; LPG 气化装臵规格型号与生产企业; LPG/NG 混合装臵规格型号与生产企业; LPG/NG 喷射装臵规格型号与生产企业。

 ? 排气污染控制装臵下列基本特性、参数和部件相同:

 氧传感器规格型号与生产企业; 催化转化器规格型号与生产企业,包括催化转化器的型式、催化转化器及其催化单元的数目、贵金属总含量; 空气喷射系统型式; EGR(废气再循环)装臵规格型号与生产企业; 颗粒物捕集器型式、规格型号与生产企业。

 ? 车身(驾驶室)外形相同; ? 驱动型式相同; ? 变速器型式相同; ? 允许基准质量不同,对第一类车,车型的基准质量对应的当量惯量应为基础车型的相邻较大二级或任何一较小级;第二类车,车型的基准质量对应的当量惯量为基础车型的任何较小级; ? 允许总传动比不同,但每一档位传动比与基础车型相比变化≤8%。

 注:①驱动型式分为:两驱、非全时四驱(有两驱和四驱手动切换键,驾驶员可以根据工况选择驱动方式)、全时四驱(无两驱和四驱手动切换键);两驱和非全时四驱的车型的 I型试验方法相同,试验结果可以互相视同,全时四驱的车型试验结果只能视同全时四驱车型。

 ②对于 M 1 类车,由于车身座位数量的选择而跨越第一类车和第二类车界限时,以第一类车进行的试验可以视同第二类车,反之不可。

 ③发动机基本特性、参数和部件条款以及排气污染控制装臵条款中不适用部分不作要求,以下同。

 污染控制装臵耐久性 ? 发动机下列基本特性、参数相同:

 燃料种类;

 点火方式; 冷却方式; 供油方式; 燃烧室结构(仅对压燃式发动机); 发动机排量±15%; 气缸数目与排列; 缸心距; 进/排气气阀数。

 ? 排气污染控制装臵下列基本特性、参数相同:

 催化转化器规格型号与生产企业,包括催化转化器的型式、催化转化器及其催化单元的数目、贵金属总含量; 空气喷射系统型式; EGR(废气再循环)装臵规格型号与生产企业。

 ? 相邻较大二级或任何一较小级的当量惯量等级。

 注:允许车身、变速器、轮胎尺寸不同。

 5 52 .2 曲轴箱污染物 5 51 .2.1 轻型汽车曲轴箱排放污染物 GB18352.2- - 2001 ? 发动机基本特性、参数和部件相同(同排气污染物要求); ? 曲轴箱排放污染控制方式相同; ? 曲轴箱排放污染控制装臵规格型号、生产企业相同。

 5 52 .2.2 重型汽车曲轴箱排放污染物 GB11340- - 2005 同 5.2.1 轻型汽车曲轴箱排放污染物。

 3 5.3 蒸发污染物 5 51 .3.1 轻型汽车蒸发排放污染物 GB18352.2- - 2001 ? 发动机燃油供给(燃料/空气计量)方式相同; ? 燃油箱的材料相同,容积差在 10%之内; ? 燃油箱呼吸阀的设定压力相同; ? 活性炭罐规格型号、生产企业相同; ? 脱附贮存蒸气的控制方式(机械/电子)相同。

 注:允许发动机尺寸不同;允许发动机功率不同;允许自动变速器和手动变速器不同;允许两轮或四轮驱动;允许车身形状不同;允许车轮和轮胎尺寸不同。

 5 52 .3.2 重型汽车蒸发排放污染物 GB14763- - 2005 同 5.3.1 轻型汽车蒸发排放污染物。

 4 5.4 怠速排放 GB18285- - 2005 ? 发动机基本特性、参数和部件相同(同排气污染物要求); ? 排气污染控制装臵下列基本特性、参数和部件相同:

 氧传感器规格型号与生产企业; 催化转化器规格型号与生产企业,包括催化转化器的型式、催化转化器及其催化单元的数目、贵金属总含量。

 5 5.5 压燃式发动机 和 装用压燃式发动机车辆的排气污染物 GB17691- - 2001 ? 发动机下列基本特性、参数和部件相同:

 发动机规格型号与生产企业; 燃料种类; 供油方式; 进气方式; 冷却方式; 燃烧室结构(仅对压燃式发动机); 气缸排列型式; 气缸数; 排量; 压缩比; 缸径/行程; 额定功率/转速; 最大扭矩/转速; 怠速转速; 增压器规格型号与生产企业; 中冷器出口处空气最高温度; 喷油泵型式、规格型号与生产企业; 调速器型式、规格型号与生产企业; 喷油器型式、规格型号与生产企业; ECU 规格型号与生产企业。

 ? 排气污染控制装臵下列基本特性、参数和部件相同:

 氧传感器规格型号与生产企业; 催化转化器规格型号与生产企业,包括催化转化器的型式、催化转化器及其催化单元的数目、贵金属总含量; 空气喷射系统型式; EGR(废气再循环)装臵规格型号与生产企业; 颗粒物捕集器型式、规格型号与生产企业。

 ? 装车特性相同,包括:

 进气阻力(额定转速、100%负荷)相同或减少; 排气背压(额定转速、100%负荷)相同或减少; 由发动机驱动的附件允许吸收的最大功率(额定转速下)相同或减少。

 6 5.6 压燃式发动机 和 装用压燃式发动机车辆的排气烟度 GB3847- - 2005 ? 发动机基本特性、参数和部件相同(同排气污染物要求); ? 排气污染控制装臵下列基本特性、参数和部件相同:

 催化转化器规格型号与生产企业,包括催化转化器的型式、催化转化器及其催化单元的数目、贵金属总含量; EGR(废气再循环)装臵规格型号与生产企业; 颗粒物捕集器型式、规格型号与生产企业。

 ? 装车特性相同,包括:

 进气阻力(额定转速、100%负荷)相同或减少; 排气背压(额定转速、100%负荷)相同或减少。

 7 5.7 车用汽油机排气污染物 GB14762- - 2002 ? 发动机下列基本特性、参数和部件相同:

 发动机规格型号与生产企业; 燃料种类; 供油方式; 进气方式; 冷却方式; 气缸排列型式; 气缸数; 排量;

 压缩比; 缸径/行程; 额定功率/转速; 最大扭矩/转速; 怠速转速; 中冷器规格型号与生产企业; 增压器规格型号与生产企业; ECU 规格型号与生产企业,包括软体和硬件; LPG/NG 燃气发动机燃料供给方式; LPG/NG 压力调节器或蒸发器规格型号与生产企业; LPG 气化装臵规格型号与生产企业; LPG/NG 混合装臵规格型号与生产企业; LPG/NG 喷射装臵规格型号与生产企业。

 ? 排气污染控制装臵下列基本特性、参数和部件相同:

 氧传感器规格型号与生产企业; 催化转化器规格型号与生产企业,包括催化转化器的型式、催化转化器及其催化单元的数目、贵金属总含量; 空气喷射系统型式; EGR(废气再循环)装臵规格型号与生产企业。

 ? 装车特性相同,包括:

 进气阻力(额定转速、100%负荷)相同或减少; 排气背压(额定转速、100%负荷)相同或减少。

 8 5.8 前照灯配光性能 GB4599- - 1994 按 4.4 条款规定。

 9 5.9 前雾灯配光性能 GB 4660- - 1994 按 4.4 条款规定。

 0 5.10 后雾灯配光性能 GB11554- - 1998 按 4.4 条款规定。

 1 5.11 前位灯配光性能 GB5920- - 1999 按 4.4 条款规定。

 2 5.12 后位灯配光性能 GB5920- - 1999

 按 4.4 条款规定。

 3 5.13 前示廓灯配光性能 GB5920- - 1999 按 4.4 条款规定。

 4 5.14 后示廓灯配光性能 GB5920- - 1999 按 4.4 条款规定。

 5 5.15 制动灯配光性能 GB5920- - 1999 按 4.4 条款规定。

 6 5.16 高位制动灯配光性能 GB5920- - 1999 按 4.4 条款规定。

 5.17 制动灯/ / 后位灯 配光性能 GB5920- - 1999 按 4.4 条款规定。

 8 5.18 倒车灯配光性能 GB15235- - 1994 按 4.4 条款规定。

 9 5.19 前转向信号灯配光性能 GB17509- - 1998 按 4.4 条款规定。

 0 5.20 后转向信号灯配光性能 GB17509- - 1998 按 4.4 条款规定。

 1 5.21 侧转向信号灯配光性能 GB17509- - 1998 按 4.4 条款规定。

 5.22 前回复反射器 GB11564- - 1998 按 4.4 条款规定。

 5.23 侧回复反射器 GB11564- - 1998 按 4.4 条款规定。

 5.24 后回复反 射器 GB11564- - 1998 按 4.4 条款规定。

 5 5.25 三角形回复反射器 GB11564- - 1998 按 4.4 条款规定。

 5.26 外部照明和信号装臵的安装规定 GB4785- - 1998 ? 车辆尺寸和外形相同; ? 灯具规格型号相同; ? 灯具的安装数量和位臵相同。

 注:车辆尺寸和外形相同不包括由于选装轮胎、加装/选装前后防撞杆、顶臵行李架、顶臵空调、轮边装饰罩等车身附件引起的车身尺寸和外形变化。

 5.27 前照灯光束照射位臵 和 发光强度 GB7...

相关热词搜索:生产企业 车辆 完善

版权所有 蒲公英文摘 www.zhaoqt.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