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组织部组工信息工作考核评比办法

发布时间:2020-08-07 来源: 调查报告 点击:

 市委组织部组工信息工作考核评比办法

 为贯彻落实好《xx 市县(市、区)委组织部年度工作考核评价试行办法》,进一步加大信息报送力度,更好地宣传推介我市特色亮点工作和先进典型,更好地服务领导决策和组织工作中心任务,市委组织部决定每年对各县(市、区)委组织部上报信息工作进行一次考评,经研究,特制定本办法。

 一、计分范围

 向市委组织部、省委组织部、中组部、省委信息中心报送与党建、组织工作相关信息及被采用信息。主要为:市委组织部《组工信息》正刊、简讯和综合;省委组织部领导参阅、专报和转报,《组工信息》正刊、近期动态和综合;省委信息中心长篇或重要信息(包括《呈阅件》、《情况交流》、《xx 信息·长篇》)、省委信息中心短篇或综合信息(包括《每日汇报》、《xx 快报》、《xx信息·短篇》、《互联网信息》、《信息综合专报》);中组部供领导参阅、《组工信息》正刊和综合。

 二、计分标准

 1、《xx 组工信息》“正刊”(带题目)每条计 5 分;简讯每条计 2 分;综合刊发的信息每条计 1 分。

 2、《xx 组工信息》“正刊”(带题目)每条计 30 分;“近期动态”每条计 20 分;综合刊发的信息每条计 10 分。

 3、《中组部组工信息》“正刊”(带题目)每条计 60 分;供领导参阅每条计 60 分;综合刊发的信息每条计 30 分。

 4、被省委信息中心信息刊物采用,并被省委组织部“信息采用情况通报”登录的,长篇每条计 30 分;短篇每条计 10 分。

 5、所采用信息被市委领导批示的,每条加计 10 分;被省委领导批示的,每条加计 30 分;被中组部领导批示的,每条加计60 分;在中组部《组工信息》刊发,被省委组织部《组工信息》配发的,正刊每条加计 30 分,动态每条加计 20 分。

 6、凡迟报、漏报重要信息的,视情况予以扣分,并在全市组织系统进行通报。

 三、任务目标

 1、报送要求。各县(市、区)每周要向市委组织部研究室报送组工信息 2 篇以上。同时,要积极主动地向中央、省委组织系统内部刊物及省委信息中心上报信息。

 2、年度目标。市委组织部结合去年中组部、省组部刊发信息情况,重新核定各县(市、区)年度目标:规定各县(市)在中组部刊发不少于 1 条,省委组织部正刊不少于 3 篇或综合不少于 6 条;xx 区、xx 区、xx 区、xx 区和 xx 新城在中组部刊发综合不少于 1 条,省委组织部正刊不少于 2 篇或综合不少于 4 条。

 四、评比办法

 1、平时计分。由市委组织部研究室对信息工作情况进行统计,并根据考评标准进行量化评分,每季度通报一次当季度得分和累计得分。

 2、年终考核。每年度统计各县(市、区)委组织部上报信息采用情况,按照计分标准计算综合得分,根据排位评出上报信息工作先进单位 10 个(得分相同的,上报稿件多者优先),其中xx 区、xx 区、xx 区、xx 区和 xx 新城单独考核,评出信息工作先进单位 1 个。同时,评选表彰 10 名优秀信息员,由被评为先进单位的组织部推荐,报市委组织部审定。

  五、考核奖惩

 对各县(市、区)委组织部上报信息工作的考评,由市委组织部研究室具体负责。考评结果将作为评价县(市、区)组织工作的重要依据,经市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决定后,对考核结果优秀的县(市、区)委组织部,在全市范围内予以通报表彰。对考核结果较差的县(市、区)委组织部,要向市委组织部就工作中存在的差距和不足写出书面报告,提出具体整改措施。

 本办法自 2012 年起正式实施,原《中共 xx 市委组织部组工信息工作考核评比办法》(保组通[2011]20 号)废止。

  附:组工信息报送的有关要求

 (一)报送途径及相关要求

 1、市委组织部信息报送专用邮箱;省委组织部和中组部分别通过内网报送。

 2、每条信息只能发送一次,请勿累计重发;每封邮件只能发送一条信息,请勿使用压缩方式一次发送多条信息;

 3、邮件主题:报送单位名称、正文标题;

 4、加载附件:统一使用 word 文档,附件名称与邮箱主题一致。

 (二)文档页面设置

 1、纸张 A4(21cm×29.7cm);

 2、页边距:3.8cm、3.3cm、2.7cm、2.7cm(上、下、左、右);

 3、字体:正题,二号宋体加黑;标题,三号黑体;正文,三号仿宋;

 4、行间距:固定值 28 磅。

 (三)其他

 所报信息必须经过主要领导审核把关,并注明审批领导、作者姓名及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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