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粮食流通执法督查创新示范单位工作指引

发布时间:2020-08-25 来源: 调查报告 点击:

  全国粮食流通执法督查创新示范单位工作指引

 项目 具体内容 增 强 人防力量,带 头 提升 监 管能力 1.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承担行政执法职能,具有执法督查队伍,监管经费列入财政预算,配备必要的监管装备; 2.切实加强执法督查能力建设,执法督查人员持证上岗,每年组织参加业务学习培训; 3.严明监管纪律,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粮食流通执法督查等各项纪律规定; 4.其他增强人防力量的创新措施。

 提 升 技防水平,带 头 创新 监 管方式 1.建立粮食行业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并报上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2.公布执法检查事项清单; 3.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四不两直”等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4.结合信息化建设,积极探索移动执法、自动监控等智慧监管; 5.加强粮食库存动态监管,及时掌握辖区内粮食库存情况,有条件的地方实行远程在线监控; 6.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主要是归集行政许可(包括粮食收购资格认定、储备粮代储资格认定等)、行政处罚(包括对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粮食收购活动的处罚事项等)、抽查检查(包括库存检查、专项检查、案件核查等)方面的信息,依法将相关信息纳入当地或上级部门信用信息系统(平台); 7.其他提升技防水平的创新措施。

 项目 具体内容 加 强 法防力度,带 头 完善 监 管制度 1.结合工作实际,及时健全完善政策性粮食(中央储备粮除外)收购、储存、销售、运输等各项监管制度; 2.推进“粮食安全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制度化常态化; 3.规范检查程序和自由裁量权,加强与综合执法等部门协调配合,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4.建立健全定期巡查、随机抽查、举报投诉受理、案件查处移送报备、执法案卷评审、执法责任追究等制度; 5.建立问题清单、整改清单和责任清单,确保发现的问题逐一整改到位; 6.其他加强法防力度的创新措施。

 发 挥 群防作用,带 头 消除 风 险隐患 1.加强信访信息研判和舆情监测; 2.建立完善涉粮矛盾纠纷预警机制、利益诉求表达机制、协商沟通机制等,对容易激化和反映强烈的问题,能够及时依法依规处置; 3.对上级部门转办的涉粮案件或信访举报线索,及时核查并反馈; 4.建立与工商、质检、食品药品监管、信访等部门的协调联动机制; 5.建立与周边市(县)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区域联动机制; 6.其他加强群防的创新措施。

  全国粮食流通执法督查创新示范单位申报表

 申报单位(盖章)

 地

 址

 邮政编码

 主要负责人

 电

 话

 执法督查机构 人员编制

 执法督查人员数量

 持证上岗 人员数量

 近三年监管工作经费总额(万元)

 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是/否)

 建立行政执法队伍(是/否)

 近三年来 粮食流通 监管工作 概况 (300 字以内)

 地市级粮食行政管理 部门审核 意见

  主要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省级粮食 行政管理 部门审核 意见

 主要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注:1.申报单位、审核单位填报内容须准确无误;

  2.省级、地市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审核意见包括:实地查核、

 公示、推荐理由等情况;

  3.本表正反面打印,一式四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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