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镇区、街道共青团工作考核细则

发布时间:2020-08-25 来源: 调查报告 点击:

 2019 年镇(区、街道)共青团工作考核细则 类别 考核内容 分值 具体考核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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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团 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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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团建基础 18 分 1.镇(区、街道)配备由专职团干部担任的团委书记 1 人,镇(区、街道)团委书记兼职最多一项,从事共青团工作的时间不少于二分之一(6 分); 2.镇(区、街道)团(工)委按照全年总共不少于三万元标准予以保障,建立工作经费合理增长机制,并提供团委支出票据(6分); 3.镇(区、街道)团(工)委党组织书记和领导班子每季度听取1 次共青团工作汇报(4 分),缺一次扣 1 分。

 4.镇(区、街道)每届任期为 3-5 年,团总支、团支部每届任期为 2 年或三年,期满应按时换届(2 分)。

 服务青年创新创业 18 分 1.充分发挥乡镇金融编制外团委副书记作用,全年开展服务青年创新创业主题活动不少于 4 次(2 分); 2. 做好青年创新创业服务工作,落实青年创业贷款贴息、低息政策,各镇(区、街道)挖掘创业贷款的青年不少于 4 个,台账资料齐全(4 分);挖掘优秀创业项目,参加全市青年创业大赛,推荐优秀参赛项目不少于 2 个(2 分); 3.做好服务青年就业工作,规范青年见习基地建设,开展工岗对接活动,开展青年人才专场招聘会(2 分); 4.实施“匠人匠心”计划,全面摸排、掌握优秀青年技能人才,举办“青年岗位能手”评选活动,选树先进典型,塑造青年“匠心”(2 分); 5.推进“新农菁英”培育发展计划,围绕“返乡创业青年”、“新型青年职业农民”、“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建立“新农菁英”人才库(2 分);开展农村青年电商培训,培育新型青年职业农民,有效助力乡村振兴(2 分); 6.强化青年职业文明建设,推进“号岗手队室”青字号品牌建设,搭建职业青年成长平台;深化“青春暖冬”行动,贡献青春正能量(2 分)。

  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18 分 1.深入开展团情大调研,对团的基层组织开展“拉网式”调研,全面摸清团组织底数,准确掌握团员青年和团干部队伍人数(3分); 2.做好“智慧团建”系统的录入维护工作,确保团员团干部信息及时更新,应录尽录(4 分); 3.巩固基础领域团建,按要求做好辖区“两新”组织和新兴领域团建工作,扩大团组织有效覆盖(4 分); 4.以“青年之家”为阵地,开展“一十百千万”团建模式探索,

 类别 考核内容 分值 具体考核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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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试点镇(区、街道)保质保量完成试点任务,其余镇(区、街道)积极打造团建亮点(2 分);同步推进“云平台”建设,线上有账号的乡镇每月自有平台发布不得少于 2 个活动,其他乡镇则通过团市委的统一账号每月发布不少于 2 个活动(2 分); 5.规范基础团务工作,严格团员发展比例、程序,申报的团员数必须全部完成;规范开展好基础团组织“三会两制一课”、“双述双评”等工作,夯实团组织工作基础(3 分)。

 开展志愿服务,推进文明如皋、法治如皋建设 15 分 1.加强志愿者队伍建设,发展青年志愿者组织,每镇至少组建 1支青年志愿服务突击队(2 分); 2.开展青春志愿者行动,把握重要节日、纪念日,开展好青年志愿服务活动,每年在“志愿者打卡器”上发布活动不少于 4 次(2 分); 3.推进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活动,深入“希望来吧”开展各类关爱活动,开展“七彩的夏日”、“青春暖冬”、“青春助残”等品牌活动(2 分); 4.开展青少年生态文明理念宣传、保护母亲河、青少年植树护绿等生态文明建设实践活动(1 分)。

 5.积极参与 2019 年度“希望工程”圆梦行动,做好贫困学生摸底调研、走访服务工作(1 分); 6.各镇设立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青少年零犯罪零受害社区(村)”创建活动,积极参与各级“青少年维权岗”登记和复核,及时更新维护江苏省综治信息系统(4 分); 7.积极参与和推动法治如皋建设,积极开展(突出重点青少年群体)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进社区、进校园等);切实开展禁毒防艾活动,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做好自护教育(2 分)。

 8.推进“基层代表、委员工作室(站)”的建设,开展“共青团倾听日”积极策划、参与“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活动”(1 分)。

 类别 考核内容 分值 具体考核细则 建 建

  基 基

 础 础

 工 工

 程 程 宣传工作 15 分 1.深入“青年学习社”创建,逐步向基层团支部、青年之家等平台倾斜,重点在各地青年集聚场所建设网约车司机、快递小哥、青年创客、青年技能工匠等特色学习社,每镇(区、街道)全年建立至少 2 家“青年学习社”(2 分); 2.强化青年意识形态工作,以“五四”运动 100 周年、建党 98周年、建国 70 周年等重大事件节点为契机,结合“诵读学传”等活动,全年开展青少年思想引领主题活动不少于 4 场,并及时报送活动信息(2 分); 3.每月向团市委邮箱至少报送 3 篇信息,全年不少于 36 篇,录用不少于 24 篇(2 分); 4.团报团刊征订任务按时保量完成(3 分); 5.推进苏青“U+”服务平台建设,通过团市委统一账号每月自主发布至少 2 个活动,并做好活动的报名、推进工作(2 分); 6.全年向团市委提供原创微信图文素材不少于 12 篇(2 分); 7.建立网宣员队伍,参加共青团热点话题讨论与互动,完成交办的网络宣传任务(2 分)。

 服务中心 开展青年人才招引与服务工作,参与市、镇中心工作 4 分 1.积极参与招商引资和项目推进,全年至少提供一条有效项目信息(2 分); 2.开展青年人才招引与服务活动,收集统计镇青年人才信息,配合开展好市第三届人才大会(1 分); 3.完成团市委各部室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1 分)。

 类别 考核内容 分值 具体考核细则 创新创优项目 围绕共青团改革方向,全年至少实施一个重点项目、一个参考项目 12 分

 1.创新创优项目年初计划制定详细(1 分)、按时上报活动方案(2 分)、项目覆盖面广泛、能够带动直属团组织活动开展,并有足够创新点和可行性(2 分); 2.形成创新创优典型经验或案例(3 分)、活动有总结,相关图片资料齐全(1 分)、及时上报活动信息(3 分)。

 加分项目 表彰情况

 年内获国家级荣誉、每个加 5 分,省级荣誉、每个加 3 分,南通市级荣誉、每个加 2 分,如皋市级荣誉、每个加 1 分;团工作或青年工作有创新成果或经验,在全国级刊物上发表或在全国级会议上交 流、发言的,每项加 5 分,省级的每项加 2 分;年内有调研文章在市级以上(含市级)刊物上发表,每篇加 3分;承接团市委交办的示范活动、现场会等重大工作任务,每次加 3 分。

 推广典型 创新创优项目超额完成的加 3 分;以团市委正式文件下发或转发推广的或者召开现场会并在全市正式推广的典型经验加 5 分。

 一票否决

  团的工作被上级团组织通报批评;团费上缴达不到规定标准;重大情况不上报造成严重后果;发生侵害青少年权益的重大事件;团委班子中出现违法违纪行为;重点工作组织不力推进缓慢被通报批评。出现上述情形之一的,本年度团的工作得 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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