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安全生产协议
发布时间:2020-11-20 来源: 调查报告 点击:
租赁( 承包) 单位安全生产协议书 为了保障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健康,给外来承租或承包单位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经营环境,明确租赁(承包)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具体条款如下:
一、
租赁(承包)单位 出租或发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或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二、甲方的权利 (一)有权进入乙方生产作业场所检查安全生产工作,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
(二)有权对检查中发现的违章、冒险作业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
(三)有权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责令乙方立即排除或者对乙方下达整改意见。
三、乙方的意见 (一)依法自主行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二)有权要求甲方统一协调涉及双方的重大安全生产问题。
四、甲方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一)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规定的生产场地和设备设施。
(二)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对乙方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五、乙方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一)应当具备《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得擅自将承租或承包标的物转租(转包)给其它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将产生的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到甲方。
(二)应自觉接受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主动配合、支持出租或发包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统一协调、管理,主动配合、支持企业的安全监督管理;对生产经营项目、场所的事故和违法行为全面负责。如因承租或承包单位的责任造成的工伤事故或其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导致出租或发包单位被地方政府处罚,承租或承包单位应按罚款赔偿出租或发包单位,当月单项结算,并承担其它相关责任。
(三)应保障《安全生产法》赋予从业人员的权利,不得因从业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或者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以及在经济情况下停止作业或者采取紧急撤离措施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侵害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险事宜;保障《安全生产法?赋予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厂家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
(四)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应当履行《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六条职责: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4、督促、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 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及时、如实地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五)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包括用于建设项目安全设置、消除隐患、治理有害作业环境、配备劳动防护用品、进行安全生产培训的经费等,应予以保证,并对由
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六)应当按照《安全生产法》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需具备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从事特种经营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依照规定由政府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七)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八)应当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事故应急措施,工作过程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相关待遇。
(九)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十)应遵守《安全生产法》以及其它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六、约束条件 (一)为有效保证本协议的实施,经双方平等协商,乙方向甲方交纳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
元。
(二)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由甲方综合管理部根据监督管理情况,按照《承包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考核规定》的规定进行考核,并返还承租或承包单位缴纳的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
七、双方约定的其它条款 乙方在甲方从事建筑施工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业务的,双方应当按照《安全生产法》、《建筑法》、《消防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八、仲裁 如若甲乙双方对本协议的执行发生异议,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如若协商无法解决,由本协议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九、本协议书经甲方和乙方法人代表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书 1 式 4 份,甲方 2 份,乙方 2份。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承包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考核规定
租赁、承包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考核规定 为了切实强化外来租赁承包单位安全生产自我激励自我约束机制,做好租赁承包经营中的安全生产工作,经双方协商约定制定本规定;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甲方提出整改,而逾期未整改完成的,扣除承租或承包单位安全生产保证金
元; 一、擅自将承租或承包标的物转租(转包)给其它单位或个人,擅自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
业转移到甲方; 二、没有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未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四、未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未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五、未及时、如实地通报安全生产事故; 六、未按照《安全生产法》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七、未按照规定为从业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 八、生产现场有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现象;危险作业安全措施不到位; 九、危险设备、安全设备、劳动防护设备以及危险品的使用和管理不符合国家规定; 十、重大危险源未登记建档,未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未制定应急预案。
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 出租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承租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宁波市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精神,为进一步加强租赁厂房场所、特种设备的安全生产管理,保证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经甲,乙双方协商后,一致同意签定本协议。
一、甲方将宁波象山县
路
号
楼
平方米的房屋(场地)(属
结构,防火等级
级)出租给乙方 使 用 。
附 属 设 施 有 :
特 种 设 备有:
。
二、乙方从事的主要生产经营内容:
;从业人员数量为:
人。
三、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四、甲方的安全管理职责: 1.出租的厂房,场所或特种设备,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并具备出租时确定使用内容的安全生产条件。
2.对乙方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等进行监督检查,对同一厂区,场所范围内多家承租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统一协调。
3.对安监、消防、质监等相关部门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或不安全因素,按照安全管理职责落实整改或督促乙方进行整改。
4.发现乙方存在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存在隐患时,及时督促乙方整改,并及时向所在地的安监、消防、质监等相关部门报告。
五、乙方的安全管理职责: 1.严格遵守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资质和条件,并服从甲方对其安全工作的统一协调、检查和督促。
2.对承租区域或生产经营(生活)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承担责任,对事故隐患或不安全因素应立即整改。
3.建立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加强对从业人员安全工作的日常教育和培训,按照有关规定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并制定安全应急救援,疏散预案。
4.在用的特种设备必须经检验,检测,验收合格,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对设备和作业人员按规定进行年检和复审。
5.承租厂房(场所)的装修(改造)和设备安装,须符合有关技术标准和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规定,不得破坏,改变建筑结构。凡涉及国家规定需要审查验收的设备和建筑施工,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6.发生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事故时,及时甲方和所在地的安监、消防、质监等相关部门报告。
六、乙方在生产经营中有关安全管理要求: 1.应自觉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规定;要加强从业人的安全教育和劳动纪律,治安教育,不得随意进入他人生产经营区域,严禁非生产人员进入生产经营区域。
2.一旦使用甲方所提供的房屋,场所,特种设备,就确认具备了基本安全生产条件。国家规定的特种设备和特种作业人员,须做到凭有效证件使用和持有效证件上岗。
3.生产场地或仓库应配备符合规定要求的灭火器材,严禁在禁烟区域
内吸烟,严禁违章动用明火。
4.因生产需要使用,须到防火监督部门登记备案,经认定许可后方可使用,严禁在宿舍,仓库,办公场所区域内使用。
5.严禁生产,储存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如生产确需使用的须经安监,消防,环保,公安等部门批准,方可使用,并制订严格的管理制度,实行定点存放,专人负责。
6.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应当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出入口的畅通;严禁封闭,堵塞,占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入口;严禁在生产、经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宿舍。
7.不得随意变更厂房,场地的用途和破坏建筑物的结构,在铺设,装修水,电,煤,气,线路或管道时,不得违反安全规定。
七、甲乙双方安全生产有关人员名单: 甲方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为:
甲方安全生产分管直接责任人为:
甲方消防安全管理人员为:
甲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为:
乙方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为:
乙方安全生产分管直接责任人为:
乙方消防安全管理人员为:
乙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为:
八、附则 1.本协议书须与租赁合同同时签订。
2.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前山工业发展办公室安监小组备案一份。
甲方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方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出租场所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
)
甲、
乙双方就本场所(地址:
)
的甲、
乙双方租赁协议,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签订
如下安全协议:
一、甲方应提供产权证等能证明其建筑物合法性的书面证明材斗料。
二、乙方应提供在该场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法人身份证、有关许可证等有效的证照。
甲方应查验相关证照、并复印留存。
三、甲方出租.的场所,经甲、乙双方确认,符合乙方生产经营的安全生产条件。如:不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应由(甲方)(乙方)进行整改,直至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后,乙方可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四、乙方为自己生产经营活动中安全管理的主体,要遵循“安全 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自觉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1、依法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明确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应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应急救援。
2、保证安全生产所需的必要投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依法做好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应安排具有相应资格的人员从事国家规定应持证上岗的工作。
4、制订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等,并张贴在醒目部位。
5、要做好定期和日常的安全检查,防止伤亡事故、火灾事故及其他事故的发生。
6、要做好安全用电、防汛防台、防中毒、防盗窃等工作。保持用电设施的完好,严禁乱接乱拉电线。根据要求,配备和维持好灭火器材,确保消防安全通道畅通。
7、严禁“三合一”。未经政府有关部门局面审核同意,禁止在承租的厂房、场所等房屋内居住人员。
8、凡涉及安全许可的,应在取得相应的安全生产许可后,方可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9、凡涉及特种设备的,应取得相应的检验检测合格证书后,方可投入生产经营。
10、加强劳动管理,依法做好从业人员的工作保险。
11、厂房、场所的装修和设备安装应符合有关技术标准和消防等安全要求,不得破坏建筑结构。改变房屋原用途的,要及时办妥相关手续。凡涉及国家规定需要审查验收后方可使用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12、如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向出租方及政府安全管理部门报告、并及时组织抢求,防止事态扩大,同时要保护好现场。
1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转租厂房、场所等房屋。
14、接受甲方在安全生产方面的管理和协调。
五、乙方如有以下情况,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厂房、场所的租赁协议,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包括扣留安全生产风险金):
1、
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违法生产、经营。
2、
安全生产管理不到位。
3、
不接受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
4、
安全隐患严重又不认真及时整改。
5、
擅自转租或转借出租厂房、场所。
6、
发生伤亡事故不及时报告或不及时组织抢救。
六、甲方有责任对本场所的安全生产予以综合管理。甲方应建立出租场所安全综合管理制度,并设有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加强对出租场所的安全管理。甲方在日常安全综合管理过程中,发现乙方在安全生产存在隐患的,及时向乙方提出整改意见,并向政府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报告。
七、其他条款 1、乙方将
元作为安全生产风险金,交甲方保管。安全生产风险金主要用于安全管理。对乙方安全管理不到位、不服从甲方安全管理的,甲方有权从此安全生产风险金内扣除,用作本场所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安全生产风险金每年结算一次,不足部分由乙方补足。安全生产风险金的剩余部分,待租赁协议终止时,结余部分甲方应返回给乙方。
2、在乙方承租场所发生的安全事故或造成第三方伤害的,均由乙方负责。
八、本协议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九、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安全生产监察部门各备案一份。乙
方必须将此协议书上墙公示。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法人代表:
乙方法人代表: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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