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省直机关第一幼儿园监控升级

发布时间:2020-07-15 来源: 调研报告 点击:

 河南省省直机关第一幼儿园监控升级

 改造项目

 竞

 争

 性

 磋

 商

 文

 件

 编号:豫财磋商采购- - 2019- - 419

  HENAN TENDER- - PURCHASE SERVICE CO. , LTD.

 目

 录

 第一部分

 磋商 公告

 ................................ ............

 3 3

 第二部分

 竞争性磋商须知

 ................................ ......

 7 7

 一

 总则 ................................ ......................

 7 7

 二

 磋商文件和磋商响应文件

 ................................ ....

 7 7

 三

 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 ........

 9 9

 四

 磋商供应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 .

 11

 五

 磋商过程

 ................................ .................

 12

 第三部分

 合同格式

 ................................ ...........

 19

 第四部分

 合同条款资 料表

 ................................ .....

 23

 第五部分

 磋商项目资料表

 ................................ .....

 24

 第六部分

 采购服务要求

 ................................ ......

 2 28 8

 第七部分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

 .............................

 3 37 7

 其他及附件

 第一部分

 磋商公告

  河南省省直机关第一幼儿园监控升级改造项目

 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豫财磋商采购-2019-419 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受河南省省直机关第一幼儿园的委托,就河南省省直机关第一幼儿园监控升级改造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磋商项目简要说明:

 序号 品名 数量 单位 1 高清晰网络枪机 22 台 2 高清晰网络半球 19 台 3 高清晰网络监听半球 39 台 4 万兆存储服务器、磁盘阵列 2 套 5 硬盘 90 块 6 分层交换机 4 台 7 汇聚交换机 4 台 8 网线 12 箱 9 网线 7 箱 10 电源线 3500 米 11 水晶头 8 盒 12 PVC 管 1300 米 13 机柜 5 个 14 支架 31 支 15 变压器 52 块 16 流媒体服务器 1 套 17 显示器 1 台 18 千兆收发器 2 对 19 网络模块 27 套 20 语音模块 21 套 21 音响 3 套 22 机柜 1 套

 24 废旧线路拆除 1 项 25 车棚摄像机安装 1 项 本次采购项目预算为 4 34 万元人民币(大写:叁拾伍万元整);磋商供应商磋商总价不得超出采购预算,否则将被视为无效磋 商。

 二、磋商文件发售信息:

 磋商文件出售起止时间:2019 年 6 月 21 日起至 2019 年 6 月 27 日每天(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上午 8:00-12:00 时,下午 15:00-18:00 时(北京时间) 磋商文件出售地点: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307 室。

 磋商文件出售方式:现场购买。

 磋商文件售价:300 元/本,售后不退。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提供政府采购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3、截止开标时间前的近期内,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供应商“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查询供应商“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信用记录并分别打印各项网页查询信息,信用信息查询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谈判; 4、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谈判; 5、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他有关事项:购买磋商文件时必须携带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注明招标编号和项目名称)、营业执照副本、被授权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四、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9 年 7 月 3 日上午 9:00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四楼开标大厅 五、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9 年 7 月 3 日上午 9:00 开标地点: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四楼开标大厅 其他有关事项:开标时供应商应派代表参加。

 六、公告发布媒体及公告期限:

 本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网》发布,公告期限为 3 个工作日。

 七、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3)执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河南省省直机关第一幼儿园 地 址:郑州市纬四路与经四路北 100 米路西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371-65900018 代理机构: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371-65942911 联系地址:郑州市纬四路 13 号(花园路与纬四路交叉口东 50 米路

 北)

  邮政编码:450003 开户行:广发银行郑州行政区支行 账号:8898516010005452

 2019 年 6 月 20 日

 第二部分

 竞争性磋商须知

 一

 总则

 1. 资金来源

 1.1 采购人已筹集资金,用于支付“磋商项目资料表”中采购人采购服务的费用。

 2. 采购方式及磋商供应商要求

 2.1 本次采购采取竞争性磋商的方式确定成交人。

 2.2 磋商供应商要求:符合“磋商项目资料表”中要求的磋商供应商。

 3. 磋商费用

 3.1 供应商必须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

 磋商文件和磋商响应文件

 4. 磋商文件构成

 磋商公告 竞争性磋商须知 合同格式 合同条款资料表 磋商项目资料表 采购服务要求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 5. 磋商响应文件构成

 磋商复函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资格申明

 竞争性磋商报价表 业绩一览表 技术响应偏差表 商务条款响应表 服务承诺 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资格证明材料 其他及附件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磋商文件中所有的内容。如果磋商响应文件没有满足磋商文件的有关要求,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 磋商文件的澄清

 6.1 供应商有权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答疑、澄清。

 6.2 供应商对磋商文件如有疑问,应在不晚于磋商开始日前 1 天按磋商邀请书或磋商项目资料表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7. 磋商文件的修改

 7.1 必要情况下,采购人可能对磋商文件进行修改。

 7.2 采购人对磋商文件的修改,将以说明函的形式通知供应商,说明函对所有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7.3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 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 5 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三

 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8. 磋商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8.1 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磋商问题的所有来往函电均须使用中文。

 8.2 除技术要求中另有规定外,磋商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均须采用法定计量单位。

 9. 磋商 响应文件的真实性与准确性

 9.1 供应商必须对其磋商响应文件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一旦成交,其磋商响应文件将作为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9.2 供应商不得在未征得采购人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对磋商文件的格式、条款和技术要求进行修改。否则,其磋商响应文件在磋商时有可能被认为是未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而终止对其作进一步的评审。

 10. 磋商报价

 10.1 磋商响应文件的报价表上应清楚地标明货物投标总价。但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多个报价的磋商响应文件将不被接受。

 10.2 磋商报价表上的价格为磋商时的参考价格,磋商小组以最终磋商报价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成交价格。

 11. 磋商货币

 11.1 磋商须以人民币报价。

 12. 证明供应商合格的资格文件

 12.1 供应商在其磋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供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资质证明文件。

 12.2 供应商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能力。

 13. 证明投标产品的合格性和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

 13.1 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文件证明其提供服务的合格性,且符合磋商文件的规定,并作为其磋商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4. 磋商保证金

 14.1 供应商磋商时,必须以人民币提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额的磋商保证金。

 14.2 磋商保证金可采取下列任何一种形式:电汇、银行汇票、转帐支票。

 14.3 对于未在磋商截止时提交磋商保证金的,采购人将视其为对磋商文件未做出实质性响应而予以拒绝。

 14.4 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五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14.5 下列情况发生时,将不退还供应商磋商保证金:

 (一)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二)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三)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四)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五)未按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六)法律、行政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15. 磋商有效期

 15.1 本次磋商的有效期为:见“磋商项目资料表”中的磋商有效期要求。供应商承诺的磋商有效期短于此规定时间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而予以拒绝。

 15.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原磋商有效期满之前,向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采用书面形式如传真、信件或

 电报等。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人的这种要求而不失去其磋商保证金。同意延长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磋商响应文件。“磋商项目资料表”中的有关磋商保证金的规定,在延长的磋商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16. 磋商响应文件份数和签署

 16.1 供应商应准备“磋商项目资料表”中要求的磋商响应文件份数。每份磋商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必须一致;若正本与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16.2 磋商响应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需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授权代表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证书”附在磋商响应文件上。

 16.3 磋商响应文件必须装订成册,不得散放、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和盖章。

 四

 磋商供应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7. 磋商供应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7.1 供应商应将磋商供应商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标明磋商编号、磋商项目名称及正本或副本,并盖有供应商公章或专用章和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人的印章或签名,封口处要有骑缝章。

 17.2 每一密封信封上注明"于

 年

 月

 日

 时

 分(指磋商邀请函中规定的截止日期及时间)不准启封"的字样。

 17.3 磋商供应商响应文件须由专人送交,供应商应将磋商供应商响应文件按上述 17.1 和 17.2 中的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按磋商邀请书中注明的地址送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地点。

 17.4 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供应商响应文件的误投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

 18. 迟交的磋商供应商响应文件

 18.1 采购人将拒绝接受磋商开始后递交的磋商供应商响应文件。

 19. 磋商供应商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9.1 供应商在递交磋商供应商响应文件后,可以在规定的磋商时间开始前修改或撤回其磋商供应商响应文件。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19.2 供应商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按 17 中的规定进行密封、标记和发送。

 五

 磋商过程

 20. 开始

 20.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工作。所有供应商应派代表参加,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代表应在递交响应文件表上签名以证明其出席。

 20.2 递交响应文件过程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监督部门将对响应文件递交的时间、密封及标示等进行审查。迟到的响应文件及未密封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21. 磋商小组和评审方法

 21.1 磋商和评审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的组成详见供应商须知资料。

 21.2 磋商小组由项目实施机构代表和评审专家共 3 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 2/3。评审专家应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等,情况特殊、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的评审专家的项目,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可以自行选定评审专家。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

 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 1 名法律专家。项目实施机构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项目的评审,项目咨询人员可以作为评审专家参加项目的评审(不得超过 1 人)。

 21.3 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21.4 磋商小组将首先按照本须知第 20 条对响应文件进行初审。对初审合格的响应文件将按照本须知第 21条对应的磋商程序进行磋商和评审。

 21.5 在磋商期间,磋商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进行澄清,但不得寻求、提供或允许对磋商价格等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磋商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21.6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磋商小组中的评审专家作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

 21.7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组织供应商进行现场考察或召开磋商前答疑会,但不得单独或分别组织只有一个供应商参加的现场考察和答疑会。

 22. 响应文件的初审

 22.1 响应文件的初审包含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22.1.1 资格性检查 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磋商保证金等进行检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

 22.1.2 符合性检查 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检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2.1.3 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否决。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补充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响应文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磋商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1)供应商或融资方与采购人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的; (2)供应商参与项目前期咨询或磋商文件编制的; (3)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原件的; (4)不同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5)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的要求签署的; (6)响应联合体没有提交联合体协议或联合体协议不符合要求的; (7)供应商的磋商函、资格证明材料未提供,或不符合国家规定或者磋商文件要 求的; (8)同一供应商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方案或者磋商价格的,但磋商文件有要求的除外; (9)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或保证金金额不足、保函有效期不足、磋商保证金形式或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 (10)磋商价格高于磋商文件设定的控制价的; (11)不接受磋商有效期要求的; (12)供应商有串通磋商、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13)存在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否决响应的其他条款的。

 22.2 澄清有关问题 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磋商专家签字)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22.3 算术更正 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磋商总价金额与按分项报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分项报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分项报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磋商总价为准,并修改分项报价。如果供应商不接受对其算术错误的更正,其响应文件可能被否决。

 22.4 对于响应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磋商小组可以接 受,但这种接受不能损害或影响任何供应商的相对排序。

 23. 磋商

 23.1 磋商小组将按照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顺序分别依次与通过响应文件初审的供应商授权代表进行磋商。磋商内容及要求详见本磋商文件,磋商小组与供应商授权代表仅能针对除磋商内容和要求中不得偏离部分以外的条款进行磋商。

 23.2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

 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23.3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23.4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23.5 磋商过程中工作人员应做好记录工作,并整理出磋商备忘录(磋商备忘录将成为后期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重要依据之一)由供应商和采购人签字确认。

 23.6 最终报价 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只有 2 家的,采购人可以决定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是否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只有 1 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 3 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 2 家。

 24. 比较与评价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

 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评分的标准详见第五章评审办法。

 25.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

 25.1 磋商小组将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综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人,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25.2 评审报告将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六

 授予合同

 26. 合同的授予

 26.1 磋商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根据磋商小组的推荐意见,将磋商情况写出磋商报告上报采购人,经批准同意后,由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将磋商结果在 “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网”上进行公告。

 27. 否决所有磋商和重新磋商

 27.1 如磋商小组认为所有磋商响应文件均未能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可否决所有的磋商,依据磋商小组评审结论,采购人将宣布本次磋商无效,并重新组织磋商。

 28. 成交服务费

 28.1 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磋商项

 目资料表”中规定的成交服务费。

 29. 签订合同

 29.1 成交供应商应按成交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9.2 如果成交供应商没有履行成交的各项承诺,采购人将取消该成交决定,该成交供应商不得要求采购人退还其磋商保证金。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将合同授予第二成交供应商或重新磋商。

 30. 保密

 参与磋商活动的供应商应对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进行保密,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扩散,否则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31. 质疑投诉

 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对采购活动的询问、质疑和投诉,依照有关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执行。

  第三部分

 合同格式(参考)

 甲方:

 乙方:

 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磋商文件的有关要求,经双方平等协商,就

  项目,签订如下协议: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项目内容:

 总价:

 资金来源:

 二、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条款及附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且双方认识一致,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1、补充合同协议书; 2、本合同协议书及附件; 3、磋商文件、附件,响应文件及其它优惠条件承诺书;

 4、技术规范; 合同履行中甲、已双方有关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均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三、合同文件适用的法律及标准

 1、适用法律法规

 本合同约定为国家、郑州市、现行的法律、行政法规 2、适用的标准规范 双方约定本项目适用国家现行的国家、行业标准、规范、规程。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双方协商标准。

 四、本合同内容及范围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 1 、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1 双方有责任在合作过程中,自觉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

 1.2 双方应共同遵守合同中的各项条款。

 1.3 双方应精诚合作、共同配合完成合同各项内容。

 2 2 、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1 甲方应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根据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和技术要求,确定合理的设计工作量及合理的设计周期,并按本合同有关规定及时支付设计费。

 2.2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开展设计工作所需要的经国家有关部门审查批准的前一阶段(工可报告)的全部设计文件、资料及附件、有关的协议、文件等,并对提供的原始资料的可靠性负责。

 2.3 甲方应组织专家或委托咨询单位对设计文件进行审查,并负责设计文件的报审工作,向乙方提供上级主管部门对设计文件进行审查后的批复意见。对乙方在贯彻落实审查意见时提出的有关问题应及时认真予以解答,但并不免除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

 2.4 甲方不应对乙方提出不符合系统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甲方不应随意压缩合同规定的设计周期。

 2.5 由于执行甲方的书面指令而造成的设计质量事故应由甲方承担责任。但不免除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

 3 3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3.1 乙方应根据本合同工程的具体情况,按照设计技术要求的规定,完成本合同工程的设计工作。

 3.2 乙方应做好设计的质量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设计质量保证体系,加强设计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建立完整的设计文件的设计、复核、审核、会签和批准制度,明确各阶段的责任人,并对本合同工程的设计质量负责。

 3.3 对于乙方在设计过程中发生的人员伤亡,或者造成第三方的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或由此而引起的其他一切损害和损失应由乙方负责,甲方均不承担责任。

 3.4 乙方应将全部保险费计入合同报价中,甲方将不另行支付。

 3.5 乙方在设计过程中,如果因其采用的技术方案等方面发生侵犯专利权的行为而引起索赔或诉讼,则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保障甲方免于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害和损失。乙方采用未中标人响应文件中技术方案的,应当征得该供应商的书面同意,并支付合理的使用

 费用。

 3.6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资料均为保密资料,乙方除在履行本合同下义务时可向受雇于乙方的相关研究人员透露外,不能在任何情况下(包括本合同有效期内及之后)向第三者透露。

 3.7 甲方及咨询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对设计文件的审查并不免除乙方的责任。

 3.8 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指示,积极配合咨询单位工作。

 六、知识产权

 甲方拥有乙方基于本项目针对甲方需求提供的服务和技术的知识产权;

 七、资金支付:验收合格后,将验收报告并送至甲方处,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批复后,一次性支付合同额的 100% 。

 八、后续服务承诺

 1、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进行各项招标工作,按甲方规定的时间提供招标所需工程量清单及其他资料。

 2 乙方应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甲方要求做好施工期的后续服务,并负责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设计问题:

 (1)开工前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做好设计文件的技术交底工作; (2)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处理与解决施工中与设计有关的问题; (3)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积极配合甲方对施工及设计方案进行优化设计; (4)参与工程质量事故分析,并对因设计造成的质量事故,提出相应的技术处理方案; (5)参加本工程的交工、竣工验收,提交设计工作报告。

 3 本项目设计变更的设计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及时完成设计,提交设计变更文件,并对设计变更文件承担相应责任,其费用应视为已含入合同报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所有设计变更必须提供预算金额并由设计代表签字确认。

 甲方(盖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地

  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开 户 行:

  开 户 行:

 帐

 号:

  帐

 号:

 注:本合同格式仅供参考。

 第四部分

 合同条款资料表

  序号 内

 容 1 采购单位:河南省省直机关第一幼儿园 2 验收条件和方式:合同中约定。

 3 应提供的服务:

 1.磋商供应商必须提供详细的项目服务计划方案。

 2.质量保证期承诺。

 3.售后服务承诺。

 4.磋商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承诺。

 4 质保期:一年 5 安装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0 60 天内 6 付款:验收合格后,将验收报告并送至甲方 处,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批复后,一次性支付合同额的 100% 。

 注:本表为样式表,使用时应重新打印,并可增加特殊的条款要求。

 第五部分

 磋商项目资料表

  本表关于要采购的货物的具体资料是对磋商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资料表为准。

 本项目资料表中注“* * ”为磋商供应商必须满足的条件,如不满足,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条款号 内

 容

 说

 明

 1 采购人名称:河南省省直机关第一幼儿园 2 项目名称:河南省省直机关第一幼儿园监控升级改造项目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371-65900018 3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371-65942911 4 * *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提供政府采购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3、截止开标时间前的近期内,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供应商“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查询供应商“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信用记录并分别打印各项网页查询信息,信用信息查询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谈判;

 4、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谈判; 5、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 语言:中文,磋商供应商提供的外文资料应附有相应的中文译本 投

 标

 报

 价

 和

 货

 币

 6 磋商报价为:磋商总价,包括:人工、技术服务费、交通费用、税费等费用及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相关费用等。

 相关费用(由成交人承担的费用):包括运保费、伴随服务费和中标服务费等。

 *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应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采购预算 2%的中标服务费(不含税)。

 7 磋商货币:人民币 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和递交

 8 磋商供应商应提供保证本项目正常服务所需的人员和服务。

 9 *磋商保证金金额:采购预算的 2%(基本户转出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磋商截止时间前必须到达招标机构银行账户,适用于非担保形式的保证金缴纳)

 开户行:广发银行郑州行政区支行 帐号:8898516010005452 磋商保证金应在投标有效期截止日后(20)天内有效。

 10 *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从磋商之日起 60 天 11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正本份数一份,副本份数:贰份,开标一览表和投标文件完整的电子档各一份;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正本、开标一览表、电子档需分别单独密封提交;贰套副本一起密封提交。)

 12 *资格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法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4、提供政府采购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5、截止开标时间前的近期内,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供应商“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查询供应商“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信用记录并分别打印各项网页查询信息,信用信息查询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谈判; 6、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谈判; 7、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以上要求中,如有磋商供应商成立时限不足要求时限的,由磋商供应商根据自身成立时间提供证明资料。)

 13 技术证明文件:

 1.投标人提供所投主要设备详细描述货物技术参数的技术文件或产品说明资料(正规宣传彩页)(原件装订在正本中),并保证这些材料与投标货物的真实功能、性能、参数的一致性; 2.已列入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提供通过国家 3C 认证的有关证明材料; 3.列入最新《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或《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产品,提供相应的证明,投标人提供产品目录

 所在页的扫描件,并标注投标产品。

 4.投标货物的制造、安装和检验标准; 5.随机备件和专用工具,其价格包括在投标报价中; 6.质保期外运行所需的随机备件、备品备件和易损件, 应详细列出名称、规格、数量及单价。

 评

 审

 14 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按照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即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均能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前提,磋商小组按评审因素量化指标打分推荐综合得分(磋商小组依据打分办法打分)最高的磋商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成交价格为各磋商供应商的最终报价。

 15 评定标准:(见附件 1 1 评定标准)

 16 服务地点:河南省省直机关第一幼儿园内。

 17 付款条件的偏离:不接受 18 资格后审条件及方式:不适用 授

 予

 合

 同

 19 数量增减范围:≤10%

 第六部分

 采购服务要求

 一、项目简要说明

 序号 品名 数量 单位 1 高清晰网络枪机 22 台 2 高清晰网络半球 19 台 ★ 3 高清晰网络监听半球 39 台 ★ 4 万兆存储服务器磁盘阵列 2 套 5 硬盘 90 块 6 分层交换机 4 台 7 汇聚交换机 4 台 8 网线 12 箱 9 网线 7 箱 10 电源线 3500 米 11 水晶头 8 盒 12 PVC 管 1300 米 13 机柜 5 个 14 支架 31 支 15 变压器 52 块 16 流媒体服务器 1 套 17 显示器 1 台 18 千兆收发器 2 对 19 网络模块 27 套 20 语音模块 21 套 21 音响 3 套 22 机柜 1 套 24 废旧线路拆除 1 项 25 车棚摄像机安装 1 项

 二、项目具体参数

 序号 品名 技术参数 数量 单位 1 高清晰网络枪机 ★采用超低照度 400 万(2592*1520)CMOS 图像传感器,支持 400 万(2592*1520)30fps★实时监控支持 H.265、H.264 High profile、H.264 Main profile、H.264 Baseline、MJPEG 多种编码格式,可三码流同时输出感兴趣区域(ROI)编码,保证有用图像质量,★节省存储空间支持可伸缩视频编码(SVC)技术,可根据网络环境,自适应传输码率支持手机监控,NVR 配套,多种平台软件支持走廊模式,镜像反转,应用更灵活支持宽动态,3D 降噪、强光抑制、背光补偿,适用不同监控环境采用抗光衰高性能红外灯,实现 24 小时全天候监控支持 POE 供电,DC12V±30%宽压供电,抗电源波动能力强支持网络断开、IP 冲突、移动检测、视频遮挡、跨界入侵、区域入侵、场景变更、物品遗留智能报警符合 IP67 防尘防水国际标准 22 台 2 高清晰网络半球 采用原教室内拆下来的设备 19 台 3 高清晰网络监听半球 传感器类型1/2.8 英寸 CMOS 最大分辨率400 万 扫描方式逐行扫描 电子快门1/3s~1/100000s;可手动或自动调节 最低照度0.002Lux(彩色模式);0.0002Lux(黑白模式);0Lux(红外灯开启) 信噪比>56dB 最大补光距离50 米 补光灯数量单灯 调整角度水平:0°~360°;垂直:0°~78°;图像翻转 0°~360° 强光抑制支持 镜头类型定焦 镜头接口M12 镜头焦距3.6mm 镜头光圈F1.6 视场角3.6mm:水平:79°;垂直:42.4°;对角:92.8° 光圈控制固定 近摄距3.6mm:1.5m 智能支持 智能功能区域入侵;绊线入侵;物品遗留;物品搬移;场景变更;人脸检测;人员聚集;徘徊检测;快39 台

 速移动;停车检测;音频异常侦测 人脸检测支持 H.265支持 视频压缩标准H.265;H.264;H.264H;H.264B;MJPEG 视频帧率50Hz: 主码流(2560×1440@25fps);辅码流(704×576@25fps);第三码流(704×576@3fps) 主码流(2592×1520@20fps);辅码流(704×576@25fps);第三码流(1280×720@15fps) 60Hz: 主码流(2560×1440@25fps);辅码流(704×480@3 0fps);第三码流(704×480@3fps) 主码流(2592x1520@20fps);辅码流(704×480@30fps);第三码流(1280×720@15fps) 视频码率H.264:16K~10240Kbps MJPEG:主码流不支持 H.265:8K~8192Kbps 日夜转换IR-CUT 自动切换 背光补偿支持,可选择区域 宽动态120dB 白平衡自动/自然光/路灯/室外/手动/区域自定义 增益控制手动/自动 降噪3D 降噪 默认分辨率下默认码流4096Kbps(2560×1440) 透雾功能支持 走廊模式90°(2304×1296@25/30fps;1920×1080@25/30fps;1280×1024@25/30fps;1280×960@25/30fps;1280x720@25/30fps;704×576@25fps;704×480@30fps) 270°(2304×1296@25/30fps;1920×1080@25/30fps;1280×1024@25/30fps;1 280×960@25/30fps;1280x720@25/30fps;704×576@25fps;704×480@30fps) 隐私遮挡4 块 内置 MIC支持 报警事件网络断开;IP冲突;非法访问;移动检测;视频遮挡;场景变更;电压异常报警;区域入侵;绊线入侵;物品遗留;物品搬移;人脸检测;人员聚集;徘徊检测;快速移动;停车检测 网络接口10/100M 以太网口 网络协议HTTP;TCP;ARP;RTSP;RTP;UDP;RTCP;SMTP;FTP;DHCP;DNS;DDNS;PPPOE;IPv4/v6;SNMP;QoS;UPnP;NTP 接入标准ONVIF;GB/T28181;CGI;PSIA

 预览最大用户数20 个(总带宽:80M) 存储功能NAS FTP 乐橙 浏览器支持IE9;IE10;IE11;Chrome8+;Firefox3.5+;Safari5+浏览器 图像设置亮度;对比度;锐度;饱和度;gamma OSD 信息叠加时间;通道;地理位置;图片 录像模式手动录像;视频检测录像;定时录像;录像优先级从高到低依次为手动 > 视频检测 > 定时 恢复默认支持一键恢复默认配置 用户管理最大支持 20 个用户,多级用户权限管理 安全模式授权的用户名和密码;MAC 地址绑定;HTTPS 加密;IEEE 802.1x;网络访问控制 星光支持 供电方式DC12V 功耗基本功耗:2.4W 最大功耗:5.8W(红外灯最亮,ICR 切换) 工作温度-40℃~+60℃ 工作湿度≤95% 防护等级IP67 外壳材料金属+塑料 产品尺寸Φ110mm×95mm 重量裸机:320g 带包装:458g 安装方式壁装;吊装;柱装;顶装 ★产品具有 ITSS 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符合性证书 ★所投标产品检测报告

 4 万兆存储服务器 磁盘阵列 采用 48 盘位专业存储设备; 采用linux操作系统,64位四核处理器, 标配4G,可扩展至 128G SSD;

 设备具有 2 个电源模块、8 个风扇模块,1 个控制器模块,所有模块均支持热插拔,可不打开样机的外壳进行控制单元的插拔或更换; ★可支持对多个磁盘分时上电(提供公安部检测报告 )

 支持同时进行 2600Mbps 视(音)频码流存储,2600Mbps 视(音)频码流转发、400Mbps 视(音)频码流回放;在转发模式下,可支持 4096Mbps 视(音)频码流转发;IPSAN 工作模式下,存储带宽不小于 8Gbps; 可支持不低于 600MBps 的图片并发输入,同时不低于 600MBps 图片并发输出; 2 套

 标配 4 个千兆以太网口,可扩展 4 个千兆以太网口或 2 个万兆接口; 可分别设置不同的 IP 地址,并具有负载均衡、容错模式、链路聚合功能模式 ; ★支持通过浏览器对设备中的硬盘进行固件升级(提供公安部检测报告 )

 ★支持非法访问报警,当硬盘被非法访问时,可在浏览器上给出提示信息(提供公安部检测报告 )

 ★支持录像数据恢复功能,当硬盘的录像索引区域被破坏导致无法查询并回放录像文件时,设备可重新建立录像索引区,使录像文件可被正常查询并回放(提供公安部检测报告 )

 ★可对指定的录像文件或指定时间段的录像文件进行隐藏设置,被隐藏的录像文件应无法被查询到,当解除隐藏后可被查询到(提供公安部检测报告 )

 ★支持在硬盘处于休眠的状态下,可查询录像文件(提供公安部检测报告 )

 支持通过 IE 浏览器进行视频浏览、回放和下载;支持多画面同时段录像同时回放,不同时段录像同时回放;支持网络下载录像速度不低于 90MBps 支持录像切片,对一段录像分为多个时间片段,并将多个片段在同一个画面的多窗口同时进行回放

 支持接入 6T、8T、10T 磁盘 ,可混合支持 SATA磁盘、SAS 磁盘、SSD 磁盘;在工作状态下,支持硬盘热插拔; 支持 Raid5、Raid5EE、Raid6,支持全局热备和局部热备;支持 Raid 即建即用;支持逻辑卷的动态在线扩展;支持监控级和企业级硬盘创建RAID; 当RAID组内2块及2块以上硬盘发生故障或者出现硬盘丢失时,原 RAID 组内磁盘中的数据可正常读出,且新数据可正常写入; 支持 RAID 误操作恢复功能,当 RAID 组中某块功能正常的磁盘被误拔掉之后 60min 内再插上,该磁盘能恢复到原 RAID 中 ; ★最多可支持同时损坏8块盘时所属RAID存储数据不丢失,可以正常读写(提供公安部检测报告)

 ★设备可建立共享文件夹,共享文件夹同时支持samba 和 nfs 协议(提供公安部检测报告)

 支持智能数据存储功能,交通卡口的图片及数据(包括车标、车道、车速范围、车牌),行为分析的图片及数据(包括警戒线、警戒区、物品遗

 留、人脸检测)能 直接存入存储服务器,并能通过客户端进行检索、查看、下载图片及对应录像;

 支持母盘子盘数据复制功能,可将母盘中的数据完整复制到选定的子盘中,在复制过程中,对母盘的操作不受影响; 支持快照功能,可通过浏览器设置母盘,并创建对应的子盘,数据可同时在母盘和子盘中存储; 支持预录功能,能够预录报警触发前 1-40 分钟的视频录像 支持集群功能:当发生故障时可在 WEB 日志和客户端报警提醒,当故障恢复后,可由备份服务器实现高速、中速、低速进行回传(1<M<N); 支持每 5 秒对视频流进行一次丢帧检测,当检测到丢帧时,可发出报警,并生成报警日志 支持对接入的客户端 IP 或者 IP 段访问样机的网络带宽阈值进行限定 支持 CPU 使用率达到设定级别时,浏览器可给出报警提示信息,优先保证存储业务,可以限制转发、回放等操作 当其中一组 Raid 损坏时,该 Raid 组上的前端通道可平均分配到其他 Raid 组中,实现负载均衡; 支持 N+0 集群功能,配置对外统一访问集群 IP,通过该 IP 完成远程设备管理等业务配置,在集群内部按业务均衡的原则自动分配到各设备节点。当有设备节点发生故障时,该节点接入的前端自动均分到其他设备节点,继续录像。待故障节点恢复工作后,集群的业务再重新分配 ; 在不增加任何外围服务器硬件的情况上,可由存储设备直接进行虚拟化云系统部署 可在 Normal 和 Rescue 两个系统模式之间进行切换,当任何一个模式无法正常启动时,另外一个模式能正常工作; 支持大容量文件系统可创建超过 32TB 以上文件系统 ; RAID出现损坏、降级时,支持日志和客户端报警 ; ★设备均应具有权限管理、运行日志功能设备应设置操作口令,宜有图像加密、防篡改、防非法复制等措施,以保证原始数据的完整性。重要的图像应加保护,不被删除和覆盖;(提供公安部检测报告)

 只允许白名单中的 IP 地址所对应的设备或平台对本机进行校时 ; 在黑名单中的 IP 地址所对应的设备或平台不能对本机进行校时;

 具备 MiniSAS 和 eSATA 接口,支持 esata 备份功能,设备中的普通、动检、报警录像,可以下载到 esata 外接硬盘中用于备份 ;

 支持图片直存数据库恢复功能:当图片直存的数据库被破坏时,可进行恢复

 ★支持 1/16、1/8、1/4、1/2、2、4、8、16、32、64、128、256 倍速录像回放(提供公安部检测报告)

 ★可通过设备的 Web 界面直接链接跳转到接入前端摄像机的登录界面(提供公安部检测报告)

 ★设备可对硬盘进行加密和解密,加密后的硬盘无法进行读写(提供公安部检测报告)

 支持浓缩播放功能,录像回放时,将智能报警事件发生的时段以正常速度播放,无智能报警事件发生的时段快速播放; 设备支持对录像的某个时间点进行添加标签,便于后续查询; 支持前端主动注册服务,支持向前端设备提供主动注册服务,使其能接入存储服务器; 支持 P2P 服务器功能,当处于局域网中的存储服务器,通过外网注册到 P2P 服务器,可通过 P2P服务器远程对存储服务器进行图像实时监看及录像回放; 支持 https 协议对设备进行访问; ★可批量添加,修改前端摄像机 ip 地址,并可对已添加的前端摄像机 ip 进行过滤(提供公安部检测报告)

 支持断网续传,前端断网这段时间内 SD 卡中的录像会传到设备中; 可实时获取硬件模块的工作状态信息。包括模块温度、风扇转速、电源状态、内存使用率、CPU使用率、网络实时流量等; ★在最大画面分屏显示模式下,可拖动改变各通道视频画面位置(提供公安部检测报告)

 ★产品具有 ITSS 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符合性证书

 5 硬盘 基本参数硬盘尺寸:3.5 英寸 硬盘容量:6000GB 盘片数量:3 片

 单碟容量:600GB 磁头数量:6个 缓存:64MB

 转速:7200rpm

 接口类型:SATA3.0 专业集成,系统稳定 采用嵌入式 Linux系统,稳定可靠 支持盘组管理,录像定向存储

 支持断网★续传 ANR

 支持 N+M 集群管理,提高系统稳定 可配置成单盘,Raid0、Raid1、Raid5、

 90 块

 Raid6、Raid10、Raid50、Raid60、JBOD 等各种数据保护 接口速率:6Gb/秒

 性能参数平均寻道时间:寻道:<8.5ms

  寻道:<9.5ms

 平均无故障时间:100 万小时

  NCQ 技术:支持

 功率:典型:8W 闲置:5.4W

 待机:0.75W 噪音:闲置: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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