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肺炎疫情防控日报告制度

发布时间:2020-08-03 来源: 调研报告 点击:

 学校肺炎疫情防控日报告制度

  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日报告制度的通知 各部门及班主任:

 根据教育部以及省教育厅疫情防控工作部署,现就我校“日报告”制度提出如下要求:(班主任及各部门负责人)

 一、报告人群:

 教职工、学生及来校服务人员。

 二、要报告的三类人员及内容:

 三类人员:1、湖北籍学生。

 2、近期到过湖北的教职工及学生。

 3、与到过湖北的人员有密切接触者。

 报告内容:健康状况,含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有无发热、咳嗽等症状。

 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三、报告方式 1、班主任及各部门负责人每日认真向政教处报告,报告采用网络或电话方式,尽量不到办公场所,避免接触。(有情况在班主任群报告欧阳静主任,无情况不报。)

 2、学校政教处欧阳主任每日 12 点前在花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上报群”报告。

 四、责任分类 1、全体在职教师(负责部门:教导处)

 2、学生(负责部门:政教处)

 3、职工(负责部门:后勤处)

 4、来校服务人员(负责部门:各主管部门)

 五、工作要求 1、各部门负责人为日报告制度的主要责任人,凡是发现有瞒报、漏报、不报等现象的,一律严肃追责。

 2、来校服务人员要登记造册,报防控办备案,每日来校前要监测体温,如超过 37.3 摄氏度,一律不允许进入校园。

 3、现居湖北的教职工近期不得返校,需要返校的报防控办备案并居家隔离观察 14 天。

 4、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劝导本单位人员非必要尽量不要外出,出门一定要带口罩,特别是不要到人员聚集的场所。

 5、各部门近期如非必要不建议组织会议等室内活动,图书馆、食堂、操场等人员密集场所未接学校通知不得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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