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员培训考勤制度

发布时间:2020-09-27 来源: 调研报告 点击:

 学员培训考勤制度

 1、 学员自习、实习等活动均由班主任进行认真、准确考勤。

  2、 学员因特殊情况请假时须办理请假手续,无特殊情况下

 不准补假或捎假,请假期满返回后,要及时向班主任销假,否则按旷课处理。

  3、 学员请假半天者班主任批准即可,两天以内经培训中心领导批准,超过三天以上者,本单位领导同意,安全技术培训中心领导批准方可。

  4、 准备上课时班主任点名,上课后 15 分钟之内进入教室为迟到,超过 15 分钟进入教室为旷课:下课前 15 分钟离开教室者为早退,离开教室超过 15 分钟为旷课,累计迟到或早退三次按旷课处理,迟到一次罚款 10 元。

  5、 学员培训期间严禁旷课,旷课超过半天者取消本次培训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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