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内江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咨询服务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4603

发布时间:2020-10-06 来源: 调研报告 点击:

  招标编号:5110012019000379

  内江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咨询服务政府采购项目

  招

 标

 文 件

 中国·四川 内江国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内江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共同编制 2019 年 年 12 月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 ..................................................................................................................................... 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4 一、投标人须知附表 ......................................................................................................................... 4 二、总

 则 ......................................................................................................................................... 7 三、招标文件 ..................................................................................................................................... 8 四、投标文件 ..................................................................................................................................... 9 五、开标和中标 ............................................................................................................................... 13 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 15 七、投标纪律要求 ........................................................................................................................... 16 八、询问、质疑和投诉 ................................................................................................................... 17 九、其他 ........................................................................................................................................... 17 十、招标代理服务费 ....................................................................................................................... 17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 18 一、投 标 函 ................................................................................................................................... 18 二、承诺函 ....................................................................................................................................... 19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 20 四、开标一览表 ............................................................................................................................... 21 五、商务应答表 ............................................................................................................................... 23 六、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 24 七、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 26 八、投标人本项目派出团队人员情况表 ....................................................................................... 27 九、服务应答表 ............................................................................................................................... 28 十、小、微型企业声明书,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29 十一、项目实施方案 ....................................................................................................................... 31 十二、退还保证金申请单 ............................................................................................................... 32 第四章

 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 ....................................................................................... 33 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 33 第五章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 34 第六章 招标项目服务及商务要求 ......................................................................................................... 36 第七章

 评标办法 ................................................................................................................................... 46 1. 总则 ............................................................................................................................................. 46 2. 评标方法 ..................................................................................................................................... 47 3. 评标程序 ..................................................................................................................................... 47 4. 评标细则及标准 ......................................................................................................................... 51 5. 废 标 ........................................................................................................................................... 73 6. 定标 ............................................................................................................................................. 73 7. 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 74 8. 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 74 第八章

 政府采购合同(草案)

 ........................................................................................................... 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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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投标邀请

 内江国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内江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采购人)委托,拟对内江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咨询服务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5110012019000379 二、 招标项目:内江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咨询服务政府采购项目 。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

 四 、 招标项目简介:

 咨询服务。本项目总预算金额 1200 万元,分为以下 5 个包件:

 第一包:市政公用设施类,预算金额 220 万元。

 第二包:市政景观类,预算金额 150 万元。

 第三包:房屋公共建筑类,预算金额 370 万元。

 第四包:房屋居住建筑类,预算金额 220 万元。

 第五包:路桥及其他类,包括市政道路及市政桥梁、公路及公路桥梁、土地整理、电力、铁路、水利、地质灾害等,预算金额 240 万元。

 (详见招标文件)。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第一包-第五包: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7.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8.向采购代理机构报名购买了招标文件并按规定缴纳了保证金。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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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或拒绝其递交的投标文件。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招标文件自 2019 年 12 月 2 日至 2019 年 12 月 6 日(节假日除外),上午 9:00-12:00,下午 13:30-17:00 在内江市川南电商中心 A 座三楼获取。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300 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获取招标文件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加盖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查验,收取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八、 投标截止时间:2019 年 年 12 月 月 23 日 日 10 :0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

 同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九、开标地点:内江市川南电商中心 A 座三楼。

 十、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sczfcg.com)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内江市财政评审中心 地

 址:内江市东兴区星桥街 256 号 联 系 人:娄女士、冷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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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0832-2275670

  采购代理机构:内江国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江市川南电商中心 A 座三楼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832-2073725

 内江国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9 年 12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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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预算/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1、预算金额:

 本项目总预算金额 1200 万元,分为以下 5 个包件:

 第一包:市政公用设施类,预算金额 220 万元。

 第二包:市政景观类,预算金额 150 万元。

 第三包:房屋公共建筑类,预算金额 370 万元。

 第四包:房屋居住建筑类,预算金额 220 万元。

 第五包:路桥及其他类,包括市政道路及市政桥梁、公路、土地整理、电力、铁路、水利、地质灾害等,预算金额240万元。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

 2、最高限价(第一包-第五包):

 2.1计费标准: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和电力工程参照《工程造价咨询收费标准》 (川价发[2008]141号)中“审核工程预算(招标控制价或标底)”计算(以下简称“房建标准”),土地整理、公路、铁路、水利及地质灾害类项目按房建标准的60%计算。

 2.2最高限价:以上述计费标准为基准,投标人以折扣率作为报价,折扣率最高限价:70%(折扣率=优惠后的咨询服务费/按照计费标准计算的咨询服务费*100%)。

 2 履约时间和方式 1、履约时间:由招标人根据各项目的情况在委托任务时提出具体要求,一般情形下,送审金额在1000万(含)元以内的项目应在15天内完成;1000_2000万(含)元的项目在25天内完成;2000_5000万(含)元的项目在30天内完成,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在45天内完成(此处的完成是指向招标人提交正式的纸质评审报告)。如项目情况特殊、技术特别复杂的项目,中标供应商可向采购人申请延长履约时间并说明理由,采购人同意后可以延长履约时间。。

 2、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 分包履约)

 (实质性要求)

 不允许分包。

 4 联合体 (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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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是否采购进口产品

 (实质性要求)

 否。

 6

  付款方式

  咨询服务费每半年结算一次,分别于每年的 6 月下旬和 12 月下旬支付。

 7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 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第六十条“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87号令未明确的内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川财采[2016]53号第三十一条: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最高限价)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审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审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响应)文件作为无效投标(无效)处理。

 8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监狱型、残疾人福利性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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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监狱企业证明》原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

 9 评标情况公告 所有供应商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时的总得分和分项汇总得分情况、评标结果等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10 投标保证金 金

 额(人民币):第一包:40000.00 元;第二包:20000.00元;第三包:60000.00 元;第四包:40000.00 元;第五包:40000.00 元。

 交款方式:转账或保函。(转账时须注明项目编号,交款账户名称和供应商名称必须一致。以保函方式递交保证金的,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将保函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并办理接收手续。)

 开户名称:

 内江国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内江汉安支行

 帐

 号:2307005109124916825

 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2019 年 12 月 19 日 17 时 00 分,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11 履约保证金 无 12 采购文件咨询 联系电话:0832-2073725。

 13 开标、评标工作咨询 联系电话:0832-2073725。

 14 中标通知书领取 中标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请中标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内江市川南电商中心 A 座三楼领取中标通知书。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832-2073725。

 15 供应商询问、质疑的受理及答复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的约定,采购人负责对采购文件供应商资格条件、服务(商务)要求、评分办法部分的询问和质疑答复;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对采购过程、采购结果和采购文件中除供应商资格条件、服务(商务)要求、评分办法部分以外的内容的询问和质疑答复。

 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应当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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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环节的质疑。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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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采购合同 公告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向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内江市财政局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的公告和备案由采购人负责。

 二、总

 则

 1. 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采购项目。

 2. 有关 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内江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2.2 “采购代理机构” 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内江国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3 “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

 2.4 “投标人”系指购买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服务的供应商。

 3. 合格的投标人 (实质性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 (3)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招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缴纳了投标保证金。

 4. 投标费用 (实质性要求)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5 、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 (实质性要求)

 1 5.1 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实质性要求,供应商须针对本条款作出承诺,提供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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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5.2 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实质性要求,供应商须针对本条款作出承诺,提供承诺函)

 2 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三、招标文件

 6 6 .招标文件的构成

 招标文件是供应商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评标的重要依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一)投标邀请; (二)投标人须知; (三)投标文件格式; (四)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五)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六)招标项目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七)评标办法; (八)合同主要条款。

 7.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7.1 招标采购单位可以依法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7.2 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供应商的时间,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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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3 投标人认为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构提出申请,但招标采购单位可以决定是否采纳投标人的申请事项。

 8.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无。

 四、投标文件

 9 9 .投标文件的语言

 9.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所提供的外文资料将可能被视为无效材料。(说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

 9.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虚假响应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10 .计量单位

 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11. 投标货币(实质性要求)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12. 联合体

  本次招标项目的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13. 知识产权

 13.1 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13.2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13.3 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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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4 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14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编写的 投标文件包括“服务和商务投 标文件”和“资格性投标文件”两部分:

 1 14.1 服务和商务投标文件

 14.1.1 报价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开标一览表”。

 本次招标报价要求:

 (1)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2)开标一览表(见投标文件格式四)

 14.1.2 服务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出的服务应答,主要是针对招标项目的服务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投标人的服务应答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项目实施方案;(格式自拟)

 (2)服务应答表;(见投标文件格式九)

 (3)其他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14.1.3 商务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及优惠承诺。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一)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见投标文 件格式三)

 (3)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供应商认为需要作出的承诺(见投标文件格式 二)

 (4)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 (5)证明投标人业绩和荣誉的有关材料复印件;(见投标文件格式七)

 (6)商务应答表;(见投标文件格式五)

 (7)投标人基本情况表(见投标文件格式六)

 (8)投标人本项目派出团队人员情况表(见投标文件格式八)

 (9)其他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4 14.1.4 其他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的其他应答和承诺。

 2 14.2 资格性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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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人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具有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对应第五章要求提供 )

 15 .投标文件格式

 15.1 投标人应执行招标文件第三章的规定要求。

 15.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

 16 .投标保证金 (实质性要求)

 16.1 投标人投标时,必须以人民币提交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16.2 投标保证金交款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6.3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并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合同编号后 5 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注:①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保证金延迟退还或者投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协商可以延迟退还的,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②供应商因涉嫌违法违规,按照规定应当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有关部门处理认定违法违规行为期间不计入退还保证金时限之内。); 16.4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的; (2)在采购人确定中标人以前放弃中标候选资格的; (3)中标后放弃中标、不领取或者不接收中标通知书的; (4)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5)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 (6)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的; (7)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17 .投标有效期 (实质性要求)

 17.1 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 0 60 天。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必须载明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可以长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7.2 因不可抗力事件,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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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3 因采购人采购需求作出必要调整,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应当予以赔偿或者合理补偿。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8 .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18.1 投标人应准备投标文件(包括“资格性投标文件”和“服务和商务投标文件”)正本 1 1 份、副本 6 6 份、“开标一览表”1 1 份。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

 (实质性要求)。

 18.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应为原件。

 18.3 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

 18.4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取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实质性要求)。

 18.5 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

 18.6 投标文件统一用 A4 幅面纸印制,逐页编码。

 18.7 投标文件的封面应当标明“资格性投标文件”或“服务和商务投标文件”、“正本”或“副本”,并注明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包件号。

 18.8 投标文件以包为单位制作,各包件的投标文件分别制作。

 19.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19.1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的封面上注明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项目名称。

 19.2

 “资格性投标文件”的正本、所 有副本,“服务和商务投标文件”的正本、所有副本和招标文件要求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应分别封装于不同的密封袋内,密封袋上应分别标上“资格性投标文件”或“服务和商务投标文件”、“正本”或“副本”,“开标一览表”字样,并注明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包件号。

  19.3 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并加盖密封章(投标人印章)。

 19.4 投标文件以包为单位制作,各包件的投标文件分别制作和密封。

  19.5 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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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 . 投标文件的递交

 20.1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密封后送达开标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招标采购单位将告知投标人不予接收的原因。

 20.2 递交投标文件时,报名供应商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文号、分包号应当与投标供应商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文号、分包号一致。但是,投标文件实质内容、报名供应商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文号、分包号一致,只是封面文字错误的,可以在评标过程中当面予以澄清,以有效的澄清材料作为认定投标文件是否有效的依据。

 20.3 本次招标不接收邮寄的投标文件。

 21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1.1 投标人在递交了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21.2 投标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单位印章。修改书应按投标须知第 19 条规定进行密封和标注,并在密封袋上标注“修改”字样。

 21.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撤回投标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五、开标和中标

 22 .开标

 22.1 开标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采购人、投标人须派代表参加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采购人、投标人代表参加。评标专家不参加开标活动。

 22.2 开标时,可能根据具体情况邀请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开标活动进行现场监督。

 22.3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先检查其自己递交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将投标人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当众拆封,并由唱标人员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宣读。

 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确认投标文件情况,仅限于确认其自己递交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不代表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有异议的,可以当场反映开标主持人或者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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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人员,要求开标现场记录人员予以记录,并在评标时予以认定处理,但不得干扰、阻挠开标工作的正常进行。

 22.4 开标时,“开标一览表”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为准;单价金额有明显小数点错误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2.5 投标文件中相关内容与“开标一览表”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2.6 所有投标唱标完毕,如投标人代表对宣读的“开标一览表”上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在获得开标会主持人同意后当场提出。如确实属于唱标人员宣读错了的,经现场监督人员核实后,当场予以更正。

 23. 开标程序

 23.1 开标会主持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宣布开标,按照规定要求主持开标会。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1)宣布开标会开始。当众宣布参加开标会主持人、唱标人、会议记录人以及根据情况邀请的现场监督人等工作人员,根据“供应商签到表”宣布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名单。

 (2)根据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投标文件密封的检查结果,当众宣布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3)开标唱标。主持人宣布开标后,由现场工作人员按任意顺序对投标人的“开标一览表”当众进行拆封,由唱标人员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或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或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同时,做好开标记录。唱标人员在唱标过程中,如遇有字迹不清楚或有明显错误的,应即刻报告主持人,经现场核实后,主持人立即请投标人代表现场进行澄清或确认。唱标完毕后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需现场对开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唱标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当场提出,并要求会议记录人在开标记录中予以记录,或者另行提供书面异议资料,不签字又不提出异议的,视同认可唱标内容和结果,且不得干扰、阻挠开(唱)标、评标工作。

 (4)宣布开标会结束。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结束。所有投标人代表应立即退场(招标文件要求有演示、介绍等的除外)。同时所有投标人应保持通讯设备的畅通,以方便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必要澄清、说明和纠正。评标结果投标人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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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 .开评标过程存档

 开标和评标过程进行全过程电子监控,并将电子监控资料存储介质留存归档。

 25. 评标情况公告

 所有供应商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时的总得分和分项汇总得分情况、评标结果等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26. 中标通知书

 26.1 中标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6.2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6.3 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本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招标采购单位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将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人也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6.4 中标公告发出后,中标供应商自行领取中标通知书。

 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27. 签订合同 27.1 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中标人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7.2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

 27.3 中标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也可以重新组织招标。

 27.4 中标人在合同签订之后 3 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送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合同编号。

 28. 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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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

 29. 履约保证金 29.1 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

 29.2 如果中标人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中标。

 30. 履行合同

  30.1 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30.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1. 验收 31.1 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31.3 验收结果合格的,办理履约保证金的退付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告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32. 资金支付

 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中标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

 七、投标纪律要求

 33. 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

 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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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向招标采购单位、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 (6)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7)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中标资格或者认定中标无效。

 八、询问、质疑和投诉

 34 .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 87 号令)、《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 94 号令)的规定办理。

 九、其他

 35.本招标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和第七章中“1.总则、2.评标方法、3.评标程序”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招标文件不再做调整。

  十、招标代理 服务费

 (实质性要求,供应商须针对本条内容进行承诺)

 36. 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共计人民币 0 80,000.00 元(大写:捌万元整),其中第一包市政公用设施类代理服务费共计 0 15,000.00 元(大写:壹万伍仟元整);第二包市政景观类代理服务费共计 0 12,000.00 元(大写壹万贰仟元整);第三包房屋公共建筑类代理服务费共计 0 22,000.00 元(大写:贰万贰仟元整);第四包房屋居住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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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代理服务费共计 0 15,000.00 元(大写:壹万伍仟元整);第五包路桥及其他类,包括市政道路及市政桥梁、公路及公路桥梁、土地整理 、电力、铁路、水利、地质灾害等代理服务费共计 0 16,000.00 元(大写:壹万陆仟元整)。由各包件的中标供应商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中标供应商应当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将采购代理服务费一次性全额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对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进行承诺。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具有强制性,但是,投标人投标文件相关资料和本章所制格式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将在评分时以投标文件不规范予以扣分处理。

 二、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投标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

 三、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在不改变投标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投标人可以不予填写,但应当注明。

  一、投

 标

 函

 内江国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方全面研究了“XXXXXXXX”项目(招标编号:XXXX)招标文件,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第

 包的投标。我方授权 XXXX(姓名、职务)代表我方 XXXX(投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一、我方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服务,投标报价为折扣率 XX%。

 二、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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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我方同意本招标文件依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文件)对我方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进行的惩戒。

 四、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投标文件正本 X 份,副本 XX 份,用于开标唱标的“开标一览表”X 份。

 五、我方同意本次招标的投标有效期为 XX 天。

 六、我公司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公司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七、我公司知道如用虚假材料或恶意方式向贵公司提出质疑,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承诺:我公司如果有上述行为,将无条件承担贵公司相关的调查论证费用。

 八、我方完全理解采购人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供应商的行为。

 九、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通讯地址:XXXX。

 邮政编码:XXXX。

 联系电话:XXXX。

 传

 真:XXXX。

 日

 期:XXXX 年 XXXX 月 XXXX 日。

 二、承诺函

  内江国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已经在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投标以求侥幸中标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二、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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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四、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规定,我公司

  (请填写:有、没有)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如有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请详细列明失信行为的次数、有效期、是否已受到行政处罚或司法惩处等)。

 五、没有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也没有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

 六、如我公司被确定为中标供应商,我公司将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向内江国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领取中标通知书及相关事宜。

 七、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公司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八、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或供应商认为应当做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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