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思路

发布时间:2020-11-08 来源: 调研报告 点击:

 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思路

 第一篇: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思路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思路 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聚焦“四类案件”收集核报,突出“四个一”建设提升,狠抓“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严肃党风政风类案件管理查办,全面履行党风政风监督职能,着力提升我县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水平。

  党风政风监督室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思路今年以来,我室紧紧围绕省、市、县纪委工作部署和年度目标任务,以压紧压实“两个责任”为导向,以专项治理为抓手,持续深化作风建设,重点聚焦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各项工作稳步有序推进并取得较好效果,多项考核指标在全市处于领先位置。

  一、以考核整改为指引,以制度建设为中心,进一步压紧压实“两个责任”

  一是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检查考核整改工作。牵头制定《中共×县委关于市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检查考核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针对×个方面的问题细化出×条具体整改措施,并逐条明确牵头县领导、责任单位负责人和时间进度。坚持标本兼治,以规范权力运行为重点,加强制度建设,修改完善各项制度×余个,

 形成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权力运行制度体系,为规范和监管权力运行提供了制度保障。二是构建“两个责任”“1+N”制度体系。先后牵头制定《中共×县纪委运用监督建议推动县委及常委会委员履行管党治党责任的暂行办法》《关于贯彻实施细则》《×县实施两个责任五方联谈暂行办法》和《关于履行主体责任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实施细则(试行)》等制度,构建起了“1+N”制度体系,为“两个责任”落实提供了坚强的制度支撑。

  三是履责记实信息平台维护到位。常态化做好“两个责任”履责记实信息平台的更新维护工作,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准确、实时、全面上报履责信息,充分展示特色亮点工作,共上传履责信息×条。四是党内问责工作成效显著。严格开展党内问责工作,特别是强化对党组织的问责力度,先后查处履行“两个责任”不力问题×个,其中,问责党组织×个、党员领导干部×人,涉及单位“一把手”×人,并对经济开发区 X 案和农保领域系列案件实施“五方联谈”,向×名分管县领导及×名部门负责人发放监督建议书。

  二、以监督检查为抓手,以专项治理为载体,进一步深入推进作风建设

  一是创新建立作风建设情况网络备案五项制度。建立季度自查备案报告、问题查处月度报告、季度考核内网通报、典型案例网络曝光和作风评议网络公示等五项制度,有效构

 建作风建设全程网络化监管模式,共下发典型案例通报×期,制度执行情况通报×期。二是节假日专项督查形式多样。先后组织开展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等节假日专项督查×次,创新运用大数据比对、GPS 定位等科技手段,有效提高了监督精准性,共发现问题线索×个,其中,已给予组织处理×人,党政纪立案×人。

  三是重点领域专项治理成效明显。先后组织开展公务用车专项检查、“违规吃喝督查月”、乡镇(街道)办公用房专项检查、“中层梗阻为官不为”、公职人员违规参与民间借贷和国有企业“政企不分”问题、私刻使用群众私章专项治理等活动,共发现各类违规违纪问题×个,对×家单位下发了责令整改通知书。四是廉洁风险点排查防控管理扎实开展。牵头在全县开展廉洁风险点排查防控管理工作,全县各部门(单位)共排查出各类廉洁风险点×个,制定各类风险防控措施×条,发出预警信号×次,新建(完善)制度规定×项,出台制度汇编 13 本,广大党员干部自我发现和防范廉洁风险的能力明显增强。

  三、以“十大领域”为重点,以“阳光扶贫”为主线,进一步严查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一是“十大领域”监督执纪问责联动工作稳步推进。牵头在全县服务基层的扶贫攻坚、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十大领域”,创新建立部门单位、主责部门和纪检机关“三位一

 体”的常态化监督检查和执纪问责联动机制,开展监督检查×余次,查处违反行业规则等问题×个,问责党员干部×名,下发通报×期。

  二是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有序开展。牵头开展扶贫领域、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惠农补贴发放和村干部不正不优不干问题等四项专项治理工作,督促相关责任单位通过集中排查整治进一步查找问题、堵塞漏洞、完善制度,发现各类违规违纪问题线索×个,给予党政纪处分×人,给予组织处理×人次。三是重点保障“阳光扶贫”监管系统建设。明确专人负责对系统建设情况进行全程监督,同时紧盯各个关键时间节点开展随机抽查督查和“回头看”,先后对县“阳光办”、农工办等县直部门及各乡镇(街道)进行监督检查×余次,发现问题×余个,下发专项通报×期,并对履责不力的县“阳光办”等×家单位下发了监督建议书,对工作落后的×家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集体约谈,有力保障“阳光扶贫”监管系统建设如期建成并全面运行。四是扶贫对象核查比对专项督查成效明显。先后牵头组织开展建档立卡低收入户、低保户核查比对及政策落实情况自查和建档立卡存疑对象核查工作,同时,会同县“阳光办”对各乡镇及职能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进一步移除不符合建档立卡条件户*户,拟党纪立案×人(待市纪委批复),组织处理×人。

 五是监督推进机制务实管用。创新建立《×县“3+3+3+15”精准脱贫监督推进机制》,并同步制定《×县精准脱贫监督执纪问责重点问题清单》,通过充分发挥工作室、派驻纪检组的职能作用,有效指导和强化了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各纪检监察机构已开展专项检查×余次,发现问题×个并责成整改到位。

  四、以目标为标杆,以服务大局为中心,进一步抓好其它工作落实

  一是超额完成信息宣传工作任务。内网信息得*分,外宣稿件完成全年任务,其中,《×责任追究紧盯履责不力者》《“村务卡”管住微腐败》*篇文章分别被中国纪检监察报和人民日报采用,精准履责助推脱贫攻坚工作相关信息连续*天被省纪委清风扬帆一线传真采用。二是圆满完成满意度调查工作。牵头开展全县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满意度民意调查,形成调查情况报告,并就结果运用向县委提出*点工作建议。三是扎实做好课题调研工作。先后撰写《关于监督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纠正“四风”工作的调研报告》《×县关于农村村务监督现状分析及对策的调研报告》《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在扶贫领域再监督再检查作用研究》等调研报告*篇。

  下半年工作思路下半年,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总体思路是围绕一个中心,紧盯“两个责任”,狠抓两个重点,确保一个目标(简称 1221),即:紧紧围绕委局中心工作和大局,牢

 牢紧盯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全面狠抓作风建设、聚焦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确保实现在市年度考核“保二争一”工作目标。具体做好以下四方面重点工作:

  一、以履责记实平台建设为抓手,推动“两个责任”落深落细落实

  一是不断完善“两个责任”“1+N”制度体系。特别是优化“一案双查”工作程序,明确相关科室责任、时限要求等,确保实现应问责、尽问责。对党内问责工作进行深入研究,真正发挥问责工作助推“两个责任”落到实处作用。

  二是开展“责任清单”落实情况专项督查。督促基层党委进一步完善“两个责任”清单,每半年牵头组织开展一次专项督查,对未按要求落实责任或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及时责令整改。

  三是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配合做好市委对县委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对考核检查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落实。牵头组织开展县委对各部门、各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组织党政正职接受县纪委委员评议工作。

  四是推广应用“两个责任”记实信息平台。统筹做好省纪委“两个责任”履责记实信息平台信息上传及维护工作。根据市纪委统一部署,牵头在全县范围内推广使用市级“两个责任”记实管理平台,以全程留痕式监管助推各级党委、

 纪委更好扛起“两个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基层延伸。

  二、以建设人民满意为指引,开展“作风提升年”活动

  一是建立作风建设“大数据”运用部门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大数据”作用,将掌握“大数据”资源的公安、国税、市场、财政、城管、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和人民银行等相关部门,全部纳入成员单位,实现“数据共通、资源共享、协同配合”的联动执纪效果。

  二是开展“群众办事最难窗口”评选活动。将行政服务大厅所有服务窗口及全县具有服务职能的窗口纳入测评范围,按季度开展“群众办事最难窗口”评选,对每季度排名后 3 位窗口进行公开通报,对连续两季度排名后 3 位窗口的后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年底,将测评结果纳入作风建设评议,并运用到年度目标考核中,倒逼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及全县党员干部持续改进作风。

  三是开展“服务实体经济打造营商环境”专项检查。重点围绕即将出台的《服务实体经济打造营商环境“十条禁令”》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有效强化制度执行刚性。

  四是开展“一张网”和放管服改革专项检查。紧紧围绕全县政务服务“一张网”建设和放管服改革相关工作,牵头开展多种形态的专项监督检查活动,不断提升全县政务服务水平,提高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五是开展“文山会海”专项治理行动。针对党员干部普遍反映的文山会海有所抬头现象,督促相关部门进一步重申全县会议活动、文稿材料等的管理制度,并牵头开展监督检查,有效遏制文山会海抬头现象。

  六是开展节约型机关专项检查。紧盯小微浪费问题,牵头开展节约型机关专项督查行动,督促各级党员干部坚决摒弃铺张浪费的陋习,自觉养成勤俭节约的良好工作、生活习惯。

  七是开展党员干部违规参与宗教活动专项治理。对理想信念不牢固、政治立场不坚定,违规参与宗教活动的党员干部进行全面排查、严格问责和教育引导,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纯洁党的队伍。

  八是开展作风建设评议工作。结合中央和省、市、县作风建设工作最新精神,牵头制订 20xx 年度作风建设评议细则,进一步健全完善评议项目、评议规则、结果运用等指标,并于年底牵头开展评议工作。

  三、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目标,深入开展脱贫攻坚“精准监督年”行动

  20xx 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党风室将仅仅围绕脱贫攻坚工作,强化监督检查,督促主体责任落实,开展“精准监督年”行动,确保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进展。

  一是精准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县

 扶贫办为全县脱贫攻坚工作的牵头责任单位,要统筹抓好全县脱贫攻坚工作,梳理全县脱贫重点、难点,制定有效脱贫方案。县农委为全县项目扶贫、产业富民牵头责任单位,要统筹抓好全县面上扶贫项目实施,制定年度扶贫项目带动低收入户增收计划。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要对本辖区的脱贫攻坚工作负总责,要认真排查脱贫有困难的低收入户,合理制定脱贫计划。县直各部门、各单位对本部门、本单位一对一结对帮扶工作负总责,要组织开展梳理排查,对脱贫有困难的要采取扎实有效的针对措施。明确全县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为脱贫攻坚工作第一责任人。

  二是精准开展监督检查。充分调动全县各种监管力量,督促扶贫办、民政局、农委、教育局、慈善总会、红十字会、残联、财政局等涉及扶贫资金的部门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对资金使用情况的后续监管,严防一拨了之。全县各纪检监察机构要严格落实监督责任,要做到关口前移,紧紧围绕《关于建立精准脱贫工作监督推进机制的工作方案》和《×县精准脱贫监督执纪问责重点问题清单》,对精准脱贫工作开展常态化再监督再检查。

  三是建立精准挂牌督办制度。按照中央及省市纪委统一部署,开展发生在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线索专项督办工作,定期梳理我县扶贫领域重点举报问题,将群众反映强烈、反映问题较为清晰的问题线索列入专项督办范围。严

 格实行问题线索个案管理制度、审理提前把关制度等。对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坚决保持零容忍态度,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要求,进一步加大纪律审查工作力度,做到违纪必究、执纪必严,对区域性、系统性等严重违纪问题,严格按照“一案双查”要求进行问责。

  四是建立专项通报制度。按照“四个凡是”要求,定期梳理扶贫领域存在的弄虚作假、滞留、截留、挪用、侵占扶贫资金等典型案例,对十九大之后查处的扶贫领域违纪违法问题,一律公开曝光。

  五是开通扶贫领域问题线索“绿色通道”。全县各纪检监察机构对接收到的扶贫领域问题线索,从受理、交办到核查处理,要优先于其他问题线索进行快速处置,要做到问题查不清不放过,责任查不清不放过,查清的责任人不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

  六是精准实施扶贫项目。进一步解决涉农项目资金涉及部门多、使用分散、管理不规范、监管不力、效益不佳的现状,由农委牵头整合全县涉农资源,将农工办、农开局、农机局、水务局、供销总社、财政局等部门涉及的所有扶贫项目资金整合到一起,由农委统筹安排,充分发挥涉农项目资金投入效益最大化。

  七是精准开展扶贫领域巡察。重点围绕与扶贫有关的职能部门及各乡镇(街道),开展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实现扶贫

 领域巡察全覆盖。着力加强巡察结果应用,对面上存在的共性问题责成相关部门、单位进行自查整改,加快建立标本兼治的长效机制。

  八是充分发挥“阳光扶贫”监管系统精准监督作用。重点围绕“阳光扶贫”监管系统中各类数据精准度、逻辑性、全面性等内容,有计划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对检查发现的各类问题,精准交办下去、快速落实到位,督促相关单位逐条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整改责任人,确保问题件件有着落、件件有结果,对于整改不重视、落实不到位,对交办问题态度不端正、解决不彻底的严肃问责,真正把“阳光扶贫”监管系统打造成工作平台、监管平台。

  四、强化队伍建设提升业务素质

  一是实施“一事一总结”制度。对本室牵头开展的各项重点工作、专项治理等工作,由具体负责人进行“一事一总结”,查找工作中的不足,对好的做法进行提炼总结,不定期召开室务会,由相关负责人对所负责的工作进行介绍,相互交流借鉴工作经验。

  二是常态化组织学习活动。在委局机关组织的各类学习活动基础之上,每周安排专题学习活动,采取集中学、自学等多种形式,重点学习十九大精神、总书记讲话精神、中纪委报告等,不断提升自身业务水平。

  三是开展“打铁必须自身硬”活动。督促室全体人员严

 格遵守各项纪律规定,牢固树立监督别人的同时要主动接受别人的监督的意识,对工作中、生活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作出提醒、警示。针对近期新进人员,实施“一对一”谈心谈话,发现每个人的优点、不足及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采取整改措施,确保一个不掉队。

  第二篇: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思路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思路 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聚焦“四类案件”收集核报,突出“四个一”建设提升,狠抓“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严肃党风政风类案件管理查办,全面履行党风政风监督职能,着力提升我县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水平。

  党风政风监督室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思路今年以来,我室紧紧围绕省、市、县纪委工作部署和目标任务,以压紧压实“两个责任”为导向,以专项治理为抓手,持续深化作风建设,重点聚焦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各项工作稳步有序推进并取得较好效果,多项考核指标在全市处于领先位置。

  一、以考核整改为指引,以制度建设为中心,进一步压紧压实“两个责任”

  一是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检查考核整改工作。牵头制定《中共×县委关于市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检查考核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针对×个

 方面的问题细化出×条具体整改措施,并逐条明确牵头县领导、责任单位负责人和时间进度。坚持标本兼治,以规范权力运行为重点,加强制度建设,修改完善各项制度×余个,形成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权力运行制度体系,为规范和监管权力运行提供了制度保障。二是构建“两个责任”“1+N”制度体系。先后牵头制定《中共×县纪委运用监督建议推动县委及常委会委员履行管党治党责任的暂行办法》《关于贯彻实施细则》《×县实施两个责任五方联谈暂行办法》和《关于履行主体责任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实施细则(试行)》等制度,构建起了“1+N”制度体系,为“两个责任”落实提供了坚强的制度支撑。

  三是履责记实信息平台维护到位。常态化做好“两个责任”履责记实信息平台的更新维护工作,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准确、实时、全面上报履责信息,充分展示特色亮点工作,共上传履责信息×条。四是党内问责工作成效显著。严格开展党内问责工作,特别是强化对党组织的问责力度,先后查处履行“两个责任”不力问题×个,其中,问责党组织×个、党员领导干部×人,涉及单位“一把手”×人,并对经济开发区 X 案和农保领域系列案件实施“五方联谈”,向×名分管县领导及×名部门负责人发放监督建议书。

  二、以监督检查为抓手,以专项治理为载体,进一步深入推进作风建设

 一是创新建立作风建设情况网络备案五项制度。建立季度自查备案报告、问题查处月度报告、季度考核内网通报、典型案例网络曝光和作风评议网络公示等五项制度,有效构建作风建设全程网络化监管模式,共下发典型案例通报×期,制度执行情况通报×期。二是节假日专项督查形式多样。先后组织开展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等节假日专项督查×次,创新运用大数据比对、GPS 定位等科技手段,有效提高了监督精准性,共发现问题线索×个,其中,已给予组织处理×人,党政纪立案×人。

  三是重点领域专项治理成效明显。先后组织开展公务用车专项检查、“违规吃喝督查月”、乡镇(街道)办公用房专项检查、“中层梗阻为官不为”、公职人员违规参与民间借贷和国有企业“政企不分”问题、私刻使用群众私章专项治理等活动,共发现各类违规违纪问题×个,对×家单位下发了责令整改通知书。四是廉洁风险点排查防控管理扎实开展。牵头在全县开展廉洁风险点排查防控管理工作,全县各部门(单位)共排查出各类廉洁风险点×个,制定各类风险防控措施×条,发出预警信号×次,新建(完善)制度规定×项,出台制度汇编 13 本,广大党员干部自我发现和防范廉洁风险的能力明显增强。

  三、以“十大领域”为重点,以“阳光扶贫”为主线,进一步严查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一是“十大领域”监督执纪问责联动工作稳步推进。牵头在全县服务基层的扶贫攻坚、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十大领域”,创新建立部门单位、主责部门和纪检机关“三位一体”的常态化监督检查和执纪问责联动机制,开展监督检查×余次,查处违反行业规则等问题×个,问责党员干部×名,下发通报×期。

  二是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有序开展。牵头开展扶贫领域、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惠农补贴发放和村干部不正不优不干问题等四项专项治理工作,督促相关责任单位通过集中排查整治进一步查找问题、堵塞漏洞、完善制度,发现各类违规违纪问题线索×个,给予党政纪处分×人,给予组织处理×人次。三是重点保障“阳光扶贫”监管系统建设。明确专人负责对系统建设情况进行全程监督,同时紧盯各个关键时间节点开展随机抽查督查和“回头看”,先后对县“阳光办”、农工办等县直部门及各乡镇(街道)进行监督检查×余次,发现问题×余个,下发专项通报×期,并对履责不力的县“阳光办”等×家单位下发了监督建议书,对工作落后的×家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集体约谈,有力保障“阳光扶贫”监管系统建设如期建成并全面运行。四是扶贫对象核查比对专项督查成效明显。先后牵头组织开展建档立卡低收入户、低保户核查比对及政策落实情况自查和建档立卡存疑对象核查工作,同时,会同县“阳光办”对各乡镇及

 职能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进一步移除不符合建档立卡条件户*户,拟党纪立案×人(待市纪委批复),组织处理×人。

  五是监督推进机制务实管用。创新建立《×县“3+3+3+15”精准脱贫监督推进机制》,并同步制定《×县精准脱贫监督执纪问责重点问题清单》,通过充分发挥工作室、派驻纪检组的职能作用,有效指导和强化了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各纪检监察机构已开展专项检查×余次,发现问题×个并责成整改到位。

  四、以目标为标杆,以服务大局为中心,进一步抓好其它工作落实

  一是超额完成信息宣传工作任务。内网信息得*分,外宣稿件完成全年任务,其中,《×责任追究紧盯履责不力者》《“村务卡”管住微腐败》*篇文章分别被中国纪检监察报和人民日报采用,精准履责助推脱贫攻坚工作相关信息连续*天被省纪委清风扬帆一线传真采用。二是圆满完成满意度调查工作。牵头开展全县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满意度民意调查,形成调查情况报告,并就结果运用向县委提出*点工作建议。三是扎实做好课题调研工作。先后撰写《关于监督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纠正“四风”工作的调研报告》《×县关于农村村务监督现状分析及对策的调研报告》《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在扶贫领域再监督再检查作用研究》等调研报告*篇。

 下半年工作思路下半年,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总体思路是围绕一个中心,紧盯“两个责任”,狠抓两个重点,确保一个目标(简称 1221),即:紧紧围绕委局中心工作和大局,牢牢紧盯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全面狠抓作风建设、聚焦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确保实现在市考核“保二争一”工作目标。具体做好以下四方面重点工作:

  一、以履责记实平台建设为抓手,推动“两个责任”落深落细落实

  一是不断完善“两个责任”“1+N”制度体系。特别是优化“一案双查”工作程序,明确相关科室责任、时限要求等,确保实现应问责、尽问责。对党内问责工作进行深入研究,真正发挥问责工作助推“两个责任”落到实处作用。

  二是开展“责任清单”落实情况专项督查。督促基层党委进一步完善“两个责任”清单,每半年牵头组织开展一次专项督查,对未按要求落实责任或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及时责令整改。

  三是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配合做好市委对县委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对考核检查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落实。牵头组织开展县委对各部门、各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组织党政正职接受县纪委委员评议工作。

  四是推广应用“两个责任”记实信息平台。统筹做好省

 纪委“两个责任”履责记实信息平台信息上传及维护工作。根据市纪委统一部署,牵头在全县范围内推广使用市级“两个责任”记实管理平台,以全程留痕式监管助推各级党委、纪委更好扛起“两个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基层延伸。

  二、以建设人民满意为指引,开展“作风提升年”活动

  一是建立作风建设“大数据”运用部门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大数据”作用,将掌握“大数据”资源的公安、国税、市场、财政、城管、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和人民银行等相关部门,全部纳入成员单位,实现“数据共通、资源共享、协同配合”的联动执纪效果。

  二是开展“群众办事最难窗口”评选活动。将行政服务大厅所有服务窗口及全县具有服务职能的窗口纳入测评范围,按季度开展“群众办事最难窗口”评选,对每季度排名后 3 位窗口进行公开通报,对连续两季度排名后 3 位窗口的后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年底,将测评结果纳入作风建设评议,并运用到目标考核中,倒逼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及全县党员干部持续改进作风。

  三是开展“服务实体经济打造营商环境”专项检查。重点围绕即将出台的《服务实体经济打造营商环境“十条禁令”》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有效强化制度执行刚性。

  四是开展“一张网”和放管服改革专项检查。紧紧围绕

 全县政务服务“一张网”建设和放管服改革相关工作,牵头开展多种形态的专项监督检查活动,不断提升全县政务服务水平,提高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五是开展“文山会海”专项治理行动。针对党员干部普遍反映的文山会海有所抬头现象,督促相关部门进一步重申全县会议活动、文稿材料等的管理制度,并牵头开展监督检查,有效遏制文山会海抬头现象。

  六是开展节约型机关专项检查。紧盯小微浪费问题,牵头开展节约型机关专项督查行动,督促各级党员干部坚决摒弃铺张浪费的陋习,自觉养成勤俭节约的良好工作、生活习惯。

  七是开展党员干部违规参与宗教活动专项治理。对理想信念不牢固、政治立场不坚定,违规参与宗教活动的党员干部进行全面排查、严格问责和教育引导,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纯洁党的队伍。

  八是开展作风建设评议工作。结合中央和省、市、县作风建设工作最新精神,牵头制订 20xx 作风建设评议细则,进一步健全完善评议项目、评议规则、结果运用等指标,并于年底牵头开展评议工作。

  三、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目标,深入开展脱贫攻坚“精准监督年”行动

  20xx 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党风室将

 仅仅围绕脱贫攻坚工作,强化监督检查,督促主体责任落实,开展“精准监督年”行动,确保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进展。

  一是精准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县扶贫办为全县脱贫攻坚工作的牵头责任单位,要统筹抓好全县脱贫攻坚工作,梳理全县脱贫重点、难点,制定有效脱贫方案。县农委为全县项目扶贫、产业富民牵头责任单位,要统筹抓好全县面上扶贫项目实施,制定扶贫项目带动低收入户增收计划。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要对本辖区的脱贫攻坚工作负总责,要认真排查脱贫有困难的低收入户,合理制定脱贫计划。县直各部门、各单位对本部门、本单位一对一结对帮扶工作负总责,要组织开展梳理排查,对脱贫有困难的要采取扎实有效的针对措施。明确全县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为脱贫攻坚工作第一责任人。

  二是精准开展监督检查。充分调动全县各种监管力量,督促扶贫办、民政局、农委、教育局、慈善总会、红十字会、残联、财政局等涉及扶贫资金的部门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对资金使用情况的后续监管,严防一拨了之。全县各纪检监察机构要严格落实监督责任,要做到关口前移,紧紧围绕《关于建立精准脱贫工作监督推进机制的工作方案》和《×县精准脱贫监督执纪问责重点问题清单》,对精准脱贫工作开展常态化再监督再检查。

  三是建立精准挂牌督办制度。按照中央及省市纪委统一

 部署,开展发生在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线索专项督办工作,定期梳理我县扶贫领域重点举报问题,将群众反映强烈、反映问题较为清晰的问题线索列入专项督办范围。严格实行问题线索个案管理制度、审理提前把关制度等。对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坚决保持零容忍态度,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要求,进一步加大纪律审查工作力度,做到违纪必究、执纪必严,对区域性、系统性等严重违纪问题,严格按照“一案双查”要求进行问责。

  四是建立专项通报制度。按照“四个凡是”要求,定期梳理扶贫领域存在的弄虚作假、滞留、截留、挪用、侵占扶贫资金等典型案例,对十九大之后查处的扶贫领域违纪违法问题,一律公开曝光。

  五是开通扶贫领域问题线索“绿色通道”。全县各纪检监察机构对接收到的扶贫领域问题线索,从受理、交办到核查处理,要优先于其他问题线索进行快速处置,要做到问题查不清不放过,责任查不清不放过,查清的责任人不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

  六是精准实施扶贫项目。进一步解决涉农项目资金涉及部门多、使用分散、管理不规范、监管不力、效益不佳的现状,由农委牵头整合全县涉农资源,将农工办、农开局、农机局、水务局、供销总社、财政局等部门涉及的所有扶贫项目资金整合到一起,由农委统筹安排,充分发挥涉农项目资

 金投入效益最大化。

  七是精准开展扶贫领域巡察。重点围绕与扶贫有关的职能部门及各乡镇(街道),开展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实现扶贫领域巡察全覆盖。着力加强巡察结果应用,对面上存在的共性问题责成相关部门、单位进行自查整改,加快建立标本兼治的长效机制。

  八是充分发挥“阳光扶贫”监管系统精准监督作用。重点围绕“阳光扶贫”监管系统中各类数据精准度、逻辑性、全面性等内容,有计划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对检查发现的各类问题,精准交办下去、快速落实到位,督促相关单位逐条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整改责任人,确保问题件件有着落、件件有结果,对于整改不重视、落实不到位,对交办问题态度不端正、解决不彻底的严肃问责,真正把“阳光扶贫”监管系统打造成工作平台、监管平台。

  四、强化队伍建设提升业务素质

  一是实施“一事一总结”制度。对本室牵头开展的各项重点工作、专项治理等工作,由具体负责人进行“一事一总结”,查找工作中的不足,对好的做法进行提炼总结,不定期召开室务会,由相关负责人对所负责的工作进行介绍,相互交流借鉴工作经验。

  二是常态化组织学习活动。在委局机关组织的各类学习活动基础之上,每周安排专题学习活动,采取集中学、自学

 等多种形式,重点学习十九大精神、总书记讲话精神、中纪委报告等,不断提升自身业务水平。

  三是开展“打铁必须自身硬”活动。督促室全体人员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规定,牢固树立监督别人的同时要主动接受别人的监督的意识,对工作中、生活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作出提醒、警示。针对近期新进人员,实施“一对一”谈心谈话,发现每个人的优点、不足及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采取整改措施,确保一个不掉队。

  第三篇:纪委审理室半年工作总结(模版)年初以来,在市纪委审理室具体指导和委领导正确领导下,纪委审理室认真贯彻落实市纪委全会精神,抓好《2009 年案件审理、复查复议工作要点》的落实,紧紧围绕县纪委中心工作,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复查复议工作职能,严格执行“二十四字”办案的基本要求,切实加强对办案程序的监督,保证了我县案件的质量逐步提高,完成了半年的工作任务。

  一、案件审理基本情况

  1、上半年共审理案件 3 件,处理违纪人员 3 人,党纪处分:警告 1 人;严重警告 1 人;开除党籍 1 人。现已全部结案。案件审结不超时限。

  3、上半年信息和调查情况。信息上报 3 条,调研文章开展审理助辩探索 1 篇。

  4、按季度、准时上报案件审理情况报表、申诉案件情

 况统计表等表。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继续按照委领导的要求及在市审理室业务指导下,做好审理工作,在全县开展审理助辩活动,完成委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违纪违法案件;加强申诉复查、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强化对基层的指导和执纪监督工作。继续以各种方式加强对基层纪委案件审理工作的指导,重点在党政纪和政策、法规的运用等方面给予指导。继续开展“统审”工作。继续实行县纪委查办的案件统一由县纪委监察局案件审理室审理;基层纪委、纪检组办理的案件继续统一由县纪委监察局案件审理室审理。注重调研和信息工作,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整体

  工作的高质量、高水平。要深刻认识到严格依纪依法审理案件,重点审理好各基层及检查室的自办案件。审理自办案件中,要坚持承办人负责制,坚持集体审议案件制度,坚持主动与检查室沟通协调,切实发挥审核把关和执纪监督职能。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证据不足、事实不清、定性不准、量纪不当、手续不全等问题,要敢于坚持原则,如实反映,为纪

 委常委会和监察机关领导办公会议审定案件提供全面情况,保证“二十四字”办案基本要求在自办案件中落到实处。

  三是加大业务指导力度,提高案件审理工作水平。有针对性地加强业务指导是提高案审工作水平的有效途径。要继续抓好市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工作会议精神的落实,要把案件审理业务指导摆上重要位置,纳入案审工作的基本内容,承担起业务指的职责。要加强办案工作理论研究,探索和把握新形势下案值查办工作的特点和规律,用以指导基层的查办案件工作,切实提高审理的审案能力和政策水平。

  第四篇:党风室半年工作报告提供一篇工作报告,为您提供帮助!

 2012 年上半年,我室紧紧围绕中央、省、市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深入学习贯彻纪委全会精神,以提高党政领导干部的执行力为重点,狠抓“扩大内需、增加投资”工作的监督检查、加强“三创一办”的问责工作、积极推进党务公开、认真贯彻《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我市生态文明城市建设中,努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一、工作完成情况

  (一)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责任追究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一是印发了《市 2012 年党风建设工作要点》。明确要求各级各部门加强党风建设要与建设生态文明城市结合起来,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结合起来,与扩大内需、增加投资督促检查工作结合起来,切实维护党的政治纪律;二是代市委起草印发了《2012 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表》。将主要任务分解为 7 个大项 76 个小项,明确责任领导 14 名,确定牵头单位 33 个;三是制定了《市 2012 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责任书》,并协调各责任牵头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人和市委、市政府责任领导签署,进一步强化了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责任主体地位。截止 5 月31 日,全市有 5 名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干部受到责任追究。

 (二)贯彻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加强监督检查

 一是按照中央纪委的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党内监督条例。积极探索以“四抓”为助力,扎实推行党务公开,不断增强党的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与委有关室配合代市委起草

 了《中共市委关于进一步推进党务公开的意见》,明确规定党务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意见》近日即将下发。同时选定花溪区、息烽县作为试点区县,已先行开展党务公开工作;二是加强对函询制度和节假日、重点部门、重点岗位执行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先后下发了《关于 2012 年春节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工作的通知》、《关于严肃清明节期间有关纪律的通知》。3 月 30 日、4 月 5 日,我室牵头与市政府纠风办、市民政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组成 2 个检查小组,2 次对凤凰山、周家山、宝福山、海天园等公墓有无公车上坟情况进行了明查暗访。经核实,清明节期间利用公车上坟的公车有 13 辆,其中市管单位公车 1 辆,1 人受到了处理。截止 5 月 31 日,领导干部上交礼金 13.43 万元,购物卡 7000 元;对 349 名干部进行了廉洁自律的审查;初核信访件 2 起,对 5 名领导干部进行了函询,办理“百姓—书记市长交流台”交办件 2 件。

 (三)着力提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强化监督渠道

 一是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自中央纪委、省委分别组织召开贯彻实施《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电视电话会议以来,我市各级各部门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高度,认

 真传达学习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充分认识学习贯彻《廉政准则》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学习贯彻《廉政准则》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中纪委、省纪委全会和市委八届八次全会以及八届市纪委五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我市开展“三创一办”工作和“整治发展软环境,建设服务型机关”结合起来,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宣传教育,积极营造学习贯彻《廉政准则》的浓厚氛围。市委办公厅结合我市实际,向全市下发了《关于深入学习贯彻的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要集中一段时间,加强对《廉政准则》的宣传教育,要严格按照《廉政准则》提出的要求和规定,认真进行自查自纠,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细化措施,强化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协助党委抓好《廉政准则》的贯彻落实,通过开展集中检查和加强日常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涉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突出问题,强化责任追究、严格执行纪律,确保《廉政准则》的贯彻实施。

 二是在市直机关开展规范津贴补贴实施情况自查工作。根据中央《关于开展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市直机关规范津贴补贴实施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市由市纪委牵头,组织市财政、人事、审计、监察以及市委组织部联合下发了《市关于在市直机关开展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实施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对自查时间、自查内容和自查要求作了明

 确安排。通过自查,我市没有发现自行新设津贴补贴项目,擅自提高开支标准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有价证券、实物的现象,也没有发现超过规定范围和标准发放改革性补贴的问题。

 三是继续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2011 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后,我市结合实际,在全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了“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2012 年 4 月,为进一步规范财政秩序,严肃财经纪律,惩处设立“小金库”和使用“小金库”款项违法违纪行为,我市转发了中央纪委关于《设立“小金库”和使用“小金库”款项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的通知。要求各级监察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审计机关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落实《暂行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防止发生执行不力甚至有案不报、有案不查情况的出现,坚决纠正设立“小金库”或者使用“小金库”款项的行为。

 四是开展错时上下班情况的监督检查。根据《关于研究中心城区“畅通工程”工作的专题会议纪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重申作息时间的通知》要求,3 月 9 日、10日,组织 4 个检查组,以市级行政中心党委、政府工作部门

 的交通车、公务车上午到达时间为重点,加强对各级各部门执行会议纪要和通知精神以及遵守工作纪律情况的检查,确保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四)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促进社会和谐

 今年上半年,重点加强了对中央推进农村改革方针政策和涉及农业农村的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在“扩大内需、增加投资”工作中,为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保障工程质量和建设资金安全使用,切实推进项目建设,督促检查组加强了对涉农项目的督促检查,同时,加强对农村基层救灾物资、土地征拨、征地拆迁补偿、农村“三资”等方面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办涉农案件。根据省纪委《关于印发省 2012 年党风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确定花溪区、息烽县为我市开展“三资”管理全面委托代理服务试点区(县),探索农村“三资”管理全面委托代理服务的方式方法,全面开展“三资”管理全面委托代理服务工作。

 (五)深入开展“扩大内需、增加投资”工作的督促检查

 在 2011 年通过两轮六次对市属四批中央投资项目建设进展情况进行督查的基础上,2012 年继续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切实掌握项目进度,及时发现纠正问题,促进我市扩大内需、增加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一是召开了 2011 年督促检查工作总结会。总结回顾了 2011 年新增中央投资项目督促检查情况,并结合贯彻市委八届八次全会精神,对 2012年开展督促检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二是印发督办函。针对历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市督促检查组办公室向各区(市、县)及有关部门印发了《关于对扩大内需、增加投资工作中存在问题的项目进行督办的函》,督促各级各部门对问题项目进行整改落实,确保中央扩大内需项目的顺利实施;三是制定了《市扩大内需、增加投资工作 2012 年督促检查工作方案》。根据中央纪委《关于做好 2012 年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推动我市扩大内需、增加投资工作,督促检查组办公室结合实际,制定了《市扩大内需、增加投资工作 2012 年督促检查工作方案》,明确了 2012 年督促检查工作的主要内容、督查方式及时间安排,调整了专项督查组人员,增设了扩大内需督促检查专家组;四是召开了督促检查业务培训暨工作安排会。为提高督促检查的专业化水平和督查质量,3 月 4 日上午,市扩大内需、增加投资工作领导小组督促检查组召开业务培训暨工作安排会。特邀有关专家对专项督查组、督促检查专

 家组及督查组办公室成员就相关政策和业务工作进行了专题培训;五是全面开展督促检查。3 月 22 日至 3 月 31 日,市督促检查组组成 5 个专项督查组对前四批中央投资项目建设的进展情况和中央、省、市检查组在检查中发现问题的项目以及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第三轮第一次全面督查,通过查阅资料、实地检查、项目追踪等方式,全面、客观地反映工作进展和项目落实情况。同时,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监督检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面推进我市扩内需工作,市督促检查组组织专家组对前四批扩大内需项目中的重点、难点及存在问题相对突出的项目进行督促检查;六是建立督查情况通报制度。为使有关领导及时了解全市“扩大内需、增加投资”工作的情况,及时将相关区(市、县)和市直相关部门实施项目申报工作的进展情况向有关领导报告。以简报等形式总结各地各部门一些好的经验、做法,供其它单位和部门学习借鉴。截止目前,共编发简报 10 期,复印报送简报、文件、学习资料 500 余份;七是严格实施奖惩。根据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第十四检查组发现案件线索的督办函,市纪委监察局成立专项督办组分别到市财政局、云岩区对北京路街道服务中心项目有关事项进行了督办。督促云岩区纪委对北京路办事处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

 (六)加大“三创一办”问责工作力度

 市“三创一办”工作启动以来,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协调组成立了问责组,办公室设在市纪委。问责组对推诿扯皮、不履职、不尽责、工作不到位、责任不到位、指导不到位、问题解决不到位的情况将进行严格问责,坚决开展治懒、治庸、治散、治痹行动。一是制定了《市“三创一办”工作问责规定》,对在“三创一办”工作中,敷衍塞责、推诿扯皮、执行不力,不按工作要求和时限办理,未能完成所承担工作任务的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问责,同时也对各级督办督查不到位,工作不力影响有关工作落实的问题进行问责;二是拓宽问责信息来源的渠道。问责组主动与新闻媒体、市文明办等有关单位的联系,加强同市“三创一办”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协调组、“三创一办”工作省、市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沟通协调,对违反“三创一办”相关要求和行为规范,造成不良影响的干部职工,通过下发书面通知、调查核实或去函告之等方式,及时督办、严格问责;三是建立“三创一办”问责工作直报制度。在“三创一办”工作中,综合协调组督查组、市“三创一办”各指挥部督查组在督办督查中提出需要问责的,直接将有关事项送市综合协调组问责组。各区(市、县)督查组在“三创一办”工作督办督查中提出需要问责的,涉及市直部门或本级不宜处理的情况,直接将有关

 事项送市综合协调组问责组。“三创三实”工作队在“三创一办”工作中,在解决问题的同时,发现需要提出问责的情况,直接将有关事项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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