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登记信息查询

发布时间:2020-11-16 来源: 调研报告 点击:

  事业单位登记信息查询 服务指南

 一、事项名称 事业单位登记信息查询 二、办理依据 《山东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查询办法》(鲁编办发〔2013〕9 号)。

  三、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

  济南市章丘区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济南市章丘区龙泉大厦10032 房间)。

  四、办理条件 第一类申请查询由监督管理机构公开过的登记管理信息。主要包括是否已在本监督管理机构登记、当前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上刊载的信息、事业单位年检结果等。

 第二类申请查询监督管理机构登记管理工作中形成的档案信息。主要包括设立登记日期、变更登记结果、公告情况、已公开的年度报告等。

  五、申请材料

  (一)查询第一类信息的,查询人应当提供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和单位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经当地公安机关盖章确认的本人身份证明;

  (二)查询第二类信息的,查询人填写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查询申请表,并出示相关证明材料。国家机关委托查询的应当出示有关公函和查询人身份证明;律师事务所委托查询的应当出示律师事务所公函、身份证和律师执业证;其他单位委托查询的应当出示单位介绍信(注明单位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查询人身份证明和查询此类信息合法利用目的相关证明文件;公民个人应当出示身份证明和查询此类信息合法利用目的的相关证明文件。

 六、基本流程 (一)查询第一类信息的,查询人申请提供加盖查询专用章的书面证明的,经两名以上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复核、签字,并报监督管理机构负责人批准后,予以提供。监督管理机构留存出具的书面证明复印件和查询人提供的相关证明; (二)查询第二类信息的,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确认查询人身份,经两名以上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复核、签字,并报监督管理机构负责人批准后,予以答复。查询人申请提供加盖查询专业章的书面证明的,监督管理机构应当予以提供。监督管理机构应当留存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复印件和查询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国家机关和律师事务所申请查阅、摘抄第二类信息登记档案资料的,应当经监督管理机构负责人批准并在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陪同下进行。监督管理机构应当留存查询人摘抄内容

  的复印件。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八、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九、咨询方式 (一)现场咨询:济南市章丘区龙泉大厦 10032 房间。

 (二)电话咨询:0531-83712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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