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街道对于落实年党风廉政建设党工委主体责任纪工委监督责任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20-11-19 来源: 调研报告 点击:

 X XX 街道关于 落实 0 2020 年党风廉政建设党工委主体责任纪工委监督责任实施意见

 为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经街道党工委硏究,现就落实 2020 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党工委主体责任和纪工委监督责任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街道党工委和街道各党组织要主动担负起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责任,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统一领导,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总体工作部署,定期分析研究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及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实行基层党组织定期向街道党工委、纪工委报告党风廉攻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一同研究、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同时,健全完善责任追究制度,严格责任追究,以党风廉政建设的实际成效凝聚正能量,为改革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 (一)街道党工委要履行以下主体责任 1.统筹谋划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上级党委、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

 反腐败工作专题会议,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职责和任务分工、制定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推动责任落实。(责任领导:陈光、宋邦彬)

 2.健全工作机制。及时调整、完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明确任务,完善责任体系。(责任领导:宋邦彬)

 3.深化宣传教育。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抓好政治品德、思想品德、为政官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五德”教育,推进富有街道特色的廉政和思想防线,强化舆论引领,营造崇廉尚廉氛围。(责任领导:肖洲)

 4.选好用好干部。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健全科学选人用人机制。(责任领导:周源)

 5.加强作风建设。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实施细则,牢固树立党的意识和纪律观念,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责任领导:杨安宁)

 6.维护群众利益。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完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坚持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处访制度,坚持党政班子成员信访包案、领导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责任领导:肖洲)

 7.推动源头治理。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加强制度建设,筑牢制度笼子,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责任领导:王琦、宋邦彬)

 8.坚决反对腐败。领导和支持纪工委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定期听取查办腐败案件情况汇报,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责任领导:陈光)

 (二)党委主要负责人责任 1.履行领导责任。严明党的政治纪律,自觉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坚决执行上级党委、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2.强化组织推动。积极推进街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定期主持党工委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党工委廉政建设工作,听取同级纪工委和下一级党组织工作汇报,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3.加强宣传教育。通过主持中心组廉政专题学习、主讲廉政党课、宣读案件通报、廉政教育提醒等多种方式,加强对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

 4.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及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监管、管好班子带好队伍,通过廉政谈话、廉政点评、约谈函询等方式,督促领导班子成员、下级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落实“一岗双责”。

 5.带头作好表率。坚持以上率下、以身作则,管好自己,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自觉践行

 “三严三实”要求,不搞特权,作廉洁从政的表率。

 (三)领导班子成员责任 1.落实分管职责。坚持分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起抓,定期研究、部署、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

 2.强化工作指导。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分管工作中,指导分管单位研究制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措施,完善制度规定,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扎实开展工作。

 3.加强日常监管。加强对分管单位、分管领域党员干部教育,督促分管单位及其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职尽责,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

 4.自觉接受监督。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坚持以身作则,管好自己,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三、街道纪工委要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 纪工委是负责街道党内执纪监督的专责机关,对街道党风廉政建设负监督责任,要按照党章和相关党内法规要求,协助党工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1.加强组织协调。根据上级纪委的决策部署,结合本单位实际向党工委提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建议;在党工委统一领导下,发挥反腐败组织协调作用整体推进惩治和

 预防腐败各项工作、协助党工委分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加强检查考核。促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2.维护党的纪律。坚决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严格执行党的纪律,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严明组织纪律,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问题。加强对中央和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

 3.严肃查办案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切实解决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加强上一级纪委对查办案件工作的领导,坚持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工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

 4.强化执纪监督。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持集中督查、定期检查明查暗访和随机抽查相结合,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持之以恒反对和纠正“四风”,严肃查处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的典型问题及时通报曝光,形成强大震慑。

 5.深化教育预防。组织党员干部参观警示教育基地、观看警示教育片、听取警示教育报告、学习警示教育资料,筑牢思想防线。对党员干部作风和纪律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探索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创新,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制度。

 6.严格追究问责。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坚持强化责任追究,加大问责力度。对因领导不力、不抓不管而导致不

 正之风滋生蔓延,或者面对重大腐败问题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的,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四、健全保障制度 1.执行好相关制度。街道纪工委每年年底以书面形式,向街道党工委和县纪委报告履行监督责任情況。街道领导班子成员向党工委会述责述廉,集中报告本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个人廉洁自律等情况。

 2.完善廉政谈话制度。街道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与领导班子成员、村主要负责同志,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联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每年廉政谈话不少于ー次。对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中发现问题较多、群众来信来访反映较多、民主测评满意度较低、违纪违法案件较多时,由纪工委负责同志约谈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提出严肃批评,并责令整改到位。

 3.强化责任追究。对本单位出现严重违反作风建设规定、失职渎职、贪污腐败等问题的,党组织及班子相关成员应承担领导责任,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实施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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