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金融业税负与政策研究

发布时间:2019-08-22 来源: 短文摘抄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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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税收政策是影响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重要因素。通过比较分析伦敦、纽约、中国香港、新加坡和东京等五大国际金融中心金融业税负和税收政策的实践经验,测算上海金融业税负水平,发现上海金融业存在企业税负结构性偏高、个人税负整体偏高的问题。针对营业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和社会保障缴费存在的制度设计问题,提出政策建议:以市场导向模式为建设方向,推动四项税制改革,并建设公开透明、法治稳定的税收环境作为保障。
  关键词:上海;国际金融中心;金融业税负;税收政策
  中图分类号:F812.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2265(2016)04-0003-09
  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是于1992年由党的十四大报告提出,历经近20年的探索、发展,在2009年由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的国家战略。将上海建设成为国际金融中心,不仅有助于发挥上海的比较优势和示范带动作用,更好地服务长三角地区、服务全国,而且是全球化不断深入的形势下应对金融业国际竞争的必然选择。上海在建设国际金融中心的进程中,受到市场环境、法律制度、税收政策、开放程度和人才水平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其中税收政策不仅可以单独发挥作用,更可以通过影响其他因素而对金融中心建设产生综合影响。本文通过比较、借鉴其他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发展过程中的金融业税负和税收政策经验,分析上海金融业税收政策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以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
  伦敦商业智库Z/Yen以金融中心的经济环境、金融业发展水平、基础设施、人力资本、声誉和综合因素为指标,从多方面对全球重要的金融中心进行综合排名,并结合金融中心的辐射范围、金融业的广度和深度三个方面将国际金融中心进一步划分为全球性国际金融中心和跨国性国际金融中心①。Z/Yen每年两次公布国际金融中心指数(GFCI)报告,迄今为止已经发布19次。从2016年4月公布的最新指数(GFCI 19)来看,伦敦、纽约、新加坡、中国香港和东京在86个金融中心中综合排名前五,称“五大全球性国际金融中心”;上海排名第16位,与五大金融中心有明显差距,称“跨国性国际金融中心”。
  自2013年9月公布GFCI 14以来,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排名始终在16—21名之间波动,表明上海在近几年国际金融中心中的地位较为稳定,但这也说明上海当前确实处于国际金融中心的第二梯队——跨国性国际金融中心,要建设成为全球性国际金融中心,需要借鉴五大国际金融中心金融业税负与政策的经验,寻找问题,并有针对性地解决。
  一、五大国际金融中心的金融业税负及政策比较分析
  根据形成时间和方式的不同,五大国际金融中心又可分为两种类型。伦敦、纽约和东京得益于经济发展,金融市场、体系和制度不断完善,吸引金融机构和人才聚集,在市场导向下逐渐形成金融中心,称为传统国际金融中心,其方式是市场导向。中国香港和新加坡得益于亚太经济的发展,在税收等多方面优惠政策的驱动下,不断放松金融管制,吸引资本和金融机构的聚集,在近些年成长为可与传统国际金融中心比肩的新兴国际金融中心,其方式是政策推动。两类国际金融中心的金融业税负及政策既有共性,也有差异。
  (一)五大国际金融中心金融业税收制度比较分析
  整体而言,伦敦、纽约和东京等市场导向的国际金融中心的税制设计比较完备,体系复杂,而中国香港和新加坡等政策推动的国际金融中心的税制设计较为简单。
  1. 核心金融业务免征增值税。五大国际金融中心除纽约外,均将金融业务纳入增值税征收范围。增值税制度设计有三个特点:第一,对核心金融业务②免征增值税。如,伦敦对核心金融业务采取基本免税法,不能抵扣进项税额;新加坡在对核心金融业务给予免税的同时,可按固定比例抵扣部分进项税额。除以上两种方式外,新西兰对核心金融业务实行零税率,允许进项税额抵扣。第二,对辅助金融业务③按标准税率征收增值税,允许进项税额抵扣。第三,对出口金融业务④实行零税率,允许进项税额抵扣。
  2. 公司所得税的制度设计体现多层次优惠。除纽约由联邦征收累进的公司所得税外,其他金融中心多采用单一或差别比例税率。市场导向的金融中心税率较高,政策推动的金融中心税率较低。公司所得税的制度设计体现多层次优惠,具体有以下方式:第一,根据金融业特点设置税前列支项目,如东京对银行业、证券业和保险业的风险资产设置多种用途的准备金。第二,设置多种方式的投资抵免,对符合相应条件的企业投资根据投资金额按固定比例在税前扣除。第三,对金融业务和金融产品创新给予税收优惠,包括对离岸金融业务的所得税减免,对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技术服务费收入、研究开发基金拨款的所得税减免等。
  3. 资本利得税实行多种减免优惠,甚至免征。市场导向的国际金融中心对资本利得实行多种减免优惠,如,伦敦对资本利得实行税收减免、税收抵免和费用扣除等优惠。政策推动的国际金融中心中国香港和新加坡均免征资本利得税。
  4. 个人所得税税基广泛、扣除合理,税率设计差异化。五大国际金融中心个人所得税的税基广泛,税前扣除项目涉及赡养老人、子女教育和住房贷款利息等,体现了对基本生活的保障,较为合理。五大国际金融中心均采用累进税制,但具体税率设计呈现差异化,除纽约联邦个人所得税累进级次达7级外,其他国际金融中心均不超过4级。市场导向的国际金融中心税率较高,而政策推动的国际金融中心税率较低。
  5. 社会保障税(缴费)制度规定与各国社会保障制度联系密切,呈现个性化特征。伦敦、纽约的社会保障筹资采取社会保障税的形式,体系完善,而中国香港和新加坡的社会保障筹资则采取社会保障缴费形式。各金融中心社会保障税(费)率水平不一,但均与其社会保障和福利水平相匹配。
  (二)五大国际金融中心金融业税负比较分析
  1. 市场导向的国际金融中心金融业税负高于政策推动的国际金融中心。如上文所述,五大国际金融中心对核心金融业务免征增值税,金融业的间接税税负很低,主要税负来源于直接税。从企业层面看,金融企业承担的直接税税负包括企业所得税和由雇主缴纳的社会保障税(缴费)。如表1所示,伦敦、纽约和东京的公司所得税平均税率显著高于中国香港和新加坡,而伦敦、纽约和东京的社会保障税(费)率显著高于中国香港,新加坡的社会保障缴费率虽高于纽约和东京,但低于伦敦。整体而言,市场导向的国际金融中心的金融企业税负高于政策推动的国际金融中心。从个人层面看,金融从业人员的税负包括个人所得税和由雇员缴纳的社会保障税(缴费)。如表1所示,伦敦、纽约和东京的个人所得税税率显著高于中国香港和新加坡,虽然雇员缴纳的社会保障税(费)率较低,但整体税负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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