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机药材,龙胆草生产技术规程

发布时间:2019-08-30 来源: 短文摘抄 点击: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有机龙胆草生产技术的有关定义、术语及生产技术、运输、贮存、包装、标识和生产记录等管理措施。适用于辽宁省有机龙胆草露地生产。具体执行时必须保护或改善自然资源,包括土壤、水资源和空气的质量。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16715.3—1999作物种子 药材类、GB3095--1996大气环境质量标准)
  3 生产技术管理
  3.1 温湿度要求。龙胆草种子发芽适宜温度为25~28℃,最低生长温度10℃,最高生长温度为35℃,生育最适温度白天25~30℃,夜间15~20℃,地温18~25℃。光饱和点为40000勒克斯,光补偿点为2000勒克斯。适宜空气湿度为50~60%,适宜土壤含水量为70~80%。
  3.2 选地。选择透气和排灌良好、富含有机质的沙壤土,PH值为5.5~6.5为宜。有机龙胆草生产必须选择已完成转换期2年以上或收获前3年没有使用过砷、铅盐、硝酸钠等有机中药材规范性生产禁用物质,且该田块必须与进行非有机生产的田块具有清楚、明确的界限和缓冲带进行隔离,以防止禁用物质污染,田块的空气质量要达到GB3095-82中所规定的以及标准。
  3.3 整地。冬前深翻1次,深30~40厘米,耕后不耙,以促进土壤风化。种植前结合施用基肥旋耕作床,旋耕深度20~25厘米,床宽1~1.2米,床高20厘米左右,作业道宽50厘米,床长以方便作业确定一般为20米。
  3.4 施肥。有机龙胆草生产要求生产者不能使用任何化肥或化学复合肥,而必须通过轮作、覆盖以及施用有机肥来增加或维护作物养分,提高土壤肥力,减少侵蚀,增加土壤有机质含量和生物活性。但必须保证龙胆草作物、土壤或水不被植物营养物质、致病病原体、重金属、污水污泥、砷、铅盐、硝酸钠等有机中药材规范性生产禁用物质的残留所污染。如果上述措施不能满足龙胆草生长的营养需求,或不足以保持土壤肥力,则生产者可以施入本标准附录A中所提及的肥料和土壤改良调节剂、有机或溶解性高的矿物质。
  3.5 种子标准。生产上全部为种子繁殖,成熟的龙胆草种子每公斤约在700万粒左右。种子纯度在95%以上,发芽率在80%左右。亩播种量0.5~0.75公斤。
  3.6 種子处理。选用性状稳定,质量优良的种子。播种前拌入细沙、小灰、玉米面等均匀撒播。
  3.7 栽植模式。龙胆草的栽植模式有两种,一种是直播种植,即播种后直接长三年,于第三年的秋季起挖;第二是一年育苗,二年移栽,三年起挖的栽植,即第一育苗,第二年的春季4月移栽,移栽后在地里长2年,第三年秋季起挖。目前生产中以直播为主。
  3.8 栽种方法
  3.8.1 播种。春播时间一般在清明至5月上旬,播种后应覆盖枯松针,覆盖率为75%,播后即用喷灌浇水,避免松针被风吹走,此后不能缺水,让床面始终保持湿润。秋播在10月末到11月上旬,封冻前播种,播后覆盖松针即可。
  3.8.2 移栽。移栽以春季移栽为好,以一年生龙胆草苗移栽为主,一般亩栽植10万株;栽植时先从床的一头用锹开沟,沟深15厘米,双株定植,行距15~20厘米,株距3~5厘米,覆土要因地制宜,沙壤土5厘米,土壤沙性差的3厘米或露芽苞。栽植采用斜栽,移栽不要紧靠床边,两边留出5厘米,栽植完后用锹清理作业道,床两边用锹拍实,床面和作业道最好用黑枯松针覆盖一层,不露地面,即可保墒又可预防病害发生。
  4 田间管理
  4.1 淋水、灌水。播种后到出苗达4叶前要始终保持床面湿润,无雨天要及时灌溉。
  4.2 除草。播后即要见草就除,出苗后结合除草检查松针盖的厚薄,厚的地方捡掉一些,放在作业道里,十分薄的地方补充一些,出苗后要随着除草陆续捡掉松针。
  4.3 施肥。一般采用上述底肥的地块田间可不在施用其它肥料。在喷施防病药剂时兑一些沼气液,即可促进龙胆生长,又可增强药剂的防病效果。
  5 病虫害及防治
  采用淋水灌水防治蝼蛄、蛴螬对龙胆草的危害,采用大量施用有机肥均衡施肥的方式和作业道进行覆盖的方式预防龙胆的病害发生;在出苗后6片叶时用生物源农药多抗霉素防病;入冬前搞好清田,烧掉病残株;虫害严重的地块可采用黑光灯诱杀。通过选用抗病抗虫品种,非化学药剂种子处理,培育壮苗,加强中耕管理,秋季深翻晒土,清理田园,轮作倒茬,间作套作等一系列措施起到防治病虫害的作用。
  6 采收与加工
  选2年生以上的无病害健壮植株采种用。为使种子饱满,每株苗留3~5朵花,多余的花摘掉,当果实顶端出现枯萎时,种子即将成熟。一般花后22天果实开始裂口,采收时将果实连果柄一起摘下,放入室外空旷处晾干脱粒。
  7 运输、贮存、包装和标识
  在挑选、制备、清洗、储藏包装等过程中,有机龙胆草不能与非有机龙胆草混合,并防止农药、清洁剂、消毒剂和其他化学物质的污染。使用有机中药材规范性生产的规定防治病虫害、驱虫、灭鼠剂、除草剂等农药物质外,不能使用其它任何材料来防治有害生物或保持和改善果品质量。运输中龙胆草应密封。产品标签必须标清生产者、产品和产地。
  8 质量标准及检测
  商品龙胆草的根系长10厘米以上,色泽纯正,水分在10%以下,无茎叶、无杂质、无霉变。本规程规定的干品龙胆草中龙胆苦甙的含量不低于3%。
  9 有机生产记录
  被认证的标有“100%有机”、“有机”或“有机制造”等字样进行出售、标识、或呈示的有机龙胆草的生产、收获和经营的操作记录必须保存好。且这些记录必须能详细记录被认证操作的各项活动和交易情况,以备检查和核实,记录要足以证实完全遵守有机生产标准的各项条例,且被保存至少5年以上。
  (作者单位:113300辽宁省清原满族自治县农村经营管理总站)

相关热词搜索:药材 技术规程 有机 生产 龙胆草

版权所有 蒲公英文摘 www.zhaoqt.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