夕阳红做欢,必有大难【黄昏恋为何难成夕阳红】

发布时间:2020-02-29 来源: 短文摘抄 点击:

  不结婚而同居,这种原本只在部分前卫年轻人中存在的生活方式,如今却成为许多单身老人的无奈选择。对于许多孤独的想再婚的老人来说,亲情和爱情却好像鱼和熊掌不可兼得。   在亲情与爱情的夹缝中左右为难
  俗话说“少年夫妻老来伴”,婚姻是关系老年人生活能否幸福的一个重要因素。不久前,上海市质量协会用户评价中心发布的一项调查表明,独居老人的生活幸福指数,明显低于偶居老人。这项调查涉及上海及长三角地区的15座城市,主要调查对象为60岁以上的老年人。
  “老年夫妻之间互相帮助、体贴、谅解、支持,相依为命、相濡以沫的感情,是老年人幸福生活的重要支柱,即使子女很孝顺、保姆服务很周到,也无法替代老伴的作用。”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厉曙光教授分析说。
  上海市老年学会专门针对上海独身老人的一项调查也显示,92.2%的老人渴望再找一位老伴共度晚年,以排解“寂寞和性困惑”。不过,许多老人这种自然合理的人性需求,却遭遇到亲情的阻力。
  上海退休职工活动中心银发婚介所工作人员任海华说:“如今社会对老年人再婚已经很宽容,许多老人也冲破了传统观念的束缚,大大方方走进婚介所寻找老伴。不过,许多老人谈婚论嫁的时候,却遭到了儿女的反对,单身老人同居而不结婚的现象在上海越来越普遍。”在上海静安寺街道老年交友沙龙中,成功找到老伴的1000多名会员,有一半左右的人选择同居而不结婚。
  57岁的应女士是一位妇产科医生,由于平时很注意保养,看起来只有40多岁。7年前,应女士的先生患病去世,留下她与一对双胞胎儿子相依为命。随着两个儿子各自成家,应女士也开始想给自己找个老伴。她积极参加单身沙龙,认识了温文尔雅的李先生。两人情趣相投,很快就走到了一起。不过,李先生的女儿知道这件事后坚决反对、百般阻挠,这段感情最后无果而终。
  “好不容易找到个能说知心话的,性格也很合适,我尽量迁就他家人,但他女儿一直不谅解,我们只好分开了。”应女士无奈地说,“说实话,我结婚也不想图他什么,不会要他的东西,就是想找个人一起生活,生病了能有个人在旁安慰,端杯茶、煮碗粥就够了。”
  大半生财产成为老年人再婚的障碍
  “其实现代社会很开放,子女反对丧偶的父母再婚,不仅是因为感情上无法接受,更重要的是出于经济利益考虑,尤其是老人去世后房产和遗产的划分问题。”任海华说,从这些年的情况来看,同居而不结婚的老人,倒可以与对方的子女相安无事,而一旦领证结婚,家庭矛盾反而增多。
  年近古稀的吴教授中年丧偶,由于担心续弦后继母对孩子不好,年轻的时候一直没有再找伴侣。如今子女都长大各自成家了,他觉得应该过自己的生活。4年前,他通过婚介所认识了朱医生,两人情投意合、互相照顾,在一起同居生活了1年多。吴教授觉得两人很适合,于是告诉子女要去办个结婚证,争端由此开始了。先是大儿子说“有她没我”,然后小儿子也开始冷嘲热讽,说他们“老不要脸”。
  “我当时想,让他们闹去,过阵子总会好的,但朱医生是自尊心很强的人,她先放弃了。我一直觉得很遗憾,很对不住她。”吴教授叹了口气,眼睛里泛着点点泪光。过了1年多,在一次老年交谊舞会上,吴教授认识了热情开朗的方阿姨。经过一段时间交往,他决定和方阿姨结婚。可是,儿子、媳妇知道后,依旧是大吵大闹,坚决不同意。吴教授一气之下与儿子断绝了关系,带着方阿姨到处旅游,过起了两人世界的日子。
  “许多老年人辛苦积攒了大半生的财产,如今却成为他们再婚的障碍,这种情况在退休收入高、经济条件好的老年人家庭尤为突出。”任海华说,“其实对于单身老人再婚后可能会发生的财产纠纷问题,可以通过婚前财产约定、财产公证等法律手段加以解决。老年人也和年轻人一样有追求幸福的权利,子女以种种理由加以干涉,就是干涉公民的婚姻自由,是违法行为。”(据《山西妇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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