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心女检察官救赎杀女之母] 女检察官 剧情

发布时间:2020-03-01 来源: 短文摘抄 点击:

     女检察官法庭上为溺死女婴的母亲陈情   熊小姝长相清秀,熟悉她家庭的人都说她长得酷似母亲周模英,弟弟则像父亲熊默德。小姑姑熊六妹说,熊小姝本来还有一个小妹妹,这个小妹妹如果还活着,会比姐姐熊小姝还要漂亮。
  熊小姝的这个小妹妹只活了9个月,她的生命戛然而止于2005年7月20日凌晨3点半。在那个闷热的夏夜,在广州天河区车陂村的城中村,熟睡中的这个女婴被亲生母亲周模英扔进了附近的河涌里。
  在广东省高级法院的终审判决书里,是如此描述这个生母的溺婴经历和动机的:“周模英因其小女儿自2005年7月初起生病,多次带小女儿求治未愈。在此期间,周模英又觉得丈夫对自己和生病的小女儿漠不关心,由此产生怨恨情绪。同年7月20日凌晨3时许,因小女儿发高烧哭闹不止,周遂在其租住的天河区车陂村江夏大街的大院里,把小女儿投进河涌里,造成溺水死亡。”
  该案公诉阶段的承办人,是广州市检察院公诉处的检察官杨斌。
  在开庭前去看守所第一次提审时,杨斌本准备痛骂周模英一顿。但几次提审完毕,了解到具体案情后,杨斌的眼泪忍不住流了下来。她说:“到后来,我忍不住安慰她起来了。”
  周模英和熊默德都是江西新建县人,生长于贫穷的农村,两人都是文盲。婚后,熊默德到广州的建筑工地打工,周模英独自在家抚育两个孩子。2004年年底,他们的第三个孩子出生了。随后,周模英带着2岁的小儿子和刚出生的小女儿来广州和丈夫团聚,每天带孩子、操持家务。
  2005年夏,周模英的小女儿生病。因无钱带女儿去医院就医,她只好去附近的私人诊所,女儿的病情久拖不愈。而丈夫每天早出晚归,回来总是倒头就睡,周模英难以承受生活的重压,悲剧就此发生。
  2005年12月7日,周模英案在广州中级法院开庭。杨斌在当庭发表的公诉词里,如此分析周模英的作案动机:“生活的操劳,丈夫的冷漠,疾病的困扰,经济的重压,再加上远离家乡亲人,缺少应有的沟通,孤独、压抑、郁闷的情绪无法发泄,再加上自身的愚昧,这一切促使了周模英选择了这样一种冲动、愚蠢的行为。”
  杨斌甚至如此为周陈情:“周模英的遭遇,固然是她个人的悲剧,但何尝又不是社会的悲剧?周模英站在法庭上接受审判,固然是法律的胜利,但是我们不能漠视隐藏在背后的社会原因和背景,我们不能忘记站在她身后的那些挣扎在社会底层、为生存而苦苦呻吟的人们的苦难和命运。这也是法律应有的良知。”
  以指控犯罪为己任的公诉人,当庭为被告人请求法庭从轻处罚,这是极为罕见的事情。但杨斌的法庭陈情,并没能对判决结果产生多大影响。一审仍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周模英11年有期徒刑。
  面对这场自己在公诉词里以及有的评论所指的“时代悲剧”,杨斌并不确信自己能做到哪一步。但能确信的是,她因此陷入了一场令她困惑的争议。“公诉人不是慈善家,要注意身份,要有大局观,不应该在法庭上任意发挥。”有同行如此议论她。
  所幸的是,两个月后的2006年3月2日,广东高级法院的二审判决令杨斌大感安慰。二审法官直接将刑期大幅改判成6年,判决书载明理由是“周模英犯罪情节较轻,根据本案的具体情况,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救赎从解决一场邻里纠纷开始
  周模英并不觉得刑期长,她觉得自己罪不可赦。一审时,深深的悔恨与自责使她在法庭上痛哭失声,跪倒在地。尽管丈夫熊默德和小姑子熊六妹都原谅了她的错误,连公婆都不忍再责怪她,但她并不期望减刑,甚至想在监狱度过余生。
  判决生效后,杨斌曾到广东女监看望周模英。周模英的状态令杨斌很不安,“她无法忘记过去,也无法面对未来,总觉得自己不配再做母亲和妻子”。
  令杨斌更不放心的,是周模英的两个孩子。周模英收监后,熊默德继续在广东打工,7岁的熊小迪被带回江西老家,和姐姐熊小姝一起,由奶奶和双眼失明的爷爷抚养,直至几年后小姑熊六妹回到老家。
  周模英在广东省女子监狱服刑不久,就和其他江西籍女犯一起被调押回江西省女子监狱服刑,这所监狱正好就在她的老家新建县。
  尽管周模英离老家近了,杨斌还是放心不下狱中的周模英。2007年暑期,杨斌利用休假时间赶到新建探访周模英老家的情况,实地走访了解到的情况,使她黯然神伤。因为通过这次走访,杨斌才得知,熊默德和周模英都是二婚,而之前双方的第一场婚姻,都是换婚――熊默德曾经有过孩子,但因为穷病交加而夭折,前妻离家出走,另嫁他人;周模英也曾经远嫁湖南,不幸前夫病死,她只好又回到娘家,后来和熊默德结合。
  杨斌还了解到熊默德个性背后的成因,家庭出身、教育环境和长期的底层经历,使得这个江西农民对外部世界总是习惯性的自卑和畏缩,犹如他的名字一样沉默无语。因为多年前和邻居的一场斗殴纠纷,熊默德害怕被人多势众的对方报复,多年不敢回老家。这也是当年周模英带着最小的两个孩子,到广州来寻夫的原因。杨斌劝熊默德跟她一起回老家,并向他担保:“有我在,绝不会有人打你。”
  杨斌陪熊默德回到新建后,通过最高检和江西省检察院的女检察官协会出面联络,迅速和当地检察系统接上头。刘献榜,新建县检察院的检察长,答应和杨斌一起下乡,到熊默德老家去协调这场让熊不敢回家的治安纠纷。
  杨斌热情豪爽的个性,很快赢得了当地司法和行政系统的信任。熊默德所在村的村支书,拍着胸脯向杨斌和刘献榜保证,以后村里保证熊家不会再有问题。最后刘献榜主动提出,他去协调熊家两个孩子在县城上学的借读问题。
  2010年夏,监狱方面也传来好消息,狱方准备报请法院减掉周模英剩下的8个月零15天的余刑。这位36岁女囚的新生活的开始,自此进入倒计时。
   为即将出狱的女囚犯落实住房
  周模英出狱的两个月前,杨斌再次来到江西新建。这是她第4次到江西,第5次到监狱探望周模英。她这次来,是为了和刘献榜一起解决周模英一家的住房问题。他们认为,如果出狱后的周模英再置身于以前的环境,她将永难从噩梦般的往事中走出来。
  周模英的户口并不在新建城区,她的两个孩子熊小姝和熊小迪连户口都没有,总之,这一家基本不符合经济适用房的办理条件。为了解决这一难题,刘献榜亲自上阵,从开发商、房地产局、建设局到分管副县长,一个个找。最后一个程序,需要县政府主要领导签字。杨斌一下火车,刘献榜就备好了车,带她一起去找县长汇报。县长爽快地在报告上签了字。一套比市价要便宜10多万元的小户型经济适用房,终于落实到周模英的名下。
  “现在再也没有人敢欺负我们家了,村里和镇上的人都传说我们家有靠山。除了县里,还有广州的大靠山。”熊六妹提起杨斌,感激得想哭。
  令杨斌开心的是,这次探监见到周模英时,周模英的情况已经好转很多,不再提老死在狱中的话题。听说出狱后县城有房子住,不用回老家住了,周模英开心地笑了起来。这是杨斌5年来第一次看到她笑。
  趁着暑假,杨斌把周模英的两个孩子再次带到广东去玩。在珠海海边,两个孩子玩得十分开心。总是像父亲一样沉默寡言的熊小迪,脸上也开始有了笑容。
  女囚走出高墙开始新生活
  2010年11月4日,熊小姝拉着弟弟熊小迪的手,等在江西省女子监狱大门外。熊默德站在两个孩子身后,踮着脚尖往铁栅栏里看。他左手提着一个塑料袋,里面是他给妻子准备的一套西装,右边胳膊下夹着一双皮鞋,这是熊六妹给嫂子准备的。
  刘献榜和他的下属站在不远处的警车旁,安静地等待着这幕马上要上演的人间悲喜剧。担心邻居议论围观,让刚出狱的周模英遭到惊吓,刘献榜特意安排了一辆民用号牌的轿车,准备把周一家悄悄接走。
  下午3点20分,已经换上新装的周模英出现在监狱门口。两个孩子扑进周模英的怀里,周模英抱住孩子们,止不住泪如雨下。这个囚犯母亲,终于从高墙里走了出来。在那里,她呆了整整5年3个月零16天。
  “以后我要每天和妈妈一起梳洗打扮得漂亮亮亮的。”在回新家的车上,熊小姝说,她留长头发的愿望终于就要实现了。
   (文中熊小姝、熊小迪为化名)
  题头照片:女检察官杨斌和熊小姝、熊小迪在广州的公园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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