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灭门案频发,慎杀政策应缓行】2018年高考加分政策

发布时间:2020-03-05 来源: 短文摘抄 点击:

  2006年以来,似有血光之灾。继11月27日贵州省兴仁县长文建刚全家6 人被杀之后,12月11日,甘肃临夏回族自治州刑庭庭长陈义明一家4口又惨遭灭门。12月18日,大连瓦房店市老爷庙村谢某家再次发生一家4口灭门惨案,其中两名年幼的儿童也未能逃脱厄运。
  近来全国发生的特大杀人案,大有向灭门演化的趋势。在这些被灭门之前的2006年5月,福建泉州庄绍庆家5口同样惨遭灭门。2005年11月,四川地方电力局副局长蒋明德家4人全部被杀害,还抢走大量财物。
  灭门案频发,这无疑为建设和谐社会蒙上了一层恐怖的阴云。
  一般来说,没有血海深仇,杀人不至于灭门。
  国家公务人员惨遭灭门,这已不仅仅是刑事案件,而是带有政治斗争性质。当前,中国社会正是利益关系大调整的重要转型期,各种矛盾正在逐步显现,其中,腐败与反腐败的斗争日益尖锐复杂。从近年来所发生的杀人案件来看,很多与反腐败斗争有直接关系。比如黑社会人员明目张胆杀人,身后都有腐败官员做“保护伞”,他们互相利用,采取非法手段,共同维护他们的既得利益,逐步形成了与党和政府对着干的黑暗势力。以大规模袭警、残杀执法人员、疯狂追杀举报者、恐吓办案人员,直至对执法人员下灭门毒手这些犯罪现象为标志,腐败黑恶势力已经从隐蔽转向公开,摆出了困兽犹斗、誓死一搏的架势。这种情况说明,建设和谐社会,面临着严峻的挑战,流血似乎已经不可避免。在这种情况下,一些人的“告别斗争哲学”,无疑等于向腐败黑恶势力妥协甚至缴械投降。
  频发杀人案,反映了社会各阶层和利益集团之间的尖锐矛盾和激烈斗争,如果处理不好,就会出大乱子,因此,建设和谐社会就显得更加重要和紧迫。值得注意的是,2006年恶性特大杀人案件多数是伴随着专家们鼓噪“废除死刑论”出现的。特别是刚刚发生的这3起灭门案,正是发生在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做出“可杀可不杀,坚决不杀”训令不久之后发生的,难道这仅仅是偶然和巧合吗?有鉴于此,看来死刑是废除不得的,“可杀可不杀,坚决不杀”的慎杀政策也是应该缓行的。否则,建设和谐社会将要付出更加沉重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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