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的政治功能_孝的政治史

发布时间:2020-03-07 来源: 短文摘抄 点击:

  什么是孝?孝最早在古代象形文字上的意思是:因人老了,弯腰弓背,手拄拐杖,一副老态龙钟的行走状态,上老下小的服侍形式。后来,“孝”逐渐成为尊敬长辈、侍老奉亲的一种善行和美德。
  
  孝,没那么简单
  不过,孝在中国社会中的意义却远没有这么单纯。著名学者徐复观认为,以儒家为正统的中国文化,其最高的理念是仁,但最具生活实践意义的却是孝。人生父母养,孝除了和每个人都息息相关,和政治也有密切联系,孝史亦是一部政治史。
  孔子主张做人就要行孝,他以“亲亲”为出发点,推及“尊尊”、“孝悌”、“忠信”,在理论上对“孝”作了解释,把“孝”的内涵扩展到宗族、社会、国家,使之成为社会性的道德准则,老百姓也普遍接受了“孝是诸德之本”的观点。
  传统的孝文化在历史上发挥了社会保障功能。中国历代封建政府皆以尊老养老为治国的根本,强化了家庭和家族观念,这在中国传统的社会保障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中国社会的发展,都是以家庭或家族为中心展开的。通常,在“多世同堂”的大家庭中,老人不仅可以得到经济生活方面的保障,而且能在儿孙满堂中,享受天伦之乐。
  当理想的家庭伦理秩序建立后,社会形成了“仁爱”氛围的社会伦理道德基础,从而建立起稳定的社会秩序。由孔子学说延伸开来的《孝经》则是中国孝文化的总纲,轻松把孝亲与忠君联系了起来。《孝经》认为,国君可以用孝治理国家,臣民能够用孝立身理家,“忠”则是“孝”的发展和扩大,并把“孝”的社会作用推而广之。
  
  孝,也还能做官
  孝文化研究专家李四芬指出,自汉代以后,统治者为适应中国的宗法家族社会结构,极力推崇“孝”,并从稳定家庭结构入手,以达到稳定社会的目的。在《汉书》、《后汉书》中,记载着大量对“孝”的褒奖、赐爵。汉文帝刘恒就被誉为中国历史上的孝顺皇帝,其实他真正的孝不在于因亲尝汤药位列“二十四孝”,而是成全缇萦一心救父的孝道,废除酷刑。两汉时代,除西汉开国皇帝刘邦和东汉开国皇帝刘秀外,其他皇帝都以“孝”为谥号,如孝惠、孝文、孝景、孝武、孝昭等。
  到汉武帝时期,经董仲舒改造后的儒家学说被官方钦定为“独尊”之学,孝道也正式成为“治天下”的手段,一种名为“举孝廉”的方式就成为了发现和培养官吏预备人选的方法。按《孝廉法》规定,每20万户中每年要推举孝廉一人,由朝廷任命官职。被推举的学子,除博学多才外,更须孝顺父母,行为清廉,故称为孝廉。在汉代,没有孝廉品德者不能为官。
  孝廉察举制度不仅为国家提供了大批人才,也保证了孝的政治纲常脉络的文化传承。两汉时期,从地方官吏到朝廷的名公巨卿,就有不少是孝廉出身。通过举孝廉,在社会上造成“在家为孝子,出仕做廉吏”的舆论和风尚。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研究员卜宪群分析,在举孝廉这一环节中,西汉偏重经学吏能,东汉更重道德。孝则忠君,廉则爱民。将行孝与廉洁并列起来,同作为选拔官吏的重要标准,说明孝与廉的意义同等重要,不可偏废。
  
  不孝,后果可能很严重
  “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这个最传统的观念其实是层层递进的关系。一个连自己父母都不孝敬的人,很难善待老百姓;一个连基本家庭责任感都不具备的人,不可能对国家、人民恪尽职守、认真负责。于是,“孝”的伦理思想长期渗透到了刑律之中。
  封建王朝都无一例外选择了采取严格的法律规定,来惩治“不孝”。在有名的《唐律疏议》里,“不孝”被定为“十恶”重罪之一,违者严惩。明朝天启进士、翰林院庶吉士郑曼,就是因“不孝”的罪名被凌迟。
  在父权和夫权占据统治地位的家庭中,孝道的最大受益者自然是父亲,忠君思想的最大受益者则是皇帝。所以,道德律令的实际发出者就是父权和皇权,他们也是最竭力维护“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父让子亡,子不得不亡”这类规矩的势力。曾国藩就曾说:“读尽天下书,无非一孝字。”孝得到了上层社会的过分渲染,如“二十四孝”中的“郭巨埋儿”、“割股侍亲”、“卧冰求鲤”等故事,都是不尊重个人生命权的愚孝行为。为了使自己的父母衣食无忧,居然宁愿残害自己的身体,牺牲自己的性命,殊不知这样只会给老人加重心理负担,而不能真正让父母宽心。
  对常年守在父母身边的人,长辈临终前可以随时照料。但对在外地做官的人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古代就推行了一项“丁忧”制度:父母去世后要在家守孝3年,之后方可归仕。“丁忧”期间要吃、住、睡在父母坟前,不喝酒、不洗澡、不剃头,停止一切娱乐。诗人白居易就是这项制度的“受害者”。白母因“看花不幸失足坠井而死”,白居易却在“丁忧”期间写了《新井篇》、《看花》等诗,忘了回避“井”、“花”等字,便被人借机攻击其不孝且作风浮华,不可重用,白居易因而被贬为“青衫湿”的江州司马。
  当然也有不少官员贪恋权位,对父母死讯隐而不报的,朝廷便“对症下药”:如品官“丁忧”匿而不报,一经查出,将受到发还原籍为民等惩处。汉朝的陈汤少时家穷,富平侯张勃赏识其才学,便向朝廷举荐。在等待任职分配期间,陈汤父亲去世,做官心切的他狠狠心,没有回家奔丧。陈汤因被人检举为缺乏孝道而被捕入狱。张勃也因荐人失察,被削减食邑200户。
  其实3年里官场的风云难测,有的人在期满后回朝,会发现自己原来的职位早被他人所顶。于是如房玄龄、张九龄、寇准等名臣都无一例外选择了“夺情”,“夺情”的意思是为应对工作上的紧急局势,朝廷不予批准丧亲官员的丧假。“夺情”看似无情,但不少官员都很希望被上级“夺情”。最著名的一次“夺情”属于明朝的张居正,引发了一场不小的政治风波,并最终成为他死后被论罪抄家的祸根。四川师范大学教授黄修明认为,在古代官员的“丁忧”与“夺情”的官场实践中,不断暴露出政治弊端和道德缺陷。本来目的是为了尽孝,却恰恰出现了有亏孝道的重大人伦缺陷。
  
  孝,有时也是讽刺剧
  在古代,哪个县要是发现一个逆子,县官要把城墙砍去一角。因为他没有教育好这一方人民,便以此忏悔和警示。但孝是包治百病的治国良方吗?西方著名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说,中国人“所有人际关系都以孝为原则”。的确,中国古代很早就产生了劝导人们模仿孝的典范。最早和最著名的是舜,等到西汉时期,更迅速出现了一大批著名的孝子,上到汉文帝“孝行天下”的刘恒,中有继先父遗志忍辱修史的司马迁,下至因泣杖入史的韩伯愈。在官方的鼓励下,很多人开始比赛谁更“孝”、更“廉”。“孝”与“廉”成为一场场连绵不断的表演赛。但讽刺的是,提倡选拔孝子做官的西汉,最终却被“极品孝子”王莽夺取了江山。
  同样,在东汉中后期,考核松弛,察举不实,有不少滥竽充数者,举孝廉成了看门第出身,失去了最初的公正。如《三国志•武帝纪》中就说曹操“年少时,任侠放荡, 不治行业,好飞鹰走狗,游荡无度”。此类行为显然很难归入孝廉之类, 但他年仅20岁就以得选,这和他“权二代”的背景不无关系。当时有两句童谣是这样说的:“举秀才,不识书,举孝廉,父别居”(不和父亲住在一起),充分说明了当时的情况。即使东汉一朝里有王充和曹娥这样的大孝子,却依然没有起到孝治的普世作用,反而和吏治腐败互为因果,造成恶性循环。
  即便如此,东汉之后的历代对“孝廉”的追逐从来没有放弃过。鲁迅曾指出,“为什么要以孝治天下呢?因为很多开国皇帝的位子都是巧取豪夺而来,若主张以忠治天下,他们的立脚点便不稳,办事便棘手,立论也难了,所以一定要以孝治天下”。
  尤其在魏晋南北朝时期,连皇帝们都坐不住了,纷纷跳出来“著书立说”,弘扬孝道。晋元帝著有《孝经传》,梁武帝著有《孝经义疏》,北魏孝文帝还命令把《孝经》翻译为鲜卑语……不过,很多朝代的皇子们却为了争夺皇位而勾心斗角,有的甚至在父亲尸骨未寒时互相大打出手,使得亲情破碎淋漓,这能算是孝顺吗?更遑论下面的那些文武百官了。
  唐朝虽是通过实行科举制而人才涌现,逐渐强盛,但照样保留并延续了汉朝的孝悌力田科。纵观中国历朝历代,唯有元朝对孝的认识不同。以前被视为最高孝行的卧冰、割股等行为被明令禁止。此外,善事父母也发生了动摇,甚至遗弃父母也得到了法律的承认。然而,同为少数民族,清朝康熙和乾隆两位皇帝却在孝上面率先垂范,乾隆甚至提出了“以孝治天下”的正式口号。然而,清朝的孝廉方正科荐举却颇多冒滥,逃不脱和东汉后期举孝廉制度一样的命运,尤其在晚清时期,“徇情冒滥之弊,台谏屡以上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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