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视贪官“拒贿”】中央抓的最大的官员

发布时间:2020-03-15 来源: 短文摘抄 点击:

     透视贪官“拒贿”      在新中国的反贪历史上,2001年实在是值得大书特书的一年。因为似乎从没有哪一年像这一年这样,将那么多让老百姓恨得牙痒的贪官们掀落马下,也没有哪一年像这一年这样,将那么多的腐败重灾区连根拔起。厦门、沈阳、广西、潮汕等等,一个又一个。
  贪官一抓一窝,是2001年反贪给人的最突出印象。由个案到窝案,在说明我们反腐的力度在不断加大的同时,也反映出,在中国,腐败已有了自身滋生的土壤,它见血封喉、移橘成枳。
  贪官之所以成为贪官,肯定是有原因的。但不少贪官往往不是从他们自身找原因,总试图将自己打扮成受害者,以“人在江湖,身不由己”为自己受贪辩解的最大幌子。贪官们的“江湖”到底是个什么样?为什么会让那么多人一入江湖,就身不由己呢?一个贪官就像一个邪恶的标本,剖开它的内里,腐败的土壤就可以看得清清楚楚。我们不妨看看贪官们的忏悔书,或许可以找到铲除贪官们滋生土壤的钥匙。
  
  贪官概叹:拒贿真难
  
  在2001年被抓的贪官中,原广东省揭阳市委常委兼普宁市委书记丁伟斌无论从官职还是从贪功,都算不上是最突出的,但论写忏悔书的水平,他却是写得最好的,不枉有两个研究生学历。
  在丁伟斌的忏悔书中,他将自己滑入万丈深渊的原因归结为,除了自身的原因外,社会织就的一张无形的大网撑不破是另一个重要原因。这个大网就是:贿赂成风,拒绝太难。
  据丁伟斌交代,为官十多年来,他曾采取了四种方式拒贿。第一种是事后回赠。对曾送过钱物的人,在他们搬新居、娶亲、出游时,就回赠些钱物。但受赠者大多认为下级给上级送礼天经地义,上级回赠就会受宠若惊,在其它时候加倍奉还。这种方式反而让送礼者送得更多,这种方式后来不敢用;第二种是当场拒收。但送礼者绝大多数是你推我搡,最后是扔下钱物就跑,一点办法都没有。对送上门的红包,能够当场顶回去的不到百分之一二;第三种是事后退回。对一些送礼较丰厚的,单独约见送礼者,劝他收回。但在下个节日,这些人往往又送了回来,还是推辞不掉。几年来能退回的也就是十多次,耗费精力巨大,却收效甚微;第四种是,在节后上缴。但因为有一次上缴的钱物太多,就有了不少议论,连一些外地的老领导都说他不应上缴那么多,以免影响左邻右舍的关系,在领导层中受孤立、遭冷落。
  “是我自己走着,干部队伍中一些人把我推着,亲人们把我护着,社会上亲近的人把我哄着,使我朝这腐化堕落之路一直走着,而且越走越快,越走越远,最终滑入了不可挽救的万丈深渊!”这是丁伟斌在忏悔书中的概叹。
  尽管丁伟斌的忏悔书有为自己粉饰的因素,但他所描述的拒贿难应是有着现实基础的。这从不少贪官的忏悔书中都可以看到类似的表述。
  
  拒贿难的社会基础:
  权力的超高含金量
  
  丁伟斌的职务是原广东省揭阳市委常委兼普宁市委书记,顶多也就是个副厅级,然而,就是这个不怎么起眼的副厅级干部,其权力的含金量却依然高得惊人。
  据丁伟斌在他的忏悔书中交代,仅在他就任普宁市委书记短短的4年间,中秋、春节8个大节中,光上缴的红包金额就达58万多人民币、8万多港元、两三千美元。这还只是上缴的,仅占所接受的红包总量的一小部分。没上缴的数额至少应是这个数的几倍。他在描述春节、中秋别人上门送礼的情况时用了“络绎不绝”这个词。他在深圳歇歇脚,一个干部送的小意思就是港币5万元。
  当然,作为副厅级干部的丁伟斌比起副部级的高官们来说,就属小巫见大巫了。原公安部副部长李纪周,从赖昌星那里一次就收到了50万美元的孝敬钱。而原江西省副省长胡长清在任职期间,竟是日进万金。
  当别人将人民赋予的权力用到为人民服务时,他们却将权力带进了交易场。失去监督的权力竟有如此惊人的含金量。
  权力的含金量到底有多大?原广东省人大副主任于飞,一个指令就可以让他的女儿女婿少交地价款几个亿,获利数千万元。
  权力为什么会有如此高的含金量?在厦门远华走私案中翻身落马的中国工商银行福建省分行原行长叶季谌在他在忏悔书中讲得清清楚楚:“目睹一部分人因土地、劳动力、生产资料等刚进入商品经济市场范畴,而先机取得或占有,并通过这些宝贵资源供求关系迅速变化而致富,从而积累起一定规模的资产走向大生产。也看到另一些人利用生产资料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化时实行‘双轨制’中依靠‘关系’取得经营特权而积累财富。就迷失了方向。”
  权力在分配资源过程中具有点石成金的神奇魔力。这一点,饱尝权力甜头的李纪周讲得非常明白:给他们一点方便,他们就可以受用无穷,介入市场的权力可以让“投资者”以最少的投资搏取最大的超额利润。有了这样的好“买卖”,谁舍不得“投资”呢?
  
  拒贿难的心理基础:
  送礼文化“蔚然成风”
  
  从贪官们的拒贿难中,我们可以看到一种可怕的社会心理基础:送礼文化。也许正是这种文化让贪官们贪得轻松,贪得自然,贪得毫无顾忌。
  首先是下级给上级送礼天经地义。在丁伟斌的忏悔书中,他给我们详细描摹出了一幅行贿、助贿的社会图景:每年春节、中秋是行贿的高潮期。在他的家中,送礼者是一个还未走,另一个又来了,相互间既心照不宣又不愿让对方知道底细。送礼者理所当然,受礼者安之若素。如果上级不收,或是被上级退回了,便是失去了面子,证明自己没能得到领导的信任。上级如果有所回赠,则应该认为是领导在“抛砖引玉”,必须另找适当的时间和场合“加倍偿还”。
  有了这样不屈不挠,礼不送到不罢休的下级,上级要拒也真不容易。
  其次是讲廉洁不能坏了官场规矩。从丁伟斌的忏悔书看,拒贿难最难的恐怕还是在这里。他在忏悔书中多次讲到了他拒贿的“遭遇”:同事、朋友、同学劝他不该每年春节、中秋上缴那么多,以免在领导层中受孤立、被冷落。有老领导更是提醒他不要上缴那么多,以免影响左邻右舍的关系。
  为什么上缴多了就会影响左邻右舍的关系呢?老领导语焉不详。但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是怎么回事:缴多了一方面暴露了领导受贿的行情,另一方面让其他没有上缴或少上缴的领导产生了压力。坏了官场的规矩。
  有“缺乏监督的制度”这样的制度,有“下级给上级送礼天经地义”这样的文化,则我们对于行贿受贿的理解便会更深一层,对反腐艰巨性、长期性的思想准备也应更强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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