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反腐,箭在弦上:箭在弦上 电视剧

发布时间:2020-03-17 来源: 短文摘抄 点击:

  当前社会的主要矛盾,在不少地方和单位,越来越表现为权力的代表性滞后于人民日益增长的权利意识。这集中体现在反腐败上,就是中国30年的反腐败,在经历运动反腐、权力反腐、制度反腐的历程中,权利反腐已成弦上之箭。
  
  生于197年前的英国维多利亚时代的伟大小说家狄更斯,在其《双城记》的开头,对所处的英国由封建社会向资本主义社会过渡时期,作了这样的描述:“这是一个最好的时代,也是一个最坏的时代;这是一个智慧的时代,也是一个愚蠢的时代;这是一个信仰的时代,也是一个怀疑的时代;这是一个光明的季节,也是一个黑暗的季节;这是一个希望之春,也是一个失望之冬;我们面前有各种机会,我们面前也一无所有;我们可以直登天堂,我们也可以直下地狱……”
  近200年后的中国,也正经历着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阵痛。
  
  “权利时代”的到来
  
  涉及中国历史,会发现很多有意思的事。民本思想,古已有之。如“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等说法,早见于2000多年前,却常常停于思想家的笔,止于清官忠臣的折,留于开明帝王的嘴,而很难付之于行……于是,千百年来,从来没有贵过的老百姓,不得不把自身的全部权利和希望寄托于父母官,顶礼膜拜于好皇帝。
  一个绝大多数人没有宗教信仰的古老民族和古老帝国,居然平和地存在了几千年,而且凝聚的力量远大于分裂的力量。是一种什么样的力量,支撑这么多的人,在这么长的时间,患难与共,同舟共济?
  上世纪80年代初,笔者探秘中国传统社会2000年来“腐而不朽,垂而不死。死而不僵”的深层次原因,发现两个有意思的现象。一是隋唐开创的科举制,在理论上给了所有读书人通过科考而非钱财、出身、关系、背景以出线(学而优则仕)当官的可能性。此举不仅开了世界最早的还官帽之权于民的先河,也开了西方文官制度的先河。二是秦汉完备的监察制度,使传统社会的权力结构达到一个几近完美的程度。皇帝握有立法权,金口玉言,王言即王法;丞相及地方行政长官掌有执行权;独立于行政系统的监察系统,即从中央的御史大夫到地方监察官刺史行使监督权。
  这种“三权分立”的权力结构,维护了传统社会权力机制的正常运行,使贪官污吏及不合格的官员能及时有效地清除出去。入口有比较客观公正的科举制,出口有相对独立的监察制,从而确保了多数朝代都能维持二三百年。即使维持不下去,政权被农民起义推翻,新组建的政权也会照样采用科举制度和监察制度,以保证其权力机制的正常运行。而监察制度和科举制度,基本上也与中国传统社会相伴始终。
  这就是制度的力量,也即权力结构的力量!
  革命先行者孙中山先生意识到这点,不仅在西方三权分立的权力结构上,明确提出了五权分立,加了监察、考试两院:而且将走向共和的历程,明确分为军政、训政、宪政三个时期,并提出了民族、民权、民生的三民主义革命纲领。过了差不多100年,胡锦涛总书记提出了,被称作新三民主义的“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改革开放30年,既是我国经济实力增长最快的30年,也是人民群众得到实惠最多的30年,还是广大干部群众权利意识觉醒和复苏最广泛的30年。第一次解放思想,在经济上实现了最广泛的还权于民。农民有了自己的地,困扰多年的吃饭问题,很快得以解决。当时的总书记胡耀邦在深入基层调研中,引用了老百姓“端起饭碗吃肉,放下筷子骂娘”的活。对这句话稍作分析,即可明白,“端起饭碗吃肉”说明经济上还权于民,温饱问题基本解决;“放下筷子骂娘”,影射政治体制改革滞后,群众权利还未实现。据此,胡耀邦前瞻性地认识到,人民群众的权利意识已经开始觉醒和复苏,而我们的政治体制改革还没有及时跟上经济体制改革的步伐。
  1988年3月2日,在七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来自台湾代表团的黄顺兴,在麦克风前说出的“我反对!”发出了1954年以来全国人大第一次公开出现的不同声音。人大代表权利意识的公开表现,折射了人民群众权利意识的复苏。
  身处改革开放的第一线,从大量案例中,既可以最早并直接感受到“权利时代”的到来,也可以深刻并真实地感受到当前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
  
  
  把“权力之虎”关进“权利之笼”
  
  笔者以为,30年的改革开放,我国的经济体制已大体市场化了,而政治体制(特别是权力来源和权力结构)却基本停留在计划经济时期。由于多年来不少地方和单位在政治体制改革方面稳妥有余,而积极不足,没有做到十七大报告所指出的那样,“与人民政治参与积极性不断提高相适应”。因此,当前社会的主要矛盾,在不少地方和单位,越来越表现为权力的代表性滞后于人民日益增长的权利意识。
  30年的改革开放,比任何一个时期都更快更好地把我们带入权利时代!我们必须以更加积极主动的态度,去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回应权利时代的挑战!真正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违法要追究!
  真切感受到权利时代的到来,有利于在反腐败问题上形成共识。那就是,中国30年的反腐败,在经历运动反腐、权力反腐、制度反腐的历程中,权利反腐已成弦上之箭。
  马斯洛理论把人的需求分为生理需求、安全需求、社交需求、尊重需求和自我实现需求,由较低层次到较高层次的五种,而这五种需求可分为两大层次。前三种属于低层次需求,后两种属于高层次需求。经过30年改革开放,大多数人的低层次需求基本满足,而权利意识的觉醒和复苏,则是尊重需求和自我实现需求在此阶段的必然反映。当然,任何一种需求都不会因为更高层次需求的发展而消失,而是相互依赖和重叠。只不过高层次需求发展后,低层次需求虽然存在,但是对行为的影响力则大大降低。
  网络集合公众意志对公共权力进行监督,是典型的“权利反腐”。这种民间的“权利反腐”与体制内的“权力反腐”将共同构建中国特色反腐败的完整体系。
  反腐的功夫,其实也在查案外!纵观古今,横看中外,几乎没有一个国家的反腐败,是单靠查案成功的!从反腐蚀到反腐败的30年,我们猛然发现,组织部门对“一把手”的优中选优不可谓不精,宣教部门对“一把手”的教育不可谓不细,各级党委对“一把手”的监督管理不可谓不严,纪检监察机关对“一把手”的查案力度不可谓之不大……可是党政“一把手”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却持续上升,乃至占同级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40%左右,一些地方和单位甚至超过一半多!
  这是因为,在30年经济体制改革的强力推动下,我们虽然已进入了权利时代。但是,受“一手硬,一手软”的影响,政治体制改革还未实质性推进,体制内的权力制衡还未真正形成,群众的权利意识还未充分表达。正是这些地方和单位权利严重小于“公 仆”的权力的状态,“权力之虎”不仅尚未实际有效关进“权利之笼”,而且还可以随时随地发威伤人!最近网络关注度极高的“罗彩霞事件”,就是“权力之虎”在严重伤害权利人的经典案例。
  身处权利时代,需要执政党、全社会又一次广泛深入地解放思想!农村改革的成功,关键就在于经济上还权于民,从而为30年中国的改革开放奠定了一个扎实的厚底!新世纪新阶段的解放思想,需要坚持并深化“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生命”的认识,也需要扎实推进“以人为本”的具体做法和有效恢复普通党员和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从而促进执政党全社会权利意识的觉醒和复苏,在经济上还权于民的同时,逐步推进政治上还权于民。
  笔者的一位律师朋友在概括中国现代化的内在维度上,列了三个重要维度,即:“以社会主义民主法治为特色的政治现代化,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特色的经济现代化,以公平、自由、文明为特色的文化现代化”。笔者认为,如果再把“以权力分解、权力制衡的权力结构为特色的制度现代化”,作为一个重要维度列入其间,那就满足了中国特色现代化所必须的构成要素。
  笔者以为,“权利时代”的进程快慢与权力结构的改进完善程度成正比。在广大群众尊重需求和自我实现需求不断增强,权利意识不断觉醒和复苏的新世纪新阶段,必须加快深化政治体制改革的步伐。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在近30年前明确指出改革党和国家领导制度,而改革领导制度的核心,就是改革权力结构,就是在权力问题上正本清源。
  危机在大智慧者、大军事家和大政治家面前,通常也是机遇。以笔者之见,用金融手段解决金融危机,不过下策而已;用经济方式解决经济问题,不过中策而已;用政治体制改革解决政治危机,才是上策。因为,在世界金融危机来临时,能看到房子这个物品问题的人,只算个战术家;能通过房子看清金融危机这件事的人,可算个战役家;能透过金融危机悟到政治危机,认识到以人为本,并勇于审时度势深化政治体制改革的人,才是大战略家。而马克思、恩格斯就是透过物而见到人的大战略家。因此不仅在其《共产党宣言》中提出“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而全在《法兰西内战》中更明确地强调,“用等级授职制来代替普选制,是根本违背公社精神的”!
  历史证明,权力只有来自权利,权力才会真正代表权利;权力必须回归权利,权力才能真正属于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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