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反腐败经验对中国廉政建设的启示:新加坡监察制度

发布时间:2020-03-20 来源: 短文摘抄 点击:

  日前,笔者赴新加坡培训、学习、考察和调研,感到收获很大。他山之石,可以攻玉,现将考察成果梳理成文,希望对中国的廉政建设有所裨益。      新加坡的反腐败经验
  
  狮城新加坡位于马来半岛的最南端,马六甲海峡东口,赤道以北137公里,面积704平方公里,总人口468万,其中华人占75.2%。1965年8月9日独立后,新加坡政府采取发展经济、社会、国防、文教、律政等“五个同步”的正确策略,使一个穷、脏、乱、挤的港口贸易国家,很快走向富裕,营造了“不想贪、不能贪、不用贪、不敢贪”的氛围,是全世界有名的能有效制止贪污行为的廉洁国家,邓小平对新加坡的经验也曾赞不绝口。曾有人问李光耀什么是他最自豪的事情,他说,我们可以维持一个廉洁的体制,我觉得很骄傲。
  一、清廉文化教育使人不想贪。在这方面,新加坡的经验是“三个强化”:首先是强化领导垂范工作。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新加坡的廉洁与领导层坚定地承诺绝不容忍任何形式的贪污是分不开的。从总理到所有的部长、国会议员及所有公务员都能树立起好的典范,让其他人效仿。新加坡2005年加入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公务员若被指控通过非法途径或贪污获取财物,贪污调查局将立即进行调查,从而营造了廉洁国家和惩治腐败的大气候。第二是强化公务员培训工作。新录用的公务员必须接受训练,在职公务员每年也必须轮流进修,学习政治、法律知识和业务技能,不断提高公务员的综合素质,坚定廉洁从政观念。第三是强化舆论监督工作。在新加坡,新闻媒介和民众评价政府公务员的标准之一是勤政廉洁,广播、电视、报纸连篇累牍地报道政府非常严厉地惩治腐败的事例。领导的政治意志、社会的文化氛围和政府治腐的严厉手段,让全体国民养成了“奉公守法、全民就业、和谐相处、保家卫国、安身立命”的良好风气。用李光耀的话说就是,公务员已“无法”为了生活去接受贪污行为。
  二、规范流程制约使人不能贪。新加坡有效制止腐败关键还在于有一套严密有效的流程规范和制度。主要有四项:一是公务员选任制度。新加坡政府不让有不良嗜好或品德修养差的人进入公务员队伍,录用公务员通过严格的公开考试考核进行,考试合格的人选,还必须接受严格的审查。内容包括:有无犯罪前科、日常交往的人员状况、家庭情况、社会背景、个人的兴趣爱好、有没有吸毒、嫖娼以及私生活方面的不良嗜好、个人品德和修养等。二是个人财产申报制度。新加坡法律规定,公务员在初上任时及以后每年都要申报个人财产,不申报者不得进入公务员队伍。个人申报的财产,由贪污调查局审查核实,一旦发现疑点,即组织调查取证,提交法院审理,有效防止公务员的贪污行为。三是日常考核制度。公务员每年都要进行无债务宣誓,平时必须随身携带日记本,及时记录自己的活动,定期接受检查,如果发现有疑点,要交贪污调查局进行审查核实。政府严格考核官员举债情况,一个官员所欠的债务超过3个月薪水总和的,则被视为陷于“债务麻烦”,“债务麻烦”中的官员都将受到纪律处分,严重者可能被开除公职。四是行为跟踪制度。国家公务员无论其职位高低,尤其是新任职的公务员,都会被暗中派人跟踪,明察暗访其日常行为,及时处置嫖娼、赌博、出入酒吧、与不法团体往来等违纪行为,这项反腐败制度,对新加坡廉政建设贡献也很大。
  三、高薪固廉保障使人不用贪。新加坡公务员的薪金之高是举世闻名的,平均年薪约30万新元(合150万人民币),总理年薪达309万新元,而产业工人的平均年薪为1.5万新元。政府制定了完整的公积金制度,公务员每月可获得月薪33%的公积金,工作时间越久,所得积蓄越多。一个公务人员如果能奉公守法,廉洁从政,退休后,全家生活富裕,安居乐业;如有贪污、受贿等违法行为,不但撤销其全部公积金,而且将被革职,失去工作和养老金。这些规定都有力促使新加坡公务员队伍保持廉洁的风尚。
  四、严刑峻法惩恶使人不敢贪。新加坡公务员如果违反《防止贪污法令》和《公务员指导手册》规定条款,都会被绳之以法。法律规定,对任何提供、接受或索取贿赂者,可判决其缴付等于贿金的罚金,并处罚金高达10万美元或监禁5年;防止贪污法令还规定,当别人向公务员或公职人员行贿时,应当逮捕行贿者并将其送交警察局,如果不这样做又说不出充分理由,也被视为犯罪,可判罚款或6个月有期徒刑,也可两者并罚;新加坡不准公务员收受礼品,收而不报或瞒报就是犯罪。这里强调一下:新加坡贪污调查局,成立于1952年,是一个负责调查和防止贪污的独立机构,隶属于总理公署直接向总理负责,下设“行动部”和“行政与特别支援部”,在反贪惩腐方面有绝对的权威,“能迅速肯定、坚决而公正的取缔贪污犯罪”。国外专家指出,贪污调查局依靠有效而严厉的反贪污法典,有效而严峻的刑法制度,有效而透明的行政措施,成为有效而不畏强权的执法机构。特别调查员可以不用逮捕证逮捕任何涉嫌贪污受贿的人;无需公诉人的命令,可以行使警方特别调查的权力;有权入室搜查,没收被认为是赃款、赃物的任何钱物或物品。用一位观察者的话说,“新加坡贪污调查局是党和国家领导者锐利的视眼,腐败分子畏惧它,其高效和精炼的运作程序,令人民更加敬佩”。
  
  对中国廉政建设的启示
  
  吸收全人类先进经验和文明成果为我所用,是夺取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新胜利之创新的命题中应有之义。新加坡营造“不想贪、不能贪、不用贪、不敢贪”氛围的反腐败经验,对中国廉政建设有五点启示。
  一、必须从上到下牢固树立反腐倡廉思想。胡锦涛总书记一贯强调,反腐败问题关系到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当前中国反腐败斗争取得了明显成效,但腐败现象蔓延的势头仍很严重。学习新加坡经验,就是要做到“五个同步”,把反腐倡廉工作融入经济建设的大局中去,从巩固执政党的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创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坚定不移、毫不松懈地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向深入。
  二、必须从头抓紧廉洁从政教育培训。狠抓反腐倡廉教育应从以下三个方面把握:一是教育内容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主导,强化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执政理念,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遵守党纪国法,坚持依法办事。二是教育形式以正面引导和反面警示相结合。见贤思齐、以案明纪是众所周知的道理。廉政文化教育既要引导党员干部向廉洁奉公、勤政为民的先进典型学习,又要利用反面典型,晓以利害,警钟长鸣。三是教育方法要抓点带面,点面共振,既要加强面上的教育,又要突出重点,特别是注重加大“一把手”的教育力度,增强教育的普遍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必须强化对权力的运行监督制约。主要是“四个加快”:一要加快推进纪检监察体系改革,逐步变“条块结合,以块为主”为“条块结合,以条为主”,形成一杆到底的相对独立体系,改变目前一些地方“不敢监督、不能监督、不被监督”的问题。二是要加快推进党内民主进程,涉及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时,实行党委成员票决制,以减少重大失误。三是加快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国外专家认为:民主政治的好处不是能保证选用最好的,而是能保证不选用最坏的,应当逐步建立直选制度,真正让人民群众依法行使民主选举、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进一步推行和完善党务、政务、厂务、村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制度。四要加快推进监督制度建设,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增强透明度,尤其是要健全对管人、管钱、管物三个环节的监督,实行关口前移。
  四、必须进一步加大查办案件的力度。加大查办案件力度,是反腐败斗争最直接、最具威慑力、最易见成效的手段。打击的重点应放在新经济领域、资金高密集领域、国有资产、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中介服务等案件上。
  五、必须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纪检监察干部是党和人民利益的忠诚卫士,各级党政组织应对纪检监察干部加强业务上培训、工作上支持、生活上关心、政治上爱护,才能确保纪检监察工作更加积极有效,为建设清廉型政府,实现科学发展保驾护航。
  (责任编辑:肖雪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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