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张乙肝歧视罚单,来得太晚,罚得太少] 蓝色违停罚单罚多少钱

发布时间:2020-03-22 来源: 短文摘抄 点击:

  医学常识上的误解没有得到应有的澄清,反而被各种虚假医疗广告利用,在很长一段时间成为不法商家的摇钱树,而此种医疗广告监管不严的事情在欧美国家是根本不能长期存在的,反过来,立法上的偏差则彻底使乙肝携带者,占中国总人口数10%――1亿3000万人,从国家层面失去了被公平对待的可能性,这不得不说是一种悲哀。
  
  2010年9月,因对求职者实施乙肝歧视,江苏省吴江市一家企业被罚款700元,据悉,这是自2008年8月1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就业服务与管理规定》实施以来,我国首个对乙肝就业歧视行为作出的行政处罚,同时,吴江市法院还对这起乙肝就业歧视的索赔案件进行了调解,苏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当事人支付了3000元赔偿金。
  事情相当的简单:一个从事房地产行业的公司,招聘了一名有着十几年工作经历的工程师,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后,要求补查“乙肝两对半”,而结果显示“只有两项指标不合格,连‘小三阳’都不是”,随后公司以“无法胜任”为由解除了与其已经存在的劳动关系。
  罚单一开,各方反应不一,“这个处罚决定意义重大!”乙肝维权群体普遍肯定罚单的意义,这可以警示用人单位在招聘中要充分尊重乙肝携带者的平等就业权;同时,也有人直接批评处罚力度太小,区区700元“还不够他们一顿饭钱”,对于一家房地产企业来说“违法成本太低!”另外,还有法律界专家从提供体检服务的医院方考虑,“需要对医疗单位的体检也进行明确规定和相应的处罚,从源头上解决随意检测行为侵害劳动者权益现象的发生。”
  乙肝歧视的维权运动从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从无到有愈演愈烈,根据中华医学会2005年1月的统计,52%的乙肝病毒携带者因为乙肝的原因失去了理想的工作和学习机会。回到本案,为什么一家房地产公司,明知自己并不属法定的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禁止从业的范围,还要强迫员工参加乙肝两对半的检查,并且不管不顾地解聘了自己精心挑选的员工?而同样的歧视在欧美国家却极少存在,怎么唯独在中国情况如此严重?
  在我们看来,荒唐的种族屠杀不能接受,针对女性的就业歧视也值得同情,“农民工”也可以改口,惟独乙肝歧视,似乎很多人都选择了在内心保留意见。究其原因,是恐惧。对于乙肝携带者、肝炎、肝癌这三者之间的假想性链条成为了很多人的心理惯性,躲着也是本能反应。然而事情真的是这样么?
  按照血液传播、母婴传播、性传播这三种乙肝病毒的传播途径来看,注射器传播是最主要的传染方式,这在上世纪60到90年代较为严重,但是目前已经得到了很好的控制;同时,人体对乙肝病毒具有免疫力和自愈能力,也可以通过注射疫苗的方式免疫;另一方面,就像高血压患者,乙肝病毒携带者如果正确使用抗病毒药物,可以将疾病的不便降到最低,并且正常工作。
  医学常识上的误解没有得到应有的澄清,反而被各种虚假医疗广告利用,在很长一段时间成为不法商家的摇钱树,而此种医疗广告监管不严的事情在欧美国家是根本不能长期存在的,反过来,立法上的偏差则彻底使乙肝携带者,占中国总人口数10%――1亿3000万人,从国家层面失去了被公平对待的可能性。此前有十几种法律法规中存在对乙肝携带者的就业和入学歧视,直至2009年底,取消入学就业体检中乙肝5项检查的有关政策才刚刚出台,这不得不说是一种悲哀。
  一旦歧视成为法律层面的存在,对于弱势方而言,想要翻盘难上加难。据2007年6月中国肝炎防治基金会对中国境内的外资企业做的调查显示,将近80%的外资企业明确宣称拒绝乙肝携带者,96%的外资企业在员工入职的时候会强制检测乙肝,而这些外资企业在本国却是不搞乙肝歧视的!看来歧视的破坏力真的可以让人丧失理智,甚至让一个国家的精英阶层也跟着变成落井下石者。
  无论如何,当1亿3000万的乙肝病毒携带者在经历了长时间被歧视和维权之后,终于得到了法律上的“昭雪”,并且第一次在面对歧视的时候得到了法律的支持,这都是令人感到鼓舞和欣慰的。只是,希望从法律到人心的解禁,能够快一点。而期冀整个社会改变长久以来的歧视心态,我认为政府和媒体应该承担起更多的责任,毕竟了解是消除误解的第一步,恐惧是目前歧视现状的主要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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