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两会议案提案 “两会”提案、议案先披露

发布时间:2020-03-22 来源: 短文摘抄 点击:

  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亚洲金融集团及亚洲保险有限公司总裁 陈智思   关键词》》 企业社会责任 农民工子女教育 内地保险业      企业应承担更多社会责任
  国内目前经济状沉很不错,很多企业经营成功,规模日益扩大,商业活动频繁。在这种情况下,企业更应该尽到自己的社会责任,在诚信商誉、促进小区发展等方面多做工作。同时,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并不单纯体现在提供资金,而应该加强与社会服务界的联系与合作,动员企业员工参与社会关怀活动。
  内地目前已经开始重视这方面的工作,可以借鉴香港地区及海外在推广企业社会责任方面的经验。2002年开始,香港创办“商界展关怀”活动,鼓励商界与社会服务界携手关怀弱势社群。本地企业和跨国公司积极响应这项活动,开始时有200多家商界企业参与,至今已发展到1500多家。企业在参与过程中与社工开展了不同形式的合作。很多社会问题不光需要政府重视,还需要有民间的非政府组织合作解决。
  
  应重视经济发展带来的社会问题
  农民工及其子女教育问题是当前内地社会发展中遇到的很重要的一个问题。随着内地经济发展,劳务产业大力发展,大量农民进城务工就业。随之而来的人口迁移带来许多社会问题,尤其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更加突出。很多适龄儿童不能及时入学,失学率比较高。这个日益庞大的群体不光自身发展受到限制,也潜在成为社会不安定的因素。经济发展的同时,国家应该更加重视并尽快解决这些问题。
  
  通胀对保险业影响不是很大
  去年下半年以来,内地的通货膨胀压力比较大,但从保险业的角度来说影响并不大。保险公司最重要的盈利来源就是保费投资,影响保险公司的主要是整体经济发展状沉。投资市场,包括股票和债券的波动,以及公司自身的投资方向和抗投资风险能力。去年内地股市大涨,年底很多保险公司的盈利就非常好,
  保险业在2008年也存在一定风险,从刚公布的数据可以看到,2008年第一季度保险业的盈利有所下降,但整体经济状沉还要到年底综合衡量。当然,美国和欧洲市场对中国经济和保险业发展也会有一定影响。
  在香港。商业保险和社会保障基本是不相关的。商业保险公司需要盈利,以此保证股东利益,社会保险则主要由政府负责。内地的保险业则有不同之处,比如农业保险、医疗保险等,国家的角色体现在其中,而不是单纯从商业角度运作,再比如失业保险,这些险种中存在的商业风险如何承担,还需要进一步探讨。当然,内地刚刚放开保险业,商业保险公司承担还比较多,需要慢慢摸索发展。
  
  财险市场需要调整
  内地部分金融领域准入的门坎确实比较高,比如保险业,按照现行保险市场准入规定,申请在内地组建合资保险公司的境外保险公司必须拥有超过50亿美元的总资产,目前除汇丰保险外,还没有香港的保险公司拿到内地牌照。但即使进入内地金融市场,如何推广自己的公司和产品也很成问题。因为内地市场网络太大,香港的保险公司如果能够在广州和深圳做好已经很不简单。我个人的看法是,香港公司参与投资内地公司,内地的人员、管道配以香港的资金、运作和管理经验,可能要比直接投资更有影响力。
  内地的寿险公司的发展潜力很大,寿险投资也还有很不错的空间,但财险发展目前来看不是很健康。因为新近启动很多财险公司,保险价格竞争激烈,保费价格太低不利于企业盈利。已经有一些财险公司难以维持,合并重组会是一个趋势。
  
  全国第十一届政协委员、香港利昌金铺常务董事 胡经昌
  关键词》》 留守和流动儿童权益 贫富差距 气候影响 黄金期货
  
  保障留守和流动儿童的权益
  一直以来,我都十分关注内地贫困地区的教育和儿童的健康成长问题。留守儿童问题已成为内地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随着社会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青壮年农民走入城市,而他们的子女大部分还留守在农村,在成长发育的关键时期缺少父母在情感上的关注与呵护,无法享受到父母在思想认识上的引导和帮助。
  同样,上世纪90年代后期以来,流动农民中的儿童数量急剧增加,流动儿童即第二代移民问题也已日益明显。这些儿童或被父母带到城市,或者就在城市出生。相对于成年劳动力来说,流动儿童身上有着独特的成长性,在城市里的感受与经验将决定他们今后的人生努力方向。
  如何保障留守和流动儿童能够接受良好教育,需要更多人的关注,需要研究相关的制度创新。两会期间,我拟就“扶贫”议题作出提案,其中重点即为“留守儿童”和“流动儿童”。
  
  黄金期货将进一步完善国家金融体制
  随着内地经济金融发展和与国际接轨,黄金市场的开放(此处是指黄金期货)是理所当然和循序渐进的一步,也是进一步完善国家金融体制发展的基础。因为内地黄金生产日渐增多,在国际上也渐有长足的影响,而且内地黄金用途和销售蓬勃,黄金期货将为用家和生产者带来一个良好和合理的配套管道。
  内地港股直通车的政策,在最初宣布阶段只是一个具体的方向性政策,很多细节和规则明显有待进一步研究和落实,特别是在处理“外汇”可能流失和对内地股市的影响等方面,需要充分考虑和照顾,而且,大众投资港股也要有足够和完善的教育配套安排,避免内地投资者在“羊群心理”下,一窝蜂地盲目投资而有所损失。回看近期的股市大幅下滑和波动的情况,港股直通车“延迟”而未正式推行也可以视为是一件正面的事。
  
  关注贫富差距
  中国社会目前经济高速发展,绝对贫困人口的数字已经大大减少,但穷人与富人之间的差距在不断增大。过大的贫富差距会带来很多社会问题,比如造成部分低收入群体的心理失衡,或者加速强势群体和弱势群体之间的分化,在社会资源利用上形成新的不公,从而加剧贫富差距,形成“富人更富,穷人更穷”的局面。
  应该让更多民众更加普遍地享受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成果。在确保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立与多元利益诉求相适应的利益协调机制、为全体社会成员提供大致均等的基础教育、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公共就业服务和基本社会保障等方面,政府还有很多工作要做。
  
  需充分重视气候所带来的深远影响
  为了2008年奥运会顺利召开,有关部门一直在积极地采取措施以实现节能减排目标,履行环境保护的义务,北京的天气状况也有很大改善。但持续变幻的气候状况仍日益带来挑战。今年年初,内地南方遭遇雪灾,多年暖冬使得人们防寒意识消减,政府“防寒机制”也相对薄弱,由于猝不及防,上亿民众受到灾害影响,各方损失巨大。人类自然环境日益恶化,气候变得越来越不规律,异常天气越来越多,我们的气候监测能力、基础设施建设、生活物资、医疗设备和能源储备都面临更加严峻的考验。对于持续变幻的气候及其带来的深远影响,政府也应尽快展开深入和迅速的科学研究。
  
  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刚毅(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王敏刚   关键词》》 执法力度 金融改革 代表监督立法 文化强国
  
  内地需提升执法力度
  目前国内的发展势头良好,经济领域发展已经具备一定基础,各种企业形态也相对完备。这样的时期更需要加强国家法制建设工作,提高执法力度。改革开放30年来,内地立法充足,但在某些领域和地方,执法不严。有法不依,欠缺执法精神是外商和港澳台投资者在内地遇到的一个很大的问题。
  提高法律素质,全面提升执法力度,这对社会发展来说至关重要。上个世纪90年代初,内地进入全面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阶段,十几年来,经济发展一直是主流声调。近些年,对“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强调则表明了我们国家发展的下一个重点方向。完善法律体系和优化投资环境将对经济产生很大推动作用。
  
  内地金融改革刚起步
  过去几年,内地国有企业改革全面启动,民营企业异军突起,逐渐成为中国经济的中坚力量,为GDP做出很多贡献。鼓励民营企业继续发展,关键要有足够的监管机构,这就涉及到政府体制改革。
  内地金融体系需要关注内外两个市场:对内,要从政府管制结构调整入手。一方面推动大型国有企业民营化,另一方面促进政府职能从监管到服务型转变;对外需要高度关注国际金融变动形势,从更多渠道掌控市场关键信息,从而制定相适应的调控政策。
  
  进一步开放内地金融领域
  香港和内地的金融领域合作有很大空间,应积极促进两地企业更高层次的互动与互补。内地不少开放予外资金融领域的门坎还比较高,各类开放合作的脚步应当加快。香港服务业较内地更为发达,若更多金融机构可更方便进入内地,短期内或许会冲击一些企业,但外资金融的运作经验也会随着传入内地,促进内地金融领域更快发展。
  长远来看,港股直通车肯定会开通,关键问题是要注重调控机制。香港是个开放的国际化金融市场,内地个人投资香港证券市场还是面临一定的外汇流动风险,所以,需要加强监管和调控。以维护内地与香港金融安全。
  
  加快代表监督立法步伐
  如何加强人大监督工作的问题,已经研究多年,2007年,《人大常委会监督法》正式通过。但为了更多更好地发挥人大代表的监督作用,应尽快出台人大代表监督的相关法律,如此,全国各地200多万名各级代表也能够更好地协助人大常委会。体验人大代表对“一府两院”经常性的监督职权。
  
  文化关乎13亿人的历史和未来
  改革开放30年来,国内一直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科教兴国战略也已提出多年,这些仍是今后一段时期国家需要大力发展的方向。但与此同时,还应该强调“文化强国”。在持续发展中保持中华民族几千年来的文化传承。对于国家发展和民族崛起来说,国民整体的传统文化素质延续和发展至关重要。回顾欧洲发展的历史。过去几百年,多个曾经创造强大经济实力的国家,短时间崛起,却因内部矛盾而不断分裂,只有一个懂得运用优秀传统文化的国家,才能拥有不断前行的力量。世界四大文明中,中华文明最年轻,文字记载历史却最长,其他文明都几经波折不复其原貌了。因此我们应该珍惜并认真传承文化和历史。实行“文化强国”。
  
  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云南省普洱市市长 沈培平
  关键词》》 普洱茶产业 创新扶贫 兴边富民
  
  茶产业给地方经济注入新活力
  云南省普洱市地处祖国西南边陲,与缅甸、越南、老挝三国接壤。是云南面积最大,资源最丰富的地区。普洱是世界茶树原产地的中心地带。是普洱茶的原产地,也是世界茶树资源的重要宝库。普洱市近年来加大了对茶产业的扶持力度,将其提到第一支柱的位置。支持和鼓励茶农种植优质、高产、生态茶,提高普洱茶原料生产水平,并重点扶持带动茶区致富、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龙头企业。
  普洱市也加快了普洱茶行业标准体系的建设。为配合“普洱茶地理标志”商标的使用和《云南省普洱茶综合标准》的实施,普洱市率先颁布了《普洱市普洱茶原料加工标准》、《普洱市普洱茶加工标准》,并对相关企业进行了培训,提出“做安全、卫生、健康的普洱茶”、“普洱茶――健康全世界”的口号,使普洱茶从“农业普洱”到“文化普洱”,进而向“科学普洱”迈进。
  目前,茶产业已成为普洱市的第一支柱产业,普洱市将继续抓好这项富民工程。 “十一五”期末,普洱市将拥有现代茶园200万亩,在此基础上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136万亩野生古茶树(古茶树园)群落,实现产值100亿元。
  
  创新扶贫经验谈
  普洱市长期以来肩负着戍边卫国的重任,经济建设起步晚,社会发育程度低,贫困面广。贫困程度深。2005年。占云南省拉祜族苦聪人50%的镇沅苦聪人,人均纯收入只有187元,人均口粮仅170公斤。
  2006年以来,普洱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中央重视人数较少的少数民族的贫困问题、更加关注民生等一系列政策的落实,特别是全面贯彻落实温家宝总理对《云南镇沅苦聪人生活依然贫困》(2005年11月第3336期《国内动态清样》)一文作出的重要批示,结合当地实际,采取“四个到位、五个结合”的做法,创造了“集中力量,整合资金,连片开发”的特少民族聚居区扶贫开发模式。
  “集中力量”,把全市广大干部群众集中起来,实施重点突破。普洱市抽调32名县处级领导、53个部门、235名工作队员定点挂钩和驻扎项目点开展工作,并把项目实施任务细化量化到人,形成了集中力量、高位推动之势,保证了苦聪人扶贫开发项目快速推进。
  “整合资金”,把各级财政资金、部门资金和上海对口帮扶资金集中整合、捆绑使用。两年来,普洱市共整合各类资金2.1亿元,从苦聪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入手,全面实施整村推进和易地搬迁安置,集中改善苦聪人生产生活条件,培植和发展产业,大力发展民生事业,提高科技文化素质,增强自我发展能力。
  “连片开发”,坚持“一盘棋”的思想,统筹实施聚居区内苦聪人与其他民族扶贫开发。镇沅苦聪人聚居区是以拉祜族苦聪人为主、多民族杂居的贫困片区,普洱市采取整个片区扶贫攻坚的策略,将苦聪人聚居区内的所有贫困群众一并纳入苦聪人扶贫计划,实现了连片集中开发。
  到2007年底,苦聪群众人均口粮达280公斤,人均现金收入600元,90%以上的苦聪人住进了砖瓦房,1.25万苦聪人彻底甩掉了贫困的帽子。“集中力量,整合资金,连片开发”的特少民族聚居区扶贫开发模式也得到省和国家的高度重视,全国东西扶贫协作培训班在普洱举办。全国15个省(区)100余人到现场参观学习。
  
  增强边境县市自我发展能力
  云南“兴边富民”工程特别强调特色经济的建构。云南边境地位于热带和亚热带,具有丰富的热区生物、水能、矿藏、民族文化、旅游等资源优势,并有11个国家级一类口岸和8个二类口岸,具有建成面 向东南亚、南亚开放前沿的区位优势。“兴边富民”工程筹划培育、建设一批具有较强支撑能力的特色产业,扩大沿边对外贸易,加快沿边城镇和口岸建设,打造沿边新兴产业。
  在“兴边富民”工程的大框架下,普洱市认真落实十七大提出的“绝对贫困现象基本消除”的目标要求,紧紧抓住中央支持欠发达地区提高自我发展能力、深入推进东西扶贫协作等重大战略部署的机遇,创造了“集中力量,整合资金,连片开发”的扶贫模式。
  
  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山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申瑞涛
  关键词》》 农村合作金融立法 可持续发展
  
  需尽快启动农村合作金融立法
  农村金融体系改革是整个金融体制改革中最重要但又最薄弱的环节。
  创新农村金融体制又是农村金融政策的重中之重。
  挖掘农村社区的信用资源,并以此作为构建农村金融体系的基础,赋予农民金融发展权,承认农民之间金融交易的合法性,使其内生出与农村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农村金融体系,才能规避正规金融机构无法低成本解决农村经济风险的缺陷。
  农村信用合作社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由社员入股组成、实行民主管理、主要为社员提供金融服务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
  农村合作金融作为我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已经成为农村金融事实上的主力军和联系农民的最佳金融纽带。作为服务“三农”金融主力军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其发展与“三农”发展息息相关。
  在我国合作经济得到长足发展后,国家制定颁布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但该法律的调整范围并不包括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无论从支持“三农”发展还是类比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立法实践来说,都需要尽快启动农村合作金融立法。
  
  制定农村合作金融法是明确农村合作金融性质的需要
  合作制的普惠性与股份制的盈利性决定了二者的根本性质不同,需慎重考虑以股份制或介于二者之间的股份合作制改革,因为企业性质将直接决定企业的经营发展方向。
  由于农村金融的服务面广、业务量大、经营成本高,且服务的农业为弱势产业,受自然灾害以及市场风险的影响,产业风险较大,商业性金融机构从根本上来说缺乏服务农村经济和农户的内在动力。而在多年的发展中,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已在农村拥有了商业性机构所无可比拟的高网点密度、服务覆盖率以及与农户之间的长期性合作关系,已经成为农村地区最庞大和最完备的金融机构。
  但尽管各类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名称中均标明“合作”二字,但合作制的性质越来越趋于弱化,多年来,国内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在恢复合作制地位或是按照股份制的模式进行改革之间摇摆不定,在互助和商业化运作中寻求平衡,在民主管理和以资本话语权之间寻求着平衡,这些现象产生的根本原因还是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无法可依。
  
  制定农村合作金融法是保障农村合作金融合法权益的需要
  到目前为止,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仍然是多头管理的格局。由于没有统一的农村合作金融法典,没有统一的标准来衡量,颁布文件的部委往往从自身角度出发考虑问题。不可避免地造成了规范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里发行文件的不规范。
  法律地位的缺失也造成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实际工作中的无所适从,企业注册、监管和变更等流程不够顺畅,优惠利率等政策不能合法享受。
  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和社会法制化程度的不断提高,近年来,国家在不断清理各项立法性文件,对于农村合作金融的立法性文件也在逐步清理,但是由于没有一部统一的农村合作金融法典,这种清理本身带有一定的自发性和盲目性,仍然不利于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发展和合法权益的切实维护。
  
  制定农村合作金融法是农村合作机构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农村经济发展需要资金支持,目前,国家财政难以取得较大增加,集体经济因缺乏积累而投资极为有限,政策金融特定规定性高,商业金融会自主规避农业贷款风险,解决农村经济发展所需资金的重任很大程度落在了农村合作金融身上。如果没有法律作保障,短期扶持政策已经产生的良好效果和农村信用社已有发展成果将难以真正维护好。
  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分散的股权造成单个的外部股东持股比例十分有限,股东权利的分散性使得外部股东关心和推动农村信用社法人治理工作的能动性很低。在《公司法》和《商业银行法》基础上制定的《农村信用社章程》中的“三会一层”制度,与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自身有着天然的差别和缺陷,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法人治理无法形成有效的权力制衡机制,无法从根本上改变农村信用社内部人控制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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