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荷兰和法国的外交思想]荷兰三大外交支柱

发布时间:2020-04-10 来源: 短文摘抄 点击:

  

  16世纪末以后,世界经济中心开始由地中海向大西洋转移。大西洋沿岸的国家荷兰、法国、英国等逐渐崛起。1566年,尼德兰爆发反对西班牙专制统治的资产阶级革命,并于1609年取得胜利。革命胜利后,荷兰对内发展资本主义,对外奉行扩张政策,与英国、西班牙、法国等争夺殖民地,曾一度称雄西欧。当时荷兰的工商业和航海业比较发达,其商船吨数占全欧的3/4,有所谓“海上马车夫”之称。为适应荷兰资产阶级的对外扩张和海上霸权,荷兰外交家格劳秀斯提出了国际法的学说,另一位外交家维克尔福特则论述了使节及其职能。但是,荷兰的霸权在历史上只是昙花一现。由于执政的大商业资产阶级实行重商政策,对工业保护不够,荷兰很快走向衰落,为英国、法国等所取代。

  在荷兰之后,开始了法国称霸欧洲大陆的时期。经过16世纪后半期的大内战时期以后,法国已经变成了一个强大而成熟的君主专制国家。与此同时,西方外交也进入了所谓法国时期,直到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在长达300年的时间里,法国成为西方外交的领航者,法语则是当时国际外交界的通用语言。尼科松认为,法式外交是处理文明国家间相互关系的最佳方法。这种外交的最大优点在于,它建立了一个制定外交政策的中央集权的权威机构,培养了一支由专家组成的贯彻这种政策的队伍。同时此法注重礼仪和尊严,讲究持续和渐进,重视知识和经验,照顾到当前各国实力的现实情况。它把恪守信义、说话达意和用词精当定为搞好谈判所必不可少的条件。

这种法国式的外交,通常被称为规范外交或传统外交,是由黎塞留首创,经卡利埃尔分析,在长达300年的时间里被欧洲国家所普遍采纳的国际谈判的理论和实践。

  

  第一节:格劳秀斯的外交思想

  

  格老秀斯(Hugo Grotius, 1583一1645 )17世纪荷兰著名的资产阶级法学家、政治家、外交家和历史学家,近代资产阶级自然法的创始人,国际法的鼻祖。

  格劳秀斯出生于荷兰德尔夫特省一个富裕律师的家庭,其父詹格罗特为法裔,是哲学和法学博士,著名律师,曾任莱顿市的议员和莱顿大学校长。格劳秀斯自幼有神童之称,11岁进入莱顿大学学习,15岁赴法国奥尔良大学攻读法律专业,16岁回荷兰海牙任律师。1607年任荷兰律师协会主席,1613年任荷兰驻英大使。在担任驻英大使期间,曾参加荷兰关于东印度公司的贸易问题与英国的谈判。1618年荷兰发生教派冲突,即亚美尼亚派和加尔文派的冲突,引起内乱。格劳秀斯参加了亚美尼亚派,事败后被反对派宣告有罪,并被捕入狱3年。1621年,在其妻玛丽亚的营救下越狱,亡命法国,为法王路易十三服务,任法国驻瑞典公使。1635年改仕瑞典,担任瑞典驻法国公使。1645年卸任,在回巴黎途中病逝,享年62岁。格老秀斯死前为自己撰写了墓志铭,即:“荷兰的囚徒兼亡命者,瑞典王国的公使,格老秀斯长眠于此。”

  格劳秀斯对法学、神学、历史、文学及自然科学均有研究,而以国际法和外交学的研究者著称。他的主要著作有《捕获法》(1604)、《论海上自由》(1609)、《战争与和平法》(1625)等,其中《战争与和平法》是格劳秀斯的代表性著作。这一著作在当时就获得了很大的成功,曾连续再版多次。据不完全统计,《战争与和平法》一书,用拉丁文发行过55版,曾被译成荷兰文、英文、法文、德文、俄文、西班牙文、日文和中文等。1791年,法国革命家米拉波曾对荷兰人讲:格老秀斯是“他们国家永恒的骄傲,他那论战争与和平的书使一门最美最有用的科学形成完整的体系。”

  格老秀斯的外交思想,特别是国际法思想,集中地体现在他的著作《战争与和平法》中。《战争与和平法》共分3卷,有5个部分。绪论着重论述了权利的起源与法律问题;
第一卷着重论述战争的起源、性质和分类,国家主权和公民权利与义务诸问题;
第二卷主要说明何者是公物,何者为私产,何谓对人的权利,何谓所有权的义务以及有关公私誓言、损失赔偿、使节尊严等;
第三卷主要论述战争中的合法行为和违法行为、外国人的合法和违法行为及其处理规则等。该书的最后一部分是结束语,主要论述了和平的种类以及战争条约等。格劳秀斯的主要外交思想可归纳如下:

  1.外交思想的哲学基础

  格劳秀斯的外交思想是以自然法理论作为基础的,而自然法在他看来则源自人的理性,这表明了了他对人性的看法是持乐观态度的。格劳秀斯认为,人与动物是有根本区别的,这种区别表现在人是有理性的动物,人是社会的动物,人类的特性需要社会交往,并且需要过和平而理性的生活,所以“一切动物生来只求自己的利益”这句话是适用于人类的。他写道:“自然法是正确的理性准则,它指明任何与我们理性和社会本性相合的行为就是道义上公正的行为,反之,就是道义上罪恶的行为。” 人们“都是为着社会而生存的。这社会的每部分,若不为互相容忍与善意包围,则社会是不能存在的。” “自然法之母就是人性,社会交往的感情就产生于此,并非由于其他的缘故。”

  格劳秀斯假定在国家产生之前曾经存在过某种“自然状态”,当时人们的生活是自由、平等的,但是,这种生活却缺少安全的保障。于是在人的理性的启示下,人们为了共同的利益而联合起来,组成国家。而组成国家的目的“就是通过整个社团的帮助和利用联合的力量来保卫每个成员,使他平安地享受他自己应得的那一份。” “仅为着自身的利益而剥夺他人之所有,便和自然法相冲突。” 从“自然状态”和“自然权利”的假定出发,格劳秀斯提出了他的自然法理论。他认为,世界上存在两种法,一是自然法,一是意志法。意志法起源于人的意志或上帝的命令,可划分为“神命法”和“人类法”。神命法是上帝在创造人类以后、洪水以后和耶稣之后给予人类的;
人类法包括家庭法、国内法和国际法,是一种实在法。而自然法是导源于人的理性的,是神圣的,是其他一切法律的基础,神命法也不例外。上帝也不能改变自然法,自然法是永恒不变的,也是普遍适用于人类社会的。“因为事物的本质,其本性和存在,是只依靠自身,而不依靠任何物的。……所以神自身也要忍受他的行动受这一规则所判断。” 格劳秀斯还把不得侵犯他人的财产、应当赔偿自己过错引起的损失、应当履行自己的诺言,遵守契约、把不属于自己的东西及其所产生的收益归还他人、违法犯罪要接受惩罚等规定为自然法的基本原则,要求所有的人都必须严格地遵守。

  2.国家主权论。格劳秀斯认为,人们通过社会契约建立国家,国家是“一群自由人为着享受公共的权利和利益而结合起来的完善的团体。” 而国家的主要特征就是拥有主权。那么什么是主权呢?他写道:“所谓主权,就是说它的行为不受另一种权力的限制,所以它的行为不是其他任何人类意志可以任意视为无效的。” 与布丹相比,格劳秀斯较早地划分了对内主权和对外主权。他认为,主权属于国家者,称之为对外主权;
主权属于一个人或者多数人者,则称之为对内主权。他说:“比方视力,就广义言,属于身体,就侠义言,属于眼睛。主权的所有人亦有广狭之分,从广义看,主权属于社会全体,亦即属于国家;
从狭义看,则要看各国的法律和习惯,主权或者属于一个人,或者属于多数人。” 但是,格劳秀斯是主张国家主权属于一个人的。他认为,当人们订立契约成立国家之时,就把权力交给了君主,并对君主负有服从的义务。格劳秀斯反对人民主权的思想,主张君主主权。他说:“有些人认为,最高权力永无例外地属于人民,所以只要君主滥用用权力,人民便可以限制他,惩罚他。我们都不能不反对这种意见。这种意见过去已经招致了什么祸患,如果人民一旦全部保持这种见解的话,将来还会继续发生什么祸患,每个明智的人都是看得出来的。” 只是在极端的情况下,格劳秀斯才承认人民对君主的反抗权。他说,君主“违反了法律和国家利益,人民不但可以用武力反抗他们,而且在必要时还可以处他们的死刑。”“如果君主把他的王国让给他国,或使他的国家变成另一个国家的附庸国,他就丧失了他的王权。” 显然,这表明了格劳秀斯思想上的保守性。

  3.国际法思想。格劳秀斯是西方近代国际法之父,他在历史上第一次系统地阐述了国际法理论。关于法律的分类,格劳秀斯基本沿袭了罗马法学家的做法,把自然法与万民法分开。他认为自然法基于人的自然理性,而万民法是契约或协议的产物。格劳秀斯认为万民法乃国际法的前身,他曾经把国际习惯法这个法律部门叫做万民法。国际法以自然法为基础,但与自然法有区别。格劳秀斯认为:“一国之法律,意在谋一国之利益,故国际之间,亦必有其法律;
其所谋者,非任何国家之利益,乃各国共同之利益也。是法也。吾名之曰国际法,以示别于自然法。” 在《战争与和平法》导言中,他还论证了国际法存在的必然性和必要性。他说:“人有恒言,战争中无法律,斯言最不足信,战争之作,正所以维持法律,故战争之事,亦宜以合于法律及诚意为限。”“纵使退一步言,战争之际,法律失其效力,非所语于万古不变之大经大法也。善哉迪欧朴内森席斯言,仇敌之间,无成文法—即国法—但有不成文法。所谓不成文法者,或为自然之所赋予,或为国际之所公认。” 因此,格劳秀斯强调:“国际之间,必有一共同之法律,此法律在战争中,或与战事有关各事,均可发生效力。本书之作,实具有重大原因,窃见崇奉基督教之国家,以战争为儿戏,眦睚小怨,顿起干戈,虽使野蛮人闻之,亦将为之汗颜。且战事既作,一切宗教法律,胥皆弃若蔽履,一若生人受命,即专以屠杀为事者。” 根据国际法,格劳秀斯还区分了正义战争和非正义战争。他认为,只有出于自卫、恢复自己的财产和惩罚的战争才是正义战争,其中自卫战争是被压迫民族和国家的自然权利,是不能剥夺的。但是,格劳秀斯作为理想主义者,同时也是和平主义者,主张国家之间的分歧应通过和平方式解决。如果不幸而爆发战争,则应当遵循国际法的规定,如不能不宣而战,要坚持人道主义原则,保护非战斗人员;
坚持公海航行自由的原则;
要保护交战国双方外交代表的安全等等。

  4.使节权利论。格劳秀斯在其著作中用整整一章(第18章)叙述了使节的权利。他系统地记述了从过去到17世纪初使节法领域中形成的那些惯例。格老秀斯指出,使节有两项基本权利即:(1)受他所出使的国家接纳的权利;
(2)使节人身、其随员和财产不受侵犯。使节的这两项权利,虽与自然法的一些不可更改的原则有关,但主要取决于各个国家的意志或者说是习惯。例如,使节受接纳的权利,决不是说他所出使的国家必须接纳他,但拒绝接纳一个使节要有充分的理由。如使节系由业已侵入该国之敌方派出者,或者使节带着唆使他国臣民暴动的目的,就有充分理由剥夺其被接纳的权利。同样,使节之不可侵犯权也是如此。使节不可侵犯之程度大小,取决于该使节驻在国之习惯。

与使节人身不可侵犯相关的,还有使节的治外法权。格老秀斯写到:“既然根据国际法,使节代表其君主,他就仿佛处于他行使其职权所在国家的领土之外。从而应该认为,他没有义务遵守他所出使国家的法律。如果他犯了罪,那就应该对此视而不闻,或者遣送该使节出境;
如果其罪行给他出使的国家带来重大的损失,则应要求其国君予以惩治或与或者将他引渡。使节的随员和使节的财产也享有这样的不可侵犯权。至于使馆中的庇护权,则只有得到使节驻在国君主许可时方能成立。”

  格劳秀斯的外交思想特别是国际法学说,是具有进步意义的。他对人性的看法,关于战争的学说,关于“公海自由”的主张以及关于战争中要贯彻人道主义原则等思想,都闪烁着理想主义的光芒,因此后人不仅把他被视为国际法之父,而且还把他视为西方国际关系理论中理想主义学派的先驱。

  

  第二节:维格尔福特的外交思想

  

  维格尔福特(Abraham De Wicquefort 1606-1682), 荷兰著名外交家,《大使及其职能》一书的作者。曾经担任荷兰出席威斯特伐里亚和会的全权代表,勃兰登堡选帝侯驻巴黎使节,布伦瑞克和卢森堡大公国驻荷兰外交使节等。

  维格尔福特于1606年出生在荷兰的阿姆斯特丹。在17世纪的欧洲,他是一个典型的集外交家、间谍、冒险者、官员各种角色于一身的人物。他懂多国语言,具有非凡的和准确的记忆力。他的语言天才曾经得到法国首相黎塞留大主教的欣赏,被聘为翻译。勃兰登堡选帝侯也委任他担任驻巴黎的使节(1628-1658)。当时,他与欧洲各国的王公大臣都有有通信联系。其中,时任荷兰首相的维特与他交往甚密,(点击此处阅读下一页)

  这引起了法国首相马扎林的不满。马扎林下来驱逐维格尔福特。但维格尔福特不愿离开法国,结果被投入巴士底狱。释放后,他短期到过英国。1659年,维格尔福特返回荷兰海牙。荷兰首相维特命他撰写《荷兰史》。此时,维格尔福特与法国外交大臣朗尼有通信联系,并接受法国津贴,直到1672年法国入侵荷兰为止。维特死后,荷兰新任首相认为维格尔福特是一个危险人物。1676年3月25日,他因叛国罪被逮捕。同年11月20日,被判处有期徒刑。在狱中,他写作了他的代表性著作《大使及其职能》。1679年2月18日,在女儿的帮助下,他逃离监狱,并得到了布伦瑞克公爵的庇护。1680年在荷兰政府的同意下,《大使及其职能》(两卷本)正式出版。1682年,维格尔福特死在德国的汉诺威,终年85岁。

  维格尔福特的外交思想主要体现在他的两卷本外交学专著《大使及其职能》一书中,并可概括如下:

  1.关于使节职能的观点。维格尔福特认为,大使的职能主要“包括维持两个王公之间的有效沟通,传递其主公致驻在国王公的书信,并恳求回复……以及实现其主公的目标和维护其利益。” 忠诚是对大使的基本要求。英国女王伊丽莎白曾经将她的两位使节尼古拉.克利富特和安东尼.雪黎投入监狱,因为他们竟敢未经允许便接受法王亨利四世的圣迈克尔勋章。对此女王当时表示,一个圣洁的女人只应该仰视自己的丈夫,而一个臣民除了效忠于上帝指定给他的君主外,不应该私通其他的主权者。对于女王的做法,维格尔福特极表赞成,认为,单单发生怀疑这一点,便至少足以将使节召回并结束其功名前途。

  2.光荣间谍论。维格尔福特提出,大使一方面是“和平的使者”,同时也是“光荣的间谍。”“实际上,大使的职能之一就是回报他的主公,服从委任他的人。因为作为光荣的间谍,他不仅要成为主公的一个可靠的情报来源,而且应该按照主公指示的方向去行事。” 使节以收买手段探听它国秘密的职责是非常重要的,以至可以说,那些没有此种习惯的国家,由于害怕失去5万艾叩,却因而失去数百万艾叩。例如联省共和国就是如此。联省共和国没有设置用于收买行贿之专款,而三级会议拨发此种经费又公开进行,弄得尽人皆知,然而这种事情却要求绝对的秘密。因此,荷兰的外交便掌握在奥兰治公爵们手中,而他们并不讨厌得到法国国王的津贴。亨利四世的大臣冉宁1609年8月11日的训令却有几行耐人寻味的话。在这段话中,冉宁指示法国大使拨付一定数额之款项用以支持奥兰治的摩里斯和其他要人,以增强他们对法国的同情和对法国世仇西班牙的敌意。国王亨利四世在其批示中指定为此目的而动用10万利维尔。

  3.关于大使的任职资格和条件。维格尔福特认为,一个大使最应具备的品质应该是谨慎和节制。其中谨慎主要包括仔细、反应性以及沉默和间接性等。大使的艺术在于,当你极欲渴求某件事情时,在表面上却要不动声色;
当你象划船一样推进自己的目标时,你却要从背后来使劲儿。而节制主要指一个人在紧急情况下控制自己的情绪和保持冷静及沉着的能力。相反,某些人的情绪总是一点就着,充满了火药和芒硝,在紧急情况下由于激动易于与对手妥协。因为他们很容易就会失去控制或者勃然大怒,以致于不知道他们当时到底在干什么。维格尔福特说,马扎林的一个卓越才能就是能够使对手失去控制或者晕头转向。在强调上述品质对于从事谈判和起草条约工作的重要性的同时,维格尔福特还表示,大使效能通常取决于他与其主公之间的关系。他认为,大使的忠诚也需要其主公信任和信心的汇报。如果一个大使在谈判没有给予全权,除非象在1644年芒斯特召开的结束30年宗教战争的会议上,西班牙代表未获得全权,其目的在于拖延谈判。

  维格尔福特的外交思想主要反映了17世纪欧洲的外交实践,是对当时外交实践的理论总结。正如他在《大使及其职能》一书序言中指出:与当时出版的大多数外交著作不同,这些著作都充满了关于“完美的大使“的叙述。但这些著作既未了解外交官职务本身,也没有理解世界的本质。因此,他的著作不打算花费时间讨论大使如何成为道德高尚的人,因为在这样一个堕落的时代,这样的大使无从寻觅。因为“使节也是人,也具有平常人的弱点,这就是说,他们也有激情和利益。但是使节应知道他是否愿意为自己和他的主公增添荣誉。” 维格尔福特的现实主义外交思想对17-18世纪的外交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他的《大使及其职能》一书描述了一个使节应该做什么以及怎样去履行其职务,曾多次再版,长期以来是外交官必读的指南。但是,后来他在外交史却被人忘却了,甚至尼科松也忽视了他。然而,作为西方近代外交思想的大师,他把法国的外交方式加以系统总结并推广,其功劳与卡利埃尔不相上下。

  

  第三节:黎塞留的外交思想

  

  黎塞留(Armand Jean du Plessis, Duc de Richelieu, 1585-1642), 枢机主教,法国近代著名的政治家和外交家,法国国王路易十三的首相(1624-1642)。

  1585年9月,黎塞留出生于巴黎的一个贵族家庭。21岁时进入纳威尔学院并在1607年4月16日被法王亨利四世提名为绿松城的主教。1614年,他作为教士代表进入三级会议。1616年,黎塞留成为军事和外交国务秘书。他曾是王太后的门徒,1617年王太后倒台,黎塞留随后被流放到布鲁耶斯,不久来到阿维农。1620年,黎塞留成功地安排了王太后玛利与其儿子路易十三的和解。1622年,黎塞留晋升为枢机主教。1623年,通过玛丽王太后的帮助,黎塞留担任国王路易十三的首相。在首相任内,国王本人尽管不喜欢黎塞留,但欣赏他的智力和精力。国王凡事均依靠黎塞留,作为最高行政机关的国务会议徒具虚名,实际权力集中在黎塞留及其助手手中。中央政府向各省派遣一个主计官,其地位高于各省总督。主计官由中央政府任免,官职不能世袭、买卖和转让。为了削弱贵族的势力,加强君主专制的中央政权,黎塞留对胡格诺教派进行了镇压。当时胡格诺教派依据《南特敕令》,在法国南部拥有许多城堡,对抗王权,形成“国中之国”。1628年,黎塞留亲自指挥军队,攻占了胡格诺教派的重要据点拉罗舍尔。次年,又剥夺了该教派享有的政治和军事特权。1631年,黎塞留被封为公爵。1632年,他镇压了奥伦治公爵的叛乱。在30年宗教战争期间(1618-1648),他交替运用谈判和武力的手段保护了德意志的新教徒,目的是使奥地利哈布斯堡王朝难堪。黎塞留还在其助手的帮助下,使葡萄牙与西班牙分离。总之,黎塞留在其首相任期内,政治上任用“穿袍贵族”(贵族化的资产阶级),镇压新教徒叛乱,削弱地方割据势力,巩固了法国的王权和中央集权;
经济上,他改革财政制度,鼓励发展工商业,建立贸易公司,实行殖民掠夺,为法国君主专制的鼎盛时期奠定了基础;
同时外交上,他支持他德意志新教诸侯和荷兰、瑞典等国,反对哈布斯堡王朝,从而建立了旨在确保欧洲和平与法国优势地位的均势体制。在黎塞留秉政不到20年的时间里1624-1643),法国摆脱了奥地利王族的钳制,维护了国家的主权和独立,同时法国比20年前则强大了许多,法国的版图也空前辽阔。法国国王在被承认的王国国界外,还控制着阿尔图瓦、洛林、阿尔萨斯、萨瓦、鲁西永以及上莱茵地区桥头重镇,在意大利北部也拥有巩固的基地。王国的海军已取得对西班牙的优势,掌握着西地中海的制海权。在大西洋,法国的舰队与英国的舰队势均力敌。在海外,法国在加拿大和安的列斯群岛建立了殖民地,塞内加尔沿岸和马达加斯加已设有法国贸易公司。

  黎塞留的外交思想主要体现在他的《政治遗书》中,该书出版于1688年。尽管有人对其真实性表示怀疑,但我们认为,这本书确实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黎塞留的政治信念和思想。

  黎塞留的主要外交思想可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国家利益至上的思想。“国家利益”(raison d’etat),过去翻译成“公益”的概念和思想的出现,是与欧洲民族国家体制的形成联系在一起。在文艺复兴时期,意大利的马基雅维利和法国的布丹等人已经涉及到了国家利益问题,但是他们并未明确提出国家利益的概念。严格说来,黎塞留应是较早提出国家利益概念并身体力行的政治家和外交家。黎塞留认为,马基雅维利关于政治的一系列原则并非下流无耻,而不失为真正伟大的原则。“国家”高于一切,国家是一种价值,为了它,一切手段都是好的。他告诫君王说:“对那些以轻视国家法令自诩的人们,应该采取严峻的态度,这就叫为‘公益’办事。基督教徒应该忘记他个人所受的侮辱,但执政者却应记住破坏公益的过错。事实上,不处罚他们,就等于犯双倍的过错……鞭子是司法的象征,任何时候都不应该不用它。” 黎塞留在1624年担任法国首相时,正值神圣罗马帝国皇帝斐迪南二世企图消灭新教、恢复罗马教会的统一,并妄图称霸中欧。这股反宗教改革的逆流导致了欧洲30年宗教战争的爆发。作为天主教徒和红衣主教,黎塞留本应支持斐迪南二世的宗教目标,但是黎塞留却把法国的国家利益置于宗教目标之上,采取了支持德意志新教诸侯的态度,反对奥地利哈布斯堡王朝称霸中欧,因为这不符合法国的国家利益,一旦斐迪南二世的计划得逞,法国将降为欧洲的二流国家。1629年,黎塞留下令给予法国新教徒以信仰自由。1635年,他说服法王正式加入了30年宗教战争,以武力支持德意志的新教势力,与哈布斯堡王朝分庭抗礼。1648年,30年宗教战争宣告结束,交战各方签订了《威斯特伐里亚和约》。此时黎塞留已经不在人世,但和约的签订是黎塞留政策的胜利,因为该和约确定了德意志的国内制度和政治分裂的局面,并在事实上削弱了哈布斯堡王朝,确立了法国在欧洲的优势地位,葬送了神圣罗马帝国。同时,该和约还确定了欧洲各国的国界,标志着欧洲民族国家体制的正式形成。

  2.追求法国天然疆界的思想。在亨利四世时,法国就出现了所谓追求“天然疆界”的想法。据亨利四世的大臣秀利说,亨利四世有一个“宏伟的规划”,即使哈布斯堡王室降低到比利牛斯半岛一地国君的地位,把土耳其和鞑靼人赶到亚洲去,重建拜占庭帝国,然后再重画整个欧洲的政治地图。欧洲将分为6个世袭君主国家、5个选举的国家和5个共和国。在这一切国家之上设置一个专门的议政府,负责维护普遍和平并审理国与国之间、国君与其臣民之间的一切纠纷。而基督教国家的这个特种共和国的首脑是教皇,其首相则为法国人。黎塞留继承了亨利四世的思想,把追求天然疆界视为其外交政策的主要目标,并通过削弱哈布斯堡王朝,维持欧洲的“政治均势”来实现这一目标。黎塞留在1633年曾写信给国王路易十三,希望国王同意参加30年宗教战争,因为这样可能兼并洛林,把法国的东部领土推进到莱因河边,取得法国东部的天然疆界。后来在《政治遗书》中,黎塞留则明确表示:“我秉政之目的在于:为高卢收回大自然为它指定的疆界,为高卢人找回高卢人国王,将法国置于高卢的位置上,在原属古代高卢的一切地方建立新的高卢。”

  3.外交谋略思想。黎塞留对马基雅维利的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思想深表赞同。他曾授意一些学者用马基雅维利的思想为他的政策辩护。其中一位学者曾写道:“为求和平而以战争为手段,其后果即使违背个人初衷,亦非出于故意,而是迫于最严苛最残酷之现实需要。开启战端之意图若为正当,便可谓正义之战。因此最主要的考虑因素乃意图而非手段。为除恶以致有时令无辜者流血,此非战之罪。” 从这一思想出发,黎塞留为了维护法国的国家利益和国家目标,一方面不惜采取强权政治和武力政策;
另一方面,也十分强调谈判、宣传等和平手段的运用。在《政治遗书》,我们既可找到他的赤裸裸的强权政治的语言,也可发现他谈判思想。黎塞留指出:“就国事而言,有权力便有权利,弱者仅能勉力顺应强者之意见。” 同时,黎塞留又十分重视谈判的功能和作用。他写道:““深思熟虑的谈判可使一些国家在同另一些国家的日常谈判中得到许多好处。不深信这一点的人,未必能意识到它。由于深信这种说法的正确性,所以我坚决主张,为了国家利益必须坚持进行谈判,不管是公开的还是秘密的,而且要普遍地进行,甚至在谈判不能马上带来好处和多半无法预料未来的结果时也要进行。” 另外为了推行其外交政策,黎塞留十分重视新闻舆论的作用。在他的支持下,法国创办了第一家报纸《新闻报》,建立了“法兰西学院”,黎塞留还亲自组织了一个才华横溢的写作班子。(点击此处阅读下一页)

  例如,为论证法国吞并洛林、取得莱茵河以西领土的合法性,他曾批准出版一本题为《洛林公爵领和巴尔并入法国的最可靠手段为何》的小册子。该小册子声称:“对位于莱因河以西之领土,神圣罗马帝国皇帝并无任何权利,因为五百年来,这条河流一直是法国的疆界。皇帝的权利是建立在篡夺的基础之上的。”

  黎塞留的外交思想尤其是他关于国家利益至上的思想,代表了新兴资产阶级的利益,符合当时欧洲民族国家体制形成时的需要,对于近代西方外交学的形成作出了重大贡献,对后世也产生了巨大的影响,是西方现代现实主义国际关系学派的思想来源之一。因此,基辛格在其《大外交》中曾对黎塞留给予高度评价,认为:“少有政治家能象他一样对历史造成如此大的影响。黎塞留是现代国家之父。他提倡国家至上的观念,并为法国的利益义无反顾地付诸实施。在他的倡导下,这个观念取代中世纪的世界道德观成为法国国家政策的指导原则。他的初衷是着眼于防堵哈布斯堡独霸欧洲,留给后世的却是一段传奇,引起两世纪继他而起的君主企图建立法国在欧洲的霸权的野心。这些企图一一失败后,均势逐渐成形,最初是事实如此,后来成为建构国际关系的一种理论体系。”

  

  第四节:卡利埃尔的外交思想

  

  弗朗西斯·德·卡利埃尔(Francois de Callieres1645-1717),法国近代著名外交家,《论与君主谈判的方法》一书的作者,并被认为是法国式的外交的奠基人之一。从外表看,卡利埃尔是一个相貌平平且略显羞涩的瘦高个,但与他有进一步交往的人往往会发现,他具有广博的知识和非凡的政治智慧。一向慎于夸奖别人的圣·西蒙对他评价道:“由于在国外生活多时,他的行为举止带有一种外国的风格,这使他第一眼并不受欢迎,淑女绅士们难以习惯,但一谈及严肃而非琐碎的问题,一切不快便被抛到九霄云外。他是一个各方面都非常优秀的人,聪明且具洞察力——真诚地热爱着他的祖国。尽管谦逊却不怯于向皇帝大臣们直抒己见,并常使他们认可自己的观点。”

  1645年5月14日,卡利埃尔出生于法国的托里格利-索维尔的一个地位卑微却颇有教养的家庭。卡氏为家中长子,他还有一个弟弟和两个妹妹。他的母亲是一个贫穷贵族家庭的女儿。他的父亲雅克.卡利埃尔受马蒂格龙斯和朗格维尔家的庇护,曾在王家军队中获得准将的头衔,并于1644年成为契伯格的管理者。但雅克并不热心军政,却对文学充满了兴趣,他参与创立了卡恩德文学院,并出版了一些文学作品。家庭的熏陶使卡利埃尔在历史、哲学和文学艺术等方面都具有坚实的根基。同时他也继承了其父正直、勇敢、自律和执著的性格。

  卡利埃尔的外交生涯是从波兰开始的。起初,他投靠了朗格维尔家族。朗格维尔公爵把他派往波兰,并命他负责安排公爵的儿子圣.波尔登上波兰王位。但是,1672年圣.波尔却在莱茵被人暗杀了,卡利埃尔的使命遂告结束。1674年,他加入了图林公爵查尔斯.伊曼努尔二世的外交军团。卡利埃尔被派往凡尔赛,谈判组成一个法国与萨伏依的反热那亚同盟。但是,他的雇主不巧又死了,这是卡利埃尔外交生涯中的第二次失败。此后在1676-1686年的10年里,卡利埃尔主要帮助他的朋友莫兹提尼经商。

  1687年,卡利埃尔出版了两本歌颂路易十四国王的文学作品,并在法国文学界获得了广泛的赞许。次年,他被选入了法国科学院。随后,他又出版了几本关于文学争论以及当代演说风格的著作。1693年,卡利埃尔的文人生涯终于划上了句号,因为他在这一年得到了他梦寐以求的外交职务,成为法国外交界的一员。当时法国与大联盟之间的在1688年开始的九年战争已陷入了僵局。路易十四想通过分化瓦解敌人的办法,求取对法国有利的和平。1694年,他秘密派谴卡利埃尔和另一位公使前往荷兰媾和。1696年,他被任命为正式的特命全权公使。翌年5月,他被提升为特命全权大使,并出席了有40多个大使参加的结束九年战争的多国和平会议。1698年,卡利埃尔担任国务秘书。1700年,他受命调解西班牙王位继承问题。他主张应将路易十四的个人尊严与法国国家利益区别开来,国家利益应放在第一位。但是,他的主张没有获得外交大臣的支持,1701年西班牙王位继承战争爆发。在战争中,法国遭到了严重削弱。1708年,卡利埃尔辞去国务秘书职务,并将其兴趣愈来愈集中于法国科学院。1716年,卡利埃尔出版了他的外交学专门著作《论与君主谈判的方法》。该书在18世纪曾被视为外交的典范作品。在19世纪,人们似乎把卡利埃尔和他的著作忘记了。但在20世纪,人们对它重新发生了兴趣。萨道义把卡利埃尔的著作称为“政治智慧的源泉”。哈罗德.尼科尔森认为它是“自古以来最好的一本关于外交手段的著作。”

  卡利埃尔的外交思想主要体现在他的代表性著作《论与君主谈判的方法》一书中。该书共有24章,其中心议题是:外交的目的不是去欺骗对方。所有外交特别是成功的外交,都是基于外交家有否能力创造出一种信任的气氛。卡利埃尔写道:“一个好的谈判者决不用虚伪的诺言和背信弃义的方法作为谈判成功的基础。如果同一般人的想象一样,以为一个有效能的大使必须和从前那样善于欺骗,那就错了。不诚实实际上只是证明采用这种方式的人心胸狭窄,说明这个人能力薄弱,不能用正当和合理的方法达到目的。固然,外交官有时曾经胜利地用过说谎的技术;
但总不如诚实。无论在什么场合,诚实总是最好的政策,谎话一旦被发觉后,总是一种毒素。……用欺骗的方法而获得的外交上的胜利,纵然是最辉煌的胜利,但它是建筑在不稳固的基础上的。这样会使失败的一方怀着愤怒的情绪、报复的希望、和种下可成为新危机的憎恨。”“虽然每一个正常的人不一定对欺诈本身感到厌恶,但是谈判者必须记住,他自己可能终身从事外交事业,因此必须为自己建立正直和诚实的信誉。这样,别人才能相信他的话。” 在本书导言中,卡利埃尔还简略地谈到他写作《论与君主谈判的方法》一书的初衷。他希望通过本书“使人们对优秀的谈判者应具备什么样的个人素质和基本知识有一个概念,给他们指出应遵循的途径以及应避免的危险,告诫那些希望献身于外交工作的人,应该在从事该职业之前就使自己表现出能够很好履行这一崇高的、重要的和困难的职务。”他抱怨当时的优秀外交官寥寥无几,认为这是因为“没有训练或固定的准则,那些有志于致力于成为谈判者的公民无法使他们自己受到从事这类职业所需知识的教育。”他强调:“在国王陛下的事务中谈判可能是最难的一门职业。谈判需要非凡的洞察力和非凡的机敏,需要人所能具备的所有的灵活性,需要有丰富的理解力和知识面,尤其是要有正确的和非凡的眼力。” 根据《论与君主谈判的方法》一书,卡利埃尔的外交思想大致归纳如下:

  1.谈判的重要性。卡利埃尔提出,谈判具有很大的用处,首先它是解决冲突、避免战争的基本手段。他指出,尽管所有欧洲国家之间存在着必然的联系和商业往来,这种情况使他们被看作是同一个共同体的成员,但是,他们中的某些成员难免发生重大的变化,这些变化则可能打破其他成员的宁静。而且,“小国君主间的争吵可能在大国君主间埋下分裂的种子,因为他们在这些争吵中存在不同的利益,他们也经常扮演不同小国的保护者角色。” 在历史上,这些争吵曾经导致了许多血腥的战争,而要想避免战争,就需要使用谈判的手段。其次,卡利埃尔认为,谈判是使国家获得利益的重要途径之一。他特别欣赏黎塞留关于谈判的观点,并提出黎塞留是一个真正谈判者的表率。黎塞留在其《政治遗书》中曾表示,一个国家可能从不断的谈判中取得巨大好处,只要这些谈判是依靠建立在经验基础上的智慧来进行的。因此,“为了国家利益,必须坚持进行谈判,不管是公开的还是秘密的谈判,而且要普遍地进行,甚至在谈判不能马上带来好处和多半无法预料未来的结果时也要进行。”

  2.谈判者的任职资格和条件。卡利埃尔写道:“上帝赋予人们以不同的特长,因此人们在选择自己的职业和进行自我设计之前,应仔细地考察自己的性情和气质”。

一名优秀的谈判者,应具备机敏的头脑,专心致志、不以物喜的处世心态,洞悉人们想法的能力,能轻易排除障碍的丰富点子,能迅速而胸有成竹的反应,经常保持幽默感加上静若处子的耐性,以及经常保持开放、温和、有礼而恰当的言谈,好相处而讨人喜欢的态度。此外,他必须审慎、冷静、不好辩,在未经过周详的考虑之前,不随便回答问题,但他也不能过于神秘、小心,对任何事都保密,这样难以获得别人的信任。一个好的谈判者应知道什么该保密,什么可以透露以获他人的信任。

  同时,一个优秀的谈判者应该有一个高贵的灵魂,他不会贪婪地在谈判成功之前便渴求其他的好处,他会一心一意地追求谈判的成功。为了维护自身的尊严,他必须慷慨,懂得怎样花钱以获取君主、宫廷中宠臣和女士们的欢心。大使被称为“光荣的间谍”,他的主要任务是发现驻在国宫廷的秘密,如果他不知道怎样花钱,获得那些可向他提供秘密的人,他就不能出色地完成任务。所以他必须慷慨。优秀的谈判者必须具有一定的勇气,因为恐惧使他容易动摇和泄密,甚至采取有害的行动。外交官也必须意志坚定,具有丰富想象力和超人的洞察力和预见力等等。性情粗暴和容易激动的人不适宜做谈判者,他既容易激怒别人,也容易泄露秘密,一个好谈判者必须善于控制自己的情绪,他应说得少,听得多。另外还应善变,能根据不同的情境作出不同的反应,必须对自己行为的后果有足够的预见。有时,显赫的出身和富有的家世对一个人的外交生涯也是有帮助的。

  具备了谈判者素质的人还应该了解谈判所涉及的基本知识,诸如欧洲的现状、各国的利益所在、政府的形式和国王、将军、大臣们的性格特点等等,因而他必须精确掌握每个国家的力量、收入、权利、政府建立的方式和他们对不同国家的企图;
他应该认真学习各种公约,尤其是法奥王室之间的条约,因为他们是基督教世界的整体框架,许多国家依附于法奥;
让他仔细学习欧洲现代历史,阅读政治家的回忆录、指示和外函件等,另外,他也应了解王室的家谱及联姻,因为它是许多重要事件的主要渊源。同样必须了解几个国家的法律和习惯,尤其是与王位继承有关的,必须学习驻在国的统治方式,在一些国家,仅仅与国王和他的大臣达成一致是不够的,因为还有其他的制横力量存在。了解驻在国的内部政治结构,甚至可利用相反的力量来达到自身的目的。

  “正确选择合适于其使命的外交使节,必须考察他们的个人的品质、职业、运气、他们将被送往的国家,以及他们将要处理的事务。” 真正具有全才,能适应任何国家、任何事务的人毕竟不多,因而常常须用普通的人,如果将他们任用于最适合于他们的国家和事务,并注意不要让他们过于负重,他们也可取得成功。

  不同职业的人可分为三种:传教士、剑士(封建贵族)、长袍绅士(新兴贵族,主要由高级司法和行政官员组成)。传教士不适合做谈判者,因为他们对教皇的爱戴妨碍了他们对独立国家的权利的尊重。而且,教士的特殊身份和使命,也会使他们从事外交事业时,显得不是那么合适。而具有高尚品质的剑士更合适担任使节的职务,他们可被派遣与任何种类的国家谈判,不必顾虑宗教、政府形式的差别。当国家卷入战争时,好的军官更适合担任使节职务,他们可以提供更好的建议,并且更加善于描述驻在国的军事情况。如果驻在国君主喜爱舒适和享乐,则朝廷侍臣比军人更合适,因为他更懂得揣测并取悦他人。长袍绅士往往博学多才,更适应日常生活和言谈,因而他们在谈判中更易取得成功,尤其是与共和国谈判时。但当对方是君主时,朝臣和军人则更合适一些,因为他们更适合他的爱好和生活方式。而且军人中也有文明、博学且具有技巧者。

  选择驻在国所能接受的人前往该国是非常重要的。因而考虑驻在国的政府、倾向以及所信奉的宗教的差别,是十分必要的。将一个不受欢迎的人送往一个陌生的国家,将会使之对本国君主甚至整个国家产生不利的印象。因为他们会根据外交使节的行为品质判断他所代表的君主及人民的情况。相反,一个能干且诚实的外交使节常常会为本国君主及人民赢得信任。具有伟大品质的人适合使馆工作,因为这会为他们赢得权威、获得尊敬,由于使馆的工作艰辛而复杂,所以外交使节必须具有明辩、博学且富有经验,这比具有伟大的名字更为重要。派遣品质低微的人出去是不合适的,这会使他在驻在国受到歧视。年轻的外交使节往往轻狂,不审慎,让他们处理重大的问题往往危险;
而年老的外交使节却常常脾气暴躁难于相处,(点击此处阅读下一页)

  对任何事都挑剔。中年的外交使节是最合适的谈判者。因为他们一方面具有年轻人不具有的经验、审慎和中庸,另一方面又具有老年人所不具有的活力、和平易近人的幽默。一个具有文学修养的人比一个没有学问的人更合适做一个好的外交使节,因为他善于表达自己,阐述理由,列举足够的例子和事实来确证自己国家的权利,从而说服别人。而一个无知的使节只知引用主人的意志和权力,而这些对于他的谈判对象来说,是不管用的。

  3.谈判的方法。谈判要么通过口头语言、要么通过书面文件来掌握,第一种通常在君主的宫廷里适用,第二种则在与共和国的条约或在君主国的会议中运用,使用口头语言更具优势,他更利于发现对方的观点和计划,而且也容易影响对方,一个好的外交官所必须的一种素质是知道怎样专注并带有思考地听,并给一个中肯的回答,而不是急于表达他所知道和所渴望的,他打开谈判的主题,仅仅是必要的重要问题,他根据他所发现的情况控制自己的言行,例如通过对方的回答、表情、说话的语气和一切环境来探究对方的思想和意识在发现他们的倾向、能力、事物的现状、感情、利益后,他利用这些来达到自己的目的。谈判艺术的一大秘密是知道怎样一点一滴地将自己的利益深入谈判对手的脑中。

  由于调节不同国家之间的的相对利益困难,所以谈判往往纷繁复杂。所以外交官不但应使用策略,还应具有灵活的性情。在与自身的目标不一定相对的事情上,表示乐于让步,会使对手也做相对让步。不管多么令人信服,以完全批判的态度是难以让人接受的,因而为了让别人接受自己的观点,必须首先适当肯定他们,然后以强有力的推理去引导他们改变自己的观点。脾气暴躁且爱反驳别人的人容易激起对方的反感,因而必须小心避免和谈判对手发生激烈的争论,当我们注意到对方的情绪高涨,情况变得不利时,应谨慎地转变话题。具有明辨力的外交官知道在最恰当的时刻,以一种坦率的容易为人接受的方式提出自己的建议。他应让对方相信自己的诚恳、正直,应避免显示自己的过人才能,以免引来嫉妒。他应谦逊地发表观点,并以强有力的推理来支持,切忌瞧不起别人的意见。

  当外交官服务的君主拥有让邻邦嫉妒的权利时,他更应崇尚谦逊而非权力。威胁往往会激怒对方,使其做出无法想象的事来。以口头传达君主的意图胜过以书面形式,可以避免授人把柄,而且口头解释也灵活一些。

  外交官必须谨慎对待书面条约的条款,使之最大程度上有利于本国的利益,尤其要防止有损于本国的摸棱两可的语言。

  4.外交使节的职能。卡利埃尔认为,外交使节的职能主要可归纳为两种:1、为本国事务进行协商;

2、调查发现他国的事务。

  在为本国事务进行协商时,外交使节应将自己的成功建立在正直与诚实基础上,如果他试图通过欺骗取胜,那他很可能会被欺骗。一个古老的外交家说过:男人之间的友谊只是一种寻求各自利益的商业关系。因此能干懂得外交家是通过让谈判对手确信在他的方案中能找到自己的利益来获得成功。谈判的最大秘密在于发现协商共同的利益,并取得它。如果想通过武力威胁使对手服从,就必须具备军事上的准备。如果一国强大到可以为邻邦制定法律,或者它对他国无欲无求,情况可能不同,否则,如果他有野心,并且具有潜在的敌人,他就应该对他的属国大度,以增强联盟。

  因而外交官应努力在本国与驻在国之间形成一个坚固的联盟,在联盟建立之后,小心地培育它。如果两国之间存在误解,他应努力消除之。

  外交使节的第二个功能是发现驻在国宫廷和国会的情况,为此他必须继承前任在该国建立的关系网,并发展自己的关系网。驻外使节应通过各种渠道获取信息,但有些国家也可能故意放出错误的信息以麻痹敌人,所以能干的 外交使节不应轻信获得信息,他应审慎地根据各种具体情况进行分析,然后作出自己的判断。一个重要的决定要隐瞒一个活跃、有心、具有洞察力的外交使节是很困难的。总有一些不审慎的人会说多话。不满的人以泄露事情的真相以泄愤。

  外交使节应将自己所获得的信息详细准确地汇报给国王,同时呈上自己的判断结果。他应该揭示驻在国君主的激情和倾向:他是否雄心勃勃,是否勤奋专心,是热爱战争还是倾向商业。他是自己同志,还是他人的傀儡,他应了解驻在国的军事和国防、经济等情况,他应勤于在宫廷中出现,寻求一切机会和国王倾谈,在共和国中,他应知道怎样利用议会的影响.好的吃喝是获得友谊的简便方法,在畅快的吃喝中产生友谊和一种熟悉坦诚的气氛是很自然的事,并且当人们微熏时,更容易泄露秘密。

  外交使节的特殊职能是要谨防有损本国荣誉的出版物的发行。他应保护住在同一国家的本国臣民,在他们遭遇不幸或受到不公正的惩罚时向他们提供庇护,调节他们之间的纠纷。邀请他们中的主要人物陪自己一起去觐见驻在国君主,并将他们介绍给他,使他们能便利的通往驻在国君主及宫廷中的主要人物。当外交使节被邀请参加公共宴会时,他应该让自己坐在合乎自己身份的位置,尤其是当有他国使节与他竞争时,为了维护君主的尊严,他不应放弃任何属于他的权利。但对驻在国的侍臣,他应平易近人、待人礼貌。外交使节也应与同盟国的使节建立特殊的友谊,为了能从他们手中获得信息,他应向他们提供有用的信息,及其它有益的帮助。总之他应充分利用已拥有的声誉,服务于自己的事业。当他考察自己的行为时,他应使自己有利于本国利益,受驻在国的欢迎,并获得他们的尊敬。

  5.外交使节的特权。卡利埃尔认为,所有驻外使节具有自由使用自己的住所,信仰本国宗教,并保护本国国民的权利。驻外使节部首驻在国法律的管辖,他们的住所也免于搜查,具有庇护权。

  但是,外交使节不能滥用豁免权来应隐藏那些罪大恶极的罪犯,也不能利用所享有的保护权进行不正当的贸易,他的庇护权只能在重要场合为了君主的利益而使用,他也不能违反有关外交使节的国际法。也不能滥用免税权于贸易目的,从而破坏自己及本国在驻在国的形象。国际公法规定外交使节可努力发现驻在国的现状,为此他可获得愿意向他提供信息的人,但他不能纠结党徒破坏驻在国的安宁,否则,他们将被视为敌人。国际公法规定,驻在国除了可将外交使节驱除出去外,不能对外交使节施加任何其他的权利。明智的外交使节不应卷入任何阴谋,因为他们虽然受国际公法的保护,但驻在国愤怒的民众不会饶过他们。

  当外交使节接到命令容许在驻在国组织危险的密谋时,虽然驻外使节必须服从本国,但这种服从是有限的,他不能迫使人违背上帝和正义。驻外使节应劝阻本国君主停止类似的活动,否则可建议召回自己。收买一国的臣民使之谋反与只是利用他们了解驻在国的情况是不一样的,后者于驻外使节而言,是许可的。

  6.外交礼仪。卡利埃尔对外交礼仪的论述是以所谓法国优先作为出发点的。他表示,当某个外交使节抵达一个宫廷时,他应给同一宫廷中的其他外交使节发出通知,以便进行互访。在这些互访中,法国大使具有优先权,即使他是最后一个访问新到使节的, 他也应是第一个受到回访的,否则,回访会被拒绝。同样,当一个国家有几个大使参加同一个国际会议时,法国大使们不分第一、第二,都应先于他国大使接到拜访,否则同样会被拒绝,因为在头衔上,他们是一致的,而且共同组成一个使馆,所以是一体的。

  在外交这一具有挑战性和错综复杂的领域中,卡利埃尔具有独特的地位。首先,他是所谓法国外交体系的代表人物。这种外交体系由黎塞留首创,经卡利埃尔分析,直至1919年以前的300年中,是欧洲各国采纳的国际谈判的理论和实践。其次,卡利埃尔的《论与君主谈判的方法》是近代西方外交机制的教科书,是在欧洲流行了近300的经国之术。该书将外交视为民族国家体制中一种必要的调节,国家利益的追求应与人类文明社会的行为相适应。卡利埃尔还强调,外交作为一种以交换常驻使节为方式的交往体系,其核心是对相互利益的承认,从这种意义上讲,外交是国际政治的首要机制,它为无政府状态下的国际社会提供了秩序和制度。

  

  第五节:卢梭的外交思想

  

  卢梭(J. J. Rousseau1712-1778), 18世纪法国著名的启蒙思想家,资产阶级激进民主主义者, 作家和教育家。

  卢梭的童年十分不幸,他出身于瑞士日内瓦的一个钟表匠家庭,曾当过学徒、仆役、家庭教师和乐谱抄写员等。16岁离开故乡,度过了几年流浪的生活,后在法国南部小镇尚贝里定居约10余年。长期的颠沛流离的生活,使卢梭饱尝了人间的疾苦,也极端地仇视封建专制制度,从而形成了激进的民主主义思想。

  卢梭完全是靠自学成才的。在给华伦夫人当秘书期间,他阅读了文艺复兴时期的人文主义者的作品,以及伏尔泰、笛卡尔、洛克等人的哲学著作,格劳秀斯、霍布斯和圣·彼埃尔等人政治思想方面的作品。此外,他还钻研了自然科学方面的书籍。通过刻苦自学,博览群书,卢梭不仅大大丰富了他的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方面的知识,而且,逐渐形成了自己的思想体系,并倾向于法国早期启蒙思想家的学说。

  1741年,卢梭带着他的著作《新记谱法》来到了巴黎,期望在法国的首都发表,但是未能如愿。后来,卢梭决定定居巴黎。不久,他经人介绍,担任了法国驻威尼斯大使的秘书,这是卢梭一生中唯一的一次外交经历。可是,由于对法国专制度的观点不同,他与大使发生了冲突,最后他只干了18个月便决定辞去秘书职务回到巴黎。

  返回巴黎以后,卢梭很快投入了以狄德罗、达兰贝尔为首的哲学家们出版《百科全书》的工作。当时卢梭主要负责为《百科全书》撰写音乐部分的条目。1749年,卢梭参加法国第戎科学院征文竞赛,以《论科学与艺术》一文获头奖,一举成名。1753年,第戎科学院以《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为题,再次发表征文启事,卢梭亦再度应征,写下了《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的著名论文。

  1756年,卢梭隐居在巴黎郊外附近蒙特莫朗的乡村。由于宗教意识的原因,他逐渐在思想和行动上与百科全书派决裂。他把狄德罗等人称作“一些居心险恶的无神论者”。从1759-1762年,卢梭先后发表了3部著作,即《新哀洛伊丝》(1761),《社会契约论》(1762)和《爱弥尔》。其中《社会契约论》可视为卢梭的思想的代表性著作。这些著作发表后,立即引起了法国封建势力的恐慌,政府当局宣布查禁卢梭的著作,并通缉其本人。卢梭被迫几次逃亡国外。在此期间,他完成了自传《忏悔录》的写作。1778年7月2日,卢梭因大脑浮肿在法国爱尔维尔去世。

  卢梭没有写过专门的外交著作,他的外交思想散见在他的政治著作中。其主要外交思想如下:

  1.政治哲学思想。卢梭在论述他的政治学说时,曾假定人类进入文明社会前曾存在过一个“自然状态”。他在其著作《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中写道:“当野蛮人漂泊在森林之中,无实业,无语言,无战争也无联系,对其同类没有任何需求,也没有任何有损他们的欲望,甚至也许从未个别地认识其中任何一个人。” “自然状态中的人类,在他们之间起初似乎没有任何种类的道德关系,也没有一定的义务,所以他们不可能是善也不可能是恶,并且没有恶行也没有美德;
除非在把这些词当作物质意义来理解时,所谓个人的恶行就是那些损害自己的保存的性质,所谓美德就是那些能够帮助自己的保存的性质:在此场合,就须把那对自然的单纯冲动最不抵抗的人叫做最有道德的人。” 因此,卢梭与霍布斯不同,认为人类的本性并非天然邪恶,而是善良的。他说:“野蛮人并不是邪恶的,正因为他们不知道什么是善;
因为这并不是知识的政府,也不是法律的限制,而是感情的平静和对恶行的无知这二者在防止他们为恶:他们不知恶行所得到的好处远比知道美德所得到的好处大些”。此外,人类还天生具有怜悯的美德,“即适合于那些同我们一样软弱、一样易于遭受很多不幸的生物的一种禀性:美德所以是普遍的,所以是有益于人类的,更因为它是先于人类使用各种反省以前就存在的;
而且它是这样的自然,以至就是禽兽有时也流露出显著的美德的象征。” “自然状态乃是一种关心我们自己的保存而一点也不损害他人的保存的状态,因此这种状态是最适于和平和最宜于人类的。” 但是,后来由于私有制的出现,人类结束了“自然状态”,进入了文明社会,人性因此而变得邪恶了。卢梭写道:“现时,人们是邪恶的;
他们的悲惨而连续的经验已经不用证明了。但是,人类是天然善良的,我认为我已论证了这一点。然则,如果不是他的构成中所发生的变化、他所获得的进步,以及他所获得的知识,那末,(点击此处阅读下一页)

  什么东西能使他变坏到这种地步呢?假如我们愿意的话,我们就可叹赏一下人类社会;
社会适应人们的利害冲突,就必然导致人们之间的相互仇恨,必然导致人们在表面上互相效劳,而在实际上则互为各种意想中的恶效劳,这同样是真实的事”。

“请把文明人的状态和野蛮人的状态加以无私地比较一下,如有可能并请研究一下,除去邪恶、需要和悲惨之外,前者如何向着痛苦和死亡敞开了大门。”

  2.人民主权论。国家主权的概念是由布丹首先提出来的,但他主张的是君主主权论。霍布斯也是一个君主主权论者。洛克主张的是议会主权。人民主权的思想最早是弥尔顿在英国资产阶级革命时期提出来的,但卢梭是西方外交思想史上第一个系统阐发人民主权学说的人。

  首先,卢梭提出,由于技术的进步和私有制的出现,自然状态终于无法维持。为了保证个人的自由和平等,人们不得不通过缔结社会契约而脱离自然状态,建立国家。但是,与霍布斯、洛克等人的社会契约论不同,卢梭认为,人们在订立社会契约的时候,并不是把自己的权利让渡给某个个人或机构,而是交给了一个集体。“这时候,这一组合行为就产生了一个道德的与集体的共同体,以代替每个订约者的个人;
组成共同体的成员数目就等于大会的票数,并且就通过这一行为而获得共同体的统一性,它的公共的大我,它的生命和它的意志。这一由全体个人的组合所形成的公法的人格,以前称为城邦,现在则称为共和国或政治体;
当它消极时,被它的成员称为国家;
当它积极时,就称它为主权者;
把它与同类相比较的时候,则称为政权。至于组合体的成员,他们集体地称为人民,个别地作为主权的一分子,就叫做公民,作为国家法律的服从者,就叫做臣民。” 因此,卢梭强调,以社会契约方式建立的国家,其最高权力是属于全体人民的,人民行使国家主权就称为人民主权。人民主权就是公意的运用和体现,但公意与众意是有巨大差别的,“公意只考虑到公共利益,而众意则考虑个人利益,众意只是个别意志的总和。” 因此,公意总是公正的正确的,而且总是以公共利益为依归。政治体的权力在受公意所指导时,就获得了主权这个名称。

  接着,卢梭在其《社会契约论》中论证了人民主权行为的特征:

  1)这种主权权力来源于共同体和它的各个成员之间的一种约定,因而对全体公民都有约束力,“组合的行为,含有一种公众与个人之间的相互规约……在这里不能适用于民法上的那条准则,即任何人都没有遵守对本人所订规约的义务;
因为自己对自己构成订约,和自己对自己构成其中一部分繁荣全体订约,这两者是大有区别的。”

  2)这种主权权力的存在只是出自契约的神圣性,是“合法的约定”。

  3)这种主权权力对一切人都是同等对待的。主权的一切行为均依据公意,对全体公民同等地加以约束或给以便利;
从而主权者便只认识国家的集体,而对构成国家的任何个人不加区别。

   4)这种主权权力以维护公共幸福为唯一目的,既然主权者只能由组成主权者的各个人所构成,主权者就没有、而且也不可能有与他们相违背的任何利益。

  5)这种主权权力是以公共力量和最高权力为保障的,“任何拒不服从公意的人,全体就要迫使他服从公意:这恰好是说,人们要迫使他自由。” 正因为人民主权具有上述特征,所以它就具有支配社会所有成员的绝对权力。

  最后,卢梭提出了人民主权的四项原则:

  1)主权是不可转让的,因为主权是公意的代表和运用,是国家的灵魂和集体的生命。他说:“主权既然不外是公意的运用,所以就永远不可转让;
而主权者既然只是一个集体生命,所以就只能由自己来代表;
权力可以转移,但意志却是不可以转移的。” 他还据此批评了格劳秀斯和霍布斯等人关于人民可以把主权可以让渡给君主的观点。

  (2)主权是不可分割的。卢梭说,基于主权是不可转让的同样理由,主权也是不可分割的。因为意志要末是公众的,要末就不是公众的;
它要末是人民团体的,要末仅是一部分人的。在前一种情形下,这种意志一经宣示就成为一种主权行为,并且成为法律。在后一种情形下,它便只是一种个别的意志或者行政的行为;
至多也不过是一道命令而已。

卢梭反对洛克和孟德斯鸩等人的分权学说,对霍布斯混淆主权与政府的作法也提出了批评。

  (3)主权是不可代表的。卢梭写道:“正如主权是不能转让的,主权也是不能代表的;
主权基本上是由公意所形成,而意志是不能代表的:它要末是意志本身,要末就是另一个意志;
决不能有什么中间的东西。因此,人民的议员并不是、也不可能是人民的代表,他们只不过是人民的公仆罢了;
他们并不能作出任何肯定的决定。凡是不曾为人民所亲自批准的法律是无效的;
那决不能是法律。英国人民自以为是自由的,他们是大错特错了。他们只是在选举议会议员的时刻才是自由的,议员一旦选出之后,他们就是奴隶,他们就等于零了。”

  (4)主权是绝对的、至高无上的和神圣不可侵犯的。卢梭认为,“正如自然赋予每人对于他的各部分肢体的绝对权力一样,社会公约也就赋予政治体以超乎各个成员之上的绝对权力。”“被人认为是主权各个部分的那些权利都只是从属于主权的,并且意味着永远有一个至高无上的意志,那些权利只是执行这一最高意志而已。” 主权者的存在既然出自神圣的契约,那么“纵使对外人也决不能负有使自己任何可以损害这一原始行为的义务。” 但是,卢梭同时认为,主权权力虽然是完全绝对的,完全神圣的,完全不可侵犯的,却不会超出、也不能超出公约的界限;
并且人人都可以任意处置这种约定所留给自己的一切财富和自由,从而主权者便永远不能有权对某一个臣民要求得比对另一个臣民更多 ;
因为如果那样的话,事情就变成个别的,他的权力也就不复有效了。

  3.国际法和反对侵略战争的思想。卢梭在谈到人类不平等的起源问题时,曾涉及到社会和法律的起源问题,认为,“社会和法律的起源就是如此或应是如此,它们对于弱者给以新的拘束,对于强者则给以新的力量……自然法仅只实行于不同社会之间,在那里,自然法被称为万民法,并被某些默认的条约所调节,以使交往成为可能并代替自然的怜悯心—自然怜悯心由于社会与社会间已经丧失了它在个人与个人间所拥有的那种几乎整个的力量,现在仅仅存在于某些伟大的人道主义者的心灵之中,这些人道主义者超越了那种把各民族分开的想象的境界,并按照创造他们的上帝的榜样来把整个人类都包含在他们的仁爱之内。” 从自由平等的观念出发,卢梭否定了因征服者强迫被战败民族签定的国际条约的有效性。他说:“”征服权并不是一种权利,所以不能创设任何其他权利,征服者与战败民族之间,除非战败民族已经恢复了完全的自由而甘愿选择征服者为自己的首领,则他们仍然继续处在战争状态之中。直至那时,不管已经订了怎样的投降条约,但因这些条约只是以暴力为根据的,从而在实际上乃是无效的。” 卢梭在他的《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的献辞中,曾对他的祖国日内瓦共和国“由于幸运的无力而放弃了残忍的征服欲”而大加赞赏,从而表明了他彻底的资产阶级民主主义的立场。卢梭生前,对于被压迫民族的反抗斗争曾给以真诚的同情和帮助。他曾应邀为科西嘉岛起草宪法,对该岛人民反对热那亚殖民统治的斗争给以支持。他还预言:“欧洲还仍然有一个有条件可以立法的国家,就是柯锡嘉岛。这个勇敢的民族在恢复与保卫他们的自由时所表现的豪迈与坚决,的确值得有一为贤者来教导他们保全自由。我有一种预感,总有一天那个小岛会震惊欧洲。” 1771年4月,卢梭还应波兰友人之邀,写了《对波兰政府及其1772年4月改革计划的考察》,对波兰的斗争表示支持。

  卢梭的人民主权理论是资产阶级外交思想史上最激进的理论之一、它是反对封建君权和宗教神权的有力武器。它是法国资产阶级革命时期雅各宾党人的旗帜,对后世的影响是深远的.但是,他不了解主权的阶级性质,不懂得在阶级社会里,主权只能是在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那个阶级的特权;
不管是采取君主制还是共和制,是集权还是分权,都不能改变主权的阶级属性。卢梭的人民主权也不过是资产阶级的统治权罢了。值得注意的是,人民主权理论本来是资产阶级用来反对封建专制统治的武器,但后来却被无产阶级接过来,成为反对资本的奴役而斗争的武器之一。这种结果超出了这一理论的倡导者的最初愿望。

  

  第六节:拿破仑一世的外交思想

  

  拿破仑·波拿巴,亦称拿破仑一世(Napoleon Bonaparte 1769-1821),法兰西第一帝国皇帝,法国著名的军事家、政治家和外交家。

  1769年8月15日,拿破仑出生于科西嘉首府阿雅克修的一个小贵族家庭。1779年,他获准进入布里埃纳军事学校学习。在军校读书期间,他深受卢梭人民主权、社会契约思想的影响,曾醉心于科西嘉的独立事业。

毕业后,拿破仑因成绩优异被推荐到巴黎军官学校升造。1785年9月,他被授予炮兵少尉军衔,并被派往法国南部的瓦朗斯城服役。大革命爆发后,拿破仑倾向革命,是雅各宾派的拥护者。1793年12月,拿破仑参与指挥了攻克保王党据点—土伦的战斗并崭露头角。同年12月22日,拿破仑获得准将军衔,并担任意大利军团的炮兵指挥。1795年10月,因平定巴黎王党叛乱有功,拿破仑被任命为巴黎卫戍司令和内防军司令。1796年,他担任意大利方面军司令,取得意大利战役的胜利,次年10月迫使奥地利签署了《坎波福米奥和约》,摧毁了第一次反法联盟的军事进攻。1798年,拿破仑又被督政府任命为埃及远征军总司令,以便与反法联盟的组织者英国决一雌雄。但是,远征埃及没有达到预想的目标,拿破仑在1799年10月从埃及返回巴黎。同年,他发动雾月18日政变,推翻督政府,组成执政府,并亲任第一执政,从此掌握了法国的最高统治权。1802年,拿破仑改任终身执政。两年之后,建立法兰西帝国,称“法兰西人的皇帝”。在其统治的15年中,拿破仑对内镇压王党叛乱,实行土地改革,颁布帝国宪法和《民法典》,用法律的形式确立了法国大革命的基本原则和主要成果;
对外多次击溃了反法联盟的军事进攻,沉重打击了欧洲封建制度,并在1805-1812年建立了一个以法国为宗主国的、包括欧洲广大地区的大帝国。1800年6月,他取得马伦哥战役胜利,迫使奥地利签订《 内维尔和约》(1801),英国签订《亚眠和约》(1802)。1805年10月和12月,他又先后取得乌尔姆战役和奥斯特里茨战役的胜利,并迫使奥地利同意签定《普莱斯堡和约》。次年11月22日,取得耶拿战役胜利之后,拿破仑颁布了柏林敕令,企图通过大陆封锁的经济战办法扼杀英国。1807年,波兰战役之后,拿破仑与俄罗斯签订《提尔西特和约》,迫使俄国加入大陆封锁体制。次年,拿破仑发动了侵略西班牙的战争,但却陷入了西班牙人民的游击战之中。1812年,拿破仑又发动了侵略俄国的战争,结果也以失败而告终。1814年3月31日,第6次反法联盟攻入巴黎,拿破仑被迫宣布第一次退位,流放厄尔巴岛。1815年3月,拿破仑重返巴黎,建立百日王朝。滑铁卢战役失败后,拿破仑第二次退位,被英国人囚禁在圣赫勒拿岛。1821年5月5日,拿破仑与世长辞。晚年拿破仑著有口述《回忆录》,另外他的书信和文件集也已由后人编辑出版。

  拿破仑的主要外交思想有:

  1.扩张主义的外交政策思想。拿破仑的外交政策思想具有两重性:一方面是反干涉主义的思想,另一方面是扩张主义的思想。第一、二次反法联盟是欧洲封建国家和英国挑起来的,法国处于外来干涉力量的包围之中,拿破仑进军意大利以及在马伦哥战役中击溃奥地利是完全必要的。而且在意大利作战期间,拿破仑广泛利用了法国革命的口号,号召意大利人民起来反抗奥地利的统治。当时意大利人民曾经把法国军队作为解放者来欢迎。拿破仑也曾要求他的士兵们“尊重将被你们解放的人民,亦即严禁由你们的敌人阴谋煽动起来的丑恶的劫掠。不这样做,你们将不成其为人民的解放者,你们将会是为人民造成灾难的人。你们就不会是法兰西人民的光荣;
他们反而会否定你们。你们的胜利、勇敢、成就,你们在战斗中死去的兄弟的血,甚至已经得到的尊敬和光荣,都会丧失掉。” 但是,拿破仑外交政策思想中的扩张主义也是十分明显的,后来这种扩张主义蜕变成了他对外政策的主旨。正如列宁指出:“当拿破仑建立了法兰西帝国,奴役欧洲许多早已形成的、有生命力的民族大国的时候,”发生了“法兰西的民族战争”转化为“帝国主义战争”的过程。(点击此处阅读下一页)

   拿破仑从小就以亚历山大、恺撒、奥古斯都和查理大帝的继承人自居,梦想征服全世界,或者最起码要在欧洲建立法国的霸权,追求所谓法国的“天然疆界”。拿破仑后来表示:“我曾想过一个世界帝国,为了保证我能做到这一点,无限制的权力,对我来说曾是必要的。仅仅统治一个法国,似乎照宪法行事要更好些。我曾经想望过一个世界帝国,又有谁处在我的地位上会不这样想望呢?世界要求我统治它,那些君主和臣民争先恐后地归附在我的王 之下。” 除了征服世界的野心之外,拿破仑念念不忘的就是法国在欧洲的霸权和“天然疆界”。拿破仑强调说:“法国,由于它的地理位置,肥沃的土地,以及居民的能力和智慧,是欧洲国家的仲裁者。它象狮子在其他动物中那样处于欧洲国家中。……欧洲被征服了—注定得承认法兰西共和国,并且屈服于具有法兰西借以获得新生的自由平等原则的帝国。天下任何伟大的事情,法兰西人没有做不到的。……那些被召唤出来掌握这样一个王国的人,应当了解法国所享有的这种有利地位的全部价值和意义,决不允许让天生要成为太阳的国家堕落成为一个卫星。我在执政府和帝国时期的全部政策是一贯受这种认识指导的。我有雄心要做到把欧洲所有的巨大利益融合在一起,如同对法国各派所已经做到的那样—成为各族人民及其君主之间的仲裁者。” 于是,追求“天然疆界”成为拿破仑建立欧洲霸权的重要前提。1796年征服意大利时,拿破仑就曾向蒂罗尔的居民宣称:“你们需要和平吗?法军就正是在争取和平。我们来到这里,只是为了叫维也纳宫廷听取苦难的欧洲的呼声,听听欧洲各民族的声音,我们来这里不是为了扩大本国的领土,大自然已经让赖茵河和阿尔卑斯山限住我们的边界,正如蒂罗尔被它用来作为奥地利王室领地的边界一样。” 直到他的帝国面临没顶之灾的时候,拿破仑仍然坚持以“天然疆界”为基础与反法联盟签订和约。1814年1月4日,他致函科兰古说:“同盟军行事是否真诚,英国是否愿意和平,我认为是可疑的。至于我自己,我只希望有一种牢靠的和体面的和平。法国要是没有它的天然边界,没有奥斯坦德和安特卫普,就不能同欧洲其他国家处于平等地位。……你得设法探听并弄清同盟军的意图……他们是不是想使法国回到原来的边界去呢?这就是贬损法国。如果他们认为战争带来的灾难会使这个国家谋求这样的一种和平,那他们就错了……。” 为了追求自亨利四世以来鼓吹的所谓法国的“天然疆界”,实际上是为了追求欧洲霸权或者世界帝国,拿破仑在1798年远征埃及,在1806 奴役了普鲁士,在1809发动了对西班牙的战争,1812年发动了侵略俄国战争,尽管拿破仑曾经在短期内为法国赢得了“天然疆界”并接近于建立一个世界帝国,但是最终仍然没有逃脱失败的命运。

  2.对英国实行经济战的思想。经济战,是对抗诸方以经济手段为主,在经济领域内展开的类战争。在某种意义上,它是其他战争能够得以开展,进行的基础。

经济战虽然是当今世界最普遍,最常见的类战争形式,但是它来源可以追溯到拿破仑时代。当时拿破仑针对英国开展的“大陆封锁”就是近代首次大规模的经济战。由于英国依仗其强大的经济和海上力量,不断组织反法同盟,与拿破仑较量,因此战胜英国是拿破仑外交政策的主要目标之一。最初,他设想过入侵英国的方案,但法国没有制海权。没有制海权而入侵英国,这从来就是最冒险、最困难的一个任务。1805年10月21日,法国舰队在特拉法加被英国歼灭,从而彻底打破了拿破仑入侵英国的幻想。如何对付英国?1798年他远征埃及,表明了他想对英国的东方贸易进行打击的计划,但是远征失败了。1806年耶拿战役之后,拿破仑萌生了实行大陆封锁的想法。拿破仑这个政策的基础是他的重农主义思想。他认为,农业是帝国的灵魂和最必需的基础;
工业意味着居民的富裕和幸福。“对外贸易的成果要远远位于其他两者之下,在我的思想中也曾经是永远从属于其他两者的。从事对外贸易是为了农业和工业;
从事农业和工业却不是为了对外贸易。这三个主要基础的利益是不一致的,往往是对立的。” 他对英国的繁荣存在着误区,认为英国的财富和力量是建立在一种虚假的基础上的。打击了英国的对外贸易,英国就会垮台。

同年11月21日,拿破仑颁布柏林敕令,宣布封锁不列颠的岛屿,对英国的贸易与联系都被禁止了。法国控制下的领土上的英国人,一律被宣布为俘虏,属于英国臣民的财产一律没收。由英国及其殖民地驶出或曾驶往该地的任何国家的船只被禁止在欧洲各港口内停泊。

1807年7月《提尔西特和约》签署后,俄罗斯加入大陆封锁体制。为了维护大陆封锁体制,拿破仑还入侵了葡萄牙和西班牙,并最后在1812年发动对俄战争。大陆封锁尽管对英国的经济特别是在欧洲大陆的出口造成了一定打击,但它违背了经济规律,法国又缺少制海权加上欧洲其他国家的反对,因而注定了其失败的命运。

  3.外交决策权力应高度集中的思想。早在征服意大利和远征埃及的时候,拿破仑就曾独断专行地处理外交问题。1799年雾月政变以后,他掌握了国家的最高权力,在内政和外交方面均大权独揽。据他亲密的助手雷德雷尔说,在拿破仑当政的15年中,外交问题上的“决定权”一直只归他一人所有。

拿破仑曾警告他的继子:“即使月亮快要掉到米兰,你也不要以任何借口做你权力以外的任何事情。” 前苏联历史学家塔尔列对拿破仑在外交决策中的作用曾如此评论说:“在玩弄外交手腕方面,拿破仑不仅不低于塔列朗,而且比后者还高出一筹,尽管后者也是颇有才干的外交大臣,但是一些指导思想是拿破仑自己向塔列朗提出的,一切重要和平谈判是由他自己进行的,塔列朗只是提供建议,起草外交文件,制定一些达到预定目标的策略性的办法。” 这是完全符合实际的。

  4.外交权谋思想。拿破仑是政治和外交方面是马基雅维利的忠实信徒。他曾对他的弟弟?宋靼步玻骸懊恳桓鋈硕甲非笞约旱睦?妫??椅?嘶竦贸晒Γ?裁纯植赖氖乱沧龅贸隼矗?裁粗猩说幕耙菜档贸隼矗灰跄贝永炊际亲畋傲拥摹!? 在1796年征服意大利的过程中,起初他曾向意大利人民许诺:“法国部队将为你们挣断枷锁:法兰西人民是全体人民的朋友;
你们应该以信任的心情来迎接他们。你们的财产、宗教、习惯将受到尊重。我们是向共同的敌人作战,我们只是对奴役你们的暴君作战。” 但是,当拿破仑占领意大利之后,他并没有履行自己的诺言,他推行“以战养战”的政策,对意大利进行抢掠,并把意大利的许多珍宝名画运往巴黎。当意大利帕维亚城的居民起来反抗法国占领军时,拿破仑将该城所有拥有武器的男人都杀了,并在该城大肆奸淫掳掠。在外交谈判中,拿破仑从实力地位出发,常常表现得十分粗野,要求对方按照自己的条件缔结条约。例如在1797年与奥地利代表谈判《坎波福米奥和约》时,由于奥地利代表科本茨伯爵不同意法国的要求,拿破仑就站起身来大发雷霆,从谈判桌上抄起一个小茶具,然后对奥地利代表威胁说:“好吧!那么停战就到此为止,而新战争就宣布开始!但是请你们记住:在秋末以前我一定要这样粉碎你们的帝国,就象粉碎这件茶具一样!”说完这番话以后,他用力把这件茶具摔在地板上。茶具的碎片溅满一地。他向到会的人点一点头就走出去了。奥国代表被他这个动作弄得不知所措,最后不得不与拿破仑签定和约。

  拿破仑一世的外交思想虽然包含了某些反对外来干涉的内容,但主要是为其军事征服服务的。拿破仑后期所进行的战争带有“帝国主义”掠夺战争的性质,其外交思想和实践则是这种掠夺战争的附属物。

  

  第七节:塔列朗的外交思想

  

  塔列朗(Charle Maurice de Talleyrand-Perigord 1754-1838年),法国近代著名的外交家和国务活动家,曾任督政府和执政府的外交部长,拿破仑帝国的外交大臣。

  1754年2月2日,塔列朗出生在法国巴黎的一个古老的贵族家庭,但他的童年却十分不幸。塔列朗入世之初命运坎坷。父母将他寄养在巴黎郊区的一个小镇上,由一个保姆照顾。2岁那年,由于保姆的粗心,塔列朗不慎从高柜子上摔了下来,摔坏了右脚,从此成为一个终身只能用拐杖走路的跛子。后来,他被送到佩里戈尔地区的夏莱古堡,与其曾祖母住在一起。15岁时,塔列朗进入了圣.苏尔皮斯神学院,以便将来担任教士。神学院的生活是枯燥而严格的,但塔列朗学习十分用功,他对老师所授的功课接受得很快。在神学院,他还阅读了卢梭、伏尔泰等启蒙思想家的著作,受到了时代精神的洗礼。1774年,塔列朗从神学院毕业,第二年被任命为5品修士。1788年,荣升奥坦主教。同年5月,塔列朗作为僧侣的代表出席了法国三级会议。1789年法国大革命爆发后,塔列朗背叛了教会和贵族阶级,投入革命阵营。同年10月,他在制宪议会上建议僧侣放弃教会财产,教会土地交由国家处置,他还是拥护“教士公民组织法”的四主教之一。1792年,他被革命政府任命为驻英大使助理,不久因与保王党接触被迫流亡国外。1794年7月,法国发生热月政变,督政府成立。两年后,塔列朗通过其情妇斯达尔夫人打通了督政府的关节,顺利返回法国。次年,他被任命为外交部长。从1797年起,他历任督政府和执政府的外交部长(1797-1804),第一帝国(1804-1807)和复辟王朝初期(1814-1815)的外交大臣,先后掌管法国外交大权达十数年之久。任内,塔列朗参与了《 内维尔和约》、《亚眠和约》等谈判。他还对法国外交部的组织作了许多改变。他恢复设置了领事局,规定领事的任务是保护法国商人的利益和收集商业情报。他还恢复并改组了领事局所属的、为法国驻东方大使馆和领事馆培养翻译官的青年翻译学校。1804年,被拿破仑任命为宫廷侍从长;
1806和1807年,受封为贝内旺亲王和帝国副大选帝侯。后来因与拿破仑在外交政策上发生分歧在1807年被免去外交大臣职务。从此他开始背叛拿破仑,并与警务大臣富歇一起策划反对拿破仑的阴谋。1814年拿破仑垮台后,塔列朗任临时政府首脑,支持波旁王朝复辟。波旁王朝第一次复辟期间,他出任外交大臣,参加了维也纳会议。在维也纳会议上,他利用反法同盟的内部矛盾,改善了法国的国际处境。波旁王朝第二次复辟后,他鉴于议会中极端分子的反对,被迫辞职1830年法国7月革命中,塔列朗再次见风使舵,投靠路易·菲力浦,被任命为法国驻英大使,出席伦敦会议,为解决比利时问题和伊比利亚半岛问题作出了重大贡献。1834年,塔列朗辞去公职,四年之后因病去世,享年84岁。塔列朗生前著有回忆录和致拿破仑未曾发表的信件等书。

  塔列朗的外交思想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力量均衡的思想。对于拿破仑征服世界的狂妄计划,塔列朗从力量均衡的角度从未表示赞同。早在奥斯特里茨战役前,他就曾建议拿破仑采取一个有限的和克制的外交政策目标。塔列朗后来对德.雷米扎夫人重复他的建议说:“在法兰西恢复宗教、道德和秩序;
遏制英国政策的同时欢迎该国的文明;
用莱茵联邦建立帝国边界;
将意大利变成一个独立于奥地利和他本人的王国;
以天然屏障波兰为界,将沙皇限制在本土之内;
这些就是皇帝应为自己确定的永久性目标,我签署的每一个条约都是将它引向这些目标。但是,野心、愤怒、骄横以及他言听计从的几个笨蛋,却常常让他迷失方向。只要我同他谈起克制,他就对我产生怀疑。假如他不再相信我,您将会看到,有朝一日他将做出怎样不谨慎的愚蠢行动,那将有害他本人,也会于我们不利。” 拿破仑帝国垮台以后,在1815年的维也纳会议上,他从维护法国的国家利益出发,更加强调力量均衡的重要性。为此,他一方面提出了“正统主义原则,”缓和了反法联盟的报复心理,从而在维护君主制的名义下保住了1792年的法国疆界;
另一方面则用均势原则打动了梅特涅和卡斯尔累,挑起了反法同盟内部的矛盾,使法国避免了战败国通常的命运,并制止了俄罗斯的扩张行为,这在历史上不能不说是一个外交奇迹。塔列朗曾说过:权力平衡不应由简单的要素构成:它只能是一种相对平衡的体系。“列强之间权力的绝对均衡不仅从未存在过,亦非政治均衡所必须,在某些方面反而可能损害政治均衡。均衡存在于权力的扩张和抵抗的关系之中。如果欧洲能由这些密切关联的国家组成,其中最小国家的最低抵抗力能与最大国家的最高扩张力相等,那么这将是真正的均衡。”

  2.正统(合法)主义思想。塔列朗在维也纳和会上为了维护法国的国家利益,提出了“正统主义”的原则。(点击此处阅读下一页)

  他在1814年致信梅特涅说:“法国并无任何个人的野心和利益;
它只希望回到原来的疆界而别无所求……然而它衷心所期许的,乃是:不单单在法国,而且也在整个欧洲完成恢复(旧制度)的事业;
使革命的精神永远不复存在;
使一切合法的权益成为神圣的权益;
使一切野心或非正义的图谋都受到谴责,并通过明确确认和坚决保障这些不幸为(法国)大革命期间所长期所遗忘的原则而使之遇到永恒的阻遏。” 塔列朗提出的正统主义主张,既迎合了欧洲君主们的内心需要,也满足了梅特涅关于欧洲均势的构想,因此很快为维也纳会议的战胜国所采纳。法国虽为战败国,但从欧洲均衡考虑,梅特涅等不愿过分削弱法国。结果法国得到了空前的宽大,不仅不要付出赔款,而且可以保留1792年的疆界。这不能不说是一个奇迹。1815年,塔列朗曾为此致书法王路易十八说:“要公平地判断1814年和约的性质,我们必须注意到它所给予联盟国人民的印象。在圣彼得堡的亚力山大皇帝和在柏林的普鲁士皇帝,不仅受到冷遇,而且还遭到不满和理想,因为5月30日的条约并未满足他们的臣民的愿望。法国过去在所到之处曾派征大量的战时贡赋,那些国家的臣民也希望从法国那里征课同样的东西,法国却什么都不必拿出来;
法国从它所征服的地方劫掠的一切艺术品仍然保持在手里;
法国所有的胜利纪念碑还是在受人崇敬;
说实在话,法国得到这样的宽大处理,这在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是找不出先例的。”

  3.关于外交官素质的论述。塔列朗认为,外交官的素质可以划分为两类:第一类素质包括谨慎、谦虚、无私和某种崇高感。这种崇高感使人意识到身在国外代表一个国家并维护这个国家政治权益的重大责任。第二类素质包括关心和研究政治关系,快而准确地抓住问题实质的能力(没有别的事情比外交要求反应更快),以及开阔的思路(外交领域中的所有细节都可归结为一个统一的整体)。1838年3月在他去世前的一个半月,塔列朗在巴黎科学院发表的演讲中,再次谈到了他心目中的模范外交官形象。他强调,他们的行为“应当朴实、得当、谦虚;
毫无社交界的庸庸碌碌,全力投入事业,保守事业的绝对机密;
随时提供有关事件和人物的咨询;
时刻牢记所有的条约,知道它们通过的日期,正确估价条约的长处和不足、它们的来龙去脉,知道参加谈判主要代表的姓名,甚至知道这些代表的家庭关系。”至于外交部长的素质,塔列朗说,部长“必须具有一种随时提醒他注意自己言谈举止、在任何谈判开始前都不使他的名誉受到损害的特殊本能。他必须能够给人以诚恳又含而不露的印象,在不经意中表现出沉稳的本领;
甚至在选择嗜好时,也要小心谨慎从事。然而,在他向谈话对方提一些出人意外的问题时,还要显得自然,有时甚至作出天真的样子。总之,在24小时内,他应时时刻刻都不失为一位外交部长。” 显然,他本人未必具备所有这些品质,但其所言仍值得我们重视。

  通常塔列朗一生中最引人争议的是他的忠诚问题。他历经法国历史上多次政体的变更,但却始终岿然不动,有人说他是惯于见风使舵的变色龙,他自己辩解说:“在政府自我抛弃之前,我不曾抛弃过任何一个政府。” 但是,众所周知,塔列朗在1808年9月拿破仑和亚历山大一世的会晤期间,曾经背叛拿破仑,多次与俄皇秘密接触。这种背叛行为事实上已经走上了背叛国家的道路。此外,塔列朗在外交活动中接受贿赂,大肆敛财的行为更是为当时及以后的许多外交家所不耻。

  

  第八节:拿破仑三世的外交思想

  

  拿破仑三世,原名路易·拿破仑·波拿巴(Charles Louis Napoleon Bonaparte 1808-1873), 法兰西第二共和国总统(1848-1851),第二帝国皇帝(1848-1851)。

  路易·拿破仑1808年出生于巴黎,是拿破仑一世的侄子,荷兰国王路易·波拿巴和皇后霍斯藤之第三子。在拿破仑一世倒台后,路易.拿破仑随其母流亡瑞士和巴伐利亚。他从小聆听了许多关于拿破仑的传奇,由此确定了自己的未来生活道路—恢复拿破仑家族的权力。1830-1831年,他参加了意大利烧炭党的活动。其兄和罗马王去世后,路易.拿破仑成为法国王位的觊觎者。1836和1840年,他领导了两次推翻奥尔良王朝的政变,但是均告失败。1840年8月,他被判处终身监禁。6年后,他设法逃离监禁地,流亡英国。1848年二月革命爆发后,他回到法国,9月被选入制宪国民议会。不久在法兰西第二共和国的总统选举中,他凭借其叔父拿破仑一世的威名赢得大选,当上了总统。1851年12月2日,路易.拿破仑发动政变,次年1月通过新宪法,授予总统独裁的权力,并把总统任期延长到10年。不到1年,他又推翻第二共和国,建立了第二帝国,自称皇帝。在独裁期间,他限制了新闻自由,实施了报刊检查,流放了许多作家,其中包括维克多.雨果。1860年以后,路易.拿破仑实行了有限的改革,诸如通过劳工立法、允许集会自由和放松对报刊的检查,推动自由贸易以及恢复反对党活动等。他还大力推动了法国的铁路建设,对巴黎实施了改建,同时改善了穷人的生活水平。但是,与内政上的建树相比,他在外交上的成就却不足为人所称道。路易.拿破仑对外发动了多次战争,其中包括克里米亚战争(1854-1856)、对奥地利的战争(1859)、对中国(1858-1860)等亚洲国家的殖民战争等,尽管法国在战争中取得了一些领土和权益,但法国却忽视了对其真正的安全威胁-普鲁士。结果在路易.拿破仑的眼皮底下,普鲁士迅速崛起,并通过多次王朝战争统一了德国,成为欧洲的新兴强权。1870年7月19日,在普鲁士宰相俾斯麦的激怒下,法国对普宣战。9月2日,法军战败,路易.拿破仑也成为普军俘虏,第二帝国随之结束。1871年法德和约签署后,他被释放,后死在流亡地—英国的克斯勒思特。路易·拿破仑生前写过不少的小册子、书籍和宣传文章,主要有:《政治沉思录》、《拿破仑观念》和《论消灭贫困》等。

  拿破仑三世的外交思想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摆脱维也纳体系的思想。1815年的维也纳会议虽然对战败的法国做了宽大的处理,但是,建立在正统和均衡原则上的维也纳体系却束缚了法国的手脚,拿破仑帝国的光荣也一去不复返了。1830年的法国革命和1848年的欧洲革命动摇了维也纳体系,但却未能使其终结。因此,拿破仑三世执掌法国政权之后,其首要的外交目标就是削弱俄罗斯、奥地利,使法国摆脱维也纳体系获得行动自由。1853年,拿破仑三世借口要确保天主教徒掌握耶路撒冷的“上帝陵墓金钥匙”,积极干预耶城的教派之争。他还与英国结成同盟,发动了对俄国的克里米亚战争。关于法国参加克里米亚战争的目的,拿破仑三世后来对大臣佩尔西尼说得十分明白:“我们之所以同意和英国一起进行一场规模巨大的战争,就朕来说,仅仅为了阻止俄国在君士坦丁堡,从而在地中海的统治。朕所以如此执行法兰西的传统政策,是想排除欧洲的巨大危险,而不是盲目支持愚昧无知、伤风败俗、野蛮无比、伊斯兰教的土耳其政府。”他在大臣会议上还进一步阐明了对俄罗斯开战的理由:“为了消除1815年维也纳条约的影响,必须离间奥地利和俄罗斯,因为他们无时无刻不想组成联盟威胁我们,捆住我们的手脚。法国参加此次战争的最大目标,就在于分化两国,为自己重新争得盟友和在外部世界的行动自由。” 通过1853-1856年的克里米亚战争,俄罗斯遭到了严重削弱,法国重获欧洲大陆的优势地位,维也纳体系趋于解体。

  2.扩张主义思想。拿破仑三世和他的叔父一样,是一个扩张主义者,他的梦想是要建立一个庞大的法兰西帝国。但是,与他的叔父相比,他的战略眼光和外交手腕要逊色的多。1860年7月,在拿破仑三世的授意下,巴黎出版了一个小册子,名为《叙利亚和对俄罗同盟》。书中暴露了拿破仑的扩张野心,竟然鼓吹:“我们需要扩张,舆论也早就大声疾呼地要求我们扩张。”书中提出应兼并比利时和卢森堡,而且在“比利时和卢森堡归宿我国以后,我们的任务还没有完成……为了改善我们的边境,我们必须合并不少于2/3的莱茵普鲁士、整个莱茵巴伐利亚和大约1/3的黑森大公国。” 为了扩张,拿破仑三世先后发动了克里米亚战争、对奥战争和对普鲁士的战争,最后在普法战争中失败,后被迫流亡英国。除了在欧洲大陆争夺霸权以外,他还发动了殖民战争,如征服阿尔及利亚的战争、伙同英国发动对华第二次鸦片战争、他还派兵叙利亚,征伐墨西哥。到1870年普法战争爆发前,法国已占有90万平方公里、600万人口的殖民地,成为仅次于英国的殖民大国。

  对于拿破仑三世在欧洲外交史上的地位,基辛格认为他系眼高手低之辈,内政是其所擅长,但他却对内政无多大兴趣,对外交又欠缺胆识。他以维也纳体系的终结者、欧洲民族主义的启蒙师自居,却把欧洲外交导入一片混乱,且法国从中一无所获,反而是其他国家受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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