拯救中国最优秀民营企业家孙大午的呼吁书

发布时间:2020-04-10 来源: 短文摘抄 点击:

  

  当代中国最优秀的民营企业家孙大午先生于2003年5月29日被河北省徐水县公安局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名义刑事拘留了(见附件五)。“中国企业家的良心”正被摧残!

  

  为什么说孙大午先生是“中国最优秀的民营企业家”之一、“代表了中国企业家的良心”?(详情见附件一至六)

  

  一、他名义上是亿万富翁,兜里却几乎没有钱,因为他把钱都用在了帮助贫苦农民的致富上。他办技校、建中学、收养孤儿,一心一意要实现“社会主义共同富裕”。

  

  二、他品格高尚,堂堂正正做人,不愿苟且,不愿贿赂任何官员,不愿以任何不正当手段谋利。自然得罪了一批官员。

  

  三、他抨击有关当局:“工商局卡猪、卡饲料,让猪热死,让成车的饲料烂掉,现在还卡粮食”,“好企业根本贷不出款来,怎么贷呢?大约是10~15%的回扣”。这些话引来许多的嫉恨,使他屡遭险境。

  

  四、他有崇高的理想,推崇“公道共和的制度”,推崇“天下为公,有德者居之”,推崇“讲仁讲义讲良心”的儒家精神。

  

  现在,如此优秀的企业家孙大午又落难了。难道从本企业职工、乡亲中集资举办技校、中学等公益事业,取之于贫苦农民,用之于贫苦农民,而且自己每年从其他生产利润中拿出几百万补贴公益事业,这种利国利民、一心为乡亲、不谋私利的义举也叫非法集资?

  

  孙大午的为民谋福利的行为与私人钱庄、民间金融的生利行为本质上是不同的。何况,现在连私人钱庄在一些沿海地区都事实上合法化了,政府不去查抄它们了,因为如果查抄了这些民间金融,当地的民营企业就可能瘫痪(他们很难从国有银行获得贷款)。由此看来,改革和发展必须按照“三个有利于”、“三个代表”的精神去突破尚不完善的法律。在西方国家,金融民营化是其发达的重要因素,国家只是对民间金融加以规范化,中国还有什么理由竭力维护不合理的金融垄断而使国家难以现代化呢?

  

  有人说,河北省徐水县少数人是在挟政法公器行私人报复之实,也有人说他们是在“以言治罪”,以执法之名达到其反人类进步潮流、反宪政共和的政治目的(因为孙大午先生推崇公道共和、共同富裕等思想)。我宁愿不希望真相是如此。

  

  我们迫切要求中央、河北省关注“孙大午事件”,介入和公正地调查“孙大午事件”。我们也期望河北省徐水县能够真正践行“三个代表”,倾听贫苦农民的心声,纠正不适当的行为。

  

  有良知的中国人都应当像关注孙志刚事件一样关注孙大午事件。决不仅仅是为了一个孙大午,而是为了中国的民营企业、中国的现代化、中国的未来、中国正直善良公民的命运。

  

  请救一救中国最优秀的民营企业家孙大午,给当地贫苦农民留下一条生计活路,给上千名农家子弟留下上学的机会,给中国留下一线希望。

  

  胡星斗

  2003/6/13

  

  附一:

  

  孙大午言论摘录:

  

  坚持以人为本。提倡先学做人,后学做事。勤勤恳恳做事,实实在在做人。

  

  公司以传统的儒家思想、当代法治思想、社会主义共同富裕思想的三者结合作为治厂思想。以仁义礼智信、温良恭俭让教育干部职工,形成一种孝敬老人、助人为乐的祥和气氛。

  

  私营企业不姓私。它创造的是社会财富。公司建有孙中山像,信奉“天下为公,有德者居之”。大企业家只是公共财富的管理者而已。

  

  有权有钱,只能体现人生富贵,不能体现人生价值。体现人生价值的是劳动、是知识、是奉献。

  

  大午集团的指导思想:“不以赢利为目的,而以发展为目标,以共同富裕为归宿”。

  

  民间正气参天地,尧舜业绩泣鬼神。

  

  一个人没有信仰,会导致道德低下,不择手段,为所欲为;
一个民族没有信仰,会导致人心混乱,廉耻颠倒。

  

  儒家思想的核心是“仁”字,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大午公司一贯遵循“与人方便,自己方便”,免费办养鸡、养猪培训班,免费指导养殖技术。

  

  现在农民的钱大都存进信用社、农行,这些钱都通过银行流进了城市,农村的金融机构象城市设在农村的吸血管一样,吸去农村少得可怜的资金建设大城市。目前农村没有金融可言,也就没有活力可言。

  

  君子讲团结,不讲勾结;
小人讲勾结,不讲团结。人们为志向而团结,为利益而勾结。

  

  92年,我二弟、三弟到大午公司来,我跟他们第一次谈话时就说:你们哥儿俩到这儿来,不要想个人发财,个人挣多少钱,个人趁几万、几十万、几百万都算不上什么本事,有本事咱们兄弟三人使这一带老百姓富起来,给徐水县做贡献,给国家做贡献。

  

  南方某大公司决定常年要我们的有机肥,一次就10个车皮。但条件是给该公司经理每吨回扣60元。我说:坚决不干。工人没活儿我另想办法,决不能做苟且之事。我觉得这样的买卖还不如妓女,现象上是我们在出卖产品,其实是出卖我们的人品。

  

  前段时间,种禽公司的经理请示我,可不可以给北京某种鸡场场长送3、5千元礼,因为业务员发现有的养殖户进鸡是4元/只,而我们进鸡都是6元/只。对方种鸡场是国有企业,我们一次进鸡上万只,每次都差2万多元,就是因为我们没有送礼。我说,不行,宁可多花钱,也决不送礼,不贪这样的便宜。你们可以光明磊落地和他们讨价还价,但决不能钻营投机,行贿谋利。我们做买卖要堂堂正正。

  

  公司的几场行政官司,我们相信中央政策,依靠法律保护自己,直来直去打官司,不抱怨社会,不搞曲中求,打官司也是手段,最后以求和为目的,所以我们没有私仇。

  

  现在应该用一个“放”字,放开农业,放开农村。比如外国的大财团或国内的大企业,只要有两个亿就允许他建银行,可是在农村却不允许私人开设小钱庄;
在比如国家提倡搞小城镇建设,也只是限定在原有的城镇基础上扩建改建。我建设大午城的设想向县、市领导汇报后,各级领导都表示支持,但在具体操作时却找不到可以依据的政策。

  

  土地法规定不准在承包地上搞企业,限制了贫苦的农民,有权有势、愿意塞钱的人要使用多少土地都能批下来。

  

  中国农村问题的实质是权力和资本对农民劳动的限制和剥夺,农民的自由劳动权力的丧失。农民想开商店、建房子(要交税费)、开工厂(不允许在自己的承包地上建)、建钱庄,都做不了。农村缺的是创业空间,而不仅仅是减负。

  

  《银行法》限制的是正常的民间信贷,我这么大的企业从银行贷款都很难,更别说个体户、小企业了。《工商管理法》限制你生产、限制流通。从85年我搞企业,工商局就卡我的猪,让成车的猪热死,卡饲料,让成车的饲料烂掉,现在还在卡粮食,打击私商粮贩。再看《土地法》,只要有钱,在哪儿建都不违法,而不交钱,农民在承包土地上搞农牧业他都说你违法,县市省级土地局曾联合起来要把大午推平。再看《畜牧法》,我那儿有全国最知名的养殖专家,有齐全的化验检测设备,但是我这些都无效,畜牧局一个普通的执法人员,一个初中生用肉眼一看,就说不合格,要罚款,你就得让他罚。再说精简机构,以XX县为例,水利局精简到30个人的编制,但真正开支的是330多人,土地局是400多人,城建局500多人,如果去查他们的花名册,在编的只有30到50人。部门利益的无边界化是妨碍企业与农民生存的致命环节。前几年县里的科局长每年的灰色收入不下10万,一个县60多个科局,一个局编制二三十人却养着三四百人的队伍,他们在干什么,不是一目了然吗?不信就看他们家的楼房,钱从哪里来?

  

  实现小康的难点不是官僚机构臃肿,而是国家利益部门化,部门利益法制化、私有化。

  

  中国有法吗?有法,但所有的法律都管宪法,所有的政府文件都管宪法。权力就是法。

  

  我妻子想建养老院、孤儿院,但都没办成。基于“不以赢利为目的,而以发展为目标,以共同富裕为归宿”的指导思想,我们投资创办了不以赚钱为目的的平民化学校——大午中学。

  

  当我没有伤害任何人而被无端毒打、暗杀的时候,我想到的是耶稣的故事,我原谅和宽容了所有加害于我的人,为周边的乡亲就业、上学提供了良好的条件,带动许多人脱贫致富。现在人们说,多亏当年没有把孙大午打死,现在我们都沾光了。让周围的乡亲沾光,这远不是我的理想。我要在这里建设一座现代化的小城镇——大午城。

  

  附二:

  

  孙大午行为简报:

  

  1985年承包了一块荒地,开始种植果树、向日葵,而后养鸡养猪,建立了一个饲料厂,逐渐发展成为大型农牧集团。现有固定资产上亿元,年产值过亿元。1995年被国家工商局评为全国500家最大私营企业之一,1996年,董事长孙大午被河北省政府授予“河北省养鸡状元”称号。

  

  建立大午中学、技校,培养农家子弟。技校免费。贫困家庭子弟免费上中学。收养孤儿。每年对之大量补贴。大午技校1998年被河北省教委命名为“河北省示范性乡镇成人学校”。大午集团成为“全国科教兴村暨农业产业化培训基地”、“全国农村燎原示范基地”、“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农村教育研究与培训中心联系基地”。

  

  向职工、乡亲集资,“取之于乡亲,用之于乡亲”,建设宏伟、漂亮的中学大楼,引来今日的“非法集资”案。董事长的办公室还在机器声轰鸣的一幢低矮破旧的小楼里。

  

  建立敬儒祠,弘扬儒家企业文化,计划投资建立“儒家集成院”、“孔子大学”。

  

  与中国企业文化研究会、国际儒学联合会等合办“首届儒家文化与乡村建设研讨会”。

  

  为“偷漏税”案打官司,最终胜诉,花掉上百万。但不愿“花点钱,托关系,找领导”了结此案,表示“宁向直中取,不向曲中求”,走正道。决不贿赂任何官员,在生意中也不给回扣。

  

  经历投毒、放火、毁机器、断道、毒打、暗杀、绑架。地方政府以“土地使用非法” 为名(以土地法对待法律生效前1985年孙大午承包土地的行为),要“推平”大午集团。

  

  建立“大午城”,建设一个“讲仁讲义讲良心”、没有腐败、不平等的“世外桃源”。但因与“城镇只能在原有乡镇的基础上建设”的有关精神不符而陷入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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