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派出所里离奇死亡,全身约有几十处伤痕

发布时间:2020-05-21 来源: 短文摘抄 点击:

  

  2004年8月4日。河南省登封市农民耿小国神情黯然。他的哥哥耿大国在21天前的下午,在登封市君召乡派出所离奇死亡。全家人一直等待着尸检报告给出答案,但半个多月过去了,答案依然遥遥无期。

    

  “他们要点加油费”

    

  耿大国是登封市君召乡钱岭村的农民。

    

  登封在少室山下,少林寺给这座城市带来了滚滚财源。但耿大国一家并不富裕,他平时靠下井挖煤赚钱养家。

    

  1990年耿大国与苏某在君召乡举办了婚礼,但两人没有履行正式的结婚登记手续。后因感情不和,两人在2002年10月共同签订了一份自行拟定的“离婚协议书”。此后,耿大国与王彩娟结婚,而苏某与一王姓男子一同离开了钱岭村,不知去向。

    

  前不久,当初与苏某一同离乡的王某回到了钱岭村,但苏某却没有回来。据耿小国说,苏耿两家结冤很深,这一次为了搞清苏某去向,她的家人又找到耿家要个说法。耿家觉得可笑而可气,双方发生了口角。

    

  谁也想不到这居然就是死亡案的序幕。没有人知道口角之后发生了什么,奇怪的是,在这场纠纷中,出现了一个新的角色:登封市君召乡派出所。

    

  据耿大国的家人回忆,7月14日上午10点多,登封市君召乡派出所派人来到钱岭村耿大国家里,以调查“重婚罪”为由将耿大国带往派出所。中午12点左右,耿大国被派出所放回家,说是派出所要他回家取当时与苏某签订的“离婚协议书”。下午2点左右,耿大国与妻子王彩娟一起,将这份协议送到了派出所。王彩娟说,派出所了解到耿大国最后一次见到苏某是在登封市卢店镇,表示要到卢店镇调查,希望耿大国支付“加油费”,她就给了耿大国20元钱。

    

  耿大国的母亲说,下午两三点钟,儿子耿大国来到她家,说是派出所要点“加油费”,能不能借一点钱。他的母亲听了事情的原委,坚决不肯出这笔钱。下午3点多,耿大国只得空着手又回到了派出所。

    

  一番折腾让耿家感到别扭和憋火。但谁也没想到,这是耿大国与家人最后的诀别。

    

  下午4点多,耿大国在派出所门口死亡。

    

  无故死亡?

    

  “你们家大国出事了,你快去派出所看看吧!”

    

  7月14日下午4点多钟,钱岭村村民李丙辰告诉王彩娟,他刚接到耿大国的母亲委托别人打来的报讯电话。王彩娟赶紧奔向6公里之外的君召乡派出所。

    

  据她回忆,一到派出所她就问门卫,耿大国究竟出了什么事,门卫什么也不说。派出所里有人告诉她耿大国被送到了乡医院。她又急忙向医院赶去。跑到派出所门口时,一位老汉告诉她:“有一个孩子死在了派出所。”

    

  当王彩娟赶到医院的时候,耿大国的尸体已经被锁在一个房间里。“他们不让我进去看,我就用花盆砸门,后来终于给我开门了,我进去一看到大国的样子就晕了过去。”

    

  醒来之后,王彩娟神色恍惚,又奔到派出所要一个说法。晚上6点多,耿大国的母亲和其他亲属也来了。据他们说,当时可以清晰地看到“办公楼的楼梯(指的是办公楼一楼正门前的台阶)上有长长的血痕,楼前距离墙壁约8米处(数据为当时目测,实际距离为6.7米)有大量的血迹。

    

  晚上8点左右,登封市公安局派员赶到君召乡派出所,对尸体和现场进行了查验,而后将尸体拉到登封市人民医院。尸体运走之前工作人员留下了一张证明,证明上写道:兹有君召乡钱岭村三组耿大国在君召派出所无故死亡一事,尸体须运往登封市作进一步鉴定,特有公安局长、检察院检察长、君召乡乡长特此证明负责处理到家属满意为止(原文如此)。签字人包括登封市检察院副检察长赵雪克、公安局副局长王金山、君召乡政府崔新民,落款时间是2004年7月15日。

    

  扑朔迷离

    

  为了查明死亡原因,有关部门决定验尸。

    

  家属提出了一个条件:必须对尸检进行全程录像和摄影,并且家属有权获得这些资料。

    

  验尸过程中,死者的弟弟耿小国和堂哥耿运奇一直寸步不离。耿运奇详细记录了医生所描述的死者身上的全部伤痕。根据这份书面记录和现场照片来看,耿大国全身大约有几十处伤痕,其中,头部、胸部以及内脏伤势最重。头部的右侧有大量血迹,耳鼻口出血,牙齿脱落;
胸部有三处聚集淤血的红斑,几乎是等距离一字排开,身上其他地方也有类似的红斑;
生殖器周围大面积瘀血,心脏、肠有破裂的痕迹,肾脏、肝脏也有不同程度的伤痕……

    

  据耿小国说,一位前来调查此案的女记者看了部分照片,突然嚎啕大哭。

    

  “公安局一直对我们说是跳楼自杀,身体的伤痕属于擦伤。但我们不相信,因为全身被殴打的痕迹太明显了。如果是跳楼的话,那个地方(指生殖器处)不可能聚集大量瘀血,胸部三处瘀血红斑又是怎么造成的?还有,体内心脏、肝、肠等处的伤口又如何解释?”耿小国有太多的疑问。

    

  对于“跳楼自杀”的说法,家属还提出了第二点质疑。出事当天一位目击者在一份按过手印的书面材料中称,“我上楼(注:派出所办公楼)不到2分钟,听见楼下有人喊‘人来!人来!’,我爬到(注:原文如此)楼道的窗口一看,见楼下躺着一人,侧躺在地,脚朝西南,腿稍弯,过了一会腿动了一下,翻了个背朝下肚朝上,后来副所长开了一辆桑塔纳轿车叫来一辆救护车,救护车拉人时停在约(与)松树齐的位置。”

    

  这位目击者在接受《新民周刊》采访时说,他在三楼的几分钟时间内没有听到任何打骂和跳楼的声音。家属质疑说,“如果是跳楼自杀,为什么尸体离墙有6.7米的距离?难道说大国跳楼之前还助跑了吗?他们称大国是从三楼跳下来的,但三楼有窗户,助跑不可能呀!如果是跳楼,那派出所正门前的台阶上又哪来的血迹?”

    

  家属还提出了另一个疑点,据说君召乡医院的一位副院长向家属透露,7月14日下午,医院接到派出所的通知赶到派出所,医生发现人已死亡,拒绝再拉到医院救治。但是,派出所一定要他们拉人,而且人拉到医院以后就放到一间屋子里锁了起来。“如果是跳楼自杀,他们为什么要这样做?”

    

  直接负责处理此事的登封市公安局副局长王二圈拒绝对此案发表意见。他在电话中说:“我不知道,你去问检察院。”登封市检察院副院长赵雪克在接受《新民周刊》采访时说,此事已经立案,正处于侦查阶段。根据一般医学常识,尸检报告至少需要半个月时间。具体死因必须等到正式的书面尸检报告出来以后才能下结论。他说对君召派出所的相关人员已采取了一定措施,但没有透露具体细节。

    

  而死者家属说,尽管尸检报告尚未出台,公安局已经派人与他们谈判,提出此案比照普通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希望家属接受10.8万元的赔偿金。而家属们的态度是一定要将死因搞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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