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海兵:中国院士制度批判

发布时间:2020-05-22 来源: 短文摘抄 点击:

  

  如果对中国的学术界与工程界作一次抽样调查,征求他们这样一个问题:你认为院士制度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我相信90%以上的知识分子会回答弊大于利。为什么?因为:

  

  第一,最能反映中国科学技术最高水平的国家技术发明一等奖连续多年空缺,而院士的选举却热闹非凡,可谓没有战功但却有战斗英雄,没有检讨只有表彰。

  

  第二 ,社会对院士的炒作已登峰造极,院士已被神化,院士已走向了神坛,但院士的表现(当选后)却令人遗憾。用北京大学王选教授的话来讲“我有创造力时无任何头衔,我没有创造力时,头衔纷至沓来。”也有人讲,现在不少院士什么都能讲,惟独本专业深层次的几乎不讲。

  

  第三,每一次院士选举都是一种严重内耗的过程,以至于经常推迟公布结果或不知道何时公布结果。学术界、工程界的大部分人对选举是不满意的。

  

  第四,除俄罗斯外,国外本没有院士,只有会员,但国内非要将其译为院士。有所谓美国科学院院士(美国根本就不存在科学院,只有科学学会),英国工程院院士(英国根本就不存在工程院,只有工程学会),第三世界科学院院士(本是一个联合会)。不客气地说是狐假虎威、土假洋威!笔者从没有听说诺贝尔奖得主们对外称呼自己是院士,他们只认为自己是教授(博士),别无虚衔。反观中国,到处把院士作为自己的头衔标榜,似乎高人一等,不是凡人。

  

  第五,由于院士代表所谓最高科学技术水平称号,是顶峰,因而多多益善。据了解,没有院士的领域在争取设置院士(如社科院、文学院、艺术院、法学院等等),有了院士的学科竭力增加名额(据说数学学部就认为自己目前的院士数量偏少。真是让人不解:中国近十几年来的数学成就有资格增加院士吗?如果笔者没有记错,中国花了数千万元争取在北京召开的世界数学大会,中国无人问奖)。更令人困惑的是,中国搞出了少年科学院院士!一个没有拿出让全世界骄傲的科技成果的国家,追求(逐)院士头衔究竟有多大意义呢?中国有1万个院士又能如何呢?正像中国的博士帽,甚至还有所谓博士后帽,其满天飞又能有多大意义呢?进一步分析,中国的院士制度至少有五大弊端:

  

  1.有了教授、工程师这样的职业、职称制度,有了科学技术协会及各种学会制度,再搞出院士制度,只会导致科技人员之间的无谓矛盾、内耗及歧视,使正当竞争转为无序的竞争。因为,教授、高级工程师已经是高级科技人员,他们是一个充满个性的群体,有必要在他们中间再划出一个最高级吗?世界上有最高吗?你今天是所谓最高级,你明天还能保证代表最高科技水平吗?如果你不能代表最高却拥有最高之头衔,这不是名不副实吗?不是对其他教授的歧视吗?既然你是院士,你代表着最高,其他人还有资格与你叫板吗?当一个院士对诸如非典病毒下了并不正确的断言之后,除了有其他院士出来指正,普通教授有同等的话语权吗?如果再实行终身制(80岁以上可转为资深院士),这岂不是对科学的亵渎?看一看世界,有哪一个国家设立这种“最高”的称号?即便是诺贝尔奖,人们公认其是最高学术荣誉,但诺贝尔奖宣称自己是最高吗?俗话说得好:没有最高,只有更高!其实,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不是你的头衔如何,而是你的实力如何。从这一逻辑出发,已经有有识之士提出:废除职称制度。甚至有人提出:医师都可以不必经过政府(考试)来认定,谁从事这个岗位,谁就是医生。有人会说,你这样做不是要出大问题吗?不会有大问题,但肯定会有小问题,正像职称的医师也会出问题一样。关键是要充分竞争,法制健全,权利与责任对称。事实上,人类在数千年历史中是无所谓医师资格职称的!也许,当医生都没有职称时消费者会变得更聪明、医生更平等。此题可另文论述。

  

  2.有了科技奖励制度,再搞院士制度,两者之间不是重复就是矛盾。据了解我国可能是世界上设立国家科技奖最多的国家之一。比如有,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最高奖为一等奖)、国家科技特等奖(这里最能反映国家科技水平的是国家技术发明一等奖,国家自然科学一等奖。据了解,近十几年来,绝大多数年份这两个奖要么空缺,要么仅有一种)。一方面有代表最高科技水平的奖励制度,一方面又有代表最高科技水平的院士制度,这样必然导致:要么重复,即得到国家科技一等奖者再当选为院士,当选为院士后再得到国家科技一等奖;
要么矛盾,即得到国家科技奖者可以是院士,也可以没被选为院士,这就产生了矛盾、不公正,或者同是院士,有的获得过国家科技奖,有的没有得到过国家科技奖,这又产生了矛盾,不公正。这就是悖论。奖励制度是对事不对人,无所谓终身,而院士制度是对人不一定对事,且终身化,两者是互斥的,是相互矛盾的。如此必然引发院士与非院士之间虽然水平相当(甚至后者高于前者)但竞争起点不公的纷争以及同是院士但水平不同者之间的纷争。

  

  3.有了知识产权制度再搞院士制度,则院士制度不是多余,就是负作用。一个国家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实行专利(发明专利)制度,版权制度就可以给创新、创造者以充分的激励,就可以保证正当的竞争。正如美国19世纪的总统林肯曾经说过:专利制度就是给天才之火浇上利益之油。没有专利制度,我们很难设想飞机之类新产品的诞生。但是在已经建立了专利制度条件下,再搞出院士制度,则后者不仅减弱前者的刺激力,而且遏制前者,使竞争转化为纷争。因为,当两者并存时,拥有专利的光彩远没有院士耀眼得多,人们会削尖脑袋争取当院士而绝不会拼命去搞专利。这样我们有成千的院士,但却没有成千的高含量专利,特别是没有成千的世界领先的专利。有专利的人可以是院士,也可以不是院士,没有专利的人却可以选为院士。如此,院士之间的矛盾、院士与非院士之间的摩擦、内耗、矛盾是不可避免的,有序的竞争难以存在。你有再多的专利,你仍可能受制于院士,你的各种政府福利,甚至政治地位必然低于院士,必然你申请科技基金还需由院士们来审批。在这样的导致混乱、纷争的“双轨制”下,中国专利制度还能有多大作用呢?君不见,国内重点大学院士不少,可难见其专利;
君不见,号称中国的牛津、剑桥,却在专利上落于他人之后!这难道与院士制度无关吗?

  

  4.因为院士代表着最高,又是终身的封号,这样一旦当选,就由凡人变成了神。于是乎,我们的院士必然无所不能。他们既可以做运动员,又可以做教练员,也可以做裁判员,更可以做领队;
他们可以近亲繁殖(名正言顺地推荐侯选人),年龄越大,弟子越多,势力越强,形成“学头”在所难免。考虑到中国几千年封建(爵位)制度,其山头性组织的形成一定是必然的。说得重一点,就是“学霸”、“学阀”的产生或潜在形成一定是必然的。在中国的传统之下,院士大会变成了老人大会也是极为自然的。据了解,工程院院士平均年龄在68-70岁左右,中科院院士平均年龄在63-65岁左右,以这样的年龄代表中国高科技水平,有谁能相信呢?正如中国军事医学科学院前院长秦伯益教授在其文章中说:院士像一只花瓶。秦教授希望院士不是花瓶。可是以这样的年龄,院士不是花瓶又能是什么呢?,院士(大多数)只能是花瓶!甚至说院士是花瓶已经是对这些老人的美誉了,因为古旧或精美的花瓶是异常珍贵的。在此,笔者不是要否定老人,而是说人在不同的年龄阶段可以发挥不同的优势。君不见深圳某医院院长说:“这些院士都七老八十的人了,还发挥什么作用呀!”这话可能过了点,作用是可以发挥的,但绝不是最高之类的作用。现实中的院士直接、间接做商业广告、走穴“卖名”已经是不争的事实。文化大革命期间,我们有所谓最高语录、最高指示、最高领袖。我们把毛泽东神化了,以致于说万岁、万岁、万万岁。现在进入了市场经济,市场经济就是竞争经济,就是长江后浪推前浪,就是优胜劣汰,就是一个战场,这里不存在权威,这里没有任何可以终身的东西,唯一不变的是奋斗,是逆水行舟。在这样的竞争体制下,搞出终身式的神化的院士制度,难道不是与市场经济原则背道而驰吗?

  

  怎么办?出路很简单。必须壮士断腕,彻底废除,拆庙走神。比如,将院士全部改为普通的会员,相应地,中国科学院院士变为中国科学会会员,或者改为顾问。修改院士章程,不可妄称自己是最高,也不可与国家(政府)挂钩,号称自己是国家认定的。学术就是学术,政府不需介入。如果一步到位困难,可以改良。比如院士实行任期制(连任不得超过两届)、淘汰制(每年或每2年淘汰5%或10%)、交费制(不仅不应拿津贴,还应交纳会费,这也是国际通行规则)。

  

  中国的院士制度早改革、早主动。笔者可以不客气地说,中国院士制度不废除,中国的学术大师、工程大师极不可能产生;
中国的院士制度已成为创新、高层次创新的天然障碍。在人的世界里,如果有了神,还可能有民主、自由、秩序吗?(作者信箱:guhb2000@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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