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力建:明朝反腐败的启示

发布时间:2020-06-02 来源: 短文摘抄 点击:

  

  电视台曾播过一部叫《海瑞》的电视剧,这部电视机给人的启示是:我们古代就有这样直道而行的正人君子的确值得我们骄傲与欣慰——或许,我们中华文明所以能够历千年巨变大劫后绵延至今,就是靠了许多像海瑞这样“舍生取义拼命硬干”的“中国脊梁”们的薪尽火传。在腐败之风越刮越烈的今天,海瑞这样的清官典型尤具意义,他可以作为一面镜子,让我们今天的衮衮“人民公仆”们以古为鉴,正正衣冠!而我们一般人也可以从海瑞的故事中得到不少关于腐败与反腐败的启示。

  有明一代,应该说是反腐败非常起劲的一个朝代:朱元璋建国之后,吸取了前代官逼民反、腐败亡国的教训,开始严惩贪官污吏,其整肃吏治法令之严峻、牵涉面之广泛、手段之酷烈,都达到了前所未有的地步。他制定的法律规定:官吏受贿枉法者,赃一贯以下杖刑七十,每五贯加一等,至八十绞;
监守自盗仓库钱粮等物者,赃一贯以下杖刑八十,至四十贯斩;
官吏贪污至六十两银子以上者枭首示众,并处以剥皮之刑。他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做的——当时许多衙门门口就挂着塞满稻草的人皮:那就是因贪污而被剥了皮的该衙门前任官员!令继任者触目惊心!据野史记载,明朝刑罚中还有一种叫“醢”:就是朱元璋把那些犯了贪污罪的官员剁成肉酱,然后分给各地官员吃下——意思当然很明显:你们可得小心了,谁要是贪污,可就是这味道啦!可就这样一个靠严刑峻法“反腐倡廉”的朝代,最后也闹到贪污成风不可收拾——比如嘉靖41年(1562年)内阁首辅大臣严嵩垮台被抄家时,竟抄出黄金三十万两,白银二十万两,其他珍宝不可胜数,与此同时,国家银库太仓里的存银不到十万两!而明朝最后灭亡的结局也与贪官污吏甚嚣尘上大有关系。这是什么缘故?难道腐败就是这么不可反也不能反么?

  杜绝腐败有两个要件:一是监督必须有力,其二是官员的薪水收入应该合理。而这两条在明朝可以说都不具备。

  先说监督。虽然朱元璋在登基之初,为了确保封建官僚机构的正常运作,防范和抑制官场腐败,建立了都察院,并把都察院御史的职责明确定为:“专纠百官,辩明冤枉,提督各道,为天下耳目风纪之司。凡大臣奸邪,小人构党,作威作福乱政者劾;
凡百官猥葺、贪冒、坏官纪者劾;
凡学术不正,上书陈言,变乱成宪希进用者饬。遇朝觐考察,同吏部司贤否黜陟。大狱重囚,无鞠于外朝,皆刑部考察大理谳平之。其奉敕内地,附循外地,各专行敕行其事。”(《明史•职官志二》)由此可见,明朝所设都察院是将现在的纪检、组织、公安、司法职能集于一身,也还是有职有权,有声有色的。可因为这些权力都是皇帝一人授予的,所以监察官执法只能依赖皇权的保护才能有效进行,是一种典型的人治,所以也就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官员腐败问题。我们以严嵩为例:自嘉靖7年,严嵩靠在祭奠嘉靖生父的寝陵时,迎合皇帝心意,编造天降祥瑞的神话博得皇帝欢心后成了嘉靖最信任的人——嘉靖专事斋醮祷祀不理朝政而将大权悉委严嵩;
他又在朝中结党营私排除异己终成“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首辅大臣,王公大臣文武百官悉奔走其门下,谁敢监督他?就是有人管他也不过是飞娥扑火自取灭亡。没人敢管也没人能管,他当然随心所欲胡作非为——明朝惩治贪污的严刑峻法于他而言,形同虚设。直到严嵩八十岁时,老迈昏庸得经常奏对不当,给皇帝写的“青词”也只能让人代写而无法让皇帝满意,这才失宠而被削籍为民。所以,单有惩治腐败的法律远远不够,还必须真正做到违法必究,这只有靠加强监督才可能实现——而这监督必须是“体外监督”:也就是说是由其他力量来监督自己,而不是自己监督自己。自己监督自己,那只能是一句玩笑。

  再说官员薪水。明朝官员薪水收入之低低到了匪夷所思的地步,我们以海瑞为例:万历十五年(1587年)十月,七十四岁的海瑞以老病之身卒于官舍后,同乡苏民怀检点其遗物。结果只有竹笼一只,内有奉银八两旧衣数件而已——只得靠士大夫凑钱买棺才得以下葬:所谓“萧条棺外无余物,冷落灵前有草根”是也。清官张玮曾有此感慨:“为清官甚难!必妻子奴仆皆肯为清官,而后清官可为,不必则败其守矣。”明代前期陕西三原人王恕,曾任刑部侍郎、左都御史、吏部尚书等职,掌权五十余年, 寿至九十三岁。他为人刚直清严,始终如一。他儿子见老爸清贫如此,面露难色。王恕有天便对他说:“你是怕我这样清白将来你会受穷是不是?我告诉你:咱家祖上有积蓄,所以我做官不需要做老鼠一样。”说完把儿子引到后宅指着一个地方道:“这里是藏金的地方,有一窖金。”再指着另一处地方说:“那儿是藏银的地方,有一窖银。”然而当他死后,他的儿子去挖掘,却“皆空窖也”——王恕为了保持其清廉品格,可谓煞费苦心!我们由此不难看出:在明朝,由于官俸过低,官员们要做一个清官有多么艰难——他不仅要牺牲个人幸福,还要牺牲家庭幸福!也就是因为这个原因,明朝的官员很容易陷入贪污的泥坑:开始或许仅仅是为了解决自己和家人的生计,而一旦尝出了甜头,则一泻千里。历史上有名的政治家、改革家张居正死后被抄家居然也抄出金银十九万多两,良田八万余亩——而按当时明朝政府的规定,则一品官的俸禄也不过八十七石米,张居正担任内阁首辅十年,再这以前加上二十多年非一品的官员俸禄,总共折合银子不过二万余两。很显然,这十九万两银子和八万多亩良田只能是贪污而来!一代名相、贤相尚且如此,其他官员如何也就不问可知了!

  总之,明朝政府实行的无民主监督制和官员低俸禄制,使得明朝吏治一塌糊涂,虽有反腐败之严刑峻法亦无法遏止那日愈昌盛的贪污之风,最后国家在举国皆贪的蛀虫咀嚼下垮台了事。

  反腐败不仅需要法律,而且需要民主与人道——或许,这就是明朝反腐败给我们的最大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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