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敏欣:“和谐社会”的政治基础

发布时间:2020-06-04 来源: 短文摘抄 点击:

  

  中国的三月是所谓"议政季节"。虽然中国没有民主选举的制度,但是近年来的社会进步和公众舆论的压力使中国人大和政协成为反映民意的重要场所。

  在三月召开的德十届人大和十届政协的五次会议(简称"两会")当然不例外。预计和有关建设"和谐社会"的议题将是这次"两会"的重点。

  自从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提出"和谐社会"这个概念以来,中国政府在公共政策的调整上已经花了很大功夫。具体的说,中国政府已经全部取消农业税,增加了对农村教育和健康的投入,并在行政改革上采取了相应的配套设施(如精简乡镇机构)。在其他公共政策上,中国政府已经开始认真地考虑新的改革方案,最受人关注的是医疗保险的改革。

  但是,中国政府这些促进社会"和谐"的举措似乎奏效有限。从中国媒体的报道来看,公众对许多社会现象不满。如看病难,上学难、买房难和食品不安全。当然,这种不满情绪是可以理解的。如果我们仔细观察中国政府在过去二年中在"促进社会和谐"上的实际投入,恐怕连国民总值的百分之三都不到(大约六千亿人民币)。这只能说是政府付的"头款"。这些投入远远不够消化过去十几年来由于不平衡发展而积累下来的巨大的"社会赤字"。

  如果建设"和谐社会"靠钱就能取得成功的话,那问题就好办多了。由于经济高速增长中央财政目前空前充裕,在今后几年中逐渐增加对教育、健康和环境的投入并不困难。但是,中国的问题并不那么简单。

  建设"和谐社会"缺的不是钱,而是相应的社会基础。

  从表面上看,解决目前的所谓"民生"问题仅需要对重大公共政策进行调整合提高政府的公共投入。但是,如果中国政府没有配套的行政和政治改革措施出台,公共政策的调整只能起到极为有限的作用。

  熟悉现有官僚和政治体制的人士都可以领悟到这一比喻。在贯彻一项好的中央政策时,现有体制是一个从上到下的"打折机制",即政策本身的益民效应被层层官僚机构"打折扣",因此民众只能享受到很少的实惠。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有两个,一是现有官僚机构本身臃肿、无能、低效和腐败。二是中国的"唯上负责"的问责机制,即政府官员只向上级负责并不需要向公众(即政府服务的对象)负责。在这种机制下,任何新政策的出台都会遇上这么一个难题。负责执行这一政策的官员最重要的考虑并不是如何使公众得到实惠,而是如何让上司满意。

  当然在执行过程中往往还会出现另一普遍现象,除了变着法子向上级显示"政绩"之外,基层官员还处心积虑的从新政策中捞取个人好处。因此,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成了一万多名地方官员公费旅游韩国的正当借口。

  如果这种官僚机制不改变,建设"和谐社会"就缺乏政治基础。

  因此在"两会"上,代表们应该更多的谈如何进行行政和政治改革为"和谐社会"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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