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耀杰:前辈文人的习惯“扯谎”

发布时间:2020-06-05 来源: 短文摘抄 点击:

  

  在此前的读书印象中,为亦师亦友的刘自立一再推重的唐振常先生,一直是那一代人中具有公信力的一位。日前在特价书店用三折优惠的价格买到一本《川上集》,颇为意外地读到《为黄裳补白》一文,从此不得不采用大打折扣的眼光重新审视他的相关文本,于是便有了“为唐振常先生补白”的写作冲动。

  

  一、从《为黄裳补白》说起

  

  《为黄裳补白》,是唐振常对于黄裳的《顾颉刚与鲁迅》一文的“补白”,其中涉及到他自己与顾颉刚、沈尹默的直接交往,抄录如下:

  鲁迅对于顾颉刚为师辈,尽管顾颉刚读书时鲁迅未曾在北大教书,恩怨如是之深,似不多见。顾颉刚是酒糟鼻子,鲁迅在与友人信上称之为“鼻公”,也亏此老能想出。有时则在墨笔信中用朱笔一点(类似现在的顿点)以代表顾,谑而不虐,这个玩笑开得来颇有童心,近乎天真。想到沈尹默一次对我说,他去北京绍兴会馆看鲁迅,正逢有人在墙边小便,鲁迅用一弹弓聚精会神在射此人的生殖器官,可谓童心未泯。……

  第一次看见顾颉刚先生,在五十年代大批判胡适的一个座谈会上。顾先生后到,沈尹默老人其时眼已近盲,听见室外脚步声,沈老忽呼:“是颉刚吗?”他是闻声辩人。顾先生入室,应声答:“是,老师。”这时候,我想到鲁迅笔下的“鼻公”和朱笔一点,抬头看顾先生,果然酒糟红鼻子,差点失笑。

  在这个座谈会上,顾先生讲些什么批乃师的话,今已全忘,似乎并没有什么可以“提高到原则”的事,无非奉命说说而已。当时在会上,与胡适有关系的几位老先生的“批判”大多如此,那些稍年轻的革命派自是例外。沈尹默先生讲话最妙,他说一次去看胡适,胡正在写文章,但见案头满是打开的书,边看边写。沈老说:“这哪里是做学问的样子?”我当时心想,做学问不是这个样子,又该是什么样子?事后想来,奉命批胡,沈老正话反说,不得不然。沈胡关系一向不好,看《胡适日记》称沈为阴间秀才可知。沈尚如此应付将事,顾之应付更有以然。此种事,可悲在时代,不在奉命批判者。(1)

  “阴间秀才”之说在《胡适日记》的哪年哪月哪日,笔者迄今为止还没有查到,很有可能是“阴谋家”的误写,当年钱玄同、周作人、刘半农之间的来往书信,是经常称沈尹默是“鬼谷子”和“阴谋家”的。1922年7月3日,正在济南参加中华教育改进社第一次年会的胡适,依据第一手材料记录了北京大学内争内斗的暗箱黑幕,其中涉及到“阴谋家”沈尹默:

  晚上与王伯秋谈甚久。与在君、景阳、孟和、敦复闲谈,直到早二时半始睡。景阳、在君熟识北大的十年历史;
在君知道何遹时做校长时及胡仁源做校长时代的历史,景阳知道夏元瑮做理科学长时的历史。当日北大建筑今之第一院时,胡仁源、徐崇钦、沈尹默皆同谋。后来尹默又反怨徐、胡两人;
及蔡先生来校,尹默遂与夏元瑮联合,废工科以去胡,分预科以去徐。后来我提倡教授会的制度,蔡先生与尹默遂又借文理合并的计划去夏。我当日实在不知道种种历史的原因,也不免有为尹默利用的地方。……结果便是浮筠出洋,景阳代他。景阳们虽不肯助浮筠,而也不愿“本科”学长归仲甫,故景阳首倡废学长之议而代以教务长。但此议后来久不提起,直到后来蔡先生欲辞去仲甫而不欲仲甫居辞去之名;
恰好那时景阳调教育部为专门司司长,蔡先生遂以废学长之名去仲甫,教务长之议遂实行。当时原议教务长只限于文理二科合成的本科,而不管法科。尹默又怕我当选,故又用诡计,使蔡先生于选举之日打电话把政治、经济两系的主任加入;
一面尹默亲来我家,说百年(陈大齐)等的意思不希望我第一次当选为教务长。他们明说要举马寅初(经济系主任)。我本来不愿当选,但这种手段是我不能忍耐的;
当时我声明要推举俞星枢,开会时我自己先声明不当选,提出星枢来。当时景阳不曾投票,遂举寅初。但后来尹默与寅初又成冤家,至今不已。我对尹默,始终开诚待他,从来不计较他的诡计,而尹默的诡计后来终于毁了自己。而阴谋家的流毒,至于今日,恶果愈显出来了。(2)

  几天后的7月8日,胡适又在“废工科以去胡,分预科以去徐”一句话旁边加上旁注:“后来蔡先生说,废工科确是他自己的成见,不是为去胡的。”由此可以见出《胡适日记》的真实严谨。而留在胡适日记中的另外一些记载,恰恰是参加“大批胡适的一个座谈会”并且看过一些《胡适日记》的唐振常,“今已全忘”却偏要“补白”的历史事实。

  

  二、大洋彼岸的历史记录

  

  1952年1月5日,大洋彼岸的胡适在日记中写道:“胡家健从香港寄来剪报《大公报》,有十二月二日《大公报》在上海开的‘胡适思想批判座谈会’的记载与资料。那天出席的人有这些:沈尹默(上海市文物管理委员会主任)、顾颉刚(上海学院教授)、蔡尚思(沪江大学教授)、刘咸(复旦大学教授)、张孟闻(复旦大学教授)、周谷城(复旦大学教授)吴泽(?)(华东师范大学教授)。由《大公报》编辑王芸生致开幕辞。”(3)

  这里并没有出现唐振常的名字,不过,他此时恰好是上海《大公报》的一名编辑记者,并且恰好是他自己所说的“稍年轻的革命派”中的一位。他关于“沈尹默先生讲话”的回忆,又恰好与沈尹默的发言稿《胡适这个人》相吻合:“另外一件,是我因事到他家里去,他那时同张慰慈住在一起,他们书房里有一张大得少有的书桌,桌子中间,一本一本的翻开来覆着的书堆得像一座小坟山一样,乍一看不免使我惊讶,慢慢地想了一想,才明白了,这是胡博士著书的成绩,他实在没有时间细细读书,只好临时翻检,用剪报的方式去采取他所要的材料。我所以常说胡博士是翻书著书。”

  以上事实足以证明,唐振常是《大公报》1951年12月25日在上海召开“胡适思想批判座谈会”的参与者。在作为见证人的唐振常的心目之中,这种座谈会是“奉命批胡,沈老正话反说,不得不然”;
然而,在受害人胡适的日记中,却有更加真切也更加激烈的另一种判断:“沈尹默的一篇则是全篇扯谎!这人是一个小人,但这样下流的扯谎倒是罕见的!”

  唐振常的结论是从沈尹默的发言稿《胡适这个人》中的“一件”事得出来的,胡适所着眼的却是“全篇扯谎”。限于篇幅,这里只抄录《胡适这个人》中所说的“几件事实”:

  胡适到北大时。正是北大大事改革的时期,首先成立了教授评议会,继之便组织教务处,教务长一职,蔡先生本来属意于胡适,但那时理科有许多教授很不赞成,有人扬言:万一胡适当选,我们要闹一闹。我听见了,就向蔡先生商量,我说:他年青,学校方面应该爱护他,让他能够专心一志去好好地研究学问,事务上的琐屑工作,可以暂且不要去烦劳他才好。蔡先生同意了我的意见,结果马寅初当选了教务长。但胡适因此对于我大不快意,他向我说:尹默!我向来对于举办任何事情都是喜欢做第一任的主持人,这次不让我当第一任北大教务长,我是很不高兴的。又陈独秀到北大后,把《新青年》杂志移到北京来办,由北大几个同人分别任编辑。有一期是归钱玄同主编的,登了一篇王敬轩和林琴南新旧斗争的文章,大部分是刘半农的手笔,而博士大为不满,认为这样不庄重的文字有失大学教授的尊严体统,硬要把这个杂志编辑要归他,这一来,惹起了鲁迅弟兄的愤慨,他们这样说:《新青年》如果归胡适一人包办,我们就不投稿。又是我多事,出头向胡适说,你我能包办,万不得已时,仍旧由独秀收回去办倒可以。他当时只好听从我的劝告,没有能够达到他想拿去包办的目的。不久,“五四”运动起来了,那时,胡适恰恰因事回到安徽家乡去,并没有参与这伟大事件的发动,等到他回来时学生正在罢课中。他一到就向我提出许多责难,一面说这是非常时期,你们应该采取非常手段——“革命”手段;
一面又说这个时候学生不应该罢课,我要劝他们立刻复课。他要等学生开大会时去讲话,阻拦他不住,终于到会讲了话,但没有人理睬他,讨了个没趣。以上所说的三件事,都是他常常引以为恨的事。一言以蔽之,他是个头等喜欢出风头的人物。所以他到了北京,被研究系一勾引,便鬼混到一起去了,……

  稍有文学史常识的人,从“以上所说的三件事”中不难看出沈尹默的“全篇扯谎”:胡适到北京大学任文科教授的时间是1917年9月10日,蔡元培召集文理两科教授会主任及政治经济门主任开会,议决提前实施《文理科教务处组织法》,选举马寅初为教务长的时间是1919年4月8日。这次选举的直接动因,是汤尔和、马叙伦、沈尹默等人,以陈独秀狎妓嫖娼为借口,挑拨蔡元培免除陈独秀的文科学长职务。这是其一。

  其二,钱玄同化名王敬轩与刘半农的“双簧”通信《文学革命之反响》,公开发表在1918年3月的《新青年》4卷3号,鲁迅正式加入《新青年》团队并公开发表《狂人日记》的时间,是两个月后的4卷5号。胡适从来没有过“一人包办”《新青年》的意愿,当时的鲁迅连正式成员都算不上,也没有资格对胡适表示“愤慨”。

  其三,胡适不是“五四”运动的直接参与和领导者,沈尹默同样不是,胡适即使对“五四”运动有所不满,也应该找继傅斯年之后担任学生领袖的段锡朋、罗家伦等人去“责难”,而不会找沈尹默去“责难”。事实上,胡适只对蔡元培的匆匆辞职表示过责难,对于参与“五四”运动的学生却没有表示过“责难”。沈尹默通过诸如此类的“全篇扯谎”,所要达成的无非是既把自己核心化又把胡适妖魔化的目的。作为历史见证人,唐振常用“奉命批胡”之类的模糊话语来美化沈尹默的“全篇扯谎”,同样脱不了“扯谎”的嫌疑。

  至于唐振常所介绍的“沈老说:‘这哪里是做学问的样子?’我当时心想,做学问不是这个样子,又该是什么样子?”恰恰暴露了他自己对于历史事实的隔膜。事实上,沈尹默和马叙伦、马幼渔等人从来没有接近过现代意义上的学术训练,根本不知道最低限度的学术方法和学术规范。学生辈的傅斯年,曾经在《出版界评:马叙伦著〈庄子札记〉》中批评说:

  凡谈故训,当以条理为先,发明为要,并不贵乎罗列群书,多所抄写。……果马先生作此札记仅备自身修业之资,记者不特不敢致其平议,且将颂为精勤。今马先生竟刊而布之,又示学生以购而习之,又于叙目中施炎炎之词,固以著作自负矣,则记者当然以著述之道待之。……先生书中,有自居创获之见,实则攘自他人,而不言所自来者,例如,卷十八,五至八页,释“种有几,……万物皆出于机,皆入于机”一节,所有胜义,皆取自胡适之先生《中国哲学史大纲》第九篇第一章七八两页。……考前人未有为此说者,胡先生此讲义,印于去冬,马先生《庄子札记》,刊于今夏。同教一堂,不得云未见,见而不言所自来,似为贤者所不取也。(4)

  与马叙伦辑纳别人的成果不注明出处反而在自叙中写下“仆既略涉‘六书’,粗探内典,籀讽本书,遂若奥衍之辞,随目而疏,隐约之义,跃然自会”之类“炎炎之词”的《庄子札记》相比,沈尹默和马幼渔的表现更加不堪:他们在北京大学从教数十年,竟然没有正式发表过一篇严格意义上的学术论文。换言之,像胡适那样“案头满是打开的书,边看边写”的“翻书著书”,沈尹默根本就不知道怎么回事,所以才会有“这哪里是做学问的样子?”之类的外行疑问。也正是由于这个原因,他在《胡适这个人》及此后的《我和北大》中的“全篇扯谎”,连最低限度的时间、地点、人物都没有编造准确。所谓的胡适“同张慰慈住在一起”,其实是没有结婚的高一涵,长期与胡适一家人住在一起。

  

  三、唐振常的“提高到原则”

  

  在《为黄裳补白》一文中,唐振常的另外一段话——“顾先生讲些什么批乃师的话,今已全忘,似乎并没有什么可以‘提高到原则’的事”——同样有“扯谎”的嫌疑。胡适在1952年1月3日的日记中粘贴的,就是顾颉刚发表在香港《大公报》1951年12月22日的发言稿《从我自己看胡适》,这篇文章的结束语所谈论的正是“可以‘提高到原则’的事”:“现在觉悟到应该严格分清敌我,所以我确认胡适是政治上的敌人,也是思想上的敌人,惟有彻底清除他散布的毒素,才尽了我们的职责。我们是如何的光荣,能受毛主席的领导,走上正确的思想道路。”

  对于顾颉刚的“提高到原则”,大洋彼岸的胡适并没有计较,反而肯定了顾颉刚所谈到的师生恩怨:“颉刚说的是老实的自白。他指出我批评他的两点(《系辞》的制器尚象说,《老子》出于战国末年说),也是他真心不高兴的两点。”

  胡适之所以能够对顾颉刚继续保持宽容态度,是因为他十分清醒地意识到,真正的受害者恰恰是像顾颉刚这样被迫接受思想改造的人,而不是置身国外接受远距离批判的他自己。早在一年前的1950年9月24日,胡适日记中就保留了一份英文剪报,(点击此处阅读下一页)

  翻译成汉语后标题为《父亲巍然不动》:“获悉在中国大陆的儿子‘斥责’他是资本家,胡适博士昨晚说,他认为这条新闻非常有趣,并未被它所严重困扰。‘希望朋友们也不会为此感到困扰’,他补充说:‘你知道,我的儿子被留在大陆,他目前的声明反证了我一直强调的一点——在共产主义国家中是没有沉默的自由的。’”

  胡适所不能容忍的是像沈尹默那样公然歪曲和改写历史事实的“扯谎”,亲身经历过包括批判胡适在内的一系列政治运动的唐振常,所在意的却是所谓“可以‘提高到原则’的事”。为了不至于“提高到原则”,唐振常连公然歪曲和改写历史事实的“扯谎”都在所不惜,这一点,在他关于鲁迅的评价中表现得尤为明显。

  鲁迅在文学史上的贡献自然不容抹杀,不过,后人也不应该因此而为贤者讳、为尊者讳。鲁迅对于顾颉刚的人身攻击,在唐振常眼里是所谓的“颇有童心,近乎天真”,而在受害人顾颉刚的笔下,却是痛心疾首的血泪文字:“我一生中第一次碰到的大钉子是鲁迅对我的过不去。”(5)因“四条汉子”的人身攻击而在文化大革命中历经磨难的夏衍,对于鲁迅另有抗议:“这是干部向领导人汇报工作,是战友间的会见,也不是拜谒,那么不自觉的轩昂了一点,也不致犯了什么不敬罪吧。”(6)

  说一句不太恭敬的话,假设鲁迅的弹弓碰巧射在唐振常的生殖器官上,他大概不会在自己的文章中说出“谑而不虐”和“童心未泯”的漂亮话吧?!假设沈尹默在批判会上所捏造的是唐振常而不是胡适的罪状,他应该不会说出“沈尹默先生讲话最妙”和“似乎并没有什么可以‘提高到原则’的事”之类的模糊话吧?!明明自己就是当年的“稍年轻的革命派”,唐振常撇开他自己不谈,一味替包括沈尹默、顾颉刚在内的“几位老先生”开脱责任,以至于最终得出分明是“提高到原则”的原则性结论:“此种事,可悲在时代,不在奉命批判者”。

  揭穿了说,唐振常反对“提高到原则”的“原则”,恰恰是故意混淆是非的一种反“原则”之“原则”,或者说是反“天理”之“天理”,他的巧妙处依然是中国传统孔教儒学以理杀人的神道法宝:“存天理,灭人欲”。借用清代哲学家戴震《孟子字义疏正》的说法,就是“尊者以理责卑,长者以理责幼,贵者以理责贱,虽失谓之顺;
卑者、幼者、贱者以理争之,虽得谓之逆。于是……在下之罪,人人不胜指数。人死于法,犹有怜之者,死于理,其谁怜之!”

  用现代人道的眼光来看,任何个人都是大同人类中应该也必须承担责任的精神生命体,同为精神生命体的所有个人,在主体人格上是人人平等的。从根本上说,首先是具备了主体性的个人创造出了时代,而不是不具备主体性的时代创造出了主体性的个人。唐振常借用占据“尊者”、“长者”、“贵者”之类精神制高点的鲁迅和沈尹默,来压倒牺牲已经被政治操作抹黑压倒的胡适、顾颉刚连同“稍年轻的革命派”,同时又把沈尹默连同自己的“扯谎”罪责,转嫁于被架空神化的所谓“时代”,实际上是把“时代”当成了逃避责任和逃避自由的护身符,从而表现出他与胡适所代表的自由主义加人道主义的现代文明的格格不入甚至于背道而驰。尽管他“似乎并没有什么可以‘提高到原则’的事”的似是而非,寄托着自己的一份善良意愿。

  拓开了说,撇开自己的责任嫁祸于人,无论如何都是中国人特别是中国文化人最为根深蒂固也最不光明磊落的劣根性。从批胡适、反胡风、打右派一直到史无前例的文化大革命,中华民族付出的是空前绝后的血腥代价,曾经直接付出过代价甚至于直接胁迫别人付出过代价的老一代学人,在有生之年最应该做也能够做到的,是重新审视一下自己的人生和自己的著作,把经过自己的手和笔歪曲改写的历史事实还原过来,为后代留下真实可信的成熟文本和值得信赖的人格口碑,而不是继续以形形色色的精神化妆术自欺欺人地包装自己并粉饰历史。

  

  (1)唐振常:《川上集》,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6年,第129页。

  (2)曹伯言整理《胡适日记全编》第3卷第715页,安徽教育出版社2001年出版。

  (3)《胡适日记全编》第8卷第174页。

  (4)《新潮》1卷1号,1919年1月。

  (5)《顾颉刚自传》之三“我怎样厌倦了教育界”,文载《东方文化》1994年5月总第3期。

  (6)夏衍:《一些早该忘却而未能忘却的往事》,《文学评论》1980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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